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文化局领导文物普查管理发展会议讲话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同志们:
今天的国务院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开得很好。单霁翔同志介绍了全国文物普查前期开展的情况和下一步的工作安排。参加会议的各部委都非常重视和积极支持文物保护、普查工作,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见和建议。国务院领导小组的成立是很有必要的,为普查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这次会也很有必要,大大的充实了开展文物普查工作的内容、目标、工作方法和一些注意事项。请领导小组办公室很好地吸收这些意见,纳入普查的工作方案。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我国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创造了极为丰富的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利用好祖国的文化遗产,对于维系中华民族血脉,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增进民族团结,振奋民族精神,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推动人类文明进步和维护文化多样性,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开展文物普查,是文化遗产保护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没有普查,就无法掌握文化遗产的分布和现状,无从开展保护,所以普查是文化遗产保护的基础性工作。开展普查工作的重要性主要是以下三个方面:
(一)开展文物普查是全面了解国情国力的重要途径。当代,文化已成为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开展文物普查,是国家获取重大国情国力情况的重要途径,也是加强文物保护的基础性工作,只有通过普查才能够全面认识和准确把握我国文物资源的状况和变化,了解文物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对于正确认识我国基本国情,发挥文物自身价值,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开展文物普查是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文物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不可再生的宝贵财富和国家的重要资源。不可再生是文化遗产非常重要的特性,文化遗产如果遭受破坏就很难恢复,所以要加强保护。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取得了显著成绩。人们对文化遗产的认识不断深化,文化遗产的内容不断丰富发展,乡土建筑、工业遗产、文化景观、文化线路、文化空间、老字号等都已列为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公众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也不断增强。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我国文化生态在新的形势下面临着新的挑战,文化遗产的保护也面临着新的情况和问题。一是我国正处于现代化、工业化、城镇化的过程中,深刻的社会变革使文物消失的速度加快,文物保护的紧迫性更加突出。而有些地方没有处理好大规模建设和文物保护之间的关系,有些干部这方面的意识还不够强。二是过去一些没有认识到的宝贵资源现在逐步凸显其重要性,应当及时纳入文化遗产保护的范围。面对文化遗产保护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我国先后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和《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等文件,对做好新形势下的文物普查等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是贯彻落实上述要求的重要工作。
(三)开展文物普查是加快文物事业发展的迫切要求。20世纪50年代和80年代,我国先后开展了两次全国文物普查,对文物保护事业发挥了巨大推动作用。但由于当时各方面条件所限,包括观念、认识上还有一定的局限性,漏查现象比较普遍,一些地区由于条件所限还没有开展普查。这20多年间,在大规模基本建设、城乡建设和文物调查中新发现了大量不可移动文物,另有许多文物因人为或自然原因遭到损毁甚至消失,前两次文物普查成果已不能准确反映文物现存的实际状况。文物底数不清、保护状况不清,已成为制约文物事业发展的瓶颈之一。开展文物普查,不仅可以掌握第一手文物数据和资料,摸清文物家底,为科学制定文物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提供重要依据。通过普查,还可以深入宣传文物保护事业和国家文物保护政策,提高广大干部和公众对文物保护的认识,提高文物保护水平,培养和锻炼文物保护队伍。
总之,文物普查工作事关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事关国家文化安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站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以对国家、民族、对历史和未来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重要意义和紧迫性,确保这次文物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要通过文物普查,全面摸清文物家底,真实了解全国文物现状,准确把握文化遗产事业发展的基本规律和主要特点,为正确制定文化遗产事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提供科学、翔实、全面的基础数据;掌握各类文物当前和一个时期以来保存的情况,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科学可靠的服务依据;为文物工作者和各类科研人员提供准确资料,帮助他们做好文物保护、管理、利用和研究工作;为社会公众提供最新文物信息,引导社会各界关注文物保护,支持文物事业发展;学习国外先进的技术和理念,借鉴国际同行有益的经验,进一步促进我国文化遗产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提高我国文化遗产事业的国际地位。
二、切实做好文物普查关键环节的工作
第三次文物普查任务十分艰巨,普查对象之多、涉及范围之广、工作难度之大,前所未有。刚才,单霁翔同志对这次普查工作的安排作了具体的说明,我着重就做好几个关键环节的工作强调几点。
(一)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和普查标准规范。制定科学的、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确定普查技术标准、规范,是做好普查工作的基础和先决条件。文物普查涉及各个方面,只有文物部门的参与是不够的。有一个全面的科学的工作方案,才能指导各级政府、各部门下一步的工作。有了标准规范,全国文物普查才能有统一的根据,否则就会参差不齐。因此,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原有工作的基础、试点情况,以及今天会议的精神,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在七月前制定一个完整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方案或者计划,在征求各部门和领导小组成员的意见后下发各地。工作方案应当包括普查的意义、重要性、目标、计划、工作的主要内容和注意事项、需要掌握的一些问题,让各部门都能了解此项工作,做到步调一致,有所依据。此外,要制定文物普查的技术标准和规范,明确文物的定义、类别、等级。文物是不可再生的资源,可登记可不登记的,先进行登记,再作鉴别,以便于文物的保护管理。普查标准规范要出合订本发给领导小组成员,充分发挥领导小组成员的能动性和水平,使大家既能提出修改意见,又有利于了解文物普查全局。
(二)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人员素质。普查工作任务繁重,需要大批具备专业知识,经过专门培训,有责任心、有奉献精神的工作人员。各地各部门要选调精通业务、经验丰富、年富力强的人员充实到各级普查机构。分层分批地组织普查人员参加业务培训,使他们准确掌握普查工作的技术、规范和工作要求。普查培训要有标准,对普查人员要有规范的要求,实行持证上岗,颁发专门的普查资格证书。
(三)充分运用新技术,提高普查的效率和水平。这次普查工作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文物普查的时效性、准确性、科学性。充分利用各部门和各地已经掌握的各种资料信息,先将国土、建设、交通、水利、宗教、测绘等部门和解放军有关文物的资料整合起来。规范相关的技术指标,精心设计和建立统一的数字不可移动文物技术平台,提高文物普查的工作效率和科技含量,为实现文物工作的数字化奠定坚实的工作基础。设立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网站,搭建面向公众的网络平台,宣传文物普查工作,吸引社会公众的关注和支持,同时注意做好必要的保密工作。
(四)加强政策研究,形成制度性、政策性成果。普查工作不仅是要新发现更多的不可移动文物,而且要全面调查我国不可移动文物的历史、现状和变迁,获取我国文物保护管理各个方面大量重要的基础数据信息。通过深入研究这些数据信息,我们将能够更清晰地认识和分析存在的问题,探索和掌握文物保护工作发展的客观规律,总结形成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文物保护政策、法规和制度,推进文物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提高我国文物保护、管理、利用的整体水平。
(五)落实普查经费,提高资金效率。按照国务院文件的要求,这次文物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财政部非常支持文物普查工作,落实有关资金,并将对财政困难地区给予一定支持。普查办公室要指导各地用好普查资金,将普查的专项经费真正用于文物普查项目。各部门涉及的普查工作主要从本部门的经费中适当安排,特殊项目由财政部和国家文物局共同呼吁。各级政府要把普查经费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各级普查机构要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勤俭办事,落实文物普查资金,并纳入普查工作计划。
三、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合力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必须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国务院成立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文物局,负责普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具体协调。单霁翔同志担任常务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重大事项先和孙部长、项秘书长汇报。普查工作主要由普查办公室负责实施,可以经常召开会议,协调相关事宜,建立简报制度。地方各级政府特别是省级人民政府责任重大,要高度重视此次文物普查,成立普查工作机构,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国务院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地区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深化对文物普查政策、制度的研究。
(二)加强协调配合。文物普查涉及方方面面。各有关部门既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又要相互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文物部门要发挥主导作用,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取得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各有关部门可单独或与国家文物局联合发文向所在系统布置文物普查工作,涉及文物比较多的部门都应发文。财政和发展改革部门要认真落实普查经费和物资保障。统计部门要协助做好普查数据资料的管理和工作。测绘、建设规划、国土等部门要协助提供已有的数据资料。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要发挥专业优势,结合学生实习和科学研究,积极参与普查工作。各类文物使用单位要按照文物法的要求,积极配合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做好普查工作。
(三)加强宣传动员。文物普查是一项社会性工程。各级政府、领导干部、人民群众和专业人员都要提高认识,要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这项工作的宣传,使全社会了解文物普查的目的、意义和内容。通过文物普查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一次文物的重要性、保护知识、普查知识、政策法规的广泛宣传。不仅宣传文物普查,而且要宣传文物保护甚至文化重要性。要抓住契机,把相关工作做深、做细、做好,在人民群众中进行文物和文化价值的动员和教育,使大家认识到遗产保护的重要性和意义。要制定一个全面的宣传计划,通过中央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组织访谈、专家对话、知识竞赛和网络传播等形式,开展全面的宣传活动,要深入人心,造成声势,形成高潮。
(四)开好电视电话动员会。在9月初召开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电视电话动员大会,会议开到县一级。要在文物普查进入第二阶段的实地调查之前,通过此次动员大会,广泛、深入地动员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全面部署和扎实推进文物普查工作。要抓紧做好会议的准备工作,总结和推广试点经验,在会前形成文物普查工作方案、标准规范和相关政策制度等普查工作文件,提高普查工作的系统性、可操作性和时效性。
同志们,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意义重大,任务光荣。让我们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齐心协力,密切配合,扎实做好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各项工作,为保护祖国文化遗产,为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