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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局党委决定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刚才几位领导传达了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宣读了两项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请大家深刻领会精神实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就加强教育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和行风建设工作,深入推进党风廉正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调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搞好系统预防和行风建设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
扎实有效地开展系统预防和行风建设,要求我们首先必须充分认识这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
(一)加强系统预防和行风建设,是坚持正确的办学宗旨,着力解决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人民教育为人民,是我们办学的根本宗旨。近年来,我们积极参与“行风热线”,认真组织开展“端正政风行风、优化发展环境”最佳最差单位评议活动,采取多种措施预防职务犯罪,努力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行风问题,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提高。在教育已经成为社会关注和评论的焦点之一的大背景下,应该说,这种局面来之不易,是全教育同仁及社会各界共同努力的结果。但是我们也要看到,个别消极腐败现象和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在我市教育系统仍然存在,有的甚至还比较突出。比如,部分学校的收费还不够规范(主要是*集团所属学校);招生考试中的舞弊现象仍然没有杜绝;少数教师见利忘义,以赚钱为目的乱办班、乱补课;有的甚至把班主任的权力当作商品,利用给学生串座位向家长索要钱物,还有的接受好处动员学生到指定私立学校就学等等,这些行为严重地损害了教育的形象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教育系统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职务犯罪仍时有发生,*年因职务犯罪被判刑2人,*年增至4人。所有这些,都说明我市教育系统反腐倡廉的任务依然艰巨。人民群众解决这些问题的呼声十分强烈,要求十分迫切。这些问题不解决,办人民满意教育就是一句空话。
(二)加强系统预防和行风建设,是从教育系统实际出发,加快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际步骤。单位无论大小,发生一起案件就会人心浮动,什么事情也干不下去,不抓不行。行风建设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立足于“建设”,立足于“预防”,从深化教育、创新制度和完善机制入手,逐步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充分体现了中央《实施纲要》提出的“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既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新形势下不断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的有效载体。
(三)加强系统预防和行风建设,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以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新一代领导集体,无论是大政方针的制定,还是具体工作的摆布,都把以人为本摆到了首要的和核心的地位,正在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特别是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放到应有的更加突出的位置,把发展各项社会事业放到应有的更加突出的位置,把教育事业作为最基础性,先导性的社会事业真正放到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所有这些,都为教育事业的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教育又是一项塑造未来的事业,教育出现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必然会对学生的健康成长产生不良影响,从而直接危害到我们国家,我们民族未来的发展。教育还是人们心中最崇高,最圣洁的一片领地,就象眼里容不得砂子一样,人们也最容不得教育领域发生这样那样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加强系统预防和行风建设,正是为了保证我们的教育事业始终沿着正确、健康的道路向前发展。
(四)系统预防和行风建设,也是加强教育系统队伍建设,从根本上爱护广大党员干部的重要措施。当前我们正处在一个社会转型期,随着我国经济成分、就业方式和分配方式的多样化,社会利益关系日趋多样化,发展不平衡问题日益突出。人们思想观念活跃,追求和实现利益的意识增强,某些腐朽思想也有所滋长。加上法律和制度建设滞后,一些行政行为、市场行为和业行为短期内难以得到规范,各种社会问题大量出现,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易发多发。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要爱护干部,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多教育、早提醒、常预防。扎实开展系统预防和行风建设,可以有效遏制职务犯罪等腐败案件的发生,可以及时纠正不正之风使其不至于演化为严重的腐败问题,这些都有利于我们的同志保持清醒的头脑,防微杜渐,远离犯罪,有利于我们的干部队伍从整体上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二、纠防并举,标本兼治,在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上下功夫
预防职务犯罪和行风建设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既是各有侧重的两个方面,又是紧密联系的有机整体,必须把它们放到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总体框架中,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统筹兼顾,整体推进。
(一)加强教育引导,增强广大教育工作者遵纪守法、反腐倡廉的自觉性。今年要重点开展学习贯彻党章的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广大党员认真学习党章、自觉遵守党章、切实贯彻党章、坚决维护党章,从而达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大防治腐败力度的目的。要努力践行“八荣八耻”的基本要求,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贯穿于反腐倡廉教育的始终。要切实加强廉政教育,特别要突出预防职务犯罪的内容,利用发生教育系统职务犯罪的案例,采取以案释法,举案说法等形式,积极进行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使广大教育工作者深刻认识职务犯罪的危害,进一步树立遵纪守法观念,增强拒腐防变的廉政意识,促进依法治教和廉洁从教。教育引导工作要增强针对性,注重实效性,不断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形式,增强教育效果。要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各级党组织的学习内容、党课教育计划和干部培训课程。要继续推动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用健康向上的廉政文化教育活动扩大反腐倡廉教育阵地。
(二)加强制度建设,着力构建教育管理的制约机制。教育部已明确将今年确定为制度建设年。我们要从实际出发,着眼于务实创新,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围绕“三重一大”加强预防腐败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要求,继续把改革完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制度为工作重点,大胆探索,逐步深入。围绕教育行政审批、学校收费、招生考试、职称评定、基建工程以及物资采购等容易滋生腐败问题的薄弱环节加强制度建设,围绕规范决策行为、行政行为、办学行为、干部人事管理等方面深入推进改革,通过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和深化改革,构建规范有序的管理机制,有效地预防各种职务犯罪,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使我们的干部少出问题,教育事业少受损失。
(三)加强监督检查,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和行风建设各项措施的全面落实。一方面要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关键部门、关键项目、关键环节执行制度的监督检查;另一方面要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行风问题,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执行“一费制”收费情况、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执行“三限”政策情况以及教育系统在职教职工遵守《七条禁令》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防止违纪违法行为和不正之风的发生。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校务公开,进一步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拓展民主监督渠道。
(四)加大惩处力度,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都要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查办案件。特别要抓住群众密切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着力查办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严重影响教育形象、危害教育改革发展的案件,尤其要重点查办发生在基建工程、学生用品购销、教材图书采购、招生考试等工作中的违纪违法案件。通过查办案件,增强广大教育工作者的遵纪守法意识,优化发展环境,维护教育的良好形象。同时,针对查办案件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深层次的分析和解剖,及时解决机制和管理上存在的弊端和漏洞。
三、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系统预防和行风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关于如何开展系统预防和行风建设工作,刚才宣读的两个方案都有比较明确的规定,请大家准确把握,抓好落实。这里我想就其中有些问题再提出几点具体要求。
一是在组织领导上,要做到摆上位置,落实责任。局属各单位、六区教育局和全市中小学校的党组织、党政“一把手”,一定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切实把系统预防和行风建设工作摆上位置,纳入日程,配备得力人手,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措施,周密安排,落实责任,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全市教育系统的每一位员工都要明确自己在这两项工作中的角色和责任,发挥积极作用,为维护教育良好形象,促进教育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是在工作推进上,要做到主动联系,密切配合。开展系统预防和行风建设工作,既需要教育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不懈努力,也需要社会各界特别是纪检、监察、检察等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对系统外的部门和同志要主动协调、积极配合;系统内要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各部门、各单位统一步调、团结协作。上下内外形成合力,共同开创系统预防和行风建设工作的新局面。
三是在处理与其他工作的关系上,要做到有机结合、相互促进。今年,我们除了常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之外,教育资源调整和课程改革等方面的任务十分繁重。这些工作都很紧迫、很重要,我们不能因为进行系统预防和行风建设而冲淡甚至冲击了这些工作。同样,我们也不能以这些工作紧迫和重要为借口,消极地拖延、敷衍系统预防和行风建设工作,更不能把它们相互对立起来,而是要把它们都作为教育整体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努力使系统预防和行风建设工作的开展为其他各项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
同志们,系统预防和行风建设工作事关教育工作大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教育厅的部署和要求,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全力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教育事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