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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为进一步改善农民医疗卫生服务环境,认真实施好20*—2009年村卫生所建设项目,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今天召开全县村卫生所建设项目工作视频会议。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村卫生所建设任务即将全面完成,农民群众看病就医条件得到了极大改善
农村卫生发展状况落后于城市,村级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农民不断增长的健康需求不相适应问题一直是制约我县卫生事业发展的“瓶颈”和工作难点。村卫生所基础设施薄弱,有历史原因,也有多年来各级财政严重投入不足的原因。上世纪80年代,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和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落实,农村集体经济逐步解体,全县村卫生所失去了集体经济支撑而纷纷解散,资产随之流失。20*年以来我县全面推行了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工作,把村卫生所重新组建起来,实行集中办医,但由于县、乡财力困难,村卫生所收入较低且村与村之间差距大,无力实现自我发展,村卫生所的业务用房基本上是由村医租房和自己筹资建房解决,环境条件十分简陋,这些房屋在面积、结构、卫生消毒等诸多方面不符合村卫生所建设标准,既满足不了农民的基本卫生服务需求,也难于满足计划免疫、健康教育、传染病防治等公共卫生需求,农民就医看病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得不到保障。特别是自20*年我县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以来,由于各乡镇大部分村卫生所无业务用房,多数村医属于各自分散办医,缺乏有效制约和监管机制,在新农合补偿工作中,出现了村医为谋个人私利,违规操作,集体或个人造假套骗新农合资金的违规现象,严重影响了新农合试点工作形象,损害了农民群众利益。
为解决农民“难看病、看病难”问题,着力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我县紧紧抓住了国家加大对农村卫生工作的投入这一历史性机遇,积极争取项目支持,通过历时六年的艰苦努力,全县村卫生所建设已取得突破性进展。20*-20*年全县第一轮共实施省级补助资金建设村级卫生所24个,其中省级补助建设村卫生所20*年3个,20*年8个,20*年7个,20*年6个。20*年度在全省28个边境县、藏区县实施的“边疆民族健康工程”中,省级给予我县安排了110个村卫生所建设项目。另外,上海市援建我县4个村卫生所,红十字会资助建设2个,共计第二轮安排村级卫生所建设项目116个。在具体建设中,县委、政府按照“全面落实村卫生所建设用地,全力抓好村卫生所业务用房建设的乡镇优先;对每个村卫生所建设给予不低于2万元补助的乡镇优先;对村卫生所巩固发展认识到位、管理到位的乡镇优先”三个优先原则,对符合建设条件的村卫生所进行筛选,在上级项目资金补助的基础上,由县、乡财政对每个实施标准化建设的村卫生所给予相应资金配套。根据全县各乡镇村卫生所的建设现状,按照先易后难,分期建设的项目安排思路,先解决以家为所无业务用房的村卫生所,后解决租借业务用房的村卫生所,最后解决建筑面积不达标、由村医筹资建设的历史遗留问题。按照完善功能,满足基本需求的建设原则,结合各乡镇医疗卫生需求和村卫生所服务人口、服务半径,根据预算安排资金额度,合理确定每个村卫生室建设规模,以新建为主,适当进行改扩建,做到功能适用,装备适度,统一外观,统一标识,在房屋和设备配置上满足村卫生室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两大功能的要求,发挥了项目资金的最大效益。目前,上级已经下达我县20*—2009年第三轮村卫生所建设项目79个,通过中央国债建设、“新一轮兴边富民工程”、“8.21”地震恢复重建、援建项目多种项目的有效整合,投资力度进一步加大。迄今为止,全县217个村卫生所已全部落实和实施村卫生所业务用房标准化建设。
回首近几年我县村卫生所的建设历程,通过各级政府加大投入,一幢幢窗明几净、光亮整洁、环境优美、规划统一、功能齐全、管理规范的标准化业务用房陆续建成,全县所有村卫生所彻底告别了无标准业务用房、分散行医的历史,县级以上财政已累计投入村卫生所建设资金1735.24万元,超过了我县前五十四年在村级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上的投入总和,投入和支持力度前所未有。各乡镇、各部门以实施项目为契机,切实加强项目落实和管理,整体提高了全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质量和水平,有力地促进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为保障农民群众健康、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抓好村卫生所建设项目
村卫生所建设项目的争取和落实来之不易,20*-2009年全县79个村卫生所建设项目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我们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继续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全力推进村卫生所建设工作。
(一)充分认识村卫生所在农村卫生事业中的地位和作用,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村级卫生所是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的网底和基石,承担着辖区内的传染病、地方病防治与管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及初步处理、计划免疫、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爱国卫生运动等公共卫生,以及常见伤、病诊治和贯彻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等任务,是建立农民医疗保障体系的基础。加强村卫生所建设,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条件,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能力,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有效开展,对于预防控制农村重大疾病,解决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为群众提供廉价、便捷的医疗保健服务,提高农民健康水平,防止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具有重要意义,这也是各级党委、政府关注民生,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切入点。我们要充分认识村卫生所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增强责任感,以对人民、对党高度负责的态度,把思想统一到县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努力推进村卫生所建设与管理。各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切实抓好村卫生所建设项目。村卫生所建设由县卫生局统一牵头组织实施,主要负责资金统一管理、统一建设规划、统一图纸设计,各乡镇负责工程统一招标、统一组织施工,确保建设质量,按时按质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各乡镇要继续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精心组织,抓紧抓好,并纳入年终目标责任考核,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成立相应的组织,指定专人负责,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真正形成多方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齐心协力,合力推进,全面启动新一轮村卫生所建设项目。
村卫生所建设项目涉及到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顾全大局,强化服务意识,简化办事程序,免收相关费用,积极帮助解决存在问题,绝不允许阻碍、推诿,影响项目实施。县财政局要在建设补助资金上给予大力配合支持,确保建设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发改、建设、土地、消防、防震减灾等部门要在村卫生所建设规划、用地、建房手续审批方面积极创造条件,相关收费一律走下限。县监察、审计部门要抓监管工作,保证有限资金真正用在村卫生所建设上。县卫生局要牵好头,加强对村卫生所建设工作中的具体指导,逐乡逐村进行调查,每月督导一次。各乡镇党委、政府要解决村卫生所建设用地,科学布局,抓好质量管理。
(三)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投入。省、市、县安排的专项建设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征地和项目前期工作,坚决杜绝挤占、挪用。各乡镇要按《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卫生工作的决定》(腾发〔20*〕17号)规定给予补助,精打细算,严格按招投标程序进行建设,确保工程造价合理。建设中要切合实际,严格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不能造成资金浪费,保证建设一个,完成一个,验收投入使用一个,尽快发挥项目效益。
(四)加强质量管理,保证按时按质完成建设项目。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在村卫生所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始终把工程质量放在首要地位,严格按有关建设要求进行施工建设,绝不能出现半拉子工程和豆腐渣工程。为保证村卫生所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县人民政府制定《*县20*-2009年村卫生所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严格按方案要求进行施工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什么问题要及时向县卫生局反映。已开工建设的“8.21”地震村卫生所恢复重建项目必须于2009年4月30日前竣工验收。其它村卫生所建设项目必须于2009年1月25日前开工建设,2009年6月30日前竣工验收。绝不允许各乡镇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影响项目建设工期。
三、以村卫生所建设为契机,切实提高村卫生所的管理服务水平
同志们,村卫生所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进一步推动了我县农村卫生工作迈向更高的发展平台。但是村卫生所的业务用房建成后,并不等于村卫生所就能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还需要我们不断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强化村卫生所管理,加强设备配置。各乡镇要以村卫生所建设为契机,按照12月12日全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会议要求,研究制订村卫生所建设与监管的长效机制,保证村卫生所建设不断巩固和发展,切实把我县村卫生所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一是要加强乡村医生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乡村医疗服务水平。县卫生局要按照规定,每年为每个村卫生所培训一名骨干医生,每两年对乡村医生进行轮训一次,此项工作决不能松懈,一定要抓紧抓好。要严格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县村级卫生所建设与管理的意见》要求,规范村卫生所的各项工作制度、人员职责和处方管理。要继续加大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卫生工作力度,要积极鼓励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开展纵向合作,促使县级医疗机构的技术服务向乡镇延伸,乡镇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服务向村级延伸;要加强对乡村卫生人员的学历教育和业务培训,加强乡村医生的卫生管理法律法规的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树立依法执业意识,提高综合素质,尤其是医疗技术水平,不断提升乡村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要加强村医执业准入和退出机制管理,积极吸收优秀的卫生技术员加入到乡村医生队伍。要制定村卫生所及乡村医生的考核办法,定期进行考核。促使所有村卫生所都具备开展常见病、多发病治疗、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转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初步处理的能力,让农民不出村、不出乡就能享受到较好的卫生服务。
二要全面推行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工作,切实加强村卫生所的管理。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全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会议县长讲话要求,准确把握一体化管理工作内涵,努力形成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要围绕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内容,积极推行“三制、四有、七统一”管理。要抓好行政统一管理、业务统一安排、人员统一调配这个核心,增强政府抓卫生工作的能力,规范乡村医生执业行为,提高村卫生所整体医疗技术水平。要抓住财务统一收支这个关键,做到财务规范运行,增强医疗收费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降低农村医疗费用负担,确保村卫生所长足发展。要抓住药品统一管理、收费统一标准这个热点,严格执行药品统一集中招标采购、统一集中配送制度,严格质量管理和价格政策,确保群众吃上放心药、安全药、廉价药。要加强日常监管,抓住农村医药市场整顿这个难点,规范、净化农村医疗服务市场,提高广大农民就医用药安全性和有效性,保护村医合法权益,为村卫生所的发展保驾护航。要加快推进村级医疗机构内部运行机制改革、人事制度改革,实行人员聘用制、浮动工资制,充分调动村医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准确把握农村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突出公益性质,把履行好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的职责摆在首位。要持续发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保障作用,在完善管理制度、运行机制和创新管理上下功夫,在防范基金透支风险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提高参合农民的受益面和受益率,有效解决农民群众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
三要加强村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管理。县卫生局、合管办要认真执行村级定点医疗机构有效监管措施,加大对村卫生所的监督管理。要畅通农民投诉、举报渠道,保障农民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对村卫生所挤占、贪污、挪用、截留、骗取、瞒报、套取新农合资金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决不手软。
同志们,当前的村卫生所建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我们一定要站在维护农民群众健康权益和构建和谐*的高度,以高度的责任心,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我县村卫生所建设工作新局面,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