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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常委卫生综治发展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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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常委卫生综治发展讲话

同志们:

一、关于全县灾后城镇住房恢复重建工作

按照省政府提出的2009年底基本完成任务的目标要求,我县城镇住房恢复重建的任务还异常艰巨、时间尤为紧迫。做好我县城镇住房恢复重建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扎实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㈠进一步明确目标,加快重建进程。根据省市相关会议精神,我县城镇住房恢复重建工作的目标任务是:6月底全面实施受损住房维修加固,竣工达到60%;新建住房全部开工,竣工达到25%。9月底,受损住房维修加固竣工达到80%,新建住房竣工达到50%。年底,受损住房维修加固全部竣工,新建住房基本竣工,力争在2010年春节前,城镇受灾居民住进新房,实现家家有房住的重建目标。

㈡进一步细化措施,狠抓工作落实。一是进一步充实力量。县政府将再从国土、建设、房管、民政、公安等主要职能部门各抽调1—2人充实到县城镇住房恢复重建办公室,所抽调人员在3月20日前到位。各乡镇(街道)也要进一步充实力量,落实专门的领导、专门的人员负责城镇住房恢复重建工作。二是严格补助标准确定程序。4月底前,各乡镇(街道)要按照“个户申请—乡镇(街道)初审—国土部门核实土地性质—公安部门核实家庭人口—县房管局核实住房状况—县民政局核实收入水平、核定补助标准—乡镇公示”的程序,完成对受灾居民家庭补助标准的确定。三是进一步加快推进重建。1、关于自建。要鼓励群众及单位在符合规划的情况下开展原址重建工作。对城区单幢独户的受灾户,要按照边施工、边申领资金的方式,引导其率先启动、快速推进重建;对同一幢楼房或同一小区的受灾户,要引导他们自行协商一致后,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实施重建;对市级以上直属企事业单位职工受损住房,先由单位先行垫资实施重建,确保职工尽早入住;对不符合规划或修建后短期内因发展需要又可能拆迁的,县规划和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要认真把关,及时提出处理方案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重建。对特别贫困的重建户,要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其开展重建工作,要按照“个户申请—居民小组评议、公示—乡镇(街道)初审、公示—县重建办审核”的程序,确定特别困难重建户名单,各乡镇(街道)要在3月底前完成初审工作并将名单报县重建办。2、关于廉租房建设。各有关部门既要根据受灾居民需求,加大廉租房的保障力度,又要将新建或配建的廉租住房优先供应住房损毁的城镇“三无家庭”和最低收入家庭,并实行低租金标准(“三无家庭”免收租金);要加快国家补助的50套廉租房项目的申报工作,做好拆迁、补偿等项目前期工作,确保项目尽快开工建设。3、关于安居房建设。县国投公司要加快已确定的安居房建设进度,确保按期投入使用;国土、建设、房管等部门要按照省、市有关安居房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加快新建项目的前期工作,确保新建安居房在6月底前开工。四是进一步做好维修加固工作。各乡镇、街道、部门是城镇住房维修加固的责任主体,各城镇住房受损户是实施主体,要认真执行“委托设计单位进行加固设计—图审单位对设计图纸进行审查—造价单位预算工程施工价格—签定监理、施工合同—施工单位进行修复加固施工—县重建办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工程验收”的程序。加快推进城镇住房维修加固工作。同时,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妥善处理好遇到的一些特殊情况,实现维修加固的公开、公平、快速、高效。五是进一步抓好要素保障。要加快实施重建规划用地范围内的危房拆除、征地拆迁等工作,确保3月底前做好可建设用地准备;要加强技术力量准备,确保满足全面开工建设需要;要加强建材保障,加大建材生产、增加供应,将城镇住房恢复重建特别是乡镇(街道)居民自建住房纳入建材特供机制保障;要做好施工用水、用电和道路交通的组织准备,并同步抓好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六是进一步抓好工程质量管理。县级相关部门要从进场、施工、验收3个环节把好关口,确保建筑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从进场方面,要按照重建政策规定,加强对工程建设机构的资质审查,从源头上杜绝不达标工程;在施工方面,要强化责任监管,防止不负责任、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延误工期、降低质量等现象和安全事故发生;在验收方面,要按照“竣工一批、验收一批”的原则,依照新公布的工程建设质量和抗震设防标准,分阶段组织专业部门进行验收,确保恢复重建工程合格率达到100%。七是进一步抓好资金发放。要设立城镇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专户,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县灾后城镇住房恢复重建办公室要及时将城镇住房恢复重建的补助资金划拨到各乡镇(街道),各乡镇(街道)要及时将资金发放到责任部门或住房受损户,5月底前要完成补助资金的核发工作。在资金发放中要坚持“居民小组签字—居委会签字—乡镇(街道、责任部门)签字—公示—受灾户签字”的流程,确保各项补助资金在5月底前准确发放到户。

㈢进一步创新机制,解决具体问题。1、维修加固和重建对象的确认。要坚持“宜粗不宜细和走群众路线”的原则,对中央、省市已有规定的要严格执行;对没有明确规定又不好确认的,要本着实事求是、基层组织和群众认可的原则,将相关住房受损户列为补助对象。2、土地价值补偿。对不能原址重建的受灾居民,县国土资源局要按广府发〔2008〕38号文件确定的原则,做好土地回收和补偿工作;要依法做好毁损住房的土地确权登记,合理确定土地价值,及时对土地所有权人予以补偿或划拨土地置换。3、县城区的操作。县级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要按照“能靠则靠”的部门责任制要求,具体负责本部门、本系统、本单位灾后城镇住房恢复重建工作,包括组织实施、具体协调、资金落实、质量安全监管和维护稳定等工作。属于*镇本级责任和不能“靠”部门、企事业单位的独立小区以及其他城镇住房需恢复重建的,由*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县城区的城镇住房维修加固和重建对象确定、相关情况调查核实、责任部门划分等前期工作由相关社区完成,维修加固设计单位确定、维修方案制定、维修和施工费用的商谈以及各类补助资金的发放由各责任单位组织相关住户负责落实。乡镇场镇可参照执行。4、设计、维修单位及费用的确定。由县规划和建设局提供具有维修加固设计图审、造价预算和施工相应资质的单位名单。独立的受灾户自主选择设计、维修单位并商定相关费用;整栋楼的由责任单位召集相关受灾住户,以“一事一议”的方式,选择设计、施工等单位并与其商谈好相关费用。5、不完全产权房的问题。对受灾的单位自管及部分国有企业房改不彻底的受灾住房实行先改后补。

二、关于省、市相关会议精神

2月26日,省政府在成都花园宾馆召开了全省灾后城镇住房恢复重建工作会议,副省长黄彦蓉主持会议,成都市等市、县作了交流发言,省长蒋巨峰作了重要讲话。会议要求:一是正确把握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会议通报了全省各重灾县区城镇住房恢复重建工作的进展情况。截至2月25日,我县城镇住房重建在建仅达到8.58%,建成仅1.76%;维修加固完成1.45%。与全省的进度要求有较大差距。二是强化主体责任,明确工作职能和工作时限。各级各部门要将城镇住房恢复重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做好重建规划与选址、融资平台建设、要素与施工保障、群众组织发动、补助资金发放及土地价格补偿等工作,要在年底前全面完成城镇住房恢复重建和维修加固工作,确保2010年春节前城镇受灾居民全部住进新居。三是要创新机制,加快推进城镇住房重建。要严格落实政策,尽快细化具体办法,加强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恢复重建氛围;要分轻重缓急,先易后难,集中破难,有序推进重建工作;要充分利用融资担保、贷款和住房公积金等资金渠道,破解资金难题;要强化资金监管和督导检查,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实现城镇住房恢复重建目标。

3月5日,市政府在广元国际大酒店召开全市灾后城镇住房恢复重建工作会议。会议由市政府秘书长李天满主持。副市长邹瑾就当前形势、目标的细化、具体问题的解决途径和方法作了全面的讲话。王菲常务副市长到会并强调:一是深化认识,充分认识城镇住房恢复重建对于扩内需、保增长以及保民生、保稳定的重大意义;二是突出工作重点,要认真贯彻执行好政策,做好规划,优先安排除险加固,鼓励受灾居民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原建和自建。三是进一步优化服务,完善推进机制,强化目标管理,细化工作措施,协调好各种矛盾和纠纷。

三、关于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㈠整治的重点。我县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要突出以下八个方面的重点:一是整治占道经营。对以街为市、占道经营的各类摊点进行集中整治,规范各类摊点入市入室经营。二是整治交通秩序。规划设置机动车停放场(线)和非机动车停放点,对城市道路、街口的交通标志、车辆乱停乱放、机动车上人行道等进行集中整治。三是整治户外广告及张贴涂写广告。对有碍观瞻的广告、招牌、灯箱、门牌、门匾等进行集中整治,拆除未经批准擅自设置的户外广告,对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城市容貌的限期整改或拆除。四是整治农贸市场卫生。对城区农贸市场的环境卫生、经营秩序、食品卫生、市场设施进行集中整治,规范或取缔街巷、居民区、城乡结合部自发形成的市场。五是整治建筑工地卫生。对建筑工地、待建工地的环境卫生、隔离护栏设置、物料堆放、弃土清运等进行集中整治。六是整治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和饮用水卫生。七是整治居民区、城中村、厂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卫生。八是除“四害”。

㈡整治的步骤。整个行动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宣传动员阶段(2009年3月)。*镇和县城区各部门要采取各种形式搞好宣传和动员,明确目标任务,落实整治责任。第二阶段为集中整治阶段(2009年4月)。各责任部门、单位分头开展整治行动,按照整治内容及要求搞好各项整治工作。第三阶段为综合执法阶段(2009年5月)。针对集中整治存在的重点、难点等问题,综合执法组开展综合执法治理。第四阶段为巩固提高阶段(2009年6月至12月)。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巩固措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防止反弹和“回潮”。*镇和县级相关部门要结合县上的总体部署,立即行动起来,进一步细化各阶段工作方案,迅速掀起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高潮。

㈢整治的措施。为确保每一个阶段都达到要求,必须落实好以下八项措施:一是要明确职责。根据《整治方案》的要求,这次集中整治行动由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挥,整治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后勤保障和整治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镇要重点做好社区居民的宣传教育工作,配合县级相关部门做好整治工作。宣传部门重点要统筹安排这次综合整治宣传策划工作,营造整治氛围。公安部门要重点做好整治行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及时打击阻挠执法的行为。建设部门要重点加强对乱停乱放、占道经营户的管理。工商、交通、经商、环保、水利、交警、消防、水利、民政、卫生、文体、环卫等部门要按照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责任划分共同参与整治工作,并服从安排调度,配合其它部门开展整治工作。二是要大力宣传。县广播电视台、广元日报*记者站、今日*等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县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目的、意义、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播放、刊登整治通告,及时报道城区环境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曝光不文明行为。交警大队、城市综合执法大队、环卫所要分别派出宣传车,在城区范围巡回宣传。要通过强有力的宣传,达到“人人关心爱护城市、人人参与综合整治”的良好氛围。三是要严格执法。各单位要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在整治过程中做到大胆执法、敢于碰硬。同时,各职能部门要依法加强各种证照的管理,对影响市容市貌、违规经营的,该停业整顿的要停业整顿,该吊销证照的要依法吊销。对不听劝导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组要坚决查处,对阻挠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的,公安机关要坚决依法予以严惩。四是要加强协作。环境综合整治涉及到方方面面,相关部门只有树立一盘棋思想,相互配合,协同作战,才能取得实效。*镇、县级相关部门要围绕城区综合整治工作总的目标任务,切实加强配合,对存在交叉管理的,要主动协调,不能推诿、扯皮。整治办要充分发挥协调作用,及时解决部门之间的不协调问题,确保各方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整治工作。五是要堵疏结合。在整治中,要注重因地制宜,堵疏结合。对店外店、店外摊,一律要求业主撤回到店内经营;集贸市场周边乱摆摊设点的,一律引导回到市场内经营;占道洗车、修理的要引导其搬迁到规划区域内;占道收购废品、堆放建筑材料的一律要求撤回到店内经营;要充分利用临街机关单位空院场地,设置好规范的小车、摩托车、自行车停放点;在县城周边,由县规划和建设局落实好货运车辆停放点;建设部门要汇同相关部门对县城区从事经营的各行业逐步实行功能分区,并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结合灾后重建,进一步完善垃圾桶、垃圾箱、果皮箱等环卫设施,确保满足需要。六是要加强领导。为确保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县委、县政府已经成立了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以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镇和县级相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体干部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确保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落到实处。七是要严肃纪律。整治工作要做到一碗水端平,不论涉及谁,都要一视同仁,严禁说情、循私。对说情和循私的,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曝光。八是要全面铺开。各乡镇特别是公、铁路沿线乡镇也要紧紧抓住县委县政府集中整治城区环境的有利时机,掀起整治集镇环境的高潮,参照县里的做法,彻底解决场镇“脏、乱、差”现象。

同志们,城镇住房恢复重建及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关系到广大城镇居民的切身利益。大家一定要按照本次会议要求,立即行动起来,扎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为实现灾后城镇居民住房重建目标、建设更加优美的生活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