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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充分认识开展“家庭助廉”活动的重要意义
(一)开展“家庭助廉”活动是促进廉洁自律的一种有效办法。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领导干部能不能经受权力的考验,做到拒腐蚀、永不沾,领导干部自身过硬是最根本的因素,但不可否认,夫妻之间的特殊关系、家庭成员的亲情血缘关系,决定了其言行对领导干部本人容易产生直接的影响。领导干部身边要是有个“廉内助”,经常敲敲边鼓,对促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政也是非常必要和行之有效的。随着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违纪违法犯罪分子在对领导干部正面腐蚀难以奏效的情况下,采用迂回侧击的手法,把目标瞄准领导干部的“后院”。如果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不警惕,就会被糖衣炮弹打中,既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损失,也给自己的家庭带来不幸。从近年来全国各地查处的腐败案件来看,一些领导干部腐化堕落原因固然很多,但其中一个重要因素是与配偶、子女的助贪助贿有着直接关联。据不完全统计,有近80%的腐败案件与家属或者子女有关。如有的领导干部家属经常在公开场合表示儿子留学费用高昂,听者有意,从此打开缺口,成为收钱的出纳。配偶与领导干部接触最多、了解最深、感情最厚,配偶一番善意的劝导,有时远比组织的教育监督有效管用。这说明现在腐败与反腐败的较量已经反映到家庭中来了,家庭已成为反腐败的阵地。我们开展“家庭助廉”活动,其目的就在于调动领导干部家庭每个成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配偶的积极性,共把“家门”,形成文明、廉洁的家风,使家庭成为反腐败的战斗堡垒,这不仅是对领导干部的关心,也是对领导干部家庭的关心。因此,从关心和爱护干部的角度出发,组织和家庭应共同努力,共筑拒腐防线。
(二)开展“家庭助廉”活动是树立良好家风的一个重要途径。家风连着党风、政风、民风。领导干部家风的好坏,直接关系着领导干部本人的威信,有的也直接关系着领导干部家庭的美满幸福。如果领导干部不保持良好家风,走出家门是先进的,进了家门不先进;“八小时之内”是先进的,“八小时之外”不先进;自己是先进的,其他家庭成员不先进,那么他肯定保持不好先进。如有的领导干部子女炫耀父亲权力,到处拉广告、包工程,打着领导干部子女的旗号捞取不义之财,最后父子都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因此,良好的家风有助于清正廉洁社会的形成,也能成为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长效堤防,对于保护领导干部本人及其家属都是至关重要的。开展“家庭助廉”活动,就是希望大家高度重视家风建设,始终保持淡泊名利的平常心,清醒认识领导干部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不能成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不能因是领导干部家属就自恃高人一等,缺乏良好修养,而要保持着昂扬向上的风气、遵纪守法的风气、淡泊名利的风气,不说违规的话,不做越轨的事,成为领导干部坚强可靠的廉政后盾。
(三)开展“家庭助廉”活动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具体行动。
从家庭的视角来看,腐败是影响家庭稳定和家庭生活的重要因素。“一人腐败,全家受罪;一人廉洁,全家幸福。”领导干部家属在生活和工作上给予有力的支持和鼓励,在诱惑出现时给予适当的提醒和督促,既是对爱人最好的关爱,也是对自己家庭最好的呵护。而家庭也是培养青少年正确的价值观念和高尚道德情操的“第一所学校”,父母的品行和操守会对孩子的一生产生深远的影响。所以说,家庭作为社会的基本单位,是亲情维系、道德养成、文化价值观念传承和每一个家庭成员健康成长的重要载体。正是千千万万个健康幸福的小家庭,才能组成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大家庭。有人说:一个领导干部犯错误,起码三代人遭罪,父母伤心失望,子女痛哭流涕,得不偿失!有的腐败之家妻子儿女成为腐败帮凶,最后老子、儿子坐牢,妻子上吊,教训十分深刻。因此,开展“家庭助廉”活动,发挥家庭在反腐倡廉中的作用,发动家庭成员共同预防和抵制腐败,对于维护家庭幸福,促进社会和谐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二、以积极和负责的态度,投身“家庭助廉”活动
领导干部家属是开展“家庭助廉”活动的主体,干部家属参与的积极性直接影响到教育活动的整体效果。作为领导干部家属,无论在家庭,还是在社会中,都是一个很重要的角色,一言一行对领导的行为都有直接的影响。为此,希望广大干部家属们能够处理好“两个关系”:
一要正确处理好“内助”与“涉政”的关系。领导干部的配偶必须明确自己的“角色”,摆正自己的位置,自觉做到不插手领导干部的日常政务、不影响领导干部的工作决策、不干涉领导干部手中权力行使,同时要经常提醒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尤其要在家庭及八小时以外的日常生活中,多一份理解,多一份关心,多一份支持,支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二要正确处理好“私事”与“公事”的关系。作为领导干部的配偶,在处理“私事”和“公事”的问题上,要有奉献精神。私事在任何时候都必须服从公事,不能以“私”损“公”,要先国而后家。做到有损党和国家、人民利益的不义之“利”不沾,不明来历的意外之“利”不取,不合规定的份外之“利”不拿。
在处理好以上两对关系的同时,还要增强“三种意识”,当好“三大员”:
一是增强法纪意识,当好“宣传员”。从近年来一些已查处的案例可以看出,一些配偶在丈夫(妻子)的贪污腐败中没有当好廉政“宣传员”,反而成了腐败“宣传员”。有的常给配偶灌输“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不收白不收”等思想,动员本来清正廉洁的配偶收受财物,使其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抵御金钱的意志逐渐削弱,一步步滑向了违法犯罪的深渊;有的面对配偶敛财,不是善意地“拉袖子”规劝其悬崖勒马,而是替配偶收礼物、当管家、转移财物,帮助配偶铺设“黄泉路”。而且往往表现出这么三种心态:一是从众心理,认为在人际交往中拿点儿钱物很正常。二是自慰心理,认为帮了别人的忙,得点儿好处理所应当。三是侥幸心理,认为送钱的都是可靠的哥们朋友,不会出事。这些人之所以有这种心态,有很多因素,其中法制意识淡薄是很重要的方面,有的全然不知自己是在违法犯罪。浙江省富阳市原市委书记周宝法的妻子王瑞珠有一句“名言”:“我们从不白拿人家的钱,都是给人家办了事才收了礼,帮了人家的忙才拿钱的!”这种怪异的话说出来生动地说明对党纪和法律的无知。原我市须江镇五家山村村主任刘永财法制观念极为淡薄,家中经常存放着大量集体现金,用到就去拿,即使他的私人存折里有钱,放着归放着,他也会毫不犹豫地把集体的钱拿来用。结果一查挪用了村里四十几万元资金。他对办案人员说:“反正短款的钱都是我用掉的,我补上就行了。”他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党纪国法。希望大家注意加强党纪法规的学习,当好廉政“宣传员”,常念廉洁自律的“法规经”,充分辨别我们的领导干部什么该拿,什么不该拿,什么是取之有道之钱,什么是涉嫌腐败的赃款,什么是礼尚往来的人情,什么是权钱交易的贿金。古人云: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领导干部家属要经常提醒,使领导干部眼不花、耳不偏、嘴不馋、手不伸、腿不软,实实在在做人,认认真真做事。
二是增强防范意识,当好“守门员”。哲学上有个著名的“秃头论证”理论,它含有这样的追问:少一根头发能否造成一个秃头?回答说不能。再少一根怎么样?回答还是不能。这个问题一直重复下去,到后来回答却是已经成为秃头了。如果把“敛财百万”看成是腐败的“秃头”,那么,变成这样的“秃头”就是一根根头发的累加,所以腐败是容易的。近年来查处的一些案件也很能说明这一道理。有句古话叫做:小洞不补,大洞吃苦。去年被市纪委查处的公路段原段长包某,平时经常收受几百元的礼金礼品,自己感觉问题不大,结果是数额逐渐增大,突破了党纪国法,够上了判刑的条件。正所谓:第一次收受朋友的馈赠,是违纪犯罪的开始。禁锢一开,就出现第二次的收受,第三次的默认,第四次的麻木,从此一发不可收。”“小腐导致大败”。现在有的行贿者狡猾的很,一开始不马上送钱送物,而是与你们套感情,时机成熟了再送,使你不知不觉掉入他们的陷阱中。因此,无论在什么时候,一定要增强防范意识,要当好廉政的“守门员”。首先,自己要把好廉政关,要善于从形形色色的人群中辨别出什么人是别有用心的行贿者,慎交,远交,乃至拒交。其次,在发现配偶有违纪违法苗头时,及时指出,帮助他们把好“权力关”、“金钱关”、“美色关”。要帮助我们的领导干部算一算“政治帐、家庭帐、身体帐、经济帐”,干部行贿受贿、迎来送往、作风浮躁、贪小便宜,导致的后果必然是“散了家庭、伤了身体、断了前途,毁了名誉,少了收入”。而以领导干部现在的工资水平一年算5万元,年龄平均算45岁,假如活到80岁,还能拿175万元,如果现在收到几十万元甚至几万元,到头来不仅175万元没了,还要进牢房,是很不值得的。
三是增强责任意识,当好“监督员”。领导干部身处的地位,肯定会成为行贿者拉拢腐蚀的目标。当一名领导干部,须历经层层选拔、选举,还有组织考察、群众测评,能够到这一步很不容易。上来是走楼梯,下去就是坐电梯,一下子结束政治生命。我市去年查处的原路政大队副大队长梁某说:“我真后悔啊,我原来是公路段的一个司机,本来过得好好的,当上领导后没几年就出了这事,早知道这样,还是当司机好了。”梁某出事还有一个特点,他自己存了二十几万元赃款,他老婆家人不知道,出事后他才自己讲出来,可见,他的家属对他是完全失去监督了。如果你的配偶有爱好的话,也要提醒他爱好适度,防止被人利用。希望每一位干部家属都能从自己的家庭监督做起,做到经常性的“四过问”,即:家庭收入明显反常时要过问,拿回高档商品时要过问,经常不在家吃饭时要过问,经常晚归时要过问。自觉抵制社会不正之风,从监督自己身边人做起,及时发现苗头,及时提醒,及时帮助,当好党风监督员。
三、精心组织,确保“家庭助廉”活动取得实效
最近,市纪委和市妇联联合下发了《江山市“家庭助廉”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目标任务已经明确,关键是抓好落实。
(一)要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家庭助廉”教育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光靠一两个部门是不行的。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妇联和市机关各部门纪委(纪检组)要切实提高对开展此项工作的认识,加强协调与沟通,积极主动地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力争将“家庭助廉”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廉政建设工作体系,形成市、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助廉工作联动机制。教育不是万能的,但却是绝对有效的,要善于整合社会力量,积极吸引群众参与,广泛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共同推进“家庭助廉”教育工作,以扩大活动的辐射面和影响力。妇联组织要充分发挥联系妇女、联系儿童、联系家庭的工作优势,把牢家庭这个重要的关口,切实把家庭建设成反腐倡廉的一道牢固防线。
(二)要明确措施,狠抓落实。要从本地实际出发,认真研究制定开展“家庭助廉”教育的具体意见和实施办法,提出明确的目标和具体的措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精心谋划好教育活动方案,妥善安排好活动规程,内容要严肃而轻松、精彩而实在,力求形式有特点、教育有重点、活动有亮点,出实招,求实效。要坚持载体创新,通过举办展览、办培训班、进行案例分析等形式,开展好新时期“廉洁家庭”具体标准和行为规范的讨论、制定新时期“廉洁家庭”行为公约、组织领导干部家庭签订“廉洁家庭”承诺书等活动,将“家庭助廉”教育工作具体化、形象化、实事化,使家庭成员易学、易懂、易用,并内化为自身的行为准则。要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家庭助廉”先进典型,壮大声势,弘扬正气,引导广大家庭成员树立“腐败可耻、廉洁光荣”的观念,自觉抵制社会上的不正之风,远离不健康的生活方式,在全市上下逐步形成“家庭助廉”浓厚氛围,使“家庭助廉”活动成为我市廉政文化建设的一个特色、一个亮点。
(三)要勇于实践,深化提高。要学会在摸索中不断总结,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努力了解家庭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新问题,以及对反腐败工作的影响,积极提出应对策略,增强家庭廉洁文化建设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前瞻性。要注意区分不同类型的家庭特点和需求,做到有的放矢地开展内容丰富、各具特色的“家庭助廉”教育活动。要积极鼓励和支持基层妇联组织、广大妇女群众和家庭在“家庭助廉”教育中的首创精神和大胆探索,及时总结新鲜经验,通过研讨、论坛、信息沟通等各种方式,及时予以推广。要着眼长远,研究家庭廉洁文化建设的工作规律,探索“家庭助廉”的长效机制,为家庭廉洁文化建设提供坚实的制度保证。
同志们,反腐倡廉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更关系到每一个领导干部家庭的和谐幸福与安康。让我们携起手来,在全市“家庭助廉”活动中大有作为。
最后,祝大家身体健康、工作顺利、生活甜蜜、家庭和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