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在撰写劳动保障讲话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他人的优秀作品,小编整理了5篇优秀范文,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同志们:
刚才,我们一起收看了全省劳动保障工作电视会议,(上级市)市的领导也作了重要讲话,希望大家要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并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就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今年是贯彻十六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全面落实中央、省、(上级市)市三级新的领导集体提出的奋斗目标的起始年,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对于维护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和重要的意义。近几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就业再就业工作,始终把促进就业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通过政策推动、经济拉动、培训促动、服务带动等一系列措施,保持了全市就业持续稳定增长。5月15日,召开了全市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会议,对全市就业再就业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市政府与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签订了责任书,把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纳入乡镇(街道)、市直部门的责任考核体系,调动了各方面积极性,形成了齐抓共管就业再就业工作的良好局面,取得了显著成效。1—4月份,全市提供就业岗位10130个,城镇登记求职人员3853人,成功就业1656人,其中再就业998人,保持了就业局势的持续稳定。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要充分认识就业工作的严峻形势。一方面,十五期间我市劳动力成长处于高峰期,预计未来五年约有9.8万名农村富余劳动力需向城镇转移,另一方面,随着企业改革力度加大,下岗失业人员呈急剧上升趋势,全市下岗失业人员累计达12252人,其中2001年至今,两年多时间,下岗失业职工多达5455人,未来五年将达到1.5万人左右。而随着我市经济结构调整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经济增长对就业的拉动作用将相对降低,劳动者充分就业的需求与劳动力总量过大、素质不适应的矛盾更加突出。今年,非典疫情突发,对交通、旅游、餐饮、利用外资和外贸出口等造成了影响,给就业再就业工作带来了新的困难。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就业再就业的压力将不断加大。各部门、各单位要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出发,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扎实推进我市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开展。
二、进一步强化措施,全力做好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
(一)全面落实促进就业再就业的优惠政策。根据中央、省和(上级市)市三级就业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决定》,劳动保障、发展计划、经贸、财政、银行、税务、工商等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政策。要搞好《再就业优惠证》的发放管理,既要及时到位,又要严格对象认定和发放程序,建立起公示制度和时限承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各部门要履行职责,保证促进就业再就业的优惠政策落实,形成全社会鼓励支持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的宽松环境。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的*届六中全会、省委*届*次全会、中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劳动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去年工作,分析当前劳动保障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安排部署今年工作任务。同时,对全省劳动保障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下面,我着重就工作回顾、形势分析、今年工作安排讲几点意见。
一、*年工作回顾
*年是“*”的开局之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和新的工作要求,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紧紧围绕省委实施“八八战略”、建设“平安*”、“法治*”、文化大省“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以构建和谐社会、健全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为重点,着力完善劳动保障政策体系,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继续保持了各项工作的良好发展态势,许多方面走在全国前列。一年来主要工作成效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超额完成。
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三二一”总体工作思路,统筹安排十件实事与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大了工作力度,全面超额完成了省委、省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同志们:
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今天召开这次全县劳动保障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省州劳动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客观总结*年劳动保障工作,安排部署*年劳动保障工作。刚才,唐良奇同志对去年劳动保障工作进行了总结,对今年的工作作了具体安排,会上县委刘书记还要就如何做好劳动保障工作作重要讲话,请同志们认真领会,抓好贯彻落实。根据会议安排,我讲几点意见。
一、客观估价成绩,进一步增强做好全县劳动保障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去年,是“十五”计划的最后一年,全县各级各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协调发展,促进了全县劳动保障工作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为全县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主要表现在:
一是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去年全县共计核定征收各项社保基金4079万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1733万元,失业保险202万元,医疗保险1454万元,工伤保险40万元,生育保险1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655万元。加上上级转移支付和财政配套资金,全年各项社保基金收入已超过5000万元。全年共为3940名离退休人员发放基本养老金2557万元,为全县18121名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支付医疗保险费1450万元。就业和再就业政策全面落实。去年全县城镇新增就业人员3455人,帮助困难人员再就业1008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同时全年发放再就业优惠证317本,落实小额贷款担保基金50万元,发放小额担保贷款90.4万元。为配合企业改制和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支付生活困难补助和各项补贴共计达839万元。各项税费减免共计65万元。组织各类培训4770人次,其中再就业培训1256人,创业培训124人,农村劳动力培训3025人,组织职业技能鉴定817人,发放资格证书561人。以上这些数据,说明在去年的工作中,通过各级党委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劳动保障系统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全面完成了劳动保障的各项工作任务,壮大了我县的社保基金规模,确保了我县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落实,同时也对我县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是各项劳动保障职能充分履行。去年的劳动保障工作除了全面完成各项险种的扩面收缴任务和就业再就业政策的落实外,还全面贯彻执行了各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依法开展劳动保障监察,积极宣传劳动保障政策,深入到各用人单位督促其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积极参与企业改制扫尾工作,认真审核企业改制的职工安置方案,核算欠缴各项社保基金,既确保了职工利益按政策得到落实,也为我县企业改制工作的基本完成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同进还主动支持和维护“两路”建设,对劳资纠纷和工伤事件,做到快立快查,慎重处理,及时清退拖欠农民工工资,有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两路”建设的正常秩序。依法开展劳动争议仲裁,及时处理各类来信来访,为维护全县良好的社会秩序作出了积极努力。
我市的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关心、支持和监督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以《劳动法》为龙头,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及部门配套规章和地方规章为主体的劳动争议处理法律依据,在受理劳动争议案件中严格遵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加强规范仲裁工作和仲裁庭建设,增强庭审效果,使劳动争议处理工作达到了制度化、规范化,走上了重在源头、重在基础、重在调解、重在执行的运行轨道。
妥善处理劳动争议,依法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劳动争议的办案原则。今年1—11月份,全市共受理结案劳动争议案件498件,涉及人数2492人,总金额714.46万元,开庭仲裁裁决51件。其中拖欠工资案件228件,涉及人数1316人,为职工追回拖欠工资款283.34万元;工伤案件270件,涉及人数270人,工伤补偿抚恤金431.12万元。比去年同期521件下降4.4%。由于推行承诺企业按月发放工资制度,全市有12000多家企业签定参加承诺协议和在乡镇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承诺有效监督,劳动关系融洽和谐,措施得力到位,全市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达65%,劳动合同签订率达89%,今年来没有发生重大的集体劳动争议。
一、领导重视,工作深入
劳动争议仲裁工作是一项涉及社会安定稳定的工作,关系到我市经济持续发展。因此,市政府高度重视,把它列为全市经济工作的重要内容,指定分管劳动工作的副市长亲自抓,遇到发生重大突发劳动争议事件,书记、市长都能亲自过问,或到现场具体指导,为及时解决集体劳动争议起到积极作用。市人大今年9月份专门对劳动争议工作调研,指出仲裁工作重要性,肯定了工作成效。市财政局拨专款5万元重新装修,购置仲裁机构的设备,创立一个严肃、庄严符合要求的劳动争议仲裁庭。
局领导能结合今年是国务院375号《工伤保险条例》实施一周年,为切实宣传有关的劳动法规,从思想宣传抓起,一是组织两次大型上街咨询活动,接受社会各界咨询人员1800人次,印发宣传材料2500份,同时要求各乡镇(街道)劳务站、事务所开展上街咨询,设立宣传专栏、广告、标语,掀起执行劳动法律法规高潮,维护企业、员工双方的合法权利。二是成功举办法律法规培训班,针对国务院375号令《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和劳动保障部及其相配套法规的出台,为准确掌握新条例法规的运作。
二、健全制度,落实责任
我市的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关心、支持和监督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以《劳动法》为龙头,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及部门配套规章和地方规章为主体的劳动争议处理法律依据,在受理劳动争议案件中严格遵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加强规范仲裁工作和仲裁庭建设,增强庭审效果,使劳动争议处理工作达到了制度化、规范化,走上了重在源头、重在基础、重在调解、重在执行的运行轨道。
妥善处理劳动争议,依法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劳动争议的办案原则。今年1—11月份,全市共受理结案劳动争议案件498件,涉及人数2492人,总金额714.46万元,开庭仲裁裁决51件。其中拖欠工资案件228件,涉及人数1316人,为职工追回拖欠工资款283.34万元;工伤案件270件,涉及人数270人,工伤补偿抚恤金431.12万元。比去年同期521件下降4.4%。由于推行承诺企业按月发放工资制度,全市有12000多家企业签定参加承诺协议和在乡镇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承诺有效监督,劳动关系融洽和谐,措施得力到位,全市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达65%,劳动合同签订率达89%,今年来没有发生重大的集体劳动争议。
一、领导重视,工作深入
劳动争议仲裁工作是一项涉及社会安定稳定的工作,关系到我市经济持续发展。因此,市政府高度重视,把它列为全市经济工作的重要内容,指定分管劳动工作的副市长亲自抓,遇到发生重大突发劳动争议事件,书记、市长都能亲自过问,或到现场具体指导,为及时解决集体劳动争议起到积极作用。市人大今年9月份专门对劳动争议工作调研,指出仲裁工作重要性,肯定了工作成效。市财政局拨专款5万元重新装修,购置仲裁机构的设备,创立一个严肃、庄严符合要求的劳动争议仲裁庭。
局领导能结合今年是国务院375号《工伤保险条例》实施一周年,为切实宣传有关的劳动法规,从思想宣传抓起,一是组织两次大型上街咨询活动,接受社会各界咨询人员1800人次,印发宣传材料2500份,同时要求各乡镇(街道)劳务站、事务所开展上街咨询,设立宣传专栏、广告、标语,掀起执行劳动法律法规高潮,维护企业、员工双方的合法权利。二是成功举办法律法规培训班,针对国务院375号令《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和劳动保障部及其相配套法规的出台,为准确掌握新条例法规的运作。
二、健全制度,落实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