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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突出重点,努力提高农村集体“三资”服务的实效性
一要完善程序。农村集体“三资”所有权受法律保护。对村集体的“三资”实行委托服务,要始终遵从“三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不变的前提,维护村集体的独立核算主体地位,分村建账,单独核算。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村两委必须与服务中心签署委托协议。村级只设一名报账员,负责报账和日常财务管理工作。报账员一般由村文书兼任,村党总支(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不得兼任报账员。
二要加强规范管理。规范化管理是“三资”服务工作的核心内容和应有之义。在整个服务工作过程中,都必须把规范化管理这条主线贯穿始终,紧抓不放。要坚持实事求是,在清理登记阶段,该明晰产权的要明晰产权,需要复查的要及时复查,切实解决“三资”状况不清、帐实不符、资产闲置和被侵占流失等问题。要坚持民主决策,涉及集体资产的重大事项,必须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成员代表大会民主讨论通过作出决定。要严格按照“四规范”(规范账户设置、规范票据管理、规范债权债务管理和规范招投标程序)、“五统一”(统一制度、统一审核、统一核算、统一公开和统一归档)的要求,推动服务进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三要强化监督管理。要强化民主监督,进一步落实村务公开制度,保障群众对村级财务的民主监督权利,充分发挥民主理财小组监督作用,加强对农村集体财务和经济活动的监督。每个村都要由村民代表大会推选3-5名公道正派、又懂财务的村民,组成民主理财小组。要通过加强培训与检查指导等有效措施,提高理财小组成员的政策水平和监督能力。服务中心每月汇总一次村集体财务收支情况,每季度汇总一次资产、资源流转情况,出具书面材料交由各村公开。要强化审核监督,服务中心要对财务票据进行严格审核监督,对不符合规定的开支不予办理。要强化审计监督,定期对村级财务进行审计,对村主要干部进行任期和离任审计,对群众意见强烈的村要及时进行专项审计,审计结果要向群众公开。要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加强监督,确保农村集体“三资”服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要严格收支管理。一是加强收入管理。村集体取得的各项资金收入,必须及时足额上缴服务中心。服务中心要加强监督,防止村收入不报账,另设账外账。要经常深入村组核查有关经济往来账目,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二是加强支出管理。村级发生经济业
务,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经村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定期交村理财小组审核同意并签字盖章,大额度资金开支还必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原始单据的审核把关,手续不全的单据不得报销入账。村级日常开支实行备用金制度,金额的具体核定由各乡镇根据实际确定标准。
五要加快工作进度。我县有25个乡镇、279个村居,农村集体“三资”服务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到年底结束,有效工作时间只剩3个多月,可谓时间紧、任务重。我县本次会议结束后,各乡镇要按照县里统一部署,迅速行动起来,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分宣传发动、组织实施、清理登记、总结完善四个阶段扎实有序推进,确保今年年底前结束。但也不能片面为了抢时间、争速度而减少步骤、降低要求、简单操作。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质量和效率相统一,扎实开展好各环节工作。清理时段原则上从20*年并村时开始,对重点村或是清查中发现的重点问题,可以往前追溯,不受时间段限制。
二、深化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农村集体“三资”服务的主动性
农村集体“三资”委托服务,就是对农村集体的资金、资产、资源在坚持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不变的前提下,各行政村与乡镇“三资”监督管理服务中心签订委托协议,在服务中心设立统一的帐户,由服务中心对农村集体“三资”实行统一管理。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规模不断扩大,一些资源的开发和流转速度明显加快,村级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再度成为农村社会的热点和干群矛盾的焦点。近年来,我县虽然加大了农村“三资”管理力度,但实际工作中还存制度不健全、运作不公开、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成为滋生违纪违法案件、影响农村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从乡村工作角度来讲,抓住了“三资”问题,就抓住了农村矛盾的焦点,就抓住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推行农村集体“三资”服务工作,是我县多年来实行“村财乡管”的进一步拓展和延伸。尤其是在寿县这样一个农业大县,更是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是有利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的经营管理。实行“三资”服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切收入都必须及时、足额存入村集体设在乡镇服务中心的资金收入帐户,统一管理。对村里支出实行限额审批制。对大额度资金必须经乡镇“三资”服务中心审核同意后才能动用。对资产统一监管,资源联合协管,把住了“三资”管理的源头,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实现了帐、权、钱、物分管,真正实现了“村里花钱不管钱,乡镇管钱不花钱”。实践证明,“三资”管理好的地方,其村级组织经济整体水平就高,人民群众的收入和满意度也就高。二是有利于化解矛盾促进农村稳定。过去由于农村“三资”管理体制和机制的不完善,致使集体资金使用混乱、资产处置随意、资源发包暗箱操作和“以资谋私”现象时有发生,“三资”问题曾一度成为各种消极腐败问题和群众上访的直接诱因,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全县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据我了解,近几年来,我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有很大一部分都与农村“三资”管理不公开、不透明,程序不规范,群众不明真相而引发的矛盾有关。实行“三资”服务,可以使“三资”管理由原来的“暗箱操作”变为“阳光管理”,从“制度约束”变为“程序民主”,既亮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家底”,又明了群众的“心底”,有利于化解各种矛盾,维护农村的社会和谐稳定。三是有利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行“三资”服务,乡镇“三资”服务中心对村集体“三资”实行“资金委托代管、资产统一监管、资源联合协管”,构建了长效监管的运行机制。加大了组织和群众监督的力度,使“三资”管理更加规范,更加严格,更加透明,有效地约束了党员干部的行为,从源头上铲除了“以资谋私”的土壤和条件,可以有力地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因此,县委、县政府决定,从现在开始,到年底前,在“村财乡管”的基础上,在全县全面推行农村集体“三资”服务工作。各乡镇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从有利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认真贯彻落实“三资”服务工作,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三、强化措施,增强农村集体“三资”服务工作的长效性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此项工作的实施效果,县里成立了由我担任组长,人大、政府、政协相关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和纪检、监察、国土、农委、财政、审计、林业、水务等部门组成的领导组,具体负责全县“三资”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服务指导、协调监督等工作。各乡镇党委和政府要按照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成立组织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全力推进工作开展。各乡镇党委书记是农村“三资”服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三资”服务工作负总责,做到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点事项亲自推进。乡镇长为此项工作直接责任人,乡镇纪委书记具体负责“三资”服务中心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县财政要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弥补乡镇的经费不足,帮助改善中心办公条件。
二要加大监督检查。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农委、审计、财政、经管等相关部门的职能优势,加大监督检查和服务指导力度。领导组各相关职能单位和乡镇要加强日常监管,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到乡镇村对集体“三资”服务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总结先进典型和经验教训,指导全面工作开展。县里会议结束后,将成立4个督导组分片分阶段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我们领导组几个负责同志将亲自带队到乡镇进行督查。同时县里还将把农村“三资”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之中,专门对乡镇“三资”工作进行考核,细化考核内容,严格兑现奖惩,确保“三资”服务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三要严明工作纪律。各村要对20*年以来的村级财务进行全面规范,对现有的资产和资源全面进行普查登记,摸清全县“三资”底数和现状,掌握农村集体“三资”的总量、结构、分布和效益情况,确保“三资”的帐目清晰、准确和集体“三资”的安全、完整。对清查摸底工作中走过场、敷衍塞责,致使农村底数不清、工作不到位的要推倒重来。对弄虚作假,瞒报漏报和侵占、贪污、挪用农村集体“三资”的将予以严肃查处。各村在摸底普查后要积极与中心办理好交接工作。服务中心人员要强化服务意识,熟练掌握业务技能,严格按章办事,自觉接受监督,严防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流失。我在这里强调一点:对在推进“三资”服务工作中,因失职渎职或因工作敷衍、不认真出现严重问题的,不但要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乡镇主要领导的责任。
四要注重统筹推进。推行农村集体“三资”服务,是一项系统改革措施,在工作开展过程中一定会遇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各乡镇必须紧紧结合本地工作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坚持各项基本原则不变的前提下,不断探索加强“三资”管理的新途径、新方法。要完善“三资”管理运行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健全民主决策、依法管理、规范运作的新机制。要把“三资”服务工作与当前农村秋收秋种、计划生育、民生工程、村级民主管理和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尤其要与当前我县农村正在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把其作为基层党员干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平台和载体,认真开展,扎实推进。对在“三资”工作中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及早发现,妥善处置,避免引发新的矛盾。
同志们,推行农村集体“三资”服务工作事关全局,意义重大,大家要以脚踏实地的态度、求真务实的作风、锐意创新的精神,找准推动工作的切入点,夯实加强管理的新做法,推动全县农村“三资”服务工作规范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