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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在时近年末、各项工作都非常繁忙的时候,市委、市政府决定再次专题召开全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会议,充分说明市委、市政府对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对我市前阶段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进行简要的回顾总结,进一步统一认识,下定决心,找准差距,增添措施,扎扎实实做好我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各项任务。今天会上市委书记李向志同志将作重要讲话,市委副书记胥健同志还要对这项工作进行强调。同志们务必深刻领会精神,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就前阶段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作一通报,对下步工作提出几点意见。
一、全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学忠书记、中伟省长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摆在非常突出的位置,花了极大的精力来抓这项工作。市委常委会多次专题听取全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情况汇报,市委书记李向志,市委副书记、代市长罗强要求各级党政领导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好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8月11日,市委二届二次全会对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作了专题研究安排。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部署,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紧急通知》,对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目标和要求。市委、市政府和全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领导小组还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加强工作督导,推进工作落实。纪检监察部门还就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出台了专门的纪律规定,对推进工作起到了有力的保障作用。
在前阶段的工作中,全市各级党政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认识统一,态度坚决,行动迅速,措施有力,整个工作顺利推进,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各地各部门按照市上统一制发的统计表,采取逐宗土地、逐户、逐人、逐项清理登记的办法,对全市1999年特别是2008年1月1日以来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安置情况进行调查,摸清了底数,建立了台账。据统计,自1999年以来,截止2008年9月30日,全市按法定程序征用土地16001亩,应补偿27846万元,实际补偿27846万元;农户拆迁应安置2560户、312690平方米,已安置2307户、294285平方米(含货币安置),正在安置253户、28322平方米。城镇拆迁应安置8371户、1112000平方米,已安置7955户、1057400平方米,正在安置416户、54600平方米。因征地应农转非26730人,其中符合劳动力安置的16117人,已就业9044人,未就业5033人;应参加失业保险4176人,已参加失业保险443人;对符合条件享受低保的5626人做到了应保尽保。其中,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9月30日,全市新征用土地7294.28亩,应补偿10058.64万元,已全部补偿到位;农转非劳动力5309人,通过各种渠道已就业1133人,应参加失业保险4176人,已参加失业保险443人。
总之,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前段全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总体情况是好的。但也必须清醒看到,我们的工作与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较大差距,各地重视程度、推进力度、工作进度也不平衡。同时还要看到,征地补偿住房安置工作量大,时间紧迫,资金短缺,任务非常艰巨。在具体工作中,还暴露出有些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滞后和不配套的问题,急需通尽快健全完善。因此,我们对前阶段的工作和成效不能估计过高,各项工作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
二、下步工作的几点意见
下步工作总的要求是: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部署,继续保持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定信心,攻坚破难,加大力度,狠抓落实,确保今年年底前基本解决地拆迁补偿安置中的遗留问题,力争实现“五个100%”的工作目标,即:征地补偿资金到位率100%,农民拆迁安置率100%,无违规征地、拆迁率100%,符合低保条件的参保率达到100%,符合失业保险条件的参保率100%。
(一)深化认识,精心组织。一是要深化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总体来讲,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涉及部分群众,但局部影响大局;从个体来讲,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是具体的小事,但小事连着民心。各级党政务必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作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大事,作为当前全市各级党政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带着感情、带着良心、带着责任,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二是要深化对任务艰巨性的认识。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遗留问题多,利益关系复杂,加上财政困难,解决起来难度很大。从调查摸底的情况看,无论征地补偿还是住房安置,无论搞好社保还是促进就业,任务还相当艰巨。我们一定要引起足够的重视,舍得下苦功夫、花大力气,切不可掉以轻心。三是要深化对时间紧迫性的认识。省委12号文件规定,今年年底前要基本解决问题,这个目标不能变。从现在到年底只剩下两个多月时间,大家一定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意识,倒排时间表,尽量往前赶,把各项工作抓紧抓细抓实。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要始终保持昂扬的精神状态,进一步加强领导,统筹力量,搞好协调。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有关部门要分工明确,切实负起责任,真正做到思想上更加重视、措施上更加有力、工作上更加扎实、落实上更有成效。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当前最紧迫最重要的是解决好住房安置、征地补偿和社会保障和促进就业四个方面的问题。第一,住房安置。坚持“先补偿安置,后实施拆迁”的原则,超前进行拆迁安置房的建设,原则上不搞过渡房;确需过渡的,落实安置方案和措施,保证被拆迁人在过渡期间的基本居住和生活条件。在城市规划区内,实施城市规划的农房拆迁安置过渡期不超过18个月,超过过渡期的按规定及时计发安置补助费。农房拆迁原则上采取还房方式,有条件的县、市、区根据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统一规划、统一修建被征地农民的安置小区。对已拆迁的,其安置房建设务必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建设,确保明年6月底前竣工并使拆迁户搬进新居。农民自愿购买商品房的,采用货币方式安置。对自建房,要在落实宅基地的基础上,落实安置补偿费用,搞好规划,加强建设指导,尽早建成入住。拆迁农户自建住房的,享受“7.8”特大洪灾灾后重建优惠政策。第二,征地补偿。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和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对已征收和收归国有而未补偿的土地,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实施补偿。要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像省委学忠书记要求的那样,“哪怕是砸锅卖铁、哪怕是举债”,也要确保拖欠的征地补偿费用在本月底前足额兑付到位。第三,社会保障。按照中央、省关于解决失地无业农民生计问题的总体要求,努力构建失地农民“经济补偿、社会保障、就业服务”的长效保障机制,保证“失地不失户、失地不失业、失地不失利”。市本级在11月10日前,各县、市、区在11月底前,对2008年1月1日以后新产生的所有失地无业农民,务必按照川委发〔2008〕1号文件和川劳社发〔2008〕6号文件规定,实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失业保险制度。为顺利推进这项工作,市、县两级都要按不低于土地收益的10%的比例从土地收益中划出一部分资金建立征地调节资金,解决失地无业农民的安置和补偿遗留问题、最低生活保障和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问题。不足部分由当地财政垫付,再从土地收益中逐年归还。市、县财政部门要在11月20前牵头对政府土地收益的使用情况进行一次清理,对未按规定使用土地收益的,限期归还。第四,促进就业。从长远来看,促进就业是解决失地无业农民生计的根本出路。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予以解决,使失地无业农民真正做到既“安居”又“乐业”。要切实把失地无业农民纳入就业和再就业政策扶持的范围,免费提供劳动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指导。新增就业岗位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安排失地无业农民。特别是对“零就业”户,今年底前要帮助其实现至少一人就业。这里还要强调,在抓紧解决各类遗留问题的同时,绝不能发生新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不落实的问题。省委、省政府要求,这要作为一条严格的纪律坚决执行。
(三)加大力度,强化督导。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要求和这次会议的部署,对照自身承担的目标和任务,认真查找问题和差距,进一步完善思路、细化任务、明确重点、增添措施,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全力以赴打攻坚战。当前这项工作已进入倒计时阶段,时间紧、指标硬、要求严,尤其要严格督查,强化执行,确保落实。要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一级督一级,层层抓落实。各县、市、区要逐月将本地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报告市委、市政府。市委、市政府目标管理和督查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县、市、区和市级有关部门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情况进行实地督促检查,重点检查征地补偿费到位情况、安置房落实情况、社会保险落实情况以及失地无业农民再就业情况等,及时通报,督促整改,务求实效。市委、市政府决定,把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纳入今年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进行检查考核。同时,要建立和执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对领导不力、工作进展迟缓的,要严肃批评;对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规定追究责任。
同志们,做好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在前一段工作中同志们做了大量工作,大家辛苦了!请同志们务必继续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饱满的工作热情,务必保持优良的工作作风和坚韧的战斗意志,振奋精神,坚定信心,团结拼搏,扎实工作,确保圆满完成我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的目标任务,为推进“三大任务”、实现“三大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