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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国网能源研究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集中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强调要以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为契机,不断提高能源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能源院院长、党组副书记张运洲主持会议。能源院党组成员、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能源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学习了近日中央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四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制度。会议学习认为,“四项监督制度”规定共同构成事前报告、事后评议、离任检查、违规失责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体系,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创新成果,意义十分重大。
张运洲院长结合院工作实际,对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要深刻领会“四项监督制度”出台的意义,认真学习公司《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作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的通知》。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原原本本、逐条逐项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掌握,熟知各项环节程序,完成规定测试题目。
二是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四项监督制度”的知晓面。在抓好领导班子及中层干部学习培训的同时,把学习范围扩大到全体干部员工,拓展学习的广度和深度,真正做到各级干部熟知、职能部门精通、广大员工知晓和了解“四项监督制度”。
三是切实抓好“四项监督制度”的贯彻执行。进一步加大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公开透明,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遵守工作程序,加强督促检查,做到程序规范、监督有效、记录完整。
会议同时传达了《关于印发〈中共国家电网公司党组关于领导干部的管理办法〉等七项制度的通知》,组织全文学习了公司干部管理七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