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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的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关心、支持和监督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以《劳动法》为龙头,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及部门配套规章和地方规章为主体的劳动争议处理法律依据,在受理劳动争议案件中严格遵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加强规范仲裁工作和仲裁庭建设,增强庭审效果,使劳动争议处理工作达到了制度化、规范化,走上了重在源头、重在基础、重在调解、重在执行的运行轨道。
妥善处理劳动争议,依法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劳动争议的办案原则。今年1—11月份,全市共受理结案劳动争议案件498件,涉及人数2492人,总金额714.46万元,开庭仲裁裁决51件。其中拖欠工资案件228件,涉及人数1316人,为职工追回拖欠工资款283.34万元;工伤案件270件,涉及人数270人,工伤补偿抚恤金431.12万元。比去年同期521件下降4.4%。由于推行承诺企业按月发放工资制度,全市有12000多家企业签定参加承诺协议和在乡镇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承诺有效监督,劳动关系融洽和谐,措施得力到位,全市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达65%,劳动合同签订率达89%,今年来没有发生重大的集体劳动争议。
一、领导重视,工作深入
劳动争议仲裁工作是一项涉及社会安定稳定的工作,关系到我市经济持续发展。因此,市政府高度重视,把它列为全市经济工作的重要内容,指定分管劳动工作的副市长亲自抓,遇到发生重大突发劳动争议事件,书记、市长都能亲自过问,或到现场具体指导,为及时解决集体劳动争议起到积极作用。市人大今年9月份专门对劳动争议工作调研,指出仲裁工作重要性,肯定了工作成效。市财政局拨专款5万元重新装修,购置仲裁机构的设备,创立一个严肃、庄严符合要求的劳动争议仲裁庭。
局领导能结合今年是国务院375号《工伤保险条例》实施一周年,为切实宣传有关的劳动法规,从思想宣传抓起,一是组织两次大型上街咨询活动,接受社会各界咨询人员1800人次,印发宣传材料2500份,同时要求各乡镇(街道)劳务站、事务所开展上街咨询,设立宣传专栏、广告、标语,掀起执行劳动法律法规高潮,维护企业、员工双方的合法权利。二是成功举办法律法规培训班,针对国务院375号令《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和劳动保障部及其相配套法规的出台,为准确掌握新条例法规的运作。
二、健全制度,落实责任
劳动争议的主体是企业单位,用工单位劳动法律法规意识提高,劳动制度健全了,劳动争议纠纷就会减少。今年市政府把劳资纠纷列入乡镇(街道)解决劳资纠纷的政绩年终考评目标,是对劳动争议工作的支持。一是建立企业员工工资发放承诺制,公开向社会承诺按时足额发放工资企业大会,有1200家企业签定承诺书,并发放“承诺诚信企业”铜牌,向社会公开承诺。二是跟踪检查,从承诺签定之日起局劳动监察大队每月一次跟踪监察检查工资发放情况,收到很好的效果。
三、掌握政策,依法办案
劳动保障部门作为处理劳动争议的主要机构,首先要有一支业务熟练、精干的仲裁员队伍,今年参加培训仲裁员6名,均取得合格证书。同时要设立一个庄严、设备齐全的仲裁庭场所,这两个主体是处理好劳动争议案件的条件。一是抓定位,促仲裁,树形象。为进一步强化劳动争议案件的质量体系,按照维护仲裁公正,提高办案效率,坚持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增强创新意识,确立公正和公平的基本定位,做到五个公开,即开庭案由、时间、场所公开,仲裁规则公开,仲裁程序公开,组庭审理公开,仲裁结果公开,让劳动争议当事人双方都可以亲眼目睹整个劳动争议仲裁的全过程。扩大了社会影响,提高了仲裁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使劳动争议案件调解成功率由去年的89.2%提高到90%,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同时也将规范化仲裁庭建设延伸到乡镇,制定乡镇仲裁分庭的调解办案制度,提高乡镇的办案能力。二是定制度,抓效率,快速有利,使劳动保障部门根据工作的职责,充分酝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制定了劳动争议处理的十项制度上墙公布。方便劳动争议仲裁双方当事人,简化办事程序,形成一套简便案件简便审,复杂案件简化审,重大疑难案件规范审,多调少裁科学审的快速处理劳动争议的新路子。三是定计划,抓落实。根据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目标,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审理案件案头有思路,庭审有程序,结案有效率,归档正规化。同时建立案件处理反馈制度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召开案件分析会,研究、探讨我市劳动关系与劳动争议处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重大疑难案件坚持集体讨论,依法处理,提高办案质量。
四、依法维权,提升审速
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生命力在于维护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只有坚持“双维护”,提高办案质量,才能真正化解矛盾,赢得社会的理解和支持。随着劳动关系呈多样化、复杂化趋势,面对劳动仲裁工作的严峻形势,我们坚持掌握“三个有利于”因素,有利于依法维权,有利于稳定大局,有利于企业规范管理的工作方向。根据劳动争议双方的争议焦点,逐件分析,分别对待,制定民工维权“绿色通道”6项服务措施。这6项劳动仲裁便民服务措施分别是:
首问导诉服务:由首先接待的仲裁员负责一次性告知仲裁机构的性质、仲裁工作程序、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申诉书的书写格式以及申请仲裁时所应携带的材料,避免当事人的往返奔波。
五日立案制度:把规定的七日内立案制度调整为五个工作日内立案。
速审办案制度:对案件进行繁简分流,对劳动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标的额较小的案件尽快办理。
一步到庭制度:一次性向当事人送达受理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组庭人员通知书和开庭通知,避免仲裁法律文书送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延误案件审理情况。
绿色通道制:对于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可实行部分裁决先予执行。
仲裁救助制度:对特困家庭、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再就业救助对象及残疾人等,在当事人按规定的程序申请后,给予减、免、缓交仲裁费用。今年来共受理立案511件,审理结案498件,结案率98%,准确率100%。
五、重在源头抓预防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今年的劳动争议案件比去年减少23件,下降4.4%,主要是把工作做在争议形成之前,堵塞产生争议的易发点、易发事,做到防患于未然。我们始终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主、基层为主的方针,把大量的劳动争议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其主要做法:一是重点做好对企业经营者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今年来,举办厂长(经理)《劳动法》培训班6期356人次参加培训,使他们增强法律意识,依法制定、完善企业各种内部规章,促使企业用工规范化,实行规范化管理和职工民主管理。二是抓好乡镇仲裁分庭和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预防劳动争议和处理劳动争议的工作,今年来乡镇处理劳动争议234件,占案件受理数46.8%,及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同时开展了职工法律意识宣传教育,发放有关法律法规常识宣传材料3850份,使之学会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事法权益。三是做好劳动信访工作,是发扬民主、体察民情、接受监督的重要渠道,信访工作做好了有利于民心顺、社会稳、国家兴。因此,我们把劳动信访工作列入仲裁机构议事日程,并作为日常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设立了劳动信访、劳动保障法律咨询处,向社会公布了信访和咨询电话,无论是求助解决欠薪的劳动者,还是要求赔偿伤残的职工,都耐心回答解释,告知办事程序和权利、义务、申诉渠道,对劳动者的来访,有接待、有登记、有办理、有回复,为企业和职工排忧解难,努力让来访者满意、高兴。来访天天有,少则3—5人,多则几十人。今年来,接待群众来访1120多次,涉及人数4857人次,都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稳定了社会,维护了广大职工的根本利益。
总之,在规范仲裁工作的同时,重视仲裁队伍的业务建设,造就一支业务精、作风好、责任心强、素质高的队伍,不断提高办案水平和办案质量,赢得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理解、重视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