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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长:***)
(二〇〇六年三月日)
同志们:
当前全县“1234”工程已经拉开帷幕,全民创业的氛围已经形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号角已经吹响,所有这些都要依托、靠公路的建设和发展,县委、县政府一直以来对我县的农村公路建设都是高度关注和重视的,今天召开的这个会议更是及时的、重要的。刚才姜林松副县长作了一个很好的工作报告,不仅客观总结了我县农村公路建设取得的成绩,总结出了经验,而且对06年全县农村公路建设工作作出详细的安排和部署,我完全同意,希望大家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简单讲几点意见。
一、立足实际,客观分析我县农村公路建设现状
近年来,我县农村公路建设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交通局、各乡镇及县直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通过合理规划,积极筹措建设资金,全力发动群众,不断加快建设进程,全县公路总里程已达到1878.16公里,其中省道两条,长101.7公里,县道404.6公里、乡道311.1公里、村道1060.76公里。已初步形成了一个以省道为骨架,县乡公路为依托,乡镇驻地及较大集镇为结点,乡村公路为环绕,辐射到每个行政村、自然村的四通八达公路网络,乡村公路面貌发生了显著的变化。为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虽然我县的交通现状已发生了翻天履地的变化,道路通行总量快速发展,运输能力显著提高,运输市场趋于规范。但其中也存在着许多问题。主要表现为农村公路总体发展水平仍较低,通达深度不够,路网密度不高,技术等级低、路况差,乡镇之间发展不均衡。另外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建养不协调、法规不健全、人才缺乏等问题。这些问题,希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引起足够的重视,下大力气予以解决。
二、认清形势,努力寻找农村公路建设新机遇
自从中央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后,各级党委、政府都加大了对农村的倾斜和投入力度。今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指出:要把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改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物质条件,把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列入一系列支农惠农的重大决策之中。《意见》要求到“十一五”末东、中部地区所有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油路、水泥路。尤其是今年中央财政用于新农村建设的支出高达3397亿元,比上年增加了422亿元,平均到9亿农民身上,每人可直接受益378元。中央财政每支出的6.5块钱中,就有1块实实在在花在农民的身上,这预示着新农村建设将进入一个新阶段。目前,随着中央财力的增加,执政理论的转变和支农惠农政策的实施,新时期农村公路建设形势也发生了历史性变化。一是农村公路建设不仅是中央解决“三农”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而且成为党中央、国务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是农村公路建设不仅是交通行业的重要任务,而且成为各级党委、政府要抓的重中之重的任务。三是农村公路建设不仅要建好,达到“畅通”的目的和“通达”标准,更要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把农村公路管理好,养护好。四是农村公路建设不仅要立足于“通路”,重在基础设施建设,更要实现“通车”,达到人便于行,货畅其流。所有这些转变和要求,对我们来说既是责任又是机遇。
三、抢抓机遇,正确引导人民群众参与公路建设
目前全省“村村通”工程已全面启动,省委、省政府、省交通厅已经着手对全省的农村公路状况进行了专项调查,并安排技术人员对我县的农村公路状况进行了GPS定位,上级领导机关和部门对我们的公路建设的要求是严格的,具体的。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今年农村公路建设的紧迫性和艰巨性,多管齐下,克服困难,保证资金投入,不能因为资金问题影响农村公路建设。要按照中央1号文件的要求,“引导农民自愿出资出劳,开展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因此,在农村公路建设中,要鼓励引导民众,社会成功人士自愿投工投劳、捐资修路,也可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积极鼓励民间组织自主筹集建设资金。但必须明确的是,无论是“一事一议”,还是鼓励群众捐助,都要严格执行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政策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搞摊派、集资,不得强行要求农民出工、出物、出钱。切忌因工作方法简单化,出现加重农民负担现象。
四、落实责任,保障农村公路建设的健康发展
一要强化规划责任。常言道“要想富,先修路”。因此,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改善农村公路落后状况和农民出行条件,是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和要求。我们不仅要建好农村公路,而且还要统一规划,最大程度地提高农村公路建设工作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县发改委、交通部门要从健全农村公路网络,确保实现效益最大化的高度来规划农村公路,科学、合理地编制好今年全县交通建设规划和“十一五”规划,争取我县有更多道路建设项目取得国家和省、市支持。
二要强化工程质量。工程质量是农村公路建设的生命,必须分兵把守,严格把关,形成多环节监督,真正把农村公路建设这件实事、好事办成“民心工程”。一是抓好招投标关。所有工程必须按规定招投标,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监督。对技术力量薄弱、施工机械不足以和以往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单位,禁止参与工程招标。二是抓好公示关。所有项目建设都必须在施工现场树立公示牌,公开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养护单位及质量等级标准,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三是抓好过程监督关。确保施工的每一个过程和环节都在监督之列,确保工程的每道工序都达到质量要求。四是抓好验收检查关。公路建设中的每道工序完成后,有关部门都必须进行一次检查,对不符合标准的,坚持返工重修。五是抓好奖惩关。对工程进展顺利,质量好的建设项目,除对建设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和奖励外,还进行经验交流和推广。对工程质量差的项目,轻者要在县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实施经济处罚和刑事处罚。要建立质量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对出现“豆腐渣”工程,坚决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决不迁就姑息。确保工程质量万元一失,保证建一条,成一条,养好一条,管理好一条。
三要突出养护管理责任。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是“德政工程”和“民心工程”,要把这件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必须坚持建管养并重,做到“四落实”,即:领导落实,养护人员落实,资金落实,管理制度落实。当前,对已经完工的农村公路,各乡镇要积极发动群众培好路肩,使公路管、养到位。要加强对公路路产路权的保护,加大对超限超载车辆的治理,严厉打击侵害路产、路权的行为,确保农村公路路面完好、畅通,真正使农村公路经济和社会效益得到充分发挥。
四要突出领导责任。农村公路建设任务重,要求高,必须强化“一把手”的责任。各乡镇,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负责,亲自安排,分管负责人要全力以赴、跟踪服务,切实做到思想重视,组织指挥。对每项工工程的实施要有计划、有安排、有措施,有落实。对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研究,及时解决,努力为工程施工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县发改委、财政、国土、交通、农林、广电、水利、建设、供电等部门要加强配合,一如既往地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积极参与和支持农村公路建设。县委、政府两办和督查室要把农村公路建设,作为今年督查工作的重点,结合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状,强化对农村公路建设的督查,定期公布进展情况,年底进行考核,对年底前完成农村公路建设超过10公里以上的乡镇,每公里奖元,10公里以下的乡镇,每公里奖元。对完不成任务的,或出现严重问题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同志们,加快全县农村公路建设,是一项艰巨的任务,也是对各级干部工作能力和工作作风的严峻考验。希望大农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坚定信心,下定决心,克难功坚,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全力推进农村公路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做出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