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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地区绿委委员会议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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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地区绿委委员会议讲话

各位委员、同志们:

今天召开的*地区绿委全体会议是一次承上启下的重要会议。一方面,*绿化事业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全面完成青山绿地一期工程,启动实施二期工程建设;另一方面,根据区、县级市政府换届后的人事变动,调整了绿委成员,成立了新一届绿化委员会。今天是新绿委成立后的第一次全体会议,刚才,清和同志总结了地区绿委三年来的工作,并对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进行了部署;地区绿委“四大组”各成员单位也结合实际,对青山绿地二期工程实施方案以及下一阶段工作计划作了汇报,我完全同意。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三年来*地区绿化工作成效显著

*年9月,上一届绿委成立以来,按照“林带+林区+园林”模式,构建*特色城市绿化体系的发展思路,各成员单位齐心协力,不断加大绿化建设力度,城市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绿化美化水平显著提高。

各级绿委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作用,全面统筹全市绿化工作。与重点建设项目和市政建设相结合,持续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拓宽了全民义务植树的内涵,增强了市民“共建绿色家园”的绿化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林业部门树立“人本林业”理念,在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的基础上,以“项目林业”推动城市林业的发展,创造了“林带+林区+园林”的城市林业实现模式,摸索出了“植物生态群落”的造林绿化形式,因地制宜把绿化与引导农民发展花卉苗木产业有机结合,拓宽了国土绿化美化的空间,开拓了林业发展的新领域。

园林部门按照“生态、自然、立体、群落化”绿化理念,以“适地适树”、“乡土树种为主”的原则大力开展城市道路绿化;把绿化与景观、休闲、文化等功能相结合,建设综合性开放式公共绿地;积极推进天桥、河涌绿化,增加了城市空间绿量,城市绿地规模显著增加,城市景观与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美化和改善。

驻穗部队以创建“绿色营区”、“生态营区”为载体,大力开展营区绿化美化活动,并积极支援地方绿化建设,充分发挥了绿化建设“排头兵”的作用。

公路、铁路部门积极参与绿色通道和青山绿地工程林带建设,为“森林进城、森林围城”作出了贡献。

市水利部门结合水系建设,市农业部门结合农业种植结构调整,积极支持参与绿化建设。

国土房管部门按照“因地制宜、综合利用”的整治方针,按期完成全市采石场、采泥场的整治复绿工作,恢复了自然生态,改善了城市景观。

市计划、财政部门从重点项目立项、财政资金调配等方面给以重点保障,确保了各项绿化工程的顺利推进。

规划部门配合青山绿地工程建设,组织编制各层次规划,对城市绿地予以规划控制;同时,在规划审批中对绿地指标和布局严格把关,确保了各项绿化建设按规划实施。

广大机关、企业、住宅小区通过参与“花园式单位”、“花园式居住小区”创建活动,加强单位附属绿地的绿化美化建设,促进了部门绿化、社会绿化的进一步发展。

总之,通过各有关单位的共同努力,我市绿化工作取得了里程碑式的成绩,无论是全市绿化面积、绿地率、自然保护区覆盖率等绿化指标的提高,还是绿化建设产生的巨大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都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以及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广泛认可。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全市绿化战线广大干部职工的辛勤劳动,特别是地区绿委各成员单位的紧密配合和通力协作,使我市的生态环境、城乡面貌明显改善,为我市最近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检查考评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也为下一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围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积极开展绿化工作

市政府已请省政府向国家林业局了承办*年第五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和申报*年国家森林城市。这对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态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创建“两个适宜”人居环境,服务“绿色亚运”和新农村建设,提升城市生态品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要紧紧围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目标,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青山、绿地、蓝天、碧水、花城”理念,以青山绿地二期工程建设为突破口,重点加强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进一步加快城市绿化事业的发展。

(一)加快青山绿地二期林带林区建设。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与市委、市政府签订的二期工程建设目标任务书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科学安排,周密部署实施。在工程建设中,各区、县级市行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每一项工程要实行目标责任制,自上而下逐级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确保工程建设各项措施、任务的落实。要认真总结一期工程建设的经验,进一步完善工程招投标和竣工验收规范,确保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公开、公平、公正,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建设成本。要制定完善相关标准及工程建设、管理和保护规范,重点是制定工程设计与种植模式等技术标准,推广群落式种植理念,提高工程景观和生态效果。要尽快制定一期工程已建绿地的保护规定,探索有效的管护机制,建立生态、资源、环境动态监测系统,巩固和扩大青山绿地工程林带林区建设成果。

(二)进一步加强城区绿化美化工作。

城区绿化美化工作重点抓好城市公园和城市绿化广场建设,搞好亚运场馆等重点工程和标志性建筑周围绿化,完善城市中轴线、道路、铁路沿线的绿化带建设,以及住宅区绿化、水系景观带绿化和采石采泥场整治复绿等。争取到2010年,使我市的绿地率达到35%,绿化覆盖率达到4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为此,各级建设和园林部门要尽快制定完善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各年度建设目标、任务,落实建设资金,保证建设计划得到全面落实。要建立健全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协调督促,充分发挥建委、市政园林局、国土房管局、城管办和各区相关单位、道路建设业主、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同时,要注意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争取各行各业、社会各界对绿化建设的支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全面实施新农村绿色家园建设。

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部署要求,将新农村绿化纳入林业建设内容,力争到2010年,使农村居民区绿化覆盖率提高到3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0平方米以上。要以16个中心镇为重点,选择中心村、市级文明示范村和城市出入口沿途村为试点,实施“一园、一带、一林网”绿化建设,提高村庄居民区绿化覆盖率和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以点带面,逐步完成主要行政村镇的绿化。要加强对我市农村风水林的修复、改造,套种和间种乡土阔叶树种,优化森林结构,提升林分质量和物种多样性;并结合科普、观光需要修建步行小道和防火通道,设置科普、休闲设施,发挥风水林的休闲旅游功能。要充分利用农村种植风水林的习俗,因势利导,在规划、技术、苗木和资金等方面制定鼓励措施,充分调动村民建设风水林的积极性。要进一步制定完善乡规民约,实施植被恢复与保护措施,保护好村镇已有的绿地、树木,实现村镇绿化与其他新农村建设事业的协调发展。

(四)扎实做好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达标工作。

根据中国城市森林论坛申办办法和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标准,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体系分为组织领导、管理制度、森林建设三个层次,共36个评价指标,其中定性指标22个,定量指标14个。从总体情况看,我市在组织领导、管理制度、森林建设三个层次的22个定性指标已基本达标,有的还是国内先进或领先水平;在14个定量指标中,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林木覆盖率等11个主要指标已达标或超过,平原绿化率未达标,乡镇所在地绿地率、小集镇和村屯绿地率等2个指标有待核实。因此,林业和园林部门要尽快开展一次摸查工作,全面掌握情况,做到心中有数。青山绿地二期工程明年实施项目要重点解决绿化指标的达标,集中资金、集中力量,大力加强沿海防护林、工业防护林、农田林网和城镇园林绿化建设,使南部平原绿化率提高到15%,确保在*年前各项绿化指标全面达到或超过国家森林城市标准。

(五)进一步抓好全民义务植树工作。

全民义务植树不仅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而且被国家林业局纳入国家森林城市评价考核指标。我们要在近年来义务植树工作取得较好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利用和发挥全民义务植树的作用和优势,广泛深入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一方面,加强法规和制度建设。要尽快出台《*地区全民义务植树实施办法》,对义务植树实行属地管理,建立健全义务植树登记和奖惩考核制度,把义务植树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各级绿委办要根据乡镇和街道义务植树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不断促进义务植树活动的深入、持续、有效开展。另一方面,不断总结经验,丰富和完善义务植树实现形式。要从实际出发,规划建立不同层次、数量和规模的义务植树基地,方便和服务群众开展植树活动。要积极鼓励和倡导以认建认养绿地、保护古树名木、植纪念树、造纪念林等多种形式履行植树义务,既提高适龄公民履行义务植树的覆盖面,又增强人们的绿化意识。

三、加强绿委对绿化工作的组织协调作用

近年来,各级绿委及其办公室的工作职能都得到了显著加强,在组织、协调、指导各地各单位开展绿化建设上,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是,随着我市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城乡绿化一体化发展,迫切要求各级绿委进一步强化宣传发动、组织协调、检查监督、评比表彰的职能作用。

(一)切实加强绿化宣传工作。

要充分利用和发挥新闻媒体对绿化宣传的重大作用,坚持不懈地利用传媒为绿化宣传服务,达到全面提升公众生态意识的目的。一是坚持突出重点。在加强面上宣传的同时,组织策划好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植树月”系列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绿化建设和全民义务植树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营造全民爱绿、护绿、植绿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选好宣传载体。不但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绿化宣传,更要利用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作为宣传阵地,让广大群众通过游览参观、植树护林等活动亲身体验森林、绿化带来的好处,认识森林的各种生态功能和作用。三是创新宣传形式。要继续通过建设义务植树公园、植树基地和对义务植树代劳费投建工程进行挂牌树碑的方式,展示义务植树的成果,向群众宣示义务植树代劳费“取之于民、用之于绿”的政策,争取全社会对绿化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二)加大对各成员单位的组织协调力度。

加强绿委的组织协调作用,关键要加强各项制度建设。一方面,要健全工作汇报制度。绿委“四大组”各成员单位在年中和年末书面报告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由地区绿委办综合后,送地区绿委全体委员审阅,使地区绿委能够更加全面、及时、准确了解和掌握全市绿化工作情况。另一方面,要建立规划统筹、协调制度。各成员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的部门绿化规划和专项规划,要报地区绿委办备案,以利于地区绿委及时掌握情况,并进行必要的协调、指导,加强对全市绿化工作的统筹,促进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

(三)加强对全市绿化工作的督促检查。

第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地区绿委要加大对青山绿地二期工程的协调督促力度,根据建设目标任务要求,检查工程施工进度,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加强目标管理和考核,确保按期完成青山绿地二期工程建设任务。第二,各级绿委办要加强对乡镇和街道义务植树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不断促进义务植树的有序开展,提高植树成效和尽责率。第三,每年年底召开*地区绿化工作会议,组织地区绿委全体委员对“四大组”和全市的绿化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推动绿化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四)充分发挥地区绿委的评比表彰作用。

一方面,要继续坚持2年一次的总结表彰,对在国土绿化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奖励,以更好地激励、带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投身国土绿化事业。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健全“花园式单位”、“花园式居住小区”的年度评比表彰制度,发挥其促进部门绿化和社会绿化的重要作用。要切实维护“花园式单位”、“花园式居住小区”这一荣誉称号的先进性和严肃性,对年度检查不合格的“花园式单位”、“花园式居住小区”,要督促其限期整改,对整改仍不合格的单位发出黄牌警告,甚至取消先进称号。要加大“花园式单位”、“花园式居住小区”创建工作的政策鼓励、技术指导和资金扶持力度,提高创建工作水平,增强创建工作的权威性和影响力。

(五)加强各级绿委办机构、队伍建设。

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市各区、县级市绿委办的机构设置不尽相同,情况比较复杂。对此,我们要在以下三个方面切实加强各级绿委办的机构、队伍建设。一是完善机构设置。*地区绿委办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独立设置,并配备相应的人员编制,保障绿委办的有效运作;各区、县级市也要按照上下对口的原则,强化职能,真正发挥对绿化工作的规划、指导、监督、服务作用,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加强自身建设。各级绿委办要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绿委工作的专业特点,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好经验,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水平,打造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三是加查研究。各级绿委办要深入绿化建设第一线,及时掌握、了解绿化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开拓国土绿化工作新局面。

同志们,我市绿化工作任重道远,各成员单位要在地区绿委的协调指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思路,团结协作、扎实工作,为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