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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和省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贯彻落实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安排部署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刚才,刘忠平主任和王淮局长同志分别传达了有关文件,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基本政策进行了讲解,晏河乡金建军乡长介绍了林改工作的经验。马上,文县长还要作重要讲话。下面,我先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查找不足,充分认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今年6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于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省人民政府在*年11月就印发了《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了林改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范围和主要内容,并要求全省到2009年底基本完成林改工作。
我县现有集体林地面积41.1万亩,其中乡集体5.2万亩,村集体29.2万亩,组集体6.7万亩。*年,我县启动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在晏河乡完成了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任务。今年以来,根据国家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政策和与市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全面开展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结合我县林农和承包大户的意愿,林业部门对部分已符合办证条件的集体山林面积进行了现场勘界,按照办证程序,整理了基础材料,部分已经发放了林权证。截至目前,全县已经完成勘界确权面积10.5万亩,占集体林地总面积的25%,已经发放林权证面积9.5万亩,占总任务的23%。
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从总体上看工作严重滞后。按照我县与市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的要求,今年全县要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总任务的65%,但是,目前我们只完成23%,相差甚远,不少乡镇基本没有行动。现在到年底只有两个多月的时间,我们面临的任务相当的艰巨和紧迫。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进展不快的主要原因是我们各级领导同志思想认识不到位。要解决这个问题,就必须认真学习中央、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林改文件精神,充分认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一是实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必然要求。实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把集体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落实到农户,确立农民的经营主体地位,是将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从耕地向林地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农村土地经营制度的丰富和完善,必将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二是实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促进农民就业增收的战略举措。林业产业链条长,市场需求大,就业空间广。实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让农民获得重要的生产资料,激发农民发展林业生产经营的积极性,有利于促进农民特别是山区农民脱贫致富,破解“三农”问题,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三是实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内容。建设生态文明、维护生态安全是林业发展的首要任务。实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建立责权利明晰的林业经营制度,有利于调动广大农民造林育林的积极性和爱林护林的自觉性,增加森林数量,提升森林质量,增强森林生态功能和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繁荣生态文化,促进人与自然和谐,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四是实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推进现代林业发展的强大动力。林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公益事业和基础产业。实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培育林业发展的市场主体,发挥市场在林业生产要素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有利于发挥林业的生态、经济、社会和文化等多种功能,满足社会对林业的多样化需求,促进现代林业发展。因此,各乡镇、办事处要充分认识到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项硬任务,要树立紧迫感和责任意识,以扎实有效的工作迅速启动和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二、广泛宣传,严格程序,保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既是一项群众性工作,又是一项社会性工作,不仅关系千家万户农民的利益,也涉及到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试点情况证明,林改不仅需要农民群众积极参与,也需社会各界的关注与支持。因此各乡镇、办事处要借鉴试点经验,通过召开村民大会,印发通知书,张贴标语等形式,真正把林改宣传到每户村民,要利用好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林改政策、林改成绩和林改经验,提高林改的社会知名度,以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广大农民实现由“要我改”到“我要改”的转变,积极参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为全县的林改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要从实际出发,解决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不能使改革流于形式,成为劳民伤财的“花架子”。所以各乡镇、办事处一定要严格按照工作程序,认真扎实地做好每一步工作,保证林改工作质量。一要规范程序,依法操作。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政府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文件要求,做实做细每一个工作环节。要严格遵守《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制定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严格遵守《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该表决的要表决,该公示的要公示,做到林改程序、方案、内容、结果四公开。改革的重大决策都必须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保证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召开村民会议时,一定要做会议记录,要有会议决议,要有村民签名,试点的所有材料都要收集完整,妥善保存。二要因地施策,制定方案。要根据山区、半山区、平原区等不同地理条件和不同的社情、林情、民情,因地制宜地提出指导意见,科学合理地拟定林改方案。林改方案既要符合有关法律和上级政策规定,又要切合当地实际,既能保证改革取得实效,又简单明确,容易操作。改革方式要多种多样,改革措施要配套,要有连续性,切忌“一分了之”,“一卖了之”的简单化倾向。不能搞“一刀切”,不能照抄照搬,不能应付差事。在改革的过程中,要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把“还山于民,还权于民,还利于民”的政策,始终贯穿在整个林改过程中。对集体统一经营的山林,能均山到户的要坚决均山到户,让林农人人分到山林;不宜或群众不愿均山的,可以采取“分股不分山”的形式,明确经营主体,让林农人人分享集体林地的利益,也可以采取“分利不分林”的形式,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自由组合联合承包经营,或者由其他社会经营主体进行承包,其收益的绝大部分要落实到户到人,让林农人人得到实惠。对过去大户承包的集体林地,要本着尊重历史,依法规范的原则,妥善处置。符合法律规定、承包或流转合同规范的,要予以维护;承包或流转合同不规范的,要予以完善;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依法纠正。三要认真细致,准确勘界。外业勘界是一项艰苦细致的工作,林改工作人员要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坚持走到第一现场,认真对待每一宗林地,准确定界,精确勾图,不得应付,不得马虎。确定宗地面积、四至时,一定要求当事人和林地户主到场,必须经过几方签字同意。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
林改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法律和政策性非常强,涉及千家万户农民的根本利益。各乡镇、办事处要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为一件大事来抓,摆上重要位置,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因势利导,确保改革扎实推进。中央10号文件明确要求:“要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建立县直接领导、乡镇组织实施、村组具体操作、部门搞好服务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因此,一是要成立领导组。为保证林改工作迅速有序展开,县政府成立了林改工作领导小组,县长任组长,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林改的组织和日常工作。县政府把林改工作列入今年林业重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体系。县林业局设立了专职机构——林改办公室,配齐了专职工作人员。各乡镇、办事处会议结束后要抓紧研究,尽快成立领导小组,抽调精兵强将负责林改工作。二是要搞好培训。加强对乡村干部、林改工作人员包括农村基层干部的培训,让他们吃透政策,掌握方法,熟练操作程序。三是要严肃工作纪律。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决不允许借改革之机,为本人和亲友谋取私利。要健全纠纷调处工作机制,妥善解决林权纠纷,及时化解矛盾,维护农村稳定。四是要加强督查。县政府专门成立了林改工作督导组,全程督导全县的林改工作。各督导组都要深入基层了解情况,解决问题,对督导的情况要及时通报,促进林改工作有序健康发展。
同志们,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时间十分紧迫,任务十分艰巨。各乡镇、办事处一定要切实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作为年前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统一思想,增强信心,正视困难,只争朝夕,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林改工作任务。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