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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刚才,大家收看收听了全省、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按照省、市的要求,我先就*年度森林防火工作作个总结,并结合我县实际,对*年度森林防火工作作个部署。
一、*年度森林防火工作情况
过去的一年,我县的森林防火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各级党政特别是林业部门的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和上级有关森林防火的指示精神,认真抓好森林防火各项措施的落实,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一)领导重视,把森林防火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一是及时召开年度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县于去年9月初召开了全县森林防火工作会议,总结分析了上一年度森林防火工作,研究和部署了*年度森林防火工作任务。二是及时调整充实县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成员。指挥部领导成员全部分工负责挂钩到镇,各挂钩领导不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并分赴到各挂钩镇指导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县林业局全体干部职工(包括公安森林分局全体干警)也分别挂钩到全县各镇,负责该镇防火责任制的落实和防火督查,发生山火时及时赶赴火场参与组织扑救山火。三是进一步将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五条标准”进行细化和量化,制定考核办法,严明奖惩。县与镇、镇与村、村与农户层层签订责任书,一级抓一级,级级抓落实。四是根据不同时期不同特点和要求,及时下发文件,指导全县防火工作。据统计,去年入秋以来,县政府、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先后下发有关森林防火文件16个,有效地指导了全县的防火工作。
(二)广泛宣传,不断增强全民的法制观念和防火意识。进入防火期以来,我县把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火意识作为预防森林火灾的重要手段来抓,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标语、宣传车、宣传小分队、宣传栏等宣传工具,普遍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周、宣传月活动,广泛宣传森林防火法规、制度和防扑火知识。县林业局在经济较为困难的情况下,拿出25万元作为森林防火宣传经费,印制12万份防火宣传挂历发至全县各农户,并出动森林防火宣传车到各镇、各村及山火多发区宣传《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野外火源管理十项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防扑火安全知识、山火典型案例;县电视台在黄金时段播放森林防火节目,派出记者随时跟踪报道全县的森林防火工作动态,在高火险天气,对典型的山火案件进行公开曝光;各镇也相应出动宣传车和制作一定规格的永久性防火宣传牌。各镇中、小学校每周进行一节森林防火知识辅导课,组织学校师生利用课余时间,进村到户进行防火宣传。通过广泛深入、大张旗鼓的森林防火宣传,大大提高了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形成了全社会支持、全民参与、人人有责的森林防火氛围。
(三)强化管理,严格控制山火的发生。防火期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清山、搜山行动。去年以来,林业部门共组织60人分成20个防火督查组,由挂钩领导带队,分赴20个镇开展了森林防火督查工作。各镇也相应抽调镇干部、林业站干部职工共1000多人分别到各村、各山头地段进行地毡式巡查,真正做到见烟就查,见违章用火就抓。同时,高度林火信号期间,封山戒严令。逢重大节日(如元旦、春节、清明、中秋、国庆、重阳等)派出专人在进山路口,认真巡查,对重点部位明确责任,严防死守,真正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此外,坚持炼山用火申报审批制度,严格执行炼山用火操作规程。通过落实各种措施,进一步加强了野外火源的管理,有效地控制了山火的发生。
(四)加强值班,注重防火专业队伍的建设。县、镇两级在防火期都能坚持每天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到不缺岗、不漏岗,随时掌握火情信息,做好上传下达和调度指挥工作。对省报来的热点,认真进行核查,及时反馈热点信息。同时,做好森林火情日报工作。组建了40人的扑火专业队伍,做到哪里有火情,哪里就有他们的身影。专业扑火队员技术过硬,作风顽强,他们充分发挥不怕苦不怕累,连续作战的精神,力争把每宗山火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县扑火队伍每年进行一次扑火演练和扑火安全教育培训,随时准备拉得上、扑得灭,做到“打早、打小、打了”。一旦发现火情,主要领导靠前指挥,按照扑火预案,严密组织,科学扑救,确保安全。坚决贯彻国家林业局“三不三应”要求,即:夜间对火场原则上围而不打,应组织开设防火隔离带;扑打火头原则上不动用群众,应由专业森林消防队员扑打;复杂危险的条件下,原则上不动用大兵团作战,应由青干的专业队实施突击。严禁动员老弱病残人员、中小学生、孕妇及未经扑火培训人员参与扑火。
我们在森林防火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特别是今春以来,山火多发的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山火仍时有发生。除了受高火险天气的影响,山火频发的主要原因:一是认识不够到位。一些地方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重要性和森林火灾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存在麻痹松懈和侥幸心理,对森林火灾的突发性、严重性缺乏预见性,没有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充分做好预防和扑救的各项准备。二是责任不够到位。一些地方还未健全森林火灾责任追究制,没有真正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镇、到村、到山头、地头和人头。三是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仍然不够,形式单一,内容单调,仍有盲区和死角,部分群众森林防火意识仍然十分淡薄。四是野外火源管理不严,措施不到位。五是专业扑火队伍和护林员队伍不健全,山火扑救不及时,无法达到打早、打小、打了的目的。因此,各镇、各部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原因,找出差距,采取果断措施,把森林防火工作做得更好。
二、*年度森林防火工作意见
今冬明春我县森林防火的主要目标是:以“*”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活动为契机,以“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为指针,以落实总理的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的五条标准为重点,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原则,全面贯彻落实省、市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采取扎实措施,把全县山火受害率控制在千分之零点五以下,山火次数控制在每十万公顷四点六次以下,不发生重大山火,杜绝人员伤亡事故,有效遏制森林火灾发生,确保我县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实现市委、市政府的“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目标。为达到上述目标,我们必须全力以赴做好如下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
森林防火是一项关系全局的大事,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抓好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损失,不仅有利于保护森林资源,巩固造林绿化成果,优化生态环境,加快林业生态县的建设步伐,而且有利于社会的稳定,有利于经济的发展。因此,我们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的高度,从构建林业生态县、林业产业县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防火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严格实行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安全工作的头等大事,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全面落实预防措施,努力做好森林防火各项工作
随着林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山区资源综合开发规模的不断扩大,林内从事种植、养殖和入山搞副业人员大量增加,节假日到林区旅游人员明显增多;打击毁林开荒力度加大和山林管护承包以及外商投资造林,使一些人的利益受到影响,林农矛盾相对激化,人为纵火,恶意报复等问题,防火不确定因素的增加,将给森林防火工作难度越来越大。目前,又进入新一轮的森林防火期,因此,我们务必保持清醒的头脑,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1、要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森林防火面向千家万户,群众性很强,任何预防措施的落实,都应以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为基础、为前提。各镇、各部门要针对野外用火控制难度大的具体情况,继续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加大森林防火的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播放公益广告、宣传防火扑火常识;利用街头宣传、专栏、标语、发放防火资料等多种形式,进行全方位宣传;要通过对典型火灾案例的宣传,让广大群众认识森林火灾造成的惨痛教训,从而受到教育,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安全用火、安全避火的能力。各机关单位、工矿企业、中小学校要教育干部职工、学生,禁止林区内的一切野外用火,严禁在林区内吸烟、野炊、烧纸、玩火,严禁在林内及林区边沿烧灰积肥以及从事其它生产和非生产性用火活动。
2、要切实抓好野外火源管理。森林火灾是自然灾害,从我县历年来的山火起因看,自然火源极少,99%以上的山火都是人为造成的,尤其是野外吸烟、烧黄蜂、上坟烧纸、烧田基草、烧禾秆等引发山火的比例很大。因此,野外火源管理要从严,这是防止山火发生的关键环节。要下决心,下真功夫管住火源。具体要抓好如下几点:一是进入防火期,各镇要迅速组织清山搜山行动,清除闲散人员,对进山作业人员要实行造册登记,凭证进山作业,并交纳防火押金,对山上无证作业人员一律要强行清理下山,山上炭窑一律要停烧。二是节假日(如五一、中秋、元旦、春节等)和高度林火天气期间,要组织护林员进行巡山,加大巡逻了望密度,对重点林区、旅游景区等重点部位,要重点设防,重点看守,及时排除山火隐患。三是进入防火戒严期,必须停止一切非生产性野外用火。四是对精神病人、痴呆病人要落实好监护措施,严加管护。五是要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对生产性用火,要实行申报、审批、发证、缴纳保证金等制度,凡用火不报或未经批准擅自炼山造成山火的,从严追究领导责任;凡出现四级以上高度林区天气,严禁一切炼山作业,严禁烧田基草,禁止在山边烧禾秆,否则,按纵火论处,依法追究。
3、要加强值班和检查督促。在防火期内,要坚持领导带班和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对值班情况的检查督促。值班人员要保持良好的值班秩序,保证电话,电台畅通,做好值班记录,从10月份开始,实行零报告制度,及时准确上报林区火情动态,确保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顺畅通达,发现火情立即报告,迅速处理,及时做好调度指挥工作,不得贻误时机,防止小火酿成大灾,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同时,按照森林防火工作一级抓一级,一抓到底的要求,县林业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全面检查,检查各镇森林防火工作、责任、措施是否到位,应急体系是否建立,通过检查,明确重点,落实责任,坚决消除不安全隐患,完善安全防火规章制度和应急机制。
4、要通力协作,加强联防。森林防火是维护生态安全的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成员单位职责和《扑火预案》的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做好组织指挥,人员调配,器械装备,通讯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工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强化对森林防火的监督职能,保障各项扑火措施的全面落实。森林公安机关要与当地政府和派出所配合,及时查处山火案件,依法从快从严打击山火肇事者。此外,要加强边界森林防火联防工作。凡发生边界山火的地方,双方都有责任,造成的损失应由双方负责,因此,镇与镇之间,镇与外县镇之间,要组织联防,团结协作,共同做好预防工作,一旦发生山火,双方都应迅速组织力量及时参与扑救,减少山火的损失。
5、要树立依法治火的法制观念。各镇、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充分运用法律武器管住火、治住火,对各种违章用火行为发现一宗,处理一宗,做到查清原因,明确责任,严肃惩处。要加大火案查处力度,对森林火灾肇事者要严惩不贷,以敬效尤,真正做到查处一案,震动一方,教育一片。同时,按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的原则查清责任。
(三)加强防火设施建设,努力提高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各镇要多想办法,多方筹集资金,加大对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逐年购置必要的通讯器材,扑火机具和装备,为扑救山火作好准备。森林火灾突发性强,危害性大,扑救起来有较大危险性,应建立一支常备的,训练有素的专业、半专业扑火队,有火迅速出击,快速扑救,最大限度地减少山火造成的损失。扑救森林火灾必须走专群结合,以专为主的路子。对森林消防队伍要增加投入,加强装备和训练,学习掌握扑火技能,增强应付突发情况和自救能力,努力避免伤亡事故的发生。在组织扑救山火中,当地党政一把手一定要亲临现场,靠前指挥,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火,不得盲目蛮干,严禁动员老、弱、病、残人员,孕妇,初中学生,小学生以及未经扑火技能培训的社会闲散人员、外来民工参加扑火。
同志们,森林防火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社会安定和经济发展大局。我们一定要按照省、市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结合我县的部署,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同心协力,严阵以待,扎扎实实地做好*年度的森林防火工作,为保护森林资源,优化我县生态环境,推进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