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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县委集体林业产权改革会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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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县委集体林业产权改革会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县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动员大会,主要目的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化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具体要求,安排部署全县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会上,出台了我县《关于实施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和《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请大家认真研究学习,不折不扣地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充分认识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把集体林地承包给农户经营,是对农村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体制的丰富和完善,是对农村特别是山区生产资料的一次再分配,是对农民利益格局的一次再调整,必将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促进林业加快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搞好这次改革,对推动围场农村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稳定的农村社会环境、进一步加快全县生态建设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第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最终目的,就是使林业生产关系不断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改革开放以来,全县普遍实行了以稳定山权林权、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和划定自留山的林业“三定”政策,*年又全面开展了林业复核验证工作。这些改革措施,为我们即将实施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供了宝贵经验。但是这两次改革都没有确定经营主体,产权不明晰,责权利不统一,农民并没有真正成为山林的主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以产权改革为核心,以机制创新为重点,以兴林富民为目标的集体林权改革,势在必行,我们必须下大力量把这项工作做深、做实、做好。

第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广大农民群众的强烈愿望。我们所做的任何一项工作,都必须以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全县耕地的巨大潜力得到了充分发挥,使农民真正得到了实惠。现如今,社会上对林产品的需求越来越大,林产品价格不断攀升,林业对拉动农民增收致富和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日益凸显。向林业要效益,在我们这样的一个林业大县里,已经成为广大农民的普遍共识,大家经营山林的愿望也越来越迫切。实施林权改革,还山于民、还林于民,是一项顺民意、得民心的德政工程,我们必须把群众的愿望记在心上,把各项举措抓在手上,尽最大努力落实好各项具体工作,坚决不让群众失望。

第三,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国家提出的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一系列重大战略决策中,均对造林绿化、改善生态等工作提出了重要要求。近年来,我县农村基础建设和社会公益发展的绝大部分资金都来自于林业。不难看出,林业已经成为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我们必须最大限度的调动集体和农民的双重积极性,不断激发林业的内在活力,顺应形势、坚定信心、服从大局、创新举措,做好林权改革这篇大文章。

第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实现林业又快又好发展的必然选择。实现林业的大发展,改革是关键。过去的林业建设主要靠国家投资。从林业发展的内在动力和长远利益看,林业发展应趋向于资金推动和改革并重,逐步实现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的转变。从外地经验看,集体林权改革能够解决发展动力不足的问题,能够实现林业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总的讲,我们必须充分认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改革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准确把握林权改革的规律和实质,坚定信心,扎实工作,全力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二、围绕县情,吃透政策,坚定不移地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林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到农村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责任重大,影响深远。我们一定要在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指导下,从县情出发,正确引导,统筹协调,精心组织,保障林改质量,确保不走过场,不违反法律和规定程序,不违背农民意愿,不损害农民利益,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要扩大宣传,强化培训,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会后,各乡镇、村组要立即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议,进行广泛动员,各乡镇和村要分别组织召开村民组长会、村民代表大会等不同层次的会议,进行全面的宣传发动。同时,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墙报专栏等宣传媒体,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讲清改革的目的和意义,讲明改革的步骤和程序,讲透改革的政策和办法,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广大群众了解林改,支持林改,参与林改。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活动,县、乡、村要分级分批培训,必要时林改技术指导服务员要直接进村、入组,培训的内容要规范有序,培训的形式要多种多样,特别是对林改工作的实质性内容要一款不差、一句不漏,力争用深入浅出的方法、通俗易懂的语言让群众对相关政策明明白白。

二要严格程序,依法合规,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按照政策要求,对林业“三定”以来农户承包经营集体的山林和过去农户集体林地上的零星树木,凡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且多数群众满意的,要予以巩固确认,不准借改革之机打乱重来和重新分配。已经划定的自留山,由农户长期无偿使用,不得强行收回。对已承包到户的责任山,原则上要保持承包关系的稳定,凡原承包合同基本合理,群众没有意见的,要维持原承包关系。对那些产权不明晰,或合同不完善,但经营状况较好,群众意见不大的,予以完善提高。对于问题较多、程序不合法、群众反映强烈的,可按照群众意愿,征得经营者同意,纳入改革范围。集体山林通过均山、均股、均利等方式,到户率要达到80%以上。各乡镇对改革中出现的问题,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通过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和农村社会的稳定。

三要以人为本,尊重意愿,全力打造”民心工程”。牢固树立“兴林富民”的理念,从林改方案的制定、组织实施,到最后的检查验收,都要把能否富民作为检验林业改革成效的标准,真正做到该给农民的利益给足给够,该减的负担减少减轻,该搞好的服务搞好搞到位,确保农民多得利。坚持把群众意愿作为推进改革的重要前提,充分发挥农民在改革中的主体作用,对林权分不分、怎样分、什么时候分、分到什么程度都要由农民说了算,切实做到权益平等到户,使农户依法享有平等的承包经营权。并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办事,做到改革内容、程序、方法、结果四公开,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

四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省、市分别制定了关于深化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确定了林改的方向、原则和基本政策,县里也根据县情制定了指导性意见和林改实施方案。但各乡镇、村组的森林资源状况、经济发展情况和人均占有林地情况各有差异,要依据乡情民意、村情民意,分类推进,一定要农民自主选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方式,自主确定集体林经营管理的形式,不搞强迫命令,不搞“一刀切”。林改的方法和措施要根据发展情况不断加以完善。对于集体经济组织内成员对山林依赖性强的,原则上均山到户,保证农民有必要的生产资料。要采取多种形式,本着先村内、后村外的原则,保证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有意愿的林农有山可耕,再将剩余的山林发包给村外社会自然人和各种经济组织。集体林木的处置过程,必须经村民大会通过,用公开竞价的方式发包给企业和大户经营。对于我县国社合作所造林木,要按照合作时约定的分成比例,逐一落实林权后,将民营村组集体林木落实到户,确保林改的全面彻底。

五要坚持管住公益林,放活商品林,促进可持续发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能以牺牲生态,更不能以破坏生态为代价,这是必须坚守的一条底线。要按照分类经营的原则,以生态建设和保护为前提,进一步推动重点工程建设和造林绿化,努力增加森林数量,提高森林质量。特别是要针对改革后可能出现的情况,探索林改资源管理的新办法,切实加强林木、林地管理,严防乱砍滥伐林木、乱征滥占林地等行为,严格控制、合理均衡使用采伐限额,坚决防止“整个乡镇、村组,甚至整个流域砍光伐光”现象。同时,放活商品林的经营权和处置权,促进林业产业发展,积极发动和引导群众探索适合当地林业产业发展的路子,充分发挥林业的生态、经济和社会三大效益。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目标的如期完成

林权制度改革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工作量大的系统工程,决非哪一个部门能够独立开展的,特别是相对我县这样一个林业大县,工作任务大、且繁锁细密。面对情况各异的社情林情、千差万别的林地类型,多于耕地面积8.6倍的林业用地、复杂多样的林种结构和历史遗留的矛盾纠纷,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务必牢牢把握政策,本着“县级直接领导,乡镇组织实施,村组具体操作,部门操好服务”的工作原则,集中力量,加强工作指导,严格推动落实,确保依法、有序、健康、顺利开展林权制度改革。一是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在县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各乡镇要迅速建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成立由乡镇长负总责,分管林业工作的副职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全乡镇人员要总动员,按照本乡镇林改实施方案,做到领导干部包村、工作人员包组、包地块、村组干部包户,要明确目标,细化责任,制定措施,严格抓好落实。各包乡部门一定要按照责任分工指定专人下到乡镇、村,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按照省、市要求,我县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要在今年末完成,到目前宣传教育培训、组织发动等工作刚刚开始,很多工作还没有进入正轨,时间非常紧迫、任务非常艰巨。但我相信,只要各乡镇真正负起责任,将林改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的重点工作来抓,各有关部门齐心协力,积极搞好服务,此项工作很快就能打开局面,取得显著成果。二是加强协调,通力协作。县林业、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农业、水利、交通、司法、宣传、广播电视等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主动做好组织协调、指导服务等工作。县财政部门要保障开展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资金需要。特别是林业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为县里当好参谋,牵头抓好林改工作,要抽调专人组建工作指导组,按照林改方案,严把林改培训、改革模式、方案制定、承包拍卖、改革建档关,使每块林地和每株林木的改革都严格按程序依法操作。要利用好林业政策,将采伐限额向开展林改进度快、成效好的乡镇、村组倾斜,重点支持森林资源多、工作任务重的乡镇、村组,以解决经费不足问题,要组织力量及时调处林权林地纠纷,确保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顺利开展。宣传和广播电视部门要立足职能,大力宣传林改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群众参与林改的积极性和依法推进林改的自觉性。司法、纪检监察和法制部门要为改革做好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发展改革、国土资源、水利、交通等部门要深入乡村,积极研究解决林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总之一句话,各有关部门必须通力合作,围绕这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刻变革,全力以赴、合力攻坚,确保如期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三是加强督导,严肃纪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体制和机制的创新,其效果往往要在较长时间后才能充分体现出来,这就要求我们不仅要有明确的改革思路和方案,攻坚克难的工作精神,更要有全面细致的督导检查方案,才能保证预期的工作效果。县林改工作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要按照县、乡、村林改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围绕以下内容,严格开展督导和检查工作。一要检查改革是否依法依规按政策操作,是否坚持民主决策,是否有强买强卖现象,是否有打着村民会议的招牌而搞少数人说了算或一言堂。二要检查是否有强有力的手段,保证落实改革措施。三要检查改革是否造成集体资产流失。四要检查林地使用费和林木转让费是否得到有效监管,合理利用。五要检查森林资源是否实现依法保护、持续经营、永续利用,造林水平是否有新的提高。六要检查群众对林改的满意度,是否有上访现象,林改有无“后遗症”。县里将把各乡镇及各有关部门开展林改工作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不能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林改工作规定动作的乡镇以及不能立足职能,积极参与林改,周到细致地搞好服务的部门,年终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由于思想不上位,工作不到位,影响工作进度或造成工作被动,甚至对社会稳定产生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对单位负责人实施诫免谈话。

同志们,我县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能否如期完成,关键在今年,重点在今年,难点也在今年。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务必认真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努力工作,合力攻坚,全力推动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为优化配置我县林业资源,为我县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为广大农民的稳步增收,为推进全县新农村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