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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今年的早稻收购工作即将在全市全面展开。最近,国家六部委下发了通知,决定在*、*、*、*四省启动《20*年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7月21日,省委孟书记率省直10个部门的领导到我市高安,实地调研粮食生产和收购工作,并作了重要讲话;中储粮*分公司也于7月22日在南昌召开了全省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收购工作会议,黄智权省长在会上进行了全面部署;同时,省政府决定,从7月23日起至9月30日,在全省范围内启动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今天,省粮食局又召开了全省早稻收购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以上情况表明,做好今年的早稻收购工作非常重要,市政府本来准备专门召开一个全市早稻收购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全市的早稻收购工作,但为了节省大家的时间,今天就借全省召开早稻收购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机会,接着召开全市的早稻收购工作电视电话会。下面,我就贯彻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指示,扎实做好今年早稻收购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从讲政治和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做好今年早稻收购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在国家连续出台支持粮食生产政策的有力促进下,早稻已是连续三年丰收,市场粮食供求形势由偏紧进一步趋向缓和。但是,正如总理在去年的农村工作会议和今年的国务院第131次常务会上指出的那样:“粮食始终是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自立的基础,任何时候都不能出现闪失”;“粮食、能源、金融是我国当前面临的三大危险,出问题可能首先从粮食开始”。粮食收购作为粮食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连接生产和销售两头,收购工作做得如何,直接影响到粮食生产和供应,影响到国家的粮食安全。
去年,我省首次启动粮食最低收购价收购政策,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做到了农民、企业、政府“三满意”。我市的情况也是如此,去年早稻执行最低收购价收购的粮食达到10.6亿斤(不含中储粮三个直属库),是近8年来的最高水平,极大地促进了农民增收目标的实现,对此市委、市政府是满意的。今年的早稻收购要继续实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收购政策,对于落实国家支农、惠农政策,确保粮食安全意义重大。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把思想统一到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性上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继续稳定、完善和强化各项支农措施的部署上来,增强贯彻执行国家最低收购价政策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充分发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主渠道作用,落实责任,精心组织,扎实工作,确保今年早稻收购工作顺利进行,为服务“三农”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准确把握《20*年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精神和要求,精心组织今年的早稻收购工作
根据国家六部委下发的《20*年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精神,省政府决定从今年7月23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同时启动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9月30日全省同时停止执行预案。今天已经是启动预案的第三天了,各有关部门特别是粮食部门要赶快行动起来,按照预案的要求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认真做好早稻收购工作。重点把握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要坚持按质论价收购。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每百斤70元,是指今年生产的国标三等质量标准的早籼稻送到指定收购库点或延伸收购库点的到库收购价。最低收购价收购的稻谷必须达到国标三等,收购时不得随意扣水扣杂、压级压价或抬级抬价。
对出糙达到国标三等,但水分、杂质超标的粮食(国家标准规定水分为13.5%,从实际出发可以放宽到14.5%),要秉着“确保储存安全,尽量方便群众”的原则,按照国家发改委、国家粮食局、国家质监总局关于执行粮油质量标准有关问题规定的通知精神,作扣水扣杂处理。收购时,各地要将政策向农民讲清讲透,不能因为扣水扣杂,而导致群众不理解,产生怨气,甚至言语偏急,造成与收购人员的冲突。各地不得借机多扣粮农水分、杂质,不得做损农、伤农、坑农的事情。最低收购价收购的粮食,粮权在国家,各地不得擅自动用。对于市场价格在每百斤70元以上的优质稻,各地要按照“购得进,销得出”的原则,实行优质优价。
第二,要继续实行定点收购。今年的早稻收购继续采用指定库点加延伸收购点的政策,省里核定我市的指定收购库点89个,比去年增加了60个,加上延伸收购库点,基本上保证了早稻收购库点不减。各地在组织早稻收购的过程中,要继续实行定点收购、凭证收购和规范收购,根据粮食商品量的大小和方便农民售粮的原则,对上年度设立的收购点进行合理布局,使之完善成型。定点收购、凭证收购和规范收购是我们宜春的创举,得到了省领导的肯定,今年要继续实行去年行之有效的办法。如樟树、上高等县(市)统一制作了粮食收购点公示牌挂在各收购点,今年必须普遍推广樟树、上高的好作法。各粮食收购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必须持《粮食收购资格许可证》到指定收购点挂牌收购,并公布收购品种、价格、质量标准等详细内容;经工商部门核准从事粮食收购的个体工商户收购粮食时必须持营业执照副本在指定收购点进行收购。收购粮食必须使用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制定的粮食收购凭证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校准的衡器。粮食收购必须实行现金结算,严禁向农民打“白条”。
各地要加大对粮食收购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收购行为,严厉打击无证收购、不定点收购等扰乱收购秩序的行为。同时要处理好县、乡之间的衔接工作,防止发生争抢粮源的现象,特别是仓容紧缺的县(市、区)要允许粮源合理流动,不得人为设卡,不得出现农民“卖粮难”。要优先保证中储粮轮换所需粮源,做到最低收购价收购与轮换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第三,要及时落实仓容和收购资金。早稻收购具有数量大、时间相对集中的特点,仓容和资金是确保收购能否顺利进行的关键。据预测,今年早稻产量将比去年增加1.7%,总量增加0.46亿斤,因此今年的早稻收购数量要确保达到11亿斤以上。从目前情况来看,全市通过维修和腾仓并容,已准备空仓17亿斤,完全能够满足早稻收购的需要,但是在局部可能存在不平衡的问题。各地在抓好收购工作的同时,要抓紧时间继续进行修仓并容,想方设法解决收购仓容问题,坚决把农民自愿交售的余粮全部收上来,做到“不限收、不拒收”。延伸收购库点不具备保管条件的,收购的粮食要及时向委托收储库点集并;储存条件较好的延伸收购库点收购的粮食,可临时就地储存,待国家有关部门组织拍卖或集并。
各收购企业要尽早作出所需资金计划,及时与农发行联系,以便做好资金安排。根据收购量,我市今年托市收购资金约需8.4亿元,由于农发行在乡一级没有营业点,且县里没有金库,按照黄省长的讲话精神,收购资金供应工作由各县(市、区)政府领导协调解决。农发行要积极为各类收购主体入市收购提供信贷支持,保证具备贷款条件的国有和国有控股粮食企业及其他符合条件进行托市收购企业的资金供应。
第四,要切实搞好优质服务。收购期间,各收购点要按照“真粮、真价、真秤、真钞、真情”的要求,坚持早开秤,晚收磅,不留“过夜粮”。同时做到“六有”服务:有粮食政策宣传栏、有粮食标准展示台、有粮食质量检测仪、有粮食整晒场所和工具、有茶水和防暑药品、有帮肩服务队,让售粮农民高兴而来,满意而归。对帮肩服务队的问题,我想还是要实事求是,不能所有的粮食都由粮食收购企业的服务人员帮着上下车、过磅甚至入库。服务的对象应该是那些缺少劳动力的农户,或者是有劳动力但劳动力生病住院了的农户。否则,会把人心搞懒、搞散,不利于调动农民的积极性。
第五,要严肃纪律。各收购点要及时上报最低收购价粮食的收购进度和数量,不得虚报、重报,套取收购资金和费用补贴,这一点请大家要严格把握。国家制定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启动托市收购预案,对我们粮食主产区来说是一件大好事,好事就要好办,好事就要办好。如果我们搞虚报、假报、重报,套取资金和费用补贴,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就会对我们产生看法,必要时还可能实施制裁。所以,还是实在一点比较好,是怎么样就怎么样,有困难可以报告。去年我们宜春的早稻收购工作在全省是做得比较好的,刚才省粮食局熊局长也在会上给予了充分肯定,宜春的很多做法也是值得在全省推广的,千万不能因为在这方面出问题,而导致上级制裁宜春,一定要按照规定来上报进度。各地要及时做好粮食收购统计上报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凡有粮食收购资格许可的粮食收购经营者,不论是国有、个体还是其他经济组织,都必须进行统计上报。市粮食收购统计上报时间从下周开始,每周一、三、五为各县(市、区)上报时间,进行托市收购的企业在上报市粮食局的同时,要按所属中储粮直属库的要求进行上报,不得漏报、错报。最低收购价粮食的收购资金要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各地要实行县(市、区)长负责制,确保政策不走样、不变味,决不能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早稻收购期间,要由政府牵头,组织粮食、农发行、物价、工商、质监等部门进行联合检查,加强对粮食购销市场的监管,对任何弄虚作假、违法违规的行为,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三、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确保早稻收购工作顺利进行
第一,要切实加强对粮食收购工作的领导。最低收购价收购粮食政策性很强,收购要求高,管理标准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建立“政府领导、部门协作、责任明确、齐抓共管”的收购工作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及时解决收购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重大问题要及时向政府主要领导汇报,确保早稻收购工作顺利进行。为了加强领导,我希望各县(市、区)政府的分管领导在今年早稻收购期间,到基层检查、协调、调研收购工作的时间不得少于三天,或者说到过的基层粮管所个数不少于总数的三分之一,这是一个硬指标。只有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才能解决实际问题,坐在办公室听汇报是一个方面,到基层了解情况更是很重要的一课。连省委孟书记都要到县(市)、到基层粮管所去调研,我们的分管领导更应该做到这一点。
第二,要切实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各有关部门之间要加强信息沟通,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今年的早稻收购工作。发改委负责协调落实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政策的工作,及时掌握工作进度,会同有关部门解决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中的矛盾和问题。物价部门负责监测早籼稻收购价格执行和变化情况,及时为企业和农民提供价格信息,查处收购过程中的价格违法行为。财政部门负责按最低收购价收购早籼稻省拨补贴的及时申请拨付,继续抓好修仓资金的落实,确保在7月底以前将省拨的修仓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企业。从上个星期调度的情况来看,这笔资金市里已经拨付到了县(市、区),但是除了丰城已全部拨付到位外,其他县(市、区)都没有到位。如果中央、省、市下拨了资金,而县(市、区)没有及时拨下去,造成没有仓库收粮而引发了矛盾,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请各县(市、区)的分管领导散会后立即过问此事,明天必须到位。农业部门负责了解各地执行最低收购价政策情况,监测早稻市场价格,反映农民的意见和要求。粮食部门负责监测各收购点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情况,认真开展粮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督促国有和国有控股粮食企业入市收购,发挥主渠道作用。农发行负责向执行最低收购价任务的委托收储库点及时提供收购资金和费用贷款,保证具备贷款条件的国有和国有控股粮食企业及其他符合条件进行托市收购企业的资金供应。中储粮直属库负责指导委托收储库点和延伸库点做好托市收购工作,监测收购质量和价格,及时上报收购进度。工商部门负责加强市场管理,严厉打击不法商贩扰乱粮食收购市场的行为,维护好正常的粮食收购秩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收购衡器的校验和检查工作,监督早稻收购质量。人民银行负责早稻收购资金的现钞供应工作,确保现钞的及时足够供应。
同志们,今年的早籼稻收购继续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支农、惠农政策的重大部署,切实做好今年的早稻收购工作,确保早稻收得进、储得下、质量优、管理好,对于我市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对于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各级政府和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圆满完成今年的早稻收购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