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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会议主要是传达全省早稻收购工作座谈会议精神,部署全市早稻收购工作。*省作为全国粮食生产主产区,在全省工作中占了很重要的位置,抚州作为粮食生产主产区的主产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粮食生产工作,全省早稻收购工作座谈会议之后,市政府决定同意召开这次会议。国家发改委等五部委下发明传《关于20*年夏粮早籼稻收购有关问题的通知》后,鲍市长又作了重要批示,指示市计委、财政局、农业局、粮食局、农发行要认真按照《通知》要求,抓好落实。刚才,邹润发局长传达了全省早稻收购工作座谈会议精神,符节约秘书长传达了国家发改委等五部委下发的《关于20*年夏粮早籼稻收购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这些精神为我们做好今年早稻收购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大家都要将这些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到今年早稻收购工作中去。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认识,增强做好早稻收购工作的责任感
(一)充分认识今年早稻收购工作的重要性。今年早稻收购工作十分重要,与往年不一样,是在落实中央1号文件的大背景下开展这项工作的。今年,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粮食直补、粮种补贴、降低农业税率3个百分点等一系列更直接、更有力、更果断的促进粮食生产的政策,这些政策中让农民感到最实惠、最能调动种粮积极性的就是对粮食实行最低收购价。能否将这一项农民感到最实惠的政策落到实处,关系到中央1号文件的权威性,关系到农民是否真正得到实惠。中央1号文件下达后,我市粮食生产主要做了三件事:一是落实早稻扩种面积。我市派出5000名干部下村入户宣传中央1号文件,早稻面积迅速落实,得到上级肯定。二是粮食直补、粮种补贴直接发放到农民手中。财政、农业部门及时核实种植面积和种子数量,按时把补贴发到农民手中,得到中财办调研组的表扬。三是抓好田间管理。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民一齐战胜了局部洪涝灾害,在农业部门的指导下,战胜了水稻严重的病虫灾害,取得了今年早稻的丰收。这三件事为今年全市早稻生产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所做的都是过程,这个过程的结果体现在早稻收购价格为农民带来的增收上,这就要求我们不折不扣地落实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这个最为关键的环节落实好了,早稻生产才能划上圆满句号,中央1号文件就是真正落实到位,如这个环节出了问题,中央1号文件的落实则打了折扣。因此,大家要站在落实中央1号文件和确保农民增收这个高度提高认识,切实做好今年早稻收购工作。这项工作做好了,农民就得到实惠。这为下半年农业生产提供了资金,也为今后发展农村经济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增强做好今年早稻收购工作的信心。今年是全面放开粮食收购市场的第一年,做好早稻收购工作,虽然面临着多种所有制市场主体的挑战,但有利条件不少。因此,有关部门特别是粮食部门要增强信心,树立务必取胜的信念。一是有充足的粮源。今年全市早稻面积是209.8万亩,比上年增加69.9万亩,预计亩产750斤左右,比上年增长4.5%,总产量可达15.6亿斤,比上年增加5.7亿斤。可以说,今年全市粮源是充足的。二是党的政策进一步提高了农民对政府的信任感。粮食直补、粮种补贴、降低农业税率3个百分点都让农民实实在在收到实惠,对粮食收购最低保护价,农民也是非常信任的。三是有去年放开粮食收购市场的经验与教训。去年粮食收购市场是部分放开,粮食收购已出现竞争态势,在服务、收购和销售等方面都遇到了新情况。但在去年早稻收购工作中,县(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优质服务,讲诚信,在农民心目中,形象是很好的,同时经营也是成功的,去年全市县(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都实现了利润,这项工作政府是满意的。尽管去年取得了成绩,但也有经验教训,这就是粮食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计划经济下的收购模式,处理好定点收购与上门入户之间的关系。四是今年粮食价格趋势。各地要把握好最低收购保护价与市场竞争之间的关系,正确对待市场价格走势。不论今年早稻价格走低或走高,对我们影响都不大,因为有最低收购保护价作为底线,再加上又有财政、农发行的支持,今年早稻收购的主动权应掌握在我们手中。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要敞开收购粮食,多掌握粮源,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地方财政及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不要因有最低收购保护价敞开收购粮食而考虑负担问题。国家出台的政策,带来的负担是国家考虑的。省里已经明确,由于执行国家最低收购价政策形成的亏损,不由企业负担。因此,在鼓励更多符合条件的多种所有制的粮食收购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竞争的同时,全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一定要克服存在的畏难情绪,继续发挥主渠道优势,把早稻收购作为打造和展示行业形象的最佳契机,扎实做好工作,做到不限收、不拒收、不停收,确保国家掌握必要的粮源。
二、执行政策,确保早稻收购工作健康有序
今年能否按省里要求做好早稻收购工作,关键在于不折不扣地执行好国家有关政策。主要执行好以下三项政策:
(一)早稻收购最低价格政策。这就是在早稻收购中,当市场价高于每50公斤70元时,各级粮食购销企业要坚决按实际市场价随行就市收购;当市场价格低于每50公斤70元时,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必须入市收购,真正使农民种粮增产增收。对这项政策,各地要坚定不移地执行好。为确保这项政策落到实处,各县(区)粮食局长要与各收购点签下军令状,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政策,而且要按市场价格积极收购,按质论价,不得压级压价,切实保护农民的利益。各地如出现违反这项政策的现象,将追究粮食局长的责任,决不允许为了企业的小利益而损害党中央政策权威性的现象产生。
(二)减轻农民负担政策。在早稻收购中,各地各收购点不得接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委托代扣、代缴任何税、费和其他款项。如出现违规代扣、代缴现象,致使农民负担反弹,要依法追究有关人的责任。
(三)《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有关政策。一是要按照《条例》要求,鼓励多种所有制市场主体从事粮食经营活动。对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企业,粮食部门要把握好市场准入关;工商部门要依法把握好登计关,合法经营关,即:公布粮食收购价格,及时支付粮款,及时结算,不能接受任何委托代扣。二是要规范粮食市场秩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粮食经营活动中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粮食销售活动中的囤积居奇、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扰乱市场秩序和违法违规交易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价格主管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粮食流通活动中的价格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在市场监督上,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向有关部门检举。有关部门应当为检举人保密,并依法及时处理。对未经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许可或者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擅自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粮食收购资格许可的,在收购中有未按照规定告知、公示粮食收购价格或者收购粮食压级压价、垄断或者操纵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的,要按照《条例》第41、42、43条规定追究法律责任。要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市粮食局、工商局、物价局三家必须于7月15日在抚州日报和电视台正式向市民公布电话号码,电话号码公布之后,要有人值班。各县(区)粮食局、工商局、物价局三家必须于7月20日之前在当地新闻媒体上公布举报电话。各粮食收购企业要在收购现场的显著位置公布质量标准、收购价格和政府补贴标准,接受群众监督。做到早稻收购过程公开、执行政策公平、按质论价公正。要认真履行订单合同,坚持户交户结,当场兑现售粮款。坚持按质论价政策,不得压级压价损害农民利益,让农民满意,让政府放心。有关部门在收购工作中要互相通气,互相沟通,加强监督。三是粮食收购信贷政策。今年的信贷政策,农发行很支持,对早稻收购最低保护价的落实,省、市农发行都表示对收购资金确保供应。农发行既要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支持,又要对符合信贷条件的多种所有制市场主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提供收购贷款。农业部门要对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抓紧按规定审批,以便农发行支持信贷。
(一)各级政府必须十分重视早稻收购工作。今年是全面放开粮食收购市场的第一年,抓好今年粮食收购工作对做好明年粮食宏观调控极为重要。各级政府必须加强对早稻收购工作的领导,及时协调和解决收购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要做到及早研究,及时布置,适应形势,依法行政。及早研究,就是要研究粮源、资金、市场主体的构成。及时布置,就是这次会议之后,各县(区)粮食局长要及时向政府领导汇报会议精神,将早稻收购工作及时布置下去。各县(区)粮食局与购销企业要统一思想,将早稻收购工作落实到位。班子之间要协调,要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处理协调好局机关与购销企业之间的关系。局机关要转变职能,依法履行好自已职责,支持粮食购销企业按市场经济规律自主经营;购销企业要接受主管部门领导和监督,认真执行国家政策,发挥主渠道作用。适应形势,就是要适应全面放开粮食收购市场的新形势,积极贯彻落实现在国家粮食收购政策,以市场经济的观点指导早稻收购工作。依法行政,就是要按照《条例》要求办事,特别要按照《行政许可法》要求,非执法主体不能违规行使执法权,要严格执法程序。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农民吃上定心丸。要及时妥善处理出现的问题,不要放任不管,对一些问题要依法处理,不能因小问题而酿成大问题。
(二)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一是做好仓容准备。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要积极做好仓容摆布,加紧仓库维修,确保早晚稻都收得进、储得下。二是搞好人员培训。粮食部门要把职工召集起来,多花一点时间,加强有关政策的学习,按制度办事。通过学习,职工会妥善处理与农民、与其它市场主体之间的关系。三是收购资金准备。农业发展银行、粮食购销企业要相互配合,积极协调,以执行粮食收购政策为前提,做好早稻收购资金供应与筹措准备,确保早稻收购现金结算,不打白条。四是运输畅通。要以人为本,确保运输安全。根据我市当前实际现状,在本县区域范围内,遇到一些不影响安全的超载车,交通、公安交警部门要做到不卸载、不罚款,确保交通运输畅通。五是落实服务措施。粮食部门要全面推行下村上户收购办法,与其他粮食收购主体参与市场化竞争经营,做到公平竞争。各粮食收购企业要做到在早稻收购期间早开门、晚关门、中午不休息,想方设法方便农民售粮,对交通不便的偏远农村,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要千方百计开设临时点,实现“零距离服务”。要通过我们的优质服务,树立我们的威望和品牌,为今后粮食收购打下坚实基础。
(三)加强督查。省里将组织工作组下到市、县(区)进行督查,市里也将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织工作组下到各地进行督查。督查包括两点:一是大胆管理,不能不作为;二是依法管理,不能乱作为,所有管理要符合程序。财政、粮食部门要对上市的新粮加强管理,采用新的票据,进行规范化管理。粮食部门要政企分开,转变职能,把握好乡镇监督与依法行政的关系。市粮食局要对早稻收购工作进行研究,要求局领导分片包干,明确责任。各收购点要及时上报收购进度,粮食部门要做好统计工作,定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这里再次提醒大家,要确保粮食安全和粮食资金安全。要管好收购的粮食,不变质,不少库,更不允许私自出售。粮食收购资金要专款专用,销售资金要及时回笼,决不允许挪作他用。如发现挪作他用,将依法追究有关法律责任。
今年是全面放开粮食收购市场的第一年,希望粮食部门及有关部门各司其责,密切配合,转变作风,求真务实,圆满完成今年早稻收购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