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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这次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会,是经市政府同意召开的,非常重要。刚才,*明同志传达了全省会议精神,并就换届选举工作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作了具体安排部署。下面,我再强调几点。
一、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一)充分认识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
首先,搞好换届选举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有机组成部分。保证人民群众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是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标志。党的*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在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方面作出了一系列重要决策和部署。搞好本次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充分尊重广大群众的民主权力,由群众直接选举村(居)民委员会组成人员,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扩大基层民主的要求,营造民主团结、充满活力的政治环境的具体体现。组织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村(居)民委员会选举这一最基本、最直接的民主实践活动,培育形成以广泛参与为特征、以少数服从多数为原则、以权力制约为保障的基层民主治理机制,能够有效地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其次,搞好换届选举是加快我市小康进程的重要保障。多年实践表明,好的带头人、好的村(居)民委员会班子,对一个地方的发展至关重要。当前,我市正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广大群众求发展、奔富裕的愿望强烈。组织好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让城乡居民按照自己的意愿选出“当家人”,就能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进一步激发大家投身经济社会发展的热情。特别是把那些密切联系群众,能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执行政策的明白人、勤劳致富的带头人、助人为乐的热心人、文明新风的倡导人选进村(居)民委员会班子,把村(居)民委员会班子建成为民务实、开拓创新、公道廉洁的班子,就能为加快实现我市小康目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再次,搞好换届选举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随着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政府职能的加快转变,城乡基层自治组织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在农村,村委会在发展农村经济、兴办农村公益事业、加强村级事务管理、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在城市,社区居委会处在化解日常社会矛盾的第一线,是承接大量社会事务的一个重要平台,是维护城市社会稳定的基础力量。搞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选好配强村(居)民委员会班子,就能增强在干部群众中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就能及时发现和化解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二)大力加强换届选举的宣传教育工作。
一要围绕“积极参与、依法参与、有序参与”开展换届选举宣传工作。这次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一方面,由于外出劳动力增多,普遍存在参与不够的问题;另一方面,由于一些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民主法治意识有待提高,个别地方存在参与不当的问题。对这些问题在选举工作中的不利影响要有充分估计,切实加大宣传引导力度。着眼于引导基层干部和群众“积极参与、依法参与、有序参与”,加强对换届选举目的和意义的宣传,对换届选举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宣传,对换届选举程序步骤和关键环节的宣传,增强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民主法治意识,提高参与选举的能力和水平,保证换届选举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
二要组织好换届选举的全过程宣传。按照经常性宣传与阶段性宣传相结合、正面宣传与典型教育相结合、一般性宣传与疑难问题解答相结合的要求,组织好选举各个阶段的宣传。换届选举铺开前,各区县要组织宣传、民政、司法行政等部门周密制定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让基层干部和群众了解换届选举的重要性,熟悉选举工作的原则、方法和步骤。换届选举期间,要重点宣传选举委员会成员推选程序以及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条件、提名方式,正式候选人确定办法,选举大会投票程序等方面的内容。换届选举结束后,要教育当选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认真履职尽责,并积极引导广大选民支持新当选的村(居)民委员会工作,同时做好落选人员的思想工作,化解不利情绪。
三要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加强对乡镇街道和村(居)民委员会两级干部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执法水平和组织指导换届选举的能力。要加强对基层群众的宣传,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采用在人口比较集中的地方张挂宣传画、设置公开栏等形式,使广大群众熟悉选举的程序和要求,掌握正确的投票方法,依法行使自己的选举权利,真正把那些能够代表自己意愿和利益的人选进村(居)民委员会。
(三)严格依法办事,坚决纠正和查处选举中的违法行为。
第一,必须保障和尊重选民的民主权利。实践证明,只有充分保障和尊重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才能把真正代表群众意愿和利益的人选出来,选出来的村(居)民委员会干部才能对群众负责、为群众服务,基层的管理和服务才能得到落实,集体经济才会得到发展,社会才能保持稳定,人民群众才会满意。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乡镇和街道干部的教育,使他们正确组织和指导换届选举,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行使推选权、参选权、直接提名权、投票权、罢免权,实现他们在选人上的自主权。不能以行政手段任命委派,更不允许暗箱操作和违法操纵。
第二,必须规范选举程序,坚持依法组织选举。依法组织换届选举,是保证换届选举公开、公平、公正的关键。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广大群众的法治观念不断增强,对依法组织换届选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严格按照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及*省实施办法和《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以及省政府《关于做好全省第七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定工作方案,规范选举程序,做到法定的程序不能变,规定的步骤不能少。各地在提倡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和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与村(居)党支部书记“一肩挑”时,一定要尊重选民意愿,遵循民主选举程序,不搞“一刀切”。
第三,必须坚决杜绝和严肃查处换届选举中的违法行为。要加强对换届选举的执法检查和执法监督工作,包括指导小组的检查监督、群众的现场监督、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视察监督。指导小组要帮助基层解决换届选举工作中遇到的困难,注意发现和纠正换届选举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在推选村(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提名确定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组织投票选举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行为,要及时责令纠正,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查处,视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以暴力、威胁、贿赂等违法手段,干扰、破坏换届选举的违法行为,要及时严肃处理。同时,要正确对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对反映的突出问题要深入细致地调查,认真进行处理,为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创造条件。
(四)加强领导,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
一是党委、政府要精心组织。各区县、乡镇街道要分别成立由党政领导挂帅、有关部门参与、民政部门组织协调的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区县、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要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工作责任制,把这项工作作为今年下半年工作的一件大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抓紧抓好。区县民政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加强日常指导,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和助手。
二是村(居)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领导作用。村(居)党支部在选举过程中既不能包办代替,又不能放任自流,要坚持在法定范围内发挥作用,牢牢把握换届选举的正确方向。积极支持、帮助和指导村(居)民选举委员会组织好换届选举工作,鼓励广大党员通过法定程序参选村(居)民小组长和村(居)民代表,支持和保障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开展工作。在尊重选民意愿、遵循选举程序的前提下,鼓励村(居)党支部班子成员参选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积极稳妥地推进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和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与村(居)党支部书记“一肩挑”。
三要加大对重点村、难点村的指导力度。要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做好对重点村、难点村的排查登记和调查研究,找准问题症结,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突出问题,确保选举成功,不留“后遗症”。在解决这些村的复杂问题时,不能简单地派驻蹲点干部,而要充分发挥基层党委政府的作用和党的政治工作优势,依靠广大人民群众,面对面地做好过细工作,实事求是地解决具体问题,为换届选举工作扫清障碍。
四要组织精干力量负责选举工作。这次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涉及面宽,工作量大,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区县和乡镇街道必须抽调一批精干力量专门负责这项工作,确保选举工作不出问题和少出问题。
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从20*年6月起,我市在深入调查、全面掌握农村特困人口基本情况的基础上,着手制定解决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的长效机制,并于同年10月,顺利完成由农村特困户定期定量救助制度向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过渡,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在我市开始实施。截至今年7月,全市纳入农村低保5.1万户,8.9万人,人均月补助20.7元。但是,由于建立农村低保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又相对滞后,这项工作还存在一些急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各级各有关部门还没有完全形成共识,需要进一步深化认识、统一思想。二是财政支出结构不尽合理,对农村低保的资金投入不足,人均低保补助水平较低。三是低保制度还不完善,需要对农村低保的目标原则、保障标准、对象范围等方面内容作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四是农村低保工作基础较为薄弱,与形势要求尚不完全适应,有待继续加强。
建立和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件大事,是广大农村群众殷切期盼的一件好事,是党和政府惠民利民、为民解困的一件实事。刚才,市民政局*明同志传达了全省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工作会议精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的重大意义。建立农村低保制度,是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的需要,是逐步消除贫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是加强“三农”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我市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在今年和明年内实现应保尽保。
(二)准确把握农村低保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当前,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今年将在全国、全省范围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央、省在政策、资金方面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为我们做好工作提供了机遇,我们要乘势而上,切实把农村低保工作抓紧抓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指导思想是: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保障农村贫困居民基本生活为目的,以定期救济救助为主要保障形式,从实际出发合理确定保障标准,建立稳定可靠的低保资金筹措机制,切实保障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我市农村低保工作的目标是: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家庭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并逐步提高保障水平,稳定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总体目标,制定分步实施计划,确保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三)明确责任,加大农村低保资金投入。国务院决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以地方人民政府为主,实行属地管理。各级人民政府要明确责任,根据国务院的决策和要求,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财力状况出发,落实低保资金规范低保管理。据初步调查,目前我市人均年收入低于693元的共15.6万人,除今年将纳入9万人外,尚有6.6万人将于明年纳入,按人均月低保金23元计算,明年将增加低保金1821.6万元。市、区(县)农村低保金按不低于当年低保金计划总支出的65%列入财政预算,有效保障农村低保金的需要。
(四)切实加强对农村低保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要加强党政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将农村低保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针对我市一些地方低保工作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要根据这次会议精神,尽快组织研究,完善工作举措,抓好工作落实。要加大督促、检查和指导力度,及时发现工作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促进农村低保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各级领导干部和有关工作人员要带着深厚的感情,将心比心、体贴入微地为困难群众服务。要发扬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讲真话、报实情、办实事,真正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农村困难群众中去。
二要加强部门配合。农村低保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的部门和环节很多。各有关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民政部门要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推进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水平。财政部门要及时足额落实农村低保资金和工作经费,并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扶贫部门要搞好扶贫开发与低保工作的衔接,扶持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教育部门要搞好教育救助,解决农村低保家庭子女上学难的问题。劳动保障等部门要结合农村劳动力培训等工作,制定与农村低保工作相配套的帮扶措施。
三要夯实工作基础。做好农村低保工作,基层是关键。基层干部和民政工作人员承担着入户调查以及审核、审批、发放、动态管理等一系列具体工作,任务繁重,条件艰苦。目前我市民政基层工作力量较为薄弱,难以适应农村低保工作的需要。各区(县)要结合农村综合改革,科学整合县乡管理机构及人力资源,为基层配备充实必需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结合农村社区建设和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通过采取招聘专职人员、建立志愿者队伍等方式,充实基层工作力量。要推进农村低保信息网络化管理,加强对基层民政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基层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四要发动社会参与。农村低保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仅仅依靠政府管理是不够的。必须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关注农村困难群众,支持农村低保工作。要坚持政府保障与社会帮扶相结合,在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的同时,积极引导社会各界通过捐赠、帮扶、义工等多种方式参与到农村低保工作中来,不断增强社会救助的实效。要坚持政府保障与家庭赡养、扶养、社会互助、个人自立相结合,鼓励和支持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生产自救、脱贫致富,提高自我发展能力。
同志们,我市第七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任务已经明确。让我们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工作,确保第七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为构建和谐*做出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