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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完善林权改革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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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完善林权改革讲话

各位领导,同志们:

刚才,县长就全面推进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作了重要讲话,县长的讲话既高屋建瓴,具有宏观指导性,又符合基层实际,具有很强实践性、针对性,与会的各级各部门一定要认真加以学习,并结合各部门工作实际贯彻好、落实好县长的讲话精神。下面,我就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强调几点意见。

一、全面把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范围、重点、方式

我县地处“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腹心地带和长江上游地区,既是天保工程实施区又是白马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主要分布区,生态公益林面积占全县林业用地面积的98.24%,仅余1.76%的商品林也属天然林,如果不将上述林地纳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范围,将无法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改革目标,无法与下一步的林改后续政策相对接,为此全面把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范围、重点、方式,对于我们开展林改工作关系重大,我们要切实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在保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确立经营主体,明晰林地和林木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完善配套改革、健全服务体系、强化科技支撑、转变管理方式,充分调动农民和社会参与林业建设的积极性,进一步改善和发展林业生产力。同时在改革中要认真处理权、责、利的统一,确保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落到实处。根据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我县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决定分两批推进,第一批推进金沙江片区奔子栏镇、羊拉乡、*乡三个乡(镇)。其中,*乡集体林面积20.65万亩,奔子栏镇集体林面积32.67万亩,羊拉乡集体林面积63.57万亩,白马雪山保护区内集体林面积67.82万亩。三个乡(镇)集体林总面积184.71万亩,占全县应改面积的55%;第二批推进澜沧江片区升平镇、佛山乡、云岭乡、燕门乡四个乡(镇)。其中:燕门乡集体林面积21.82万亩,云岭乡集体林面积53.98万亩,升平镇集体林面积26.75万亩,佛山乡集体林面积48.19万亩。四个乡(镇)集体林总面积150.74万亩,占全县应改集体林面积的45%。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面大、任务重,在具体林改过程中,各级各部门要准确把握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范围、重点、方式,确保林改工作顺利推进。

二、切实保障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组织到位

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切实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作为一项惠民利民的农村深层次改革,提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我县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关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对做好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做了大量的政策和县情调研工作,及时成立了××县林改工作领导小组,并抽调全县副处级领导干部及各部门干部职工充实到林改工作队伍,为林改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组织保障,各级党委、政府也要形成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责任制。按照“县直接领导、乡(镇)具体组织、村组操作实施、部门指导服务”的要求,县、乡、村三级都成立由党政一把手挂帅,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同时要认真制定协调工作组、驻村工作组、技术指导组及办公室工作职责和管理办法,真正把林改工作责任落实到了各责任主体,把任务分解到了人。

三、强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措施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大林改宣传力度,要充分借鉴拖顶林改试点工作的成功经验,继续采取召开群众大会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进行宣传发动,要积极动员老党员、老干部、老组长参与林改工作,各乡镇、各工作队要挖掘林改工作中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认真总结在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大宣传力度,塑造工作典型,激发全县广大干部群众投身林改事业的热情,要通过广泛、深入、细致的宣传发动,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努力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浓厚氛围。同时要认识组织好林改业务培训,要采取以会代训、集中培训等多种方式分级组织好业务培训,使各级干部队伍和林改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林改业务技术和政策要求。

四、把关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环节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仅政策性强,而且涉及面广、工作环节多、要求新,从宣传发动到建档备案,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的工作相互影响、紧密相联,上一阶段和环节的工作出现问题就会直接影响下一阶段下一环节的质量和效果,责任如山,各级各部门要切实落实县、乡、村一把手负责制,层层分解任务、分解责任,做到定目标、定人员、定责任、定进度,同时要严明纪律,严禁徇私舞弊、以权谋私、违规操作、各行其是的不良现象。对在工作中不负责任、工作放任散漫的,县委、县人民政府将对责任人进行行政问责,各纪检监察部门和县林改办要切实加强对林改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在具体工作中,一要把好把好调查摸底环节。要采取民政、档案部门配合查阅历史档案、知情干部群众指认、山证核对、相邻山主对证等方式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对自留山、责任山、共管山等集体山林进行全面调查,分类摸清村、组的山林和林权情况,准确掌握试点乡的林地面积、户数、人口等相关数据。按照林改界线认定表,组织村民小组共同认定山林界线,并形成书面材料,双方签字盖章认可后,对调查摸底情况进行了张榜公布;二要把好方案制定环节。要根据绝大多数群众的意愿制定乡、村、组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在制定村民小组林改方案时,采取先将拟定方案报村级领导小组初审,提出修改意见继续补充完善后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户主)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参会人员表决通过后,报村委会审核批准实施,确保方案的可操作性和可行性。村民小组的林改方案实行一村一策,由群众充分讨论后决定,不搞“一刀切”,不强求全县统一。

五、突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重点

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过程中要重点突出两个方面的重点,一是要突出抓好林权勘验这个重点,要充分利用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成果,把“二类调查”村级森林资源数据作为村级山林面积的控制数,以林班小班面积、蓄积量作为村级山林面积分山、分股的依据,精心组织林权勘验工作,明晰林木林地权属。二是要突出抓好纠纷调处这个重点,努力维护基层稳定。要正确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切实防止因确权到户而放松管理,出现乱砍滥伐现象;防止借改革之机与民争利,突击流转,乱征滥占林地行为的发生;防止因工作不到位引发新的纠纷,出现群体性械斗和上访事件。对引发的林权争议,将实行辖区负责制,要妥善处理,要以案结、事了、人稳为原则,尽量让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最大限度地将林权争议解决在最基层,把各种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努力做到户与户的纠纷不出组,组与组的纠纷不出村,村与村的纠纷不出乡镇,乡与乡之间的纠纷不出县,同时要认真做好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要做到既尊重历史又照顾现实,按照政策、依据证据、规范调处的程序,本着有利于改革、有利于林业发展、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依法进行调处,确保改革不留隐患,努力维护我县和谐稳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六、认真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归档发证工作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要求严、标准高,在具体立卷归档工作中,一是要严格规范林权纠纷调处档案资料管理,做到资料齐全,有据可查;二是严格制定方案、规范程序、规范各类表格、规范林权勘验和分山结果公示等制度,做到登记内容统一、操作程序统一、业务标准统一、痕迹资料统一;三是制定林改档案管理办法,将林改资料按归档范围、内容、方法和分级管理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在林权证信息录入和制证发证工作中,要认真做好林权信息录入工作,确保各项数据真实、准确,为林改后续改革奠定数据保障。

七、妥善处理好几个政策性问题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是林业生产关系的重大调整,政策性强,需要花大力气、下真功夫。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按照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统筹安排好各项工作,在具体工作中要正确处理好以下几个政策性方面的问题:

一是依法合理地确定林权归属,要保持政策的延续性,杜绝未经林权所有者同意,将对已划定的自留山、责任山收回,打乱重新分配的现象;要妥善处理原林权证书或林权凭证上记载的面积与现实面积不符的问题,如有与现实面积不符的,应以本次勘定界线范围内实际测量的面积为准;要坚持集体民主决策,合理确定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山林的权属和经营机制问题,对村集体组织保留的集体林地,一切管理经营方式,都要按两个三分之二的原则表决通过,同时必须明确经营管护的责任,完善收益分配、使用和监督制度。

二是妥善处置国有林与集体林界线不清的问题,在未得到省级明确处置意见前,处置国有林与集体林界线不清问题时,首先确定以林业“三定”图表资料及当时颁发的林权证作为主要依据,以1990年前后绘制的《国有林分布图》作为参考依据。其次各乡(镇)要严格按界定依据和遇事报告制度,对能够界定的林地尽量完成界定。

三是妥善处置好“三区”林改、共山核权发证的联户发证等问题。要严格遵守天保工程区、自然保护区、公益林区等“三区”林改政策,在天保工程实施期间仍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但要以均股、均利等形式确权到户,对于集体商品林,有条件的地方要将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通过家庭承包方式落实到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确立农民作为林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地位。

四是对于多村组共山问题,要依法经群众表决同意后,按群众意愿维持现状,不再实行分山,采用多村组联合申请的方式办理林权证,并通过均股、均利方式落实产权。但对大多数村民要求均山到户或确权到村民小组、且有条件并符合规定的多村组共山,要依法予以确权。

五是要保证工作质量。要本着对历史负责的精神,按照进度服从质量的要求,在加快工作进度的同时,更要注重工作质量。对林权登记公示材料有异议的,要及时组织村组干部和技术人员到现场核对,对林权登记内容需要修改的,要仔细修改。县林改办要对各乡镇林改工作质量严格要求,确保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经得起历史检验。

同志们: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最终目的就是要实现“兴林富民”,根据州委、州政府的要求,全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在2010年10月31日前完成,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以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和崇高的使命感,牢固把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意义,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通过认真负责、抢抓时间、攻艰克难,统筹推进我县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各项工作,确保我县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在州委、州政府规定的时间内如期高效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