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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局服务教育改革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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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局服务教育改革讲话

同志们:

为加强和改进镇级农业服务工作,根据上级安排,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集中一个月时间,全面完成镇级农业服务体系改革。今天召开这次会议,主要是动员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农业服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明确政策,科学组织,确保改革工作顺利实施。下面,就这次改革的有关政策和组织实施,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实施镇级农业服务体系改革的信心和决心

多年来,全区镇级农业服务体系广大干部职工辛勤战斗在农业和农村工作第一线,风里来、雨里去,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做了大量艰苦工作,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在传统体制下建立起来的镇级农业服务机构,已不适应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不适应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特别是公益性职能和经营性服务混淆、人员包袱沉重、专业结构不合理、工资待遇得不到保障等问题较为突出。对于这些问题,上上下下反映都比较强烈。在前不久召开的全省农村税费改革工作会议上,省政府明确提出把乡镇机构改革作为第二步农村税费改革中的“三大改革”之一。因此,改革镇级农业服务体系,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已成为当前我们面临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实施镇级农业服务体系改革是转变政府职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按照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政府必须从管制型转变为服务型,从“无限政府”转变为“有限政府”,主要职能是提供公共服务,做市场管不了的事情。在现有体制下,农业推广公益职能和经营服务混在一起,农技人员忙于“吃饭”,一些重大技术推广、重大疫病防治受到很大影响。实施农业服务体系改革,将公益性职能与经营性服务彻底分开,农业服务机构只承担公益性职能,财政保障人头经费和工作经费,有利于更好地为农民提供公益和公共服务,促进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因此,必须对镇级农业服务体系进行改革,理顺关系,转变职能,提高效率。

实施镇级农业服务体系改革是强化为农服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迫切需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点在农村,难点在农民,必须加快农村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民身份转换。而目前直接服务于农村经济建设和农民增收的镇级农业服务体系,由于体制和机制上的障碍,已不能满足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的需要。只有进行彻底改革,搞活机制,合理设置,才能把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政治优势、服务体系的人才优势转变为促进发展的经济优势,才能使农业服务体系更好地服务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

实施镇级农业服务体系改革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质量的现实选择。目前,农业服务体系普遍存在“线断、网破、人散”的现象,工资待遇得不到很好的落实,职工思想不稳定,工作积极性不高,为农服务出现“梗阻”。要稳定和加强农业服务队伍,就必须通过改革来实现。通过竞聘上岗,全面推行聘任制,减员增效,建立精干高效、结构合理、责任明确、能进能出的管理运行机制,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农业服务队伍。通过竞聘上岗,把那些事业心强、业务素质高、热爱农村工作的“精英”选择出来,并为他们解决工资、保险等福利待遇,可以有效地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从而促进农业服务体系的稳定和服务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总之,农业服务体系改革势在必行,上级有要求,自身有需要,群众有呼声。希望全区上下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讲政治的高度,从加快发展的角度,切实增强实施镇级农业服务体系改革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齐心协力抓好这项工作,确保把优秀业务骨干选拔到位,公益性服务机构设置到位,竞聘上岗人员经费落实到位,落聘人员按政策安置到位。

二、把握政策,狠抓关键,积极稳妥地实施镇级农业服务体系改革

关于镇级农业服务体系改革问题,区政府作了专门研究,这次会议上又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镇级农技推广和农经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及一系列的配套文件,对机构设置、人员分流和有效管理等提出了原则意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意见精神抓好落实。这里,我强调几点:

(一)综合设置机构。我区镇级农口直接为农服务单位除单设水利站、国土管理所外,其余统一归并成立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和镇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作为国家设在基层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实行由镇和区业务主管部门双重管理。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由现有农技站、畜牧兽医站、林业(果)站、农机站、水产站归并成立。镇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由现有农村经营管理站、企业管理服务站、煤炭公司、劳服站等单位归并成立。对各镇“两个中心”的编制定额和内部设岗,区编制、人事部门将根据全市统一要求,结合我区实际下文明确。老矿办事处、夏桥办事处、工业园区为农服务职能由业务主管局的相关科室直接承担。对我区范围内的植物病虫草害和动物疫病的预测预报及动植物检疫工作,由区农林局委托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承担。

(二)全面实行竞聘上岗。按照事业单位推行全员聘用制的改革要求,对镇“两个中心”工作人员,全部实行公开招考、竞争上岗和全员聘用。聘用期一般为3年,聘用期满后,可以续聘,也可以解聘。公开招聘工作由区人事局牵头组织实施。参加竞聘人员原则上应具备以下四个基本条件:一是事业心强,热爱基层农业推广服务工作;二是身体健康,适合从事农业推广服务工作;三是具有较强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聘用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知识;四是20*年12月31日各镇农技农经在编人员。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国家农技农经人员和全日制农业院校的毕业生。各地要高度重视竞聘上岗工作,做到严密组织,重点严把“四关”:一是考核关。在组织考试之前,人事局要会同农口部门对报名人员的竞聘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凡符合资格人员要进行公示。二是考试关。要坚持出卷、改卷全封闭操作,做到绝对保密。要按照高考要求设置考场、组织考试。三是体检关。对经考核考试合格后的拟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组织体检。四是定岗关。由于各镇考分高低不平衡和设岗情况不尽相同,对达到录用分数线人员,要本着“大稳定、小调整、就近方便”的原则进行微调。

(三)妥善安置分流和落聘人员。对不符合参加竞聘上岗和竞岗落聘的农技农经人员,大体上实行“三个一批”。一是离岗退养一批。对年龄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在乡镇直接从事农业推广服务工作满15年(女性10年)的国家农技农经人员和国家招聘农技农经人员,根据本人自愿,可以先行离岗退养,不参加这次改革竞聘上岗。离岗退养后,按现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标准的50%发给离岗退养费,直至法定退休年龄。离岗退养期间,按照国家政策参照同类在职人员标准调整工资计入档案,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以档案工资为基数计发退休费,办理退休手续。对离岗退养人员,纳入“两个中心”管理,不占编制,所需经费由财政解决。二是到龄退休一批。对20*年12月31日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在编人员,这次改革时应办理退休手续,按照现行标准计发退休金。对机构改革之前已经办理离退休手续的农技农经人员,其关系相应转入“两个中心”,纳入管理但不占编制。三是一次性经济补助一批。对竞岗落聘的农技农经人员,不论其是否已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原单位或当地镇政府都要替他们补缴清自1995年8月以来单位应缴纳的一部分养老保险金,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养老保险金结清后,进行职工身份置换,发放一次性补偿金。补偿金的支付标准为每工作满1年,支付其本人1个月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竞岗落聘农技农经人员的档案统一移交区人才交流中心管理,减半收取费用。

(四)坚持公益性职能和经营性服务分开。这次镇级农业服务体系改革的主要目标是稳定提高公益性职能,放开搞活经营性服务。改革到位后,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的主要公益性职能是:农业关键技术的示范与推广,动物重大疫病和植物重大病虫害的组织防治,森林火警预报和森林防火,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农业环境和农业投入品监测,农机安全监理,农业公共信息服务,农民公共培训教育等。镇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的主要公益性职能是: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和农村集体财务资产管理,镇村企业规划、指导、协调、管理和统计服务等。要支持落聘农技农经人员大力开展经营性服务,增加经济收入。除国家法律法规明令限制的项目外,可以从事种子、化肥、农药、农膜、饲料、兽药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经营,可以从事农产品市场信息、加工与流通、技术咨询等经营性服务。允许落聘农技农经人员买断镇农业推广服务机构现用于经营性服务的国有资产,允许租赁经营镇农业推广服务机构闲置的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租赁费应给予优惠。对落聘农技农经人员领办创办农业企业的,享受国家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镇级农业服务体系改革顺利完成

实施镇级农业服务体系改革,关系到农技农经人员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既是一件大事、好事,也是一件难事、急事。各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改革顺利完成。

一要强化领导,明确责任。为了加强对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专门成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我任组长,厚远副书记和李剑副区长任副组长,区人事局、财政局、劳动局、农工办、农林局、体改办、审计局、乡镇企业局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事局、陈开建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各镇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并组织精干的工作班子,镇党委书记任组长,亲自抓这项工作,分管领导更要集中精力,全力以赴。要通过多种途径筹集改革成本,这是确保改革成功的关键。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配合协作。人事局要充实工作力量,抓好竞聘上岗的具体组织实施。农工、农林、乡企等部门要及时调度掌握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矛盾,切实加强业务指导。纪检、公安、信访等部门要认真做好监督、治安、信访接待等相关工作,保证改革顺利进行。区里成立了7个督查指导组,实行部门包镇,抓好督查指导工作。

二要统一步骤,整体推进。这次镇级农业服务体系改革从8月10日开始,集中1个月时间,至9月10日全面完成。9月15日之前各镇要向区政府写出专题总结报告。9月16日—20日,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验收。具体分五个阶段:第一阶段为8月10日—16日,完成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制定实施方案等工作;第二阶段为8月17日—21日,完成报名汇总、资格审查等工作;第三阶段为8月22—25日,完成竞聘人员统一考试、体检等工作;第四阶段为8月26日—9月5日,完成竞聘上岗人员聘用入编聘用和落聘人员安置等工作;第五阶段为9月6日—10日,完成自查完善、总结提高等工作。

三要坚持原则,精心组织。镇级农业服务体系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在组织实施过程中,要注意坚持四条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地各有关部门对这次改革的方法、要求、过程和结果等,都要实行“阳光操作”,全过程公开。特别是在竞争上岗这个关键环节上,一定要做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真正把事业心强、有能力、懂技术的人选择出来。二是坚持无情分流、有情操作的原则。由于编制的限制,在这次改革中,落聘人员将达到60%左右,有许多在农业推广服务岗位上工作了十几年、二十几年、甚至更长时间的同志,将离开他们为之奋斗的事业和热爱的工作,留恋的心情应该给予充分理解。因此,在实施过程中,一定要做好过细的思想工作,同情和理解落聘人员,积极帮助他们找退路、想出路、谋生路,实现“二次创业”。三是坚持彻底改、改彻底的原则。改革的过程就是阵痛的过程。不改则已,要改就要痛下决心,克服困难,排除干扰,彻底改革,一步到位,不留死角,绝不能出现“夹生饭”,绝不能留下“后遗症”。四是坚持积极稳妥、认真细致的原则。各地要充分认识到这次镇级农业服务体系改革的坚巨性、复杂性,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对于改革中可能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要认真分析,提前排查,做好过细工作,争取主动,妥善解决。

四要加强监管,防止资产流失。在机构改革过程中,要切实加强对现有农业服务机构资产的监管,防止资产平调和流失。凡出现平调的,要限期追回,以确保改革后公益性服务设施和服务手段的完备。区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现有镇农业机构的资产依法进行清查,并委托中介机构对资产与财务进行审计,核实摸清“家底”。财产清查中涉及集体资产的,必须按规定先进行产权界定。资产核实完成后,可将其中原用于经营服务的国有资产进行剥离,在剥离过程中出现的不良资产应依法进行核销。

五要严明纪律,维护大局稳定。各地一定从改革大局出发,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规定,严肃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和信访纪律,坚决杜绝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暗箱操作、以权谋私、违法乱纪等行为。一经发现,要从严查处。要密切注视各种思想动态,大力开展正面的、积极的宣传教育工作,保证改革期间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间断。特别要重视做好落聘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转变观念,正确对待工作岗位的变化,帮助他们开展经营性服务,落实好各项政策待遇,解决好他们的实际困难和后顾之忧。

同志们,镇级农业服务体系改革方向明确,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地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信心,下定决心,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协调运作,整体推进,圆满完成改革的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