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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县长治理退耕还林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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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县长治理退耕还林讲话

同志们:

一、关于农房重建攻坚工作

㈠重建进度。截至5月26日,全县共需恢复重建农房260*户,累计已开工25936户,占重建总户数的99.73%;累计已完工23172户,占重建总户数的89.1%;一楼已建成1810户,占重建总户数的6.95%;能够安全入住的24982户,占重建总户数的96.05%;全县共需重建特困户住房1044户已全部开工,完工959户,占重建户数的91.86%。目前,根据完成情况来看,全县农房重建还未动工的有71户,柳溪、三江、万家、木门、双汇、正源、水磨、东河、黄洋、高阳等乡镇完成情况较好;东河、白水、柳溪、黄洋、三江等12个乡镇已完成了特困户住房重建任务。

㈡存在的问题。一是农房重建风貌控制不够好,参差不齐。二是重建进度不平衡。由于各种因素影响导致全县有71户不能开工重建,其中因达钢、攀成钢、卢家坝旋窑水泥等重点项目工程影响开工的有57户、因地质灾害点需搬迁影响开工的有14户。同时,由于20*年全县上报省政府农房重建数为18569户,后因余震或务工返乡人员等其他因素又新增农房重建户7438户,目前省政府还未批复,致使新增的重建户补助资金一时难以兑现。三是完工数统计未按界定标准执行。四是个别集中安置点配套设施建设滞后。五是有的特困重建户“等、靠、要”思想严重、自身主动性极差,有的特困户不量力而行、不按规划超面积建房,因缺乏资金导致中途停工,一些乡镇的组织帮扶力度也还不够,建房进度难以加快。六是正处于双抢大忙时节,重建与农事的劳动力矛盾突出。

㈢下一步工作要求。一是要加快建设进度。各乡镇和民政部门要把当前工作的重点放在未开工、未完工和特困户建房上,逐户排查,建立台账,实行倒排工期,制定“一户一策”的措施,对重点工程项目、地质灾害等因素影响开工的重建户,县国土、规划建设、交通等部门和项目业主单位要加大统筹协调力度,逐一研究解决,积极为未开工和开工后停工的重建户创造开工条件,未开工的在5月底必须开工;对自身无力建房的特困户实行“乡镇、村包建”的办法,务必确保6月底全面完工。二是要严格执行农房重建完工统计标准。各乡镇今后上报的完工数必须严格按照(广重建委办〔2009〕2号)文件明确的标准如实上报。三是要积极向上争取重建补助资金。全县新增的农房重建对象,省民政厅己同意并上报省政府,待省政府审批下达补助资金后,将及时足额兑现给重建户,近期财政、民政要做好资金统筹调度工作。四是要强化督查督办。进一步加大对农房重建工作情况的专项督查力度,并进行定期抽查,确保全县农房重建如期完成。五是要认真开展农房重建考核验收工作。各乡镇要对已完工的重建农房进行认真自查。整体完成的乡镇要积极向目标办申报验收,这项工作作专项考核,年终不再考核。从即日起,县灾后农房重建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将按照《旺苍县灾后农房恢复重建工作考评办法》,逐一进行检查验收。六是具备条件的乡镇要踊跃争取广元市灾后农房重建特殊贡献奖,具体的办法已在会上印发,这既是为乡镇也是为县上争光。

二、关于河道采砂整治工作

河道采砂是河道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目前正值主汛期,河道防汛形势非常严峻。河道采砂、清障专项整治势在必行,规范管理河道迫在眉睫。

㈠正视问题,提高认识。近年来,我县河道采砂管理秩序逐步规范,非法采砂势头得到有效遏制,确保了河势稳定和防洪安全,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灾后重建启动后,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一是乱挖乱采行为屡禁不止。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无证开采、超范围开采等非法违规采砂行为较为普遍,影响饮用水安全和堤防、道路、农田等设施的安全,群众反映强烈,在社会上造成一定不良影响。二是河道日常管理工作滞后。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遍地,不仅影响了行洪安全,而且也影响了周边环境和群众生产生活。三是砂石资源需求量增加。“5.12”地震后,全县的建设项目相继启动,砂石用量增加,今后一个时期内,建筑市场对砂石资源需求依然旺盛,导致河道采砂管理的任务十分艰巨。农房重建自用砂增加,新老问题交织,也加剧了复杂形势。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切实提高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的思想认识,妥善处理好采砂管理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矛盾,把加强河道采砂管理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从严从速整治非法及不合理采砂行为,有效保护河砂资源,努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㈡明确目标,强化措施。一是要精心制定整治方案。县水利局和各乡镇对辖区内的河道采砂进行全面排查,全面摸清采砂场所、挖掘设备、运输车辆等相关情况,做好造册登记,搞好基础性工作,做到“底子清、情况明”,确保这次专项整治活动顺利开展。二是要扎实开展专项整治。非法采砂问题,是老百姓最关注的问题之一,也是这次专项整治的重点。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集中时间,组织力量,对所有采砂点逐一清查,对“游击”采砂行为进行严密监控、严厉打击,坚决查处和取缔非法违规采砂行为,严管重罚,营造良好的整治环境。对已审批的采砂活动的在主汛期也要严格坚持禁采期制度,并平整河道,清理尾堆。对拒不整改的要依法处理,该罚款的罚款,该扣留的扣留,该吊销证件的坚决吊销证件,决不手软。要建立健全举报机制,进一步畅通信息和投诉渠道,加强社会舆论监督。三是要切实提高河道采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素质。按照“执法责任具体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监督制度化”的要求,现场练兵,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增强依法履行职责的意识;要切实加强对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制教育,抓几个典型案例,采取媒体暴光,建立“黑名单”库,震慑一批违法份子,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懂法守法,积极主动配合河道采砂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禁采期,要抓好对采砂业主的培训教育,从法律法规、采砂管理政策、操作规程入手,深入讲解违规采砂和乱采乱挖行为的严重危害性,提高采砂业主的安全防范意识和保护河砂资源的意识。四是工规范砂石资源配置方式。严格执行市政府的规定,同时对灾后重建审批的要进行清理、备案,并逐步销号。

㈢强化领导,形成合力。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是一场硬仗。县上成立了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合力攻坚,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水利部门负责组织、协调专项整治工作,对采砂船只(或机械)进行检查、登记,并及时上报专项整治情况,监控采砂对河势和堤防的影响。公安、财政、国土资源、交通、环保、规划、工商等部门要全力协作,配合搞好专项整治工作。相关乡镇要配合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监察部门要对采砂专项整治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对地方政府和部门负责人以及监管责任人不认真履行职责、监管不力造成重大问题或充当“保护伞”的,进行严肃责任追究,保证政令畅通。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导致采区监管失控、违法采砂问题突出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关于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作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是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要求,切实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妥善解决退耕户的长远生计问题。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抓好、抓细、抓实各项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㈠工程实施情况。我县自*年启动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以来,到20*年底,已累计完成退耕还林13.15万亩,中央投资累计达1.7*5亿元,全县35个乡镇256个村1*6个组70063户28万退耕农民受益。该工程的实施,促使全县森林面积、森林蓄积和森林覆盖率稳步增长,生态环境、人居环境及工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增加了农民收入,加快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村脱贫致富步伐,取得了良好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任务十分艰巨和繁重,从生态状况来看,工程实施区原生态环境非常脆弱,实施退耕还林后虽有较大改善,但稳定性比较差;从经济状况来看,退耕林地营造的林木大多还处在未成林或幼林阶段,短期内难有经济效益;从农户生计来看,退耕农户绝大多数缺乏增收门路,长远生计没有得到有效解决,长效机制尚未建立,随着退耕还林政策补助陆续到期,一旦停止补助,部分退耕农户的生计将会出现困难,一些退耕农户极有可能返贫,存在毁林复耕的趋势,退耕还林成果难以维护。

㈡突出重点,认真实施。一是要搞好国家阶段检查验收迎检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在落实完善政策之前,需对原补助政策到期的退耕还林地实行阶段验收,其验收结果作为新政策的兑现依据。这是成果巩固的重要基础工作,既能全面排查问题、为整改提供依据,又能全面总结经验、促进管理水平提高。近段时间,在县级自查和省级检查验收中,发现部分乡镇存在档案资料不全、林种保存有差异等情况,各相关乡镇要及时整改到位。目前,国家检查组已开始在全市进行阶段验收工作,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准确把握中央政策精神,狠抓技术培训,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验收质量和进度,同时要积极配合完成国家对我县的阶段验收工作,确保一举达标。二是要搞好年度自查验收工作。各乡镇要按照检查的合格面积及时发放钱粮补助,规范兑现程序,让退耕农户真正享受到中央惠民政策。对群众关于退耕还林方面的信访反映问题,要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和限期整改,既要让利于民,又要确保工程成果,更要保持社会稳定。要坚决纠正和防止“重项目争取、轻工程实施”和“重前期种植、轻后期管理”的现象。要针对自然灾害频发、农户疏于管理等影响退耕还林成果巩固的重要因素,采取针对性措施,全面落实管护责任,督促农户搞好补植补造和抚育管护,提高林地质量和效益。三是要加快实施专项规划建设。我县的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市上已正式批复,20*年中央投资1269万元,2009年中央投资1359万元,两年的任务捆在今年一年完成。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和省、市制定的项目管理办法,依据批复的规划,认真组织实施,搞好协调配合。在实施中,要坚持规划到村、任务到户,保证项目实施覆盖到广大退耕农户;要充分听取基层和农户意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要通过基本口粮田建设、农村能源建设、生态移民、后续产业发展,帮助退耕农户解决稳定增收和致富发展等问题;要立足区位优势,遵循市场规律,因地制宜找准切入点,积极发展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培植特色优势产业,增强退耕农户的“造血”功能;要科学指导农户集约经营,优化林分结构,增加产业效益,保障农户增收目标的实现。

㈢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县上将把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作纳入乡镇和有关部门的目标考核内容,实行一把手负总责,逐级签订责任书,落实责任,严格考核,逗硬奖惩。各乡镇要认真实施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各项工作。林业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退耕还林检查验收、后续产业发展、补植补造、档案管理等工作。发改部门要统筹项目和资金,搞好综合平衡等工作。财政部门要保证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和规范发放,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农业部门要负责基本口粮田建设、农村能源建设等工作。以工代赈办要负责退耕农户的生态移民工作。督查督办、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强检查监督工作,确保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作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