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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一、前提准备阶段工作简要回顾
(一)主要工作进展情况
1、加强领导,提供保障。
市政府高度重视污染源普查工作,在20*年11月召开了第一次全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扩大会议,成立了以曹羽副市长为组长、市委宣传部、环保局、统计局等17个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对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各镇(街道)也都建立了由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普查领导小组,成立普查工作办公室。各镇(街道)共抽调普查专职人员140人,招聘普查指导员630名,普查员991人。各级普查机构均落实了办公场所,制订相关政策,拨出专项经费,为普查工作提供保障。市财政在年度经费没有列支的情况,拨款污染源普查经费80万元,作为污染源普查的前期启动资金。
2、措施有力,周密部署。
污染源普查是一项庞大的国情调查工作,普查方案的编制、普查经费的落实等都是普查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保障。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市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市第一次全市污染源普查方案》,市普查办也印发了《*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规则》等相关技术文件。各镇(街道)都召开了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清查动员会议和培训会议,全面部署了地毯式的入户清查。
3、强化督查,确保质量。
为督促各镇(街道)开展污染源普查相关工作,市普查办建立了指导督查机制,通过制订工作计划、召开各类会议、编制简报、设立网站、组织核查、开展专题督导等形式,全方位开展督查指导,促进了我市普查工作顺利开展。20*年1月中旬,市普查办会同统计局、农林局、海洋渔业局、环保局等成员单位联合组成四组清查检查组,对16个镇(街道)的清查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并对存在问题的个别镇(街道)责令限期改正。通过督查,保证了清查工作质量,建立了普查基本资料库。目前全市共有普查对象21034家,其中工业重点源12*家,一般源17778家,生活源2045家。集中式治理设施3家。
4、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污染源普查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支持和参与。自污染源普查工作启动以来,我市开展了一系列普查宣传活动。曹羽副市长发表了电视讲话,号召全市污染源普查对象积极行动起来,主动参与到普查工作中。各级普查机构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媒体,开展普查宣传,在全市初步形成了全社会关心、支持污染源普查的工作氛围。
5、重视培训,开展试点。
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选聘质量是完成污染源普查工作的有力保障。按照《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工作细则》的要求,各镇(街道)及时组织开展了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选聘工作。3月11日至12日,市普查办在市委党校举办了全市污染源普查培训班,对229名普查指导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并组织了理论测试,3月13日—3月15日除个别镇(街道)外,大多镇(街道)普查办对辖区指导员和普查员业务进行一次轮训,并根据各镇(街道)行业分布特点,选择典型企业进行实地填报,使指导员和普查员进一步加深对普查表格相关指数有个全面理解。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在肯定准备阶段成绩的同时,我们绝不能忽视影响全面普查的困难和问题。主要问题有:
1、认识不够到位。个别镇(街道)领导对污染源普查这一重大举措的意义和内涵仍然缺乏全面正确的了解和认识,没有站在全局角度去领会普查的重大历史和现实意义,没有把普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导致普查准备工作进展缓慢。个别地方对普查的紧迫性、复杂性认识不够,认为污染源普查同人口普查、经济普查是差不多的,没那么复杂,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2、普查力量相对薄弱。各镇(街道)都建立了普查机构,落实了一定的人员负责普查工作,泽国、城东、横峰、太平、新河、石塘、城北等镇(街道)专职人员、场地落地情况较好。但个别地方普查人员的数量与素质与当前面临的普查工作量相比,仍然有一定差距,有的地方只能应付工作。有的镇(街道)虽然上报专职普查人员名单,但仅仅是应付市普查办。市普查办在3月11—12日集中培训时,有三个镇的专职人员没有参加培训。有些镇参加人员与上报人员变化很大,专职不专。况且此次普查技术性、综合性都很强,要求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对污染物产生、排放、数量、行业地区分布等情况有所了解,有一定的环境统计、环保知识和工作经验。全市虽然聘请了近千名普查员和六百多名指导员,并进行了培训,但真正能胜任普查的还不多。
3、清查工作还不很彻底。由于是第一次搞污染源普查,加上时间仓促,从清查核查结果看,少数普查小区清查还存在一些遗漏或归类不准确现象,甚至把排名在前十位的企业遗漏掉。
4、普查宣传声势还不够大。宣传深度广度还不够,有些普查对象还不知道要搞普查,更不知普查的意义和内容,个别镇(街道)还没有部署普查宣传。
5、普查监测质量不够高。还存在监测频次不足、指标不全等问题。
另外,在下阶段全面普查工作中,我们还面临不少困难。如本次污染源普查属第一次,缺乏经验,大家都是边干边学,摸索着工作,可能会发生一些意想不到的问题;全面入户普查适逢村级换届选举,部分镇领导对村级换届选举较为重视,列为中心工作,而把普查忽视在一边,个别镇领导明确告诉普查专职人员,先服从换届选举。普查时间仓促,准备不充分,产排污系数手册等资料到现在还未下发;普查中遇到的不少技术问题,一直未能得到省和国家普查办答复,所有这些困难和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下阶段加以克服和解决。
二、全面普查阶段的目标和任务
全面普查阶段是普查整个过程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关系到普查的成败。这一阶段的目标是:全面贯彻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阶段会议和全省视频会议精神,全面开展污染源入户普查,完成普查表格填报和审核,完成数据录入、审核、比对、分析、汇总、上报,建立污染源档案,为全面完成污染源普查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这一阶段任务最重、要求最高、压力也最大。要完成这一阶段的任务,必须充分认识普查工作的复杂性和紧迫性,对这一阶段的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分步推进。当前我们一定要把握好以下几个关键节点:一是在3月23日前各镇、街道都必须召开普查动员会议;二是在4月11日前完成入户普查工作;三是4月20日前完成普查表格审核,交市普查办;四是5月10日前完成数据录入;五是5月底前完成数据校验、核查,上报国家局;六是7月底前完成数据复检、汇总。具体工作:
1、全面发放普查表,全力指导普查对象准确填报。
按照国家和省普查办要求,在3月25日前将普查表按入户清查后确定的普查对象名单,分类发放到每个普查对象手中,做到不错、不漏。在发放普查表时,若发现遗漏或分类错误的排污单位,要及时更正普查对象名录,并补发或换发普查表。在入户普查时,一并将表格、公开信、草表发放到位,并耐心做好解释说明,指导、帮助普查对象填报表格。
2、及时收取普查表,把好表格审核关。
在发放普查表时,要明确表格收取时间和要求,或明确集中填报时间和需带的资料清单,及时将收取的表格归类。表格收取率要在3月底前达到20%,4月5日前达到80%,4月11日前全部收取完毕。在收取表格时,要认真对普查表进行审核,确保漏报率、漏填率、差错率均低于1%。4月20日前,各镇(街道)完成对普查表格的审核,并上交到市普查办,市普查办将在4月中下旬组织对表格质量核查。
3、集中人力物力,完成数据录入和上报。
根据国家普查办要求,5月底前第一次上报普查数据。为此,市普查办已作出工作安排。要求5月10日前完成数据审核录入,同时进行复录比对,录入差错率和漏录率均要低于1%;5月上旬,迎接台州普查办对各县市区录入情况全面核查;5月底同时向国家、省、市普查办上报第一次普查数据。
4、严格数据审核,完成数据汇总终报。
国家要求7月31日前完成普查数据最后汇总,并最终上报汇总结果和基础数据。市普查办在6月上旬对各镇(街道)上报的数据进行汇总、审核,6月下旬迎接省普查办对我市普查数据进行汇总核对,7月份迎接国家普查办对我市普查数据进行汇总评估。在7月底将补充完善后的最终数据逐级报送上级普查机构。
三、需要注意把握的几个问题
污染源普查不仅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而且技术性、综合性都很强,因此我们一定要组织好精干的队伍负责普查,安排好各项普查任务,调度好普查人力、物力、财力,协调好方方面面的工作,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交给我市的普查任务。在具体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全面普查任务。
全面普查阶段是整个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重中之重。污染源普查的重心在各镇(街道),为此,各镇(街道)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深入实际,切实解决关键问题,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一要加强协调,落实经费,调配力量,保障普查所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尤其是要协调好普查与换届选举的关系,合理安排,妥善处理。二要周密部署,快速高效开展普查。按照规定入户普查须两人同行(建议由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同行送表),要求做到“三个一”:即材料一次性送入户,填报要点一次性说清,约填时间一次性预定。发送普查表过程中,普查员要向普查对象进一步宣传普查的重要意义,阐明普查数据使用的政策规定,明确纪律义务,增强普查对象如实、准确填报的自觉性。要指导、协助普查对象正确填报普查表,保证普查数据规范完整,准确清楚,在4月11日前完成普查对象的填报工作。这里我要特别指明一点,为保证普查质量,我市将对特色行业实行以管理区为单位的集中指导填报,重点污染源实行普查指导员单独指导填报,希望各镇(街道)普查办组织抓好集中填报工作。三要将普查工作目标纳入各镇(街道)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省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已将污染源普查列入否决性指标,若单项考核得分小于9分(共15分)或最终验收通不过导致返工的,即为全年考核不合格。我市也将普查工作纳入对镇、街道考核,确保普查任务落到实处。四要加强信息交流和沟通。市普查办为及时掌握各镇(街道)普查工作进展,要建立周报制度,各镇(街道)要按时将进度情况和信息、经验上报市普查办,以便相互交流和及时汇总上报省普查办。市普查办还将不定期召开各种交流会,搭建交流平台。各地之间也应多进行业务和技术交流,取长补短。五要加强普查员队伍的监督与管理。普查员是普查的承担者和宣传者,代表政府的形象,而普查员队伍具有临时性、分散性、独立性、关联性和务实性,要通过周密计划、建章立制,规范普查员行为,同时要关心、帮助和解决普查员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一些困难,各镇(街道)要按台州市普查办下发的指导性意见落实普查工作人员的报酬,保持普查员队伍稳定。对按时保质完成普查任务的,按照普查质量验收方案通过验收的,建议市政府给予奖励。对普查中涌现的先进人物要予以表彰或奖励,调动普查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责任心。
2、集中精力,举全局之力做好全面普查阶段工作。
为全力做好全面普查阶段工作,市环保局把普查工作作为3、4两月的中心工作,调动全局力量,把所有可以调动的力量投入到普查中去。
3、依照规范程序,严格把好普查质量关。
普查质量是整个普查工作的生命。在清查阶段,我们发现个别镇存在漏报、重报、错报等质量问题,造成全市重查。全面普查阶段,各地一定要绷紧质量这根弦,千万不要忙于应付进度而忽略质量控制,造成返工而事倍功半,各镇专职普查人员,一定要严格把关,保证质量。
在普查表填报阶段,要按照质量控制规范要求,落实五级审核制度,即普查对象内部审核、普查员审核、普查指导员审核、普查机构会审和抽查审核。建立质量控制岗位责任制和质量保证体系,层层把关,避免出现遗漏和错误,保证普查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每张表格要相关责任人签字,在表格移交时要审核后填写交接单逐一签字。这里要特别强调的是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审核要入门入户,要对照普查表实地查看企业普查数据出处的原始资料和生产工艺及处理设备。要按照《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表指标解释与填报规定》对普查表的每个项目、每个指标和代码进行详细审查,保证填写内容有根有据,无逻辑性和技术性差错,对有问题的普查表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审核意见,返回填报单位进行核实,核实后确有修改的,则要重新填报。对拒绝更正的,要将核定的污染物产排量另行填写普查表,并与普查对象填报的普查表一同录入上报,并作出说明。
数据录入时,要进行计算机审核操作和复录比对。对计算机审核出的提示信息须查明原因,进行校正或上报附加说明。如为填表错误,则需进一步核实,更正普查表,重新录入。录入完成后,要将录入数据打印出来,自行交普查员同时与审核后的普查表核对,对录入错误的要及时予以更正。
4、利用各种途径,继续加大普查宣传力度。
在普查准备阶段,各地都进行了广泛、有效的宣传,使污染源普查在社会上有了一定的认知度。现在,污染源普查已进入关键时期,我们要加大这一阶段的宣传力度,精心策划,掀起新一轮宣传高潮,营造良好的普查氛围,争取普查对象和广大公众的支持。重点要在普查中向广大普查对象宣传普查目的、意义、义务和权利,尤其是“三不挂钩”政策即不与当前的减排挂钩、不与排污收费挂钩、不与环境行政处罚挂钩,消除普查对象疑虑心理,增强普查对象如实、准确填报的自觉性。
5、严肃普查纪律,坚决查处违法行为。
为做好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国务院出台了《污染源普查条例》并下发了通知和方案,国家普查办制定了普查工作规则,明确了普查机构、普查人员、普查对象的行为规范、权利和义务。我们在普查中要严格遵守普查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三不挂钩”政策,依法普查,保守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这里再次强调,在普查中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决不允许弄虚作假,擅自伪造、篡改普查资料。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保和普查的法律法规,对迟报、虚报、瞒报或拒报污染源普查数据的;推诿、拒绝或阻挠普查人员依法进行普查的;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普查所需资料的和违反环境法律法规的;要依法立案查处,予以曝光或通报。
同志们,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已进入了关键的决战阶段,让我们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凝心聚力,恪尽职守,克难攻坚,求真务实,以我们的实际行动圆满完成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任务,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生态文明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