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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种苗建设动员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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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种苗建设动员讲话

这次会议只有2天,我们安排了一天半的讨论和交流,目的就是要大家围绕**局长的讲话,充分地展开讨论和交流,在讨论交流中形成共识,统一思想,从而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好地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在讨论中与会代表对今后的种苗建设提了一些很好的建议,如加强各级种苗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强种苗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以及尽快制定与《种子法》配套的法规和规章等等。可以说,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会议开得很紧凑,很有成效,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一、要以这次会议精神指导“十五\"期间的种苗工作。

**局长在讲话中,客观地分析了进入新世纪林业建设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阐述了林木种苗工作的成就与问题、机遇与挑战,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林木种苗工作的总体发展思路和主要任务。**局长讲话的核心精神,就是要坚持“五项原则\",建设种苗工作的“四个体系\",促进实现“四个转变\",以促进林业的跨越式发展;为实现这一总体目标,当前要在种苗基地项目建设和国有苗圃的改革与发展方面取得突破。大家在分组讲座中一致认为,周局长的讲话主题明确,思路清晰,抓住了问题的关键,既明确了林木种苗工作宏观的战略发展思路,又找准了当前工作的突破口;既具有战略的前瞻性,又对当前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完全符合林木种苗工作的实际。

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在宏观上把握好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要把种苗工作放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大背景下,研究本地区种苗工作的部署和发展,从思维方式、工作思路到具体的抓法,既要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又要体现林业生产的基本特点和种苗生产与供应的客观规律,该管的要管严管好,该放的要放开放活。二是要把种苗工作放到社会主义初级价段的国情林情下,搞好本地种苗建设的分类指导。要解决好省、市、县各级国有苗圃在种苗市场中的定位问题,切实发挥国有苗圃的龙头和先导示范作用,引导多种所有制育苗协调发展。要认真研究现代化手段育苗与常规育苗的关系问题。我认为,现代化的设施我们应当建设一些,但要有一个适度的规模和合理的布局,高投入要保证高产出、高效益,不能离开效益和市场需要片面追求设施的现代化。三是要把种苗工作放到新时期林业生产力的宏观布局中,去优化种苗基地的建设布局。周局长在讲话中,强调了新时期全国林业重点工程的整合问题,这种整合,既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林业的近切要求,又是林业建设的内在需要,通过整合,使林业生产力布局更加合理和优化。林木种苗工作要紧紧围绕六大林业重点工程建设这个核心,根据各个重点工程的主导功能和具体任务,有针对性地优化采种基地和良种基地的树种结构,发展苗木培育基地。要把这次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到今后的实际工作中去,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推动“十五\"期间的林木种苗工作上一个大的台阶,基本建立起林木种苗工作的“四个体系\",促进新时期六大林业重点工程建设,促进林业的跨越式发展。

二、开拓进取,求真务实,抓好今年林木种苗的七项重点工作。

今年是“十五\"计划的第一年,也是为“四个体系\"建设打基础的一年,种苗工作要有一个良好的开局,一定要突出抓好七项工作。

(一)种苗项目建设要保证质量,加快进度。

一批项目建设资金已经到位,要按照基建程序抓紧实施。据了解,有些地方的项目初步设计还没完成,有的还没有开始搞,要组织力量抓紧编制和论证项目初步设计。特别是投资较大的项目,一定要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参加论证,一定要按照科学求实的精神搞好项目建设,一定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需要对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进行适当调整的,要按照审批程序进行调整。今年适当时候,国家林业局要组织一次对项目建设的督查。

(二)大力推动国有苗圃的体制创新和机制转换,促进苗木产业化进程。

这项工作今年的重点是抓试点、搞突破。各省(区、市)要对本地区的国有苗圃进行一次摸底,分类进行指导,认真抓好一批试点,积极推进国有苗圃的改革,使国有苗圃真正增强市场意识,活化经营机制,提高经济效益。要通过国有苗圃发挥龙头和先导示范作用,带出一批有规模、有特色、生产经营规范化的苗木生产基地,促进苗木培育的产业化进程。对于搞得好的,经国家林业局组织评审,命名一批“国家林木种苗生产基地\"。

(三)抓好《种子法》的贯彻实施,加强种苗的行业管理,促进种苗质量的提高

今年是《种子法》实施的第一年,一定要以此为契机,切实加大执法力度,规范种苗市场。围绕提高种苗质量这个中心,具体要做好三件事情:首先要做好种子(含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发放与管理。为尽快在全国实施《种子法》的这一规定,做到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统一样式、统一格式,国家林业局决定组织各省统一印制。当前这项工作正抓紧进行,春节后即可完成,希望各地积极配合。二是今年各省(区、市)要对种苗质量进行一次抽查,国家林业局将组织力量对重点省份进行抽查。对种苗质量抽查今后要形成制度化的工作,一年一抽查,一年一通报,促进种苗质量的提高。三是国家林业局要组织新闻界和有关单位,开展一次林木种苗质量万里行活动,对生产经营假种苗、劣质种苗的予以曝光,并根据《种子法》的规定严肃查处。

(四)切实加强林木品种的审定和推广工作。

当前这项工作明显滞后,今年一定要下大力气抓好。多年来,一大批科研项目选育出的林木品种,只是进行了科研成果鉴定,并没有通过审定就作为林木良种进行宣传和推广,这样一是不符合法律规定,二是由此造成对一些优良品种不恰当的炒作宣传,给社会以误导,给市场造成混乱。要尽快组建新一届全国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及时对适生范围跨省区的林木品种进行审定。对基审定和认定通过的林木品种(即林木良种),国家林业局将通过公告的形式,向社会公布林木良种的规范名称、适生范围和主要特性等内容。对省级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和认定的林木良种,也要统一定期向全国公告。要引导全社会重视林木良种,依法、科学地宣传、推广和使用林木良种。尚未成立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的省(区、市),应尽快成立并开展林木品种的审定和认定工作。

(五)加强种苗行政管理队伍和种苗质量检验机构的建设。

目前,我国的林木种苗管理机构绝大部分为具有行政职能的全额预算事业单位,同时又开展种苗生产和经营,靠创收来弥补事业费的不足。针对这种现状,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一定要按照《种子法》的规定,理顺种苗行政管理体制,将种苗行政管理和种苗生产经营彻底分开,赋予种苗管理机构应有的地位和职能,建立一支高效廉洁的种苗行政管理和执法队伍,保障其所需设施和经费,并定期对他们进行岗位培训。各省(区、市)林业主管部门应率先做到这一点。与此同时,要切实加强林木种苗质量检验机构建设,重点建设好国家林业局南方、北方林木种子检验中心和省级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机构,使其检验仪器设施设备、检验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加强对种子检验员的培训和持证上岗工作,使检验队伍得到进一步充实和提高。

(六)做好今年林木种苗的组织供应工作。

当前,林木种苗供应的主要问题,在总体上不是数量不足,而是质量不高和一些品种不对路。各级林业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严把苗木质量关,杜绝不合格苗木上山。要加强信息引导,做好种苗的余缺调剂,特别是要做好省际间的种子调剂。要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因地制宜地组织好耕户按造林作业设计使用良种壮苗,确保退耕还林工程的顺利实施。

(七)为建立和完善种苗科技创新体系打好坚实的基础。

这项工作千头万绪,纷繁复杂,今年首先打好三方面的基础。一是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研究拟定切实可行的中长期育种规划以及相关技术的研究规划。二是继续加强林木种质资源的保护管理工作。已完成种质资源普查工作的省(区、市),要根据普查成果建设种质资源保护区、珍稀树种保护区,建立各类种质资源库。种质资源收集应适当集中在良种繁育中心和重点良种基地。尚未开展此项工作的省(区、市)要尽快制定出普查方案,落实普查经费,争取年内开展普查工作。三是逐步建立以科学研究机构为龙头、以种苗生产基地为网点、以种苗和科技管理部门为协调的种苗科技协作网络。

同志们,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这次全国林木种苗建设工作会议就要圆满结束了。种苗工作的大政方针已定,关键是坚持不懈地抓好落实。希望同志们回去后,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抓好今年的重点工作,把林木种苗工作不断推向新的水平。

值此春节来临之际,我代表国家林业局向与会的同志们拜个早年,祝同志们新春愉快、家庭幸福,在新的一年里取得更大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