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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既是党建的重要内容,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农村的重要标志,它的建设有利于农村的安定和谐、农村经济发展和“三农”问题的解决。本文简略分析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一些问题,然后从党员干部不愿、不能、不易和不敢腐败等四个方面阐述了反腐倡廉的几点设想,以推动和谐新农村建设。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基础,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农村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同广大群众最接近、最密切,农村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直接影响着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因此,搞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对于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改善党群干群关系,树立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赢得群众认同和依赖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一、镇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镇属于中心城镇,面积268平方公里,辖8个社区,13个村委会,213个村(居)民小组,现有总户数27871户,112880人。全镇共有31个党总支(支部),党员2516人。近年来,我镇大力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以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为经济发展、农村稳定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
1.主要做法。
(1)加强廉洁观和法纪观教育。镇党委每年都定期组织机关干部、村(社)、组干部开展勤政廉政和法纪教育培训活动,宣传学习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中纪委五次、六次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座谈会。
(2)依托“两校一中心”,建好党风廉政教育园地。全镇21个村委会(社区)在建好“两校一中心”的基础上,把这个教育阵地建成村社党总支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园地。
(3)全面清理财务,按时按质进行公开。在全镇农村财务管理中,各村委会(社区)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每个季度按时公开本村社财务管理和运行的情况,接受群众的监督。
(4)建章立制,规范基层党员干部行为。为规范农村基层组织党员干部的行为,我镇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了《镇村组一事一议制度》、《镇村干部勤廉双述制度》、《镇农村财务管理制度》、《镇“三公开一质询”制度》等制度及规定地,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
(5)营造氛围,廉洁观念入脑入心。几年以来,镇稳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积极构建大宣教工作格局,着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氛围。
(6)严格执纪,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2006年,镇纪委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举报件,办理了件,办结了件,做到了事事有交待,件件有回音。共查处违纪违规党员干部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的人,经诫勉谈话自愿辞职的人,受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的村组干部人。为集体挽回经济损失万余元,避免经济损失数十万元,既保持了严惩腐败的强劲势头,又教育保护了一批干部,改善了党群、干群关系,维护了社会稳定。
2.取得的成效。
经过不懈努力和扎实工作,镇、村、组干部作风有了明显转变,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已转化为全体党员干部的实际行动,较好地落实了党的“三农”政策,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利益,有力地促进了新农村建设,营造了良好的“保廉、促廉、尚廉”的社会风尚。
二、当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基础薄弱。一是对党风廉政教育重视不够。有的乡镇领导特别是党政“一把手”对党风廉政建设缺乏足够认识,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软指标”,没有摆在应有的位置,缺乏具体办法和有效措施。二是乡镇纪委专职人员少,纪委委员大多身兼数职,精力分散。三是个别干部不注重党纪政纪的学习,法纪意识不深等。
2.法纪观念淡薄,违纪违规现象时有发生。一些村干部管钱管物一把抓,自收自批自支,违反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对此群众反映强烈。
3.村务公开走过场。基层的村务公开在时间上打折扣、内容上打折扣,大多数没有真正落实,似乎只是为了欺骗老百姓和应付上级检查走走过场。如群众关心的财务、各项村级收入支出等没有详细公布,农民想知道的,村干部往往不敢公开,而公开的是一些无关痛痒的,大家根本不关心的问题。
4.财务管理混乱。虽然村、组成立了民主理财小组,有会计、出纳的分工,但未能真正发挥民主监督作用,村财务支出单据不够规范,甚至所有支出全凭一人说了算。打白条,自批自支的现象也比较普遍,这为诱发贪污腐败提供了方便。
5.议事程序不规范。从基层具体情况看,许多乡村都不能正确、规范地开展“一事一议”,议事程序有名存实亡之虚名。在作涉及自身利益的重大决定时,部分党员干部就会违背公认的或是已经制定的议事程序。有的甚至借“一事一议”巧立名目收取农民不该承担的费用,增加农民负担。以上这些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格格不入,与农村基层党风建设也不相符。
三、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对策
为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为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
1.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要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主题,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仅要靠正确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而且要靠一支具有良好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真心实意为群众谋利益的素质过硬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因此,首先要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努力提高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素质,要注重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筑牢基层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夯实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基础,促进基层党员干部改进和转变作风,使他们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真正成为群众增收致富的带头人,从而进一步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2.建立健全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为深化农村改革提供保证。要从推进乡镇机构改革、转变乡镇政府职能、解决农村教育薄弱、义务教育保障水平偏低、资源分配不合理、学校乱收费、理顺乡镇财政体制等方面入手,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强化监督检查。
3.强化监督,在“三公开、一管理、一监督”上下功夫。一是要在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基层站所办事公开上下功夫。二是在加强农村财务管理上下功夫。把加强农村财务管理作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点,针对目前财务管理中的漏洞和出现的腐败问题,加强管理,强化审计,建立健全民主理财制度,规范财务收支程序。三是在加强对乡镇、村干部的监督考核上下功夫。要进一步完善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扩大群众民主评议面,真正使组织检查考核收到实效。
4.切实解决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
5.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强化“一岗双责”的落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县是关键、乡(镇)是主角,村要积极配合。乡镇、村要把落实责任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对每项工作要抓好任务分解落实,形成层层有责任,人人有压力。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纳入乡、村干部政绩评定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考核,努力形成党风廉政建设“不抓不行,抓不好也不行”的责任机制。增强乡、村干部的工作责任心和政治责任感,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
四、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要紧紧围绕落实各项惠民政策,拍响“惊堂木”,攥紧“铁拳头”,高举“正义旗”,发挥不敢腐败的惩处威力
惩治有力,才能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的威慑力。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要紧紧围绕落实各项惠民政策,拍响“惊堂木”,攥紧“铁拳头”,高举“正义旗”,发挥不敢腐败的惩处威力。
1.突出重点部位,拍响“惊堂木”,坚决制止各种涉农违规行为。要认真落实中央部署和要求,把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继续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农村教育、报刊订阅、用水用电、修建道路、计划生育、农民务工经商等方面的乱收费行为,加强对涉农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审核、监督,防止以经营服务性收费为名变相加重农民负担。坚决制止在乡镇、村财务管理、宅基地审批、土地矿产资源开发承包等过程中的“暗箱操作”,以权谋私,甚至搞宗族主义,勾结地方黑恶势力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重点查处涉及农民负担的恶性案件、严重群体性事件和造成重大影响的其他案件;重点查处挪用、克扣粮食直补资金和村级补助资金及查处各种巧立名目、变换花样乱收费、乱罚款和强行集资摊派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2.加大组织协调力度,攥紧“铁拳头”,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态势。一是定期召开执纪执法机关和组织部门的联席会议。对确实属于违纪违法方面的案件给予及时查处,对属于干部作风方面的问题,由组织部门掌握作为干部调整的重要依据。二是要建立案件协查制度。由于乡镇纪委办案力量较薄弱,对于复杂或疑难案件难以独立完成。因此,要建立案件协查制度,由上级纪委直接指派人下乡指导,协助调查或是组织邻边乡镇纪检干部到案发单位帮助调查。这样,既能提高办案效率,又能保证案件证据充分。三是建立协审会商制度。对于一般案件,调查终结后,要经过审理小组讨论把关,严格按照办案“二十四字”要求进行案件审理。对于大要案、疑难或复杂案件,乡镇纪委把握不准的,要在审理小组讨论后,提交党委政府研究前,将案件材料报上级纪委进行协审会商,力求准确定案。同时要保证协审会商意见的落实,如有变动,必须征得上级纪委审理室同意,不能有任何的随意性。
3.加强农村纪检监察队伍建设,高举“正义旗”,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在积极改进乡镇级纪检监察工作的前提下,要切实加强行政村的纪检监察工作。可试行在行政村设立纪检小组,配备专职纪检干部,协助村党支部、村委会解决矛盾,并及时向乡镇一级反馈党风廉政的信息。村民小组长由群众选举产生,聘请党性强、信誉好、有公信力的人担任廉政监督员,加强对村级组织及其党员干部的廉政监督。在此基础上,通过建立定期排查制度,督促基层干部切实履行起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及时掌握情况。对群众的各类信访件,要及时处理,及时收集各种苗头性、倾向性信息,密切注意动向,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损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超级秘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