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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保局加强监督教育总结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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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保局加强监督教育总结讲话

同志们:

当前,全盟上下正在深入扎实的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这次全盟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会议也是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一部分,盟局党组给予了高度重视,希望同志们深刻领会,认真贯彻执行。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分析我盟20*年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进行典型性工作交流,研究部署20*年工作任务。下面,我讲两个问题。

一、20*年全盟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简要回顾

去年,全盟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紧紧围绕劳动保障的中心工作,依据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利,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能和作用,为维护劳动者特别是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做了大量工作,各项监察工作走在了全区前列。

去年共完成劳动用工年检2127户,完成自治区下达任务的163.6%,(完成我盟任务的101.3%),主动监察用人单位4966户,涉及劳动者近10万人,主动监察覆盖率达100%;专职监察员主动监察用人单位72户;全年共受理举报案件338件,结案321件,结案率95.0%,其中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265件,涉及农民4709人,共追回被拖欠的工资520万元;清退各种风险抵押金214.34万元,涉及劳动者人数531人;全年共下达行政处理决定书26份,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0份,罚款4.76万元。由于制度健全,措施得力,在节日期间全盟未发生一起农民工滞留当地或越级上访事件,几年来未发生一起错案。

(一)努力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劳动保障监察是维护劳动保障政策的严肃性,维护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的重要手段,是整体劳动保障工作的排头兵和推进器,也是劳动保障政策的宣传队。20*年初,盟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建后,局党组把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作为全局重点来抓,积极与编制部门协调,增加了专项编制,并通过考试录用,公开选拔了一批高素质的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形成了一支年轻有为,朝气蓬勃,富有战斗力的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全盟共建立劳动保障监察大队14个,配备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90人,在社保就业部门配备兼职监察员170人。积极筹集资金,配备了部分办案设备,全盟统一购置了专用车辆,做到了机构、编制、人员、场地、设备五到位。

(二)积极创新工作机制,推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全面发展。建立长效机制是确保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有效开展的重要依据,也是为有效防范和治理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发生,促进工作的全面开展。几年来,我们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精神,在劳动保障系统内部建立了劳动保障监察员风纪管理制度;创建“三优”文明窗口考核评比办法;劳动保障系统内部情况通报及联系会议制度;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年检实行ABC分类管理制度,改变以往的被动年检为主动上门服务;建立了用人单位基础数据库,以便随时了解掌握各用人单位的用工情况和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开展了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诚信评价工作;与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和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建立了情况会商及联系会议制度;与

建设部门建立了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通报及联合办案制度。为确保劳动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我盟制定并向社会公布了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办案规程、工作规范、监察员准则等各项工作制度;全盟各地都设立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举报中心,设立了监督举报电话,并进行了广泛地宣传。建立了劳动保障监察目标责任制和辖区分片管理责任制,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人;推行了首席办案监察员制度。盟直监察机构非常重视监察队伍人员业务培训,经常深入旗县进行指导,通过以会代培等多种形式全面提高监察人员素质。

(三)加强执法监察,开创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新局面。各地在认真做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所规定的监察范围的同时,主要侧重抓好了以下几项执法监察:

一是认真解决拖欠农牧民工工资问题。为有效帮助弱势群体,特别是在解决拖欠工资方面,我盟建立了“欠薪保障金制度”和用人单位信誉审查制度;推行企业信用登记、信用评估、信用激励、信用警示制度等。从20*年到现在,我盟共查处拖欠农牧民工资案件608起,涉及农牧民工近万人,追回被拖欠的工资900余万元。另外,我盟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还积极主动参与了政府清理拖欠农牧民工工资工作,由于各级劳动保障部门领导重视,制度健全,措施得力,工作到位,我盟建筑领域20*年底前发生的拖欠农牧民工工资总计3700万元全部清偿完毕。

二是开展了清理整顿公益性岗位的专项监察,大力征集就业岗位。为了切实解决我盟大龄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问题,每年全盟各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机构利用近2个月的时间深入各类用人单位,对各类公益性岗位进行排查、征集、监督,由于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介入,征集到的就业岗位明显增加,截至20*年底,全盟共征集就业岗位14486个,同比增加5330个,安置下岗失业人员5014人,安置“4*0”人员1850人,有效地解决了我盟大龄困难群体再就业的问题。

三是通过实施联动机制,全力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我盟实行了劳动监察大队、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各职业技能鉴定站三家联动机制,劳动监察大队根据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各鉴定站提出的要求,及时进行相应的专项监察。去年初我盟在餐厅服务员、中式烹调师、美发师、计算机操作员等10个工种重点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同时开展了对10个技术工种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的专项监察活动,检查各类用人单位1133个,涉及从业人员3754人。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由20*年年初的5.8%提高到27.8%。20*年,我盟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原来的10个工种扩展到23个,重点行业工种持证上岗率也由20*年的27.8%提高到42%。由于我盟对职业资格准入制度重视,建立的工作机制合理有效,采取的措施有力,使这项工作得以稳步推进,也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果,技术工种持证上岗培训、鉴定、发证工作每年居全区前列。

四是积极开展了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监察工作。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积极配合,重点开展了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扩面工作。同时,盟直监察机构也协助旗县社会保险基金征缴。20*年以来,通过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执法监察,共征缴养老保险费661.98万元,失业保险费192.95万元,医疗保险费174.01万元,工伤生育保险费也在征缴中。

五是开展了下岗职工再就业后的专项维权监察活动。下岗失业职工再就业后,各方面的权利是否得到了全面的保障、优惠政策是否真正落实,关系到再就业成果的巩固和政府的信誉。为了切实维护这部分人的合法权益,巩固再就业成果20*年全盟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在全盟范围内开展了专项监察,确保了下岗失业职工再就业后劳动合同的签订、社会保险的接续和工资支付,有效地杜绝了用人单位短期内招收下岗职工、套取国家优惠政策和补贴资金的现象,维护了再就业的相对稳定。

六是开展劳动合同签订的专项监察。面对当前的新形势,我盟加快了推行劳动合同制步伐,并根据实际需要对原有建筑行业等的劳动合同进行了修改完善,推行了农民工合同工制度。在监察人员的不懈努力下,20*年全盟各类用人单位通过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督促检查共补签劳动合同0.9233万份,同比增加了0.3万份,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了80%以

上,有力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及时查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案件提供了法律依据。

另外,各地在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上也加大了监察力度,截至目前还没有发现此类侵权行为。

(四)宣传工作再上新台阶。我盟在执法监察的过程中非常注重宣传工作,为使广大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更好地了解掌握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我盟充分发挥社区平台作用,每年都开展几次大规模法律宣传活动,并通过多种媒体及“行风热线”进行广泛的宣传,组织了全盟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竟赛活动,并对各旗县市(区)及盟直各参赛单位进行了讲解辅导;共印发试题4000份,回收3720份,回收率达93%。从参赛情况来看,参加本次竞赛答题活动的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在60%以上。同时也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将日常巡察与专项监察相结合,始终贯彻边检查、边宣传、边规范的原则,深入企业,深入社区广泛宣传,使各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家喻户晓,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总之,一年来各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为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做了大量工作,效果是明显的,成绩是突出的,在此,对你们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应清醒的看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个别地区领导对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没有引起高度重视,各项工作滞后,主动意识差。二是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够,手段不新,没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检查办案过程中新闻媒体跟踪采访少,对一些影响面大、比较典型的案件不能及时曝光,宣传教育与行政处罚不能并举。三是不能积极与政府各职能部门、司法机关、群众组织及新闻媒体沟通配合,不能有效发挥群众监督与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形成优势互补,达到齐抓共管的工作势态。四是查处拖欠农牧民工工资现象没有与有关部门很好地形成联动机制,拖欠克扣农牧民工工资现象不能从源头上有效遏制。五是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基础台账不健全。六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有时还得不到尊重和保护,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延长试用期、不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仍然比较严重。七是由于建筑行业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刚起步,此项工作对各地还缺乏必要的监督手段,一些地区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没有很好的落实,个别地方根本没有履行起监督管理的职责,不能发挥保障金应有的作用。八是一些地区劳动保障监察员“流失”现象严重。据调查,我盟各级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不含科股室行政编制人员)原有69人,现从事监察工作的只有54人,流失率达21.7%;主要被抽、借调到机关其他业务部门,现有人员又身兼数职;个别地区只能应付一些举报案件的查处,其他工作已不能正常开展。九是加强对监察车辆的管理和使用,将监察车辆真正用于劳动保障监察的工作上,加强监察力度。

同志们,今年我们的任务更艰巨,上级领导寄予我们很大的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对我们抱有殷切的希望。全体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人员一定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劳动保障工作会议的部署,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当好劳动保障的排头兵和推进器,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