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农村城镇化建设发展讲话

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农村城镇化建设发展讲话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农村城镇化建设发展讲话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进一步提高对规划工作必要性、重要性的认识;解放思想,抓住重点,与时俱进,努力开创规划工作新局面;以强烈的文化意识指导城市规划建设;创新机制,确保规划健康有序发展这几方面进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坚持规划在城镇建设中的主导地位,是政府管理城市最应该做好的事;坚持规划在城镇建设中的龙头地位;狠抓规划编制环节,提高规划编制的质量和水平;狠抓规划的实施环节,确保规划落实;狠抓规划监督环节,建立健全规划监督制约机制;狠抓规划经费投入,确保规划顺利实施;统筹协调好几个关系;突出规划是“龙头”的思想;创新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各级规划管理机构,建立规划有序运行的保障机制;加强规划部门自身建设,树立良好的部门形象等,具体材料请详见下文:

在全州上下掀起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热潮的重要时刻,全州召开首次城乡规划工作会议。现我结合十七大精神的学习体会,就推进我州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的伟大实践问题谈几点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规划工作必要性、重要性的认识

党的十七大报告对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了明确要求,对推进*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的伟大实践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推进我州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的伟大实践要做到三个坚持:

(一)坚持规划在城镇建设中的主导地位,是政府管理城市最应该做好的事。做好城乡规划工作,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是政府规范和指导城乡建设及管理的一项公共政策,政府作为公共政策的制定者,决定了其必将是城乡规划最大的投入者。现在,*州成立了城乡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全州各县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规划工作,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城乡规划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坚持规划在城镇建设中的龙头地位。要确保规划的龙头地位得到真正体现,一方面要充分发挥规划的先导作用,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规划的统筹作用,我们要学习借鉴州外、省外、甚至国外的成功经验,确立和落实规划的龙头地位,真正把规划作为城乡发展的行动指南和纲领加以坚持。

(三)坚持规划在城镇建设中的法治地位。要保证规划的顺利实施,必须严格依法办事,强化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合法的规划是城乡建设的蓝本,必须始终贯穿于城乡建设活动的全过程。我们要进一步提高对规划的法律地位的认识,树立规划是法的意识,领导同志要带头执行规划,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以充分发挥规划的指导作用和约束力,促进城乡规划的顺利实施,绝不允许因领导的好恶或领导的更换而随意变更规划。

二、解放思想,抓住重点,与时俱进,努力开创规划工作新局面

城乡规划是一项全局性、战略性很强的工作,关系着城镇的发展和城乡居民的切身利益。当前,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对城乡规划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今天,我州的城乡规划工作肩负着更加艰巨的历史使命。一方面,国家、省、州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高度重视城乡规划工作;另一方面,城市的发展也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迫切地需要城乡规划。我们要在认清发展形势的前提下,紧紧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与建设和谐*的发展目标,正确把握战略转型时期城乡规划工作的任务和要求,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强化规划意识,树立科学、合理的规划观,加强和改进规划工作,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健康发展。为此,要抓好五个重点环节的工作:

(一)狠抓规划编制环节,提高规划编制的质量和水平。编制规划是整个规划工作的首要环节。当前,全州城乡规划编制任务十分繁重,必须适应城镇化加速发展的新形势,加快规划的制定、调整和修编,构建与*州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城乡规划体系框架。下一步,一是要加快*州域城镇体系规划修编进度,以指导城镇总体规划编制,推进城乡建设一体化进程。当前,要抓紧做好各项基础工作,争取年内正式全面启动。二是要抓好县城、市城总体规划编制。三是要抓好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制定。重点编制好中心区域、重点地段、景观节点的控制性、修建性详细规划,此外还要注重专项规划的编制,提高规划编制的质量和水平,着力打造特色鲜明、舒适宜人的城镇。

(二)狠抓规划的实施环节,确保规划落实。具体要做到“三个加强”。一要加强城乡规划的权威。规划一经批准,就是指导城乡建设和发展的法定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随意变更。各级领导要带头执行规划,以身作则,维护规划的权威性,为规划的实施创造良好环境。二要加强规划的集中统一管理。规划的编制、审批必须统一,建设可以分步进行,任何规划实施前必须按程序报批,没有审批或审批没有通过的城乡规划一律不得实施;规划部门要把好项目的规划选址关。要依法对城乡规划区范围内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严格执行“一书两证”、“一书一证”、规划审查、审核管理制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防止破坏性开发。三要加强规划实施中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规划部门工作,做好与城乡规划审批程序的衔接与配合。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取得选址意见书的,计划部门不得批准立项;未按规定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土地部门不得批准建设用地;未按规定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未经规划验收合格的,房产部门不得发放产权证明。通过各部门的紧密衔接与配合,依法保障城乡规划的实施。

(三)狠抓规划监督环节,建立健全规划监督制约机制。要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除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外,已成立的规划建设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建言献策、审查规划、督察规划的作用;要积极推行“阳光规划”工作,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参与规划,监督规划。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明确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分解落实各级政府和规划主管部门的行政责任,规范规划管理的行政行为,使城乡规划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都有明确具体的责任主体,并做到责任和权力相符。要建立健全规划审查机制。要积极推行“先技术审查后行政审批制度”,实现城乡规划技术审查和行政审批的适当分离,解决“以会代审”、“以批代审”以及市场宏观调控失灵带来的一些问题。要进一步规范城乡规划的审批工作,明确审批程序,规范审批行为,简化审批层次,提高审批效率。

(四)狠抓规划经费投入,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各级各部门要把规划工作作为城市建设的第一抓手,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同志要抓工作部署、抓规划制定、抓工作落实、抓进度推进。规划是政府的事,是政府的职责,规划必须要靠政府出钱。我们要确立“富规划、穷建设”的思路,想办法加大规划经费的投入,为城乡规划的编制和管理工作提供物质保障。州政府今后还将加大对规划工作的扶持,各县市也要尽快考虑在今后的财政预算中安排规划专项经费,保证重大规划编制项目的需要并确保专款专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也要根据编制专项规划的需要,安排一定的规划专项资金。

(五)统筹协调好几个关系。一是处理好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城乡规划之间的关系。城乡规划确定的目标、策略要保持与国民经济“十一五”规划的要求相一致,在内容上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为统筹,在空间上以城乡规划为统筹。在内容与空间发生矛盾时,以城镇空间规划为主导。二是处理好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城市总体规划在城乡建设中的龙头作用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础性作用。要加强两个规划的高度协调和统一,并按法定程序报批。三是处理好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与各专项规划的关系。要强化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的主导和统筹地位,各类专门性规划必须服从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的统一要求。各类规划要统筹编制,切不可单打一。总之,从宏观层面讲,城乡规划的编制一定要与全州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利用规划相衔接、相配套,并确保城乡总体规划与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之间协调一致。从执行层面讲,下位规划必须服从于上位规划,局部规划必须服从于全局规划,专项规划必须服从于总体规划。

三、以强烈的文化意识指导城市规划建设

主要包含一是人才培养要高起点。使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知识水平、实际工作能力均适应城市未来发展需要;二是布局规划要高起点。城市规划时间上要大跨度,地域上要大范围,不仅要有超前性,还要有预见性、战略性和科学性,要准确预计未来,科学规划长远,使城市建设的辐射能力强,产生的积极作用和影响力持久;三是基础设施要高起点。各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设计标准要高,余量要大,建设要优先;四是经济结构布局要高起点。经济结构要优化,成分要合理,效益要提高;五是科技文化发展要高起点;六是环境保护和建设要高起点。城市规划实质上是一种社会规划。在规划中必须突出六个思想:一是突出规划是“龙头”的思想。规划必须引导城市建设,做到超前不滞后,主动不被动,适应不制约。二是突出规划是法的思想。规划一经批准,就应该具有约束力,成为城市建设必须依据的蓝本,纳入城市管理法规体系,贯穿于城市建设活动的全过程。三是突出规划要高起点的思想。规划要具有先进性,不断适应城市的发展,并有效地指导城市的建设。四是突出规划要高度集中的思想。坚持做到“一支笔”审批,树立起规划的绝对权威。五是突出规划要留有余地的思想。必须预留足够发展空间,用以提供公共服务。六是突出“富”规划“穷”建设的思想。要舍得花大钱搞规划,建设中视条件逐步推进实施。在调整城市规划中要注意“四性”:一是超前性。在时间上跨度要大,空间上地域要广,既要考虑近期建设,对考虑长远的目标,至少管50—100年不变,以保证城市建设的可持续发展。二是预见性。要科学地预测城市的未来,尽可能避免短期行为和重复建设,不能为子孙后代留下过多的憾事。三是协调性,大规划下的小规划,总体规划下的子规划都要有机地联系起来,既要个性,又不能影响总体的风格,并坚持做到相对集中与合理分散相结合,形态规划和社会规划相结合,历史与未来相结合。四是权威性。这一权威性是通过法律的保护得以实现的,不许因某一任领导的好恶随意更改城市规划,影响城市整体发展。要严格规划执法,一方面规划部门必须秉公执法,不谋私利,坚决按规划办事,不管是哪一级的招呼、“条子”,不该批的坚决不批;另一方面要严格查处违法建筑。

四、创新机制,确保规划健康有序发展

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我们要采取有力措施,打破陈规,在工作理念、工作方式上寻求全方位的创新,在管理体制、机制上寻求全方位的突破,在队伍素质教育上寻求全方位的提高,用新思路、新办法、新途径来解决城乡规划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以推进我州城乡规划工作再上新台阶,实现规划事业的跨越式发展。

(一)创新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各级规划管理机构,建立规划有序运行的保障机制。一是创新管理体制。条件成熟的县要成立县级规划管理机构,配齐规划管理人员,以利于规划工作的开展。二是创新工作机制。努力形成规划编制体系构架合理、管理体系完善、管理方式科学、管理运作规范,并有充足的规划经费和管理人才支撑的规划管理机制。

(二)加强规划部门自身建设,树立良好的部门形象。城乡规划是重要的政府职能,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规划工作很重要,一定要有一个过硬的规划局,一支过硬的规划干部队伍。我州的规划局虽是个成立不久的新机构,但一定要加强自身建设,理顺内部管理机制,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加强执行力建设,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努力建设一支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的规划队伍,一支坚持原则、恪守职业道德、作风正派的规划队伍,一支敢抓敢管、敢于负责任,清正廉洁、秉公办事的规划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