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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自治区隆重召开向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颁奖大会,就是要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力表彰我区的全国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大力营造珍惜和维护民族团结的良好社会氛围,动员全区各族人民向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习,高举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建设小康西藏、平安西藏、和谐西藏、生态西藏而努力奋斗。在这里,我代表自治区党委、政府,向受到国务院表彰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为我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全区各族干部群众、人民解放军指战员、武警部队官兵、政法干警,向民族工作战线的同志们,致以崇高的敬意!向关心和支持我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全国各族人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总书记强调指出:“我国各民族团结进步是中华民族的生命所在、力量所在、希望所在。”“我国每一个民族都是祖国大家庭不可或缺的重要成员,我国每一个民族都为中华民族发展壮大作出了重要贡献,我国每一个民族都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我国辽阔的国土是各民族共同开拓的,我们中华民族悠久灿烂的文化是各民族共同发展的,我们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是各民族共同缔造的。一部上下五千年的中国史,就是一部各民族诞育、发展、交融,合力形成多元一体、建设统一多民族伟大祖国的历史。西藏自古以来就是伟大祖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各族人民大团结具有深厚的历史渊源和广泛的现实基础。在千百年的历史进程中,各民族始终携手并肩、团结奋斗,共同开发、保卫、建设着祖国西南边陲这块辽阔美丽的疆土,创造了西藏悠久的历史。西藏的历史,就是各族人民共同抵御外侮,共同艰苦奋斗,共同开发建设的历史。
60年前新中国的成立,开启了中华民族发展进步的历史新纪元。50年前西藏的民主改革,翻开了我国民族关系发展的历史新篇章。历史在人民大团结中前进,西藏在祖国大家庭中繁荣。我们党开始经营西藏时,面对的是一个封建农奴制废墟,是一个比欧洲中世纪还要黑暗、残酷、野蛮、落后的社会。半个多世纪以来,我们党领导西藏各族人民,实现了和平解放,永远摆脱帝国主义侵略的羁绊,站在了各民族发展进步的新起点;实行民主改革,彻底废除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百万农奴翻身解放,迈入了各族人民当家作主的新时代;成立西藏自治区,走上社会主义康庄大道,开始了社会主义的新生活;实行改革开放,历经“一个转折点、两个里程碑”的光辉实践,取得了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新成就。党的十六大以来,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不断丰富和完善党的治藏方略,提出走有中国特色、西藏特点的发展路子等一系列重要思想,在党的西藏工作历史上树立了新的里程碑,确立了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把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作为民族工作的根本任务。在党的民族政策的光辉照耀下,全区各民族大团结的政治基础、物质基础、思想基础、群众基础、制度基础日益深厚牢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焕发出前所未有的新活力。我们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始终把民族团结作为事关全局的大事来抓,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在全区广泛深入开展以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党的民族政策为中心内容的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广泛深入地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开展“三个离不开”的教育,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从1990年开始,我们连续5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连续19年把每年的9月作为民族团结月,以月促年,常抓不懈。扎实推进兴边富民行动,有力地促进了边境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通过长期扎实的工作,“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日益深入人心,党的民族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各民族互相信任、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支持已蔚然成风,有力地推动了我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今天的西藏,各民族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已成为民族关系的主旋律,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已成为广大干部群众在雪域高原上开拓进取的坚强意志,各民族在祖国大家庭的怀抱里创造幸福的今天和更加美好的明天已成为各族群众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各族干部群众切身体会到,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社会主义祖国大家庭里,才能真正实现各民族的平等,促进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发展,促进西藏社会不断进步。实践证明,各族人民大团结是牢不可破的,党的民族政策是完全正确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完全正确的。
民族团结是西藏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根本前提和重要保证。团结就是生命,团结就是力量,团结就是胜利。当前,是我们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时期。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动摇,坚持党的民族政策不动摇,坚持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不动摇,坚持维护祖国统一不动摇,这“四个不动摇”是我们继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行动指南。我们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在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重大决策上来,统一到区党委七届六次全委会精神上来,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始终坚持民族团结、十分珍惜民族团结、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积极营造讲团结、保稳定、创和谐、促发展的良好氛围,努力开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第一,要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时期西藏工作的指导思想,进一步打牢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思想基础。中央关于新时期西藏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西藏的具体运用和体现,是西藏工作的总纲,符合西藏实际,深入人心,深得民心。这些年,西藏工作之所以保持正确的方向,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之所以取得这样好的成绩,最重要的就是始终坚持了中央关于新时期西藏工作指导思想。在新的起点上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必须坚持这个指导思想不动摇。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党员、干部都要自觉用这个指导思想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规范言行、推动工作,坚持用这个指导思想来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引导群众、凝聚群众,团结带领各族人民继续把我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推向前进。
第二,要坚定不移地走有中国特色、西藏特点的发展路子,进一步打牢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物质基础。发展是解决西藏所有问题的基础和关键。改变西藏落后面貌要靠发展,改善各族人民生活要靠发展,打牢反分裂斗争的基础要靠发展,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同样要靠发展。在全国各地加快发展、经济活力不断增强的大背景下,唯有跨越式发展,才能追赶全国发展步伐,才能如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才能不断夯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物质基础。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党员、干部都必须坚定不移地走这个路子和大力实施“一产上水平、二产抓重点、三产大发展”的经济发展战略,努力实现经济社会更好发展、更快发展、更大发展,不断改变西藏的面貌,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生活水平,不断坚定各族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西藏的信心和决心,不断增强各民族对中华民族的归属感、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感、对伟大祖国的自豪感,不断繁荣各民族、发展各民族。
第三,要坚定不移地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进一步打牢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社会基础。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是我国各民族的最高利益,是西藏各族群众的共同心愿,是各民族团结进步的根基。达赖集团是西藏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最大障碍,是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最大祸患。我们同达赖集团的斗争,实质是捍卫旗帜、捍卫道路、捍卫政权的严肃政治斗争。我们同达赖集团的斗争是长期、复杂、尖锐的,有时甚至是相当激烈的。只有坚定不移地反对分裂、维护统一,我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根基才能更加牢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无论是哪个民族,都必须坚持祖国利益高于一切,大力发扬爱国主义精神,倍加珍惜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在事关全局、事关根本的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必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行动坚决,坚持不懈地同达赖集团进行针锋相对的斗争,共同维护伟大祖国统一安全,共同推进西藏从基本稳定走向长治久安。
第四,要坚定不移地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进一步打牢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制度基础。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共产党人运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伟大创举,是我们党的民族政策在国家基本政治制度上的具体体现。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全面实现西藏繁荣进步,更加有力地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的重要保障。要把全面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大力加强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学习、宣传、教育,使各族干部群众特别是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进一步提高对民族区域自治法重要性的认识,把遵守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法作为自己必须履行的职责,有针对性地研究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既保证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的贯彻执行,又充分行使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赋予的各项权利,推进民族事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第五,要坚定不移地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打牢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群众基础。各族群众是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主体,民族团结进步是各族群众生机蓬勃的伟大事业,需要全体人民积极参与。要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中华民族精神,深入持久地开展马克思主义“四观”、“两论”和“三个离不开”教育,坚持不懈地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以及民族基本知识的教育,使全社会牢固树立民族团结的思想观念。要在各族青少年中开展多种形式的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使“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观念深深扎根于各族青少年心中。既要教育群众,更要教育干部;既要教育少数民族干部,更要教育汉族干部;既要教育一般干部,更要教育领导干部,进一步巩固发展各民族的大团结。要创新民族团结教育形式和载体,把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公民道德教育的全过程,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深入揭批达赖的反动本质,教育各族干部群众明白“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的道理,让群众明白谁在造福西藏各族人民、谁在祸害西藏各族人民。充分发挥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教育、文化和普法工作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在全社会认真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表彰活动,充分发挥各类先进典型作用,用群众身边的人和事教育群众,带动各族群众积极参与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第六,要坚定不移地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进一步打牢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政治基础。加强对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领导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做好民族工作的根本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研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级党政一把手要高度重视关心支持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班子其他成员要积极协助抓好工作。层层建立工作责任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加强民族工作部门建设,及时总结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新成绩新经验,提高民族工作科学化水平。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不能把与民族关系无关的问题归入民族问题。要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人才,建设一支政治上跟党走、群众中有威望、工作上有实绩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强大的组织人才支撑。全区各族党员、干部要带头讲团结、讲大局,作民族团结的模范和表率,用先进的民族团结思想影响社会,带动群众。各族干部要互相学习、彼此尊重、紧密团结、密切合作,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全心全意为各族群众谋利益,共同担负起促进发展、维护稳定、加强团结的历史重任。各级党政组织、广大干部群众,要热爱军队、关心军队,支持军队建设,进一步加强军政军民团结。驻藏部队要发扬我军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积极参加地方建设,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新贡献。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区党委七届六次全委会精神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不断增强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坚强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同志们,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意义重大,任重道远。我们一定要在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中央关于新时期西藏工作的指导思想,团结带领全区各族人民同心同德、群策群力,努力使我区民族工作更加有效、民族关系更加和谐、民族团结更加巩固,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推向前进,为建设小康西藏、平安西藏、和谐西藏、生态西藏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