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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建设“诚信XX”工作的意见精神,全面促进XX经济发展,进一步规范政府部门行为,提高政府信誉度,决定开展创建“诚信政府”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总体要求,以发展为第一要务,围绕建设经济强县、现代文明县的奋斗目标,发挥地域优势,以诚信为核心,以繁荣县域经济为目的,提高行政效率,全力打造“诚信政府”。
二、总体目标
通过五年的时间,着重从决策、管理、监督、服务、商务等方面,加强政府信用建设,逐步形成政府信用体系,树立政府的信用形象,建立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创建现代化诚信服务型政府,取信于民,服务社会。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教育阶段(2005年10月—2006年5月)
认真贯彻全国整规办、等六部门《关于开展社会诚信宣传教育的工作意见》精神,通过舆论宣传、专题讲座、知识竞赛和举行诚信宣誓仪式、公开诚信承诺等措施,广泛深入地开展诚信道德教育,普及诚信知识,弘扬诚信文化,倡导诚信观念。
1、用1年时间进行宣传发动和信用道德教育,在全县掀起集中宣传热潮,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和基层组织作用,大力倡导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重视抓基础、抓细胞,在城市社区广泛开展“文明诚信家庭”、“文明诚信居民”评比活动。
2、在全县开展“诚信政府”为主题新闻宣传活动,总结和推出一批工作典型,宣传诚信典型,对典型经验及时总结和推广,利用舆论工具广泛宣传,起到引导示范作用,为深入推进全县信用体系建设创建必要条件。
3、加强诚信培训。
(1)结合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把诚信教育列入干部培训、机关教育整顿、职工在职培训内容。
(2)以“诚信政府”建设为重点,采取集中学习、讲座等形式分类分层次加强对政府机关干部、职工进行教育培训广泛普及信用知识。
(3)广泛开展“诚信政府”活动,分层次举办干部、职工诚信教育培训班,加强对个人的诚信教育和知识培训。
4、深入开展“讲诚信、改陋习、树新风”活动,坚持行政执法与市民监督相结合,以市区公共场所为重点,严格处罚随地吐痰、随处便溺、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等不文明行为。
(二)创建实施阶段(2006年9月—2010年)
打造“诚信政府”,按照XX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步骤,先政府主导,后市场运作,政府信用体系,企业信用体系和个人信用体系跟进,采取分布实施的方式推进。
1、由政府办公室牵头,政务服务中心、法制办、监察局等相关单位配合,按照“信用XX”的建设目标,建立政府信用信息体系,积极推进政府新哟内制度建设。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加大政务公开范围,实行政府决策公示制、听证制、专家咨询论证制、预告制和通报制。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成立政府信用投诉中心,实行行政承诺制,转变政府管理方式,为社会各界提供方便、快捷、公平的低成本服务。
2、由政府办公室牵头,政务服务中心、法制办、监察局、司法局、财政局、审计局等相关单位配合,建立质询解释、道歉、行政补偿、行政承诺和履行职责考核制度,深化对政府部门的评议工作,完善行政复议监督、政务督查、行政监督、财经审计等监督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对政府工作人员的严重失信行为进行曝光和依法查处,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
3、由政府办公室牵头,科技局、发计委配合,全面实行电子政务建立政府工作局域网,推动部门、行业之间的信用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信用资源共享并依法向社会公开披露。进一步做好“XX信息网站”建设,把XX县的资源优势、旅游优势等全面推介出去。
4、建立健全“诚信政府”建设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成立由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刘宏军为组长,政府组成人员为成员的XX县“诚信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政府信用建设工作,办公室设在政府办公室。
5、建立信用信息基础平台,为社会信息体系提供服务和应用的技术支撑;建立信用监管平台,为信用征集、信用评估、信用查询、信用公示、信用管理等提供规范的运行机制和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三)完善提高阶段(2010年1月—2010年12月)
加强对“诚信政府”建设的考核监督,不断总结经验,丰富和完善“诚信政府”信用体系建设的内容,基本建立起与XX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
由XX县“诚信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总结打造“诚信政府”的基本经验,通过日常运行和管理中反映出的问题,进一步开展社会调查、理论研讨等形式,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丰富和完善“诚信政府”的主要措施,适应市场要求,完善各项制度,责任落实到人,明确时间进度。抓好监督检查,狠抓措施落实,切实展现“诚信政府”新形象,使“诚信政府”逐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四、保障
严格依法进行信用信息的采集、披露和使用相关信用产品,确保公民个人隐私不受侵犯,确保政府政务机密及其他相关信用信息不被随意泄露,加强信用信息的安全防护和保障。
(一)在征信和评估方案设计环节上,征信目录(信用信息)和信用评级指标不得涉及个人隐私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方面的机密,方案实施前要组织有关专家开展专门论证,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在信用信息的采集、数据的处理和存储以及信用的查询公示、等级评定等活动中,要建立健全相应的业务操作流程规范,避免相关信用信息被随意泄露,造成对个人隐私的侵犯、政务机密的泄露。
(三)在技术运用环节上,对涉及面向社会公众的信息查询公示的信用公共网络平台,要实行安全的身份认证,提高系统的安全性,确保数据传输和信息运用的安全;在信用公共网络平台与政府职能部门或信用中介机构的信用专门网络平台之间,实现物理隔离,各自独立运转,确保系统安全。采用专门的设备进行两网之间的沟通联络,定期交换数据和信息。
(四)为切实保障信用安全,依法推进XX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针对信用信息的采集、数据的处理和存储、数据的交换、信用等级的评估、信用的查询公示等各个环节,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应用标准。
(五)加快“诚信政府”计算机网络平台建设工作。
1、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依托“XX信息港”网络平台,大力推进政务上网,依法向社会公开披露政务信息。
2、加大电子政务建设力度,推动政府采采购、行政审批、行政管理、政策宣传等方面实现信息化,转变政府管理方式,为社会各界提供方便、快捷、公平的低成本服务。
3、依托电子政网络,建立政府信息信息系统和政府部门、行业管理部门的信用档案,推动部门、行业之间的信用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信用资源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