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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召开市人大交办会,目的是向承办单位统一交办市**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从而进一步落实办理任务,明确办理责任,提出办理要求。
一、市**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
市**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206件(其中议案转建议办理的60件)。20**年1月31日,这206件代表建议全部交由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进行办理。
从统计的办理结果上看,代表们所提建议中涉及的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28件(A类),占承办量的19%;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73件(B类),占建议总数的49%;因目前时机不成熟,暂无法解决留待以后解决的建议46件(C类),占建议总数的31.5;因故无法解决或需向上级部门反映的1件(D类),占建议总数的0.5%。
在办理市**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的过程中,各承办单位做了大量的工作,主要表现在:
一是领导重视。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领导十分重视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市长郭玉虎经常过问建议办理工作,要求市政府及其各承办单位要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与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副市长杨全社在市人大代表建议交办会上,对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并多次过问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解决办理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有力的推动了代表建议的办理。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在代表建议交办会上指出,各承办单位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人大意识、公仆意识,依法办理代表建议,并对办理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和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20**年8月和9月市人大常委会两次召开主任会议,专题研究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并选择了10件代表建议做为人大常委会主任督办建议,3件代表建议做为重点督办建议。各承办单位,特别是承办量比较大的一些单位,如市发改委、交通局、建设局、人事局、卫生局等单位的主要领导,在代表建议交办会结束后就及时分解落实办理任务,保证了办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在代表建议的督办中,提出了建议办理“四不放过”原则(即:对能解决而没有解决的建议不放过;对不能解决而没有解释清楚的不放过;对答复格式不规范的不放过;对反馈给代表不满意的不放过),并采取跟踪督办、专人督办、通报督办、电话催办等多种有效形式,加大了对建议办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
二是措施具体。市人大常委会把代表建议的督促办理,作为人大的重要工作,及早介入到承办单位的建议办理工作之中,多次和市政府办公室及有关承办单位召开联席座谈会,研究办理方案,审定重点建议和办理计划,及时掌握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度,互通情况,保证了办理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多数承办单位在办理工作中做到了“三个严格”(即:严格要求承办单位严肃对待每一件代表建议;严格要求认真办理每一件代表建议;严格按要求规范答复每一件代表建议),制定了相应的规划和措施,提出了具体要求,基本做到了办理任务、办理时限、办理人员、办理质量“四落实”。不少单位还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摸索出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
三是程序严格。各承办单位能依照《陇南市人大常委会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暂行办法》、《陇南市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暂行规定》办理代表建议,绝大部分承办单位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做到了任务到人、责任到人。有的部门把办理工作列入了本部门本年度目标管理,与业务工作一并安排部署,检查落实,并针对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协调解决。从反馈的情况来看,绝大多数单位领导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积极认真,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市**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总体情况是好的,但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是:由于5.12地震的影响和我市经济基础薄弱,财力的制约,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进展比较缓慢,一些代表的建议落实力度还不够,存在重答复,轻办理的现象。这些应在2009年的办理工作中加以改进。
二、市**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的提出和办理工作
在市**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提出议案39件(大会主席团决定做为建议处理),建议、批评和意见155件。这194件建议涉及的领域比较广泛,既有关注民生问题的建议也有要求改进工作作风的建议;既有涉及现实问题的建议,也有事关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建议,这对我们办理代表建议工作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为了改进和加强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在总结以往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我对今年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对我市有关国家机关提出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形式,也是人民监督国家机关工作的重要措施。代表的建议,来源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是人民群众的意愿和呼声,也是人大代表个人的社会实践和理性思考,它涉及国民经济的各个部门、社会活动的各个领域。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是有关国家机关的法定职责。重视不重视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实质上是尊重不尊重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关心不关心国家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改进不改进自身工作的问题,说到底是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重要内容。因此各承办单位要通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切实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开拓思路,加强各方面的工作,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的全面发展。
二是严格程序。市人大代表建议交办会之后,各承办单位要及时启动办理程序,务必在7日内完成单位内部交办任务,确定办理人员和相应的职责,积极开展相关工作,严把审核、答复、复查、总结、归档关。各承办单位在本次大会闭会之日起3个月内,最长不超过6个月把所承办建议办理完毕。在建议的办理中,凡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又有条件解决的,应抓紧落实到位;凡应该解决但受财力、物力等条件限制,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列入计划,制定方案,逐步加以解决;对不符合政策规定、或情况与事实有出入而无法办理的,要耐心向人大代表本人解释,取得代表的理解。要坚持依法办理,遵循法定程序,不得超越法定的职权范围,更不能以权代法、以言代法或肆意违法。要严格按照法定的办理时限和答复方式办事,规范承办行为,克服随意性,实现办理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
三是注重质量。各承办单位必须把办理建议工作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安排政策熟、业务精、责任心强的同志具体负责建议的办理工作。在办理代表建议时,不能简单地就事论事,而是要对建议由此及彼、由表及里进行认真研究分析,必要时还要进行论证,找出深层次原因,寻求治本的办法。各承办单位应注重创新办理方式,不断完善办理机制。有些建议要与提出建议的代表加强联系,可以通过电话联系、走访、座谈等多种方式,听取代表意见,共商解决问题的办法。也可以邀请代表参加调研活动,让代表直接参与办理建议。还可以充分利用办公自动化系统进行网上办理和网上督办,公布办理进度,实行动态管理,提高办理工作的效率。
四是明确责任。各承办单位要建立健全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责任制度,实行主管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员分级负责制。要自觉遵守依法办理、实事求是、分类督办、务求实效、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对承办的代表建议,应制定具体办理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将相同或者相近的建议集中起来进行办理,每件建议都要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涉及几个单位办理的建议,应由主办单位牵头、各单位积极配合,制定落实办法和措施,共同办理。
市人大常委会将逐步完善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奖惩制度,保障建议办理工作各项目标的实现。对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工作重视、制度落实、责任明确、相关工作效率高、答复及时、代表满意率高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通报表扬。对责任不落实,办理工作迟缓,影响整体办理进度,贻误办理工作的;对承办工作制度不健全,遗失建议文稿的;对敷衍塞责,草率应付,办理质量差,多次退回重办仍达不到要求的单位和个人都要予以通报批评,必要时追究相应的责任。
五是突出重点。各承办单位都要高度重视市**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加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力度,要注重加快我市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方面、注重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方面、注重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方面建议的办理。要采取切实措施,努力提高A类建议的办理比例,各承办单位在安排建议项目时,要优先考虑代表建议,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使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一步落到实处,取信于民。通过代表建议的办理,体现执政为民的理念,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通过代表建议的办理,全面体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
六是认真答复。从去年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看,已经做到了件件有答复。但是,我们不能只满足于答复,不能为答复而答复,而是要在分析研究的基础上认真答复。答复要有实质内容,意见要明确,要力戒空话、套话,避免答复流于形式。承办单位应区别不同情况,将建议办理的结果答复代表。能够及时解决的,应当尽快明确答复代表;能够解决但一时难以落实措施的,应当先向代表实事求是地说明情况,明确办理时限,在妥善解决后再答复代表;确定不能解决的,应当充分说明原因,给予详细答复,取得代表的理解。答复要按照统一的格式行文,由承办单位分管的负责同志签发,重点建议必须由主要负责同志签发,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同志们,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法律性、政策性、时效性都很强的工作,也是一项艰苦细致的工作。办好代表建议,是国家、人民赋予我们的一项光荣任务。希望大家共同努力,密切配合,把代表建议办理好,使代表作用得到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