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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市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对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巩固国家政权的基础,对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对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实现我乡跨越式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周密安排,认真做好换届选举各项工作
(一)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乡人大主席团根据新密市的部署和安排,报经乡党委同意后,做出关于市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我乡的市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于今年12月1日至明年1月31日期间同步进行,20**年1月6日为新一届市、乡两级人大代表选举日,20**年元月中旬召开乡新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元月下旬召开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地方国家机关领导人员。乡人大主席团任命的乡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乡选举委员会下设的选区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选举具体事宜,制定切实可行的选举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选举工作有序进行。
(二)做好选区划分和选民登记工作。选区可以按居住状况划分,也可以按生产单位、事业单位、工作单位划分,在城镇可以适当增加按居住状况划分选区。选区的大小,按照每选区选一至三名代表来划定。划分选区要本着便于市乡两级人大代表同步选举的原则,统筹兼顾,尽量使每个市级人大代表选区包含若干个乡级人大代表选区,方便选民参加选举,降低选举成本。同时,选区划分还要便于代表联系选民、开展活动、接受监督。
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每个选民只能登记一次。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选民登记办法,通过入户调查、到选民住所或工作单位动员选民登记等多种途径,积极主动地搞好选民登记工作。做到责任到村、到户、到人,特别是要做好流动人口和人户分离等情况的选民登记工作。对人户分离的外出务工、经商、下岗、失业、拆迁户和离退休人员等,原则上在户口所在地登记。选民的年龄计算以规定的选举日为截止日期。选民名单要实行公示,查错补漏,接受选民监督。选民登记要做到不重登、不错登、不漏登。
(三)分配代表名额。市人大常委会确定我乡市级人大代表为X人,乡级人大代表为XX人,名额分配情况已经以乡选举委员会文件的形式下发到各位手中。
(四)依法推荐和确定代表候选人。在推荐和确定代表候选人的过程中,要着重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按照代表职务的基本条件把好代表入口关。担任代表职务的基本条件,概括起来有三点:一是要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二是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三是要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努力为人民服务。根据选举法的规定,市乡人大代表候选人,可以由各政党、各人民团体提名推荐,也可以由选民联名推荐。各政党、人民团体推荐代表候选人,要全面考察他们的综合素质和各方面的表现,同时要注重他们的群众基础,要把代表群众利益、反映群众愿望、群众拥护的人推荐为候选人。对选民联名推荐代表候选人要进行正确引导,要事先了解由选民拟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对涉黑涉恶、参与邪教活动等有违法行为的人或品行恶劣的人,要保持高度警惕,严格防止将这些人提名为代表候选人,一旦发生这类情况,就要依法妥善处理,必须做好工作,由推荐者及时撤回提名。
第二,按照法定程序做好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的工作。选举委员会要将推荐的代表候选人交选民小组讨论、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这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步骤。在以往选举中,有的地方在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时,条件不够明确,过程不够规范和透明,因而引发争议。针对这个问题,中央、省和市委文件都强调,选民小组讨论、协商应当公正、公开,使讨论、协商的过程成为逐步取得共识的过程。为此,选举委员会要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细致地组织好讨论、协商,既重视选民的意愿,又防止暗箱操作,按照较多数选民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避免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如果推荐的候选人人数较多,又对正式代表候选人不能形成较为一致的意见,可以依法进行预选,根据预选时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预选是20**年修改选举法时新增加的规定,预选不是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的必须程序,而是在特殊情况下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的一种特殊程序,也就是只有在对正式代表候选人不能形成较为一致意见的情况下,才有必要启动预选。预选的程序可以参照选举程序适当简化。
第三,加强和改进选举委员会对代表候选人的介绍。选举法规定,选举委员会应当向选民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20**年修改选举法时又增加了一项规定,即选举委员会可以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回答选民的问题,这是扩大选举民主的一项重要举措,目的是让选民更充分地了解候选人,选出自己满意的代表。以往在介绍代表候选人过程中主要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方面,有的地方选举委员会介绍代表候选人的内容和方法比较简单,一般只限于张贴简历,不利于选民了解代表候选人;另一方面,外地还有的地方出现代表候选人组织“竞选”班子,进行自我宣传等“竞选”活动。针对以上问题,正式代表候选人确定后,由选举委员会统一向选民介绍候选人的情况。条件成熟的地方,可安排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回答选民的问题。这样可以使介绍代表候选人的工作有组织、有秩序地进行,也有利于体现民主的广泛性和扩大选民的有序参与。
(五)要组织好投票选举。根据当前的新形势、新情况,选举代表时,要以投票站和选举大会为主,流动票箱为辅。尤其是采用流动票箱投票时,要严防违法现象出现。代表候选人的亲属不要安排为工作人员跟随流动票箱,选举工作人员接受委托画票也不能超过3人,防止出现工作人员多画选票的违法行为。此外,有关选举的其他程序和方式,法律都已做出具体规定,必须严格、认真执行,不能图方便、怕麻烦而简化程序。
(六)组织开好新一届人大一次会议。要制订好市、乡两级人大一次会议的选举办法。对新一届人大代表进行培训,组织代表走访选民或视察,为出席会议行使代表职权做好充分准备。会议期间,组织代表认真审议各项报告;积极提出议案、建议;慎重行使选举权,保证圆满完成大会各项议程。
二、重视代表的整体素质和群体结构,进一步加强市乡两级人大建设
各级人大代表,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人员。代表素质的高低,关系到人民代表大会能否行使好法律赋予的职权,关系到国家权力机关作用的发挥和威信的提高。因此,要把好代表入口关,提高代表素质。人大代表应当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有一定的社会活动能力,能认真履行职责,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经常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要求和呼声,代表人民的意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要注意人大代表的代表性和广泛性。从宏观上考虑人大代表的群体结构,防止出现“三高三低”的问题(即中共党员、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比例偏高,非中共党员、妇女和“一线”工农比例偏低)。要保证来自基层一线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少数民族、归侨、妇女、党外人士在代表中占有适当的比例。人大代表中的中共党员不宜超过65%,妇女代表不低于25%,党政负责人安排为人大代表的人数不宜过多,乡(镇)一般3至5人。在提名代表候选人时,要统筹考虑,上下结合,通过反复协商多做工作,努力实现这个结构要求。
在依法确定代表候选人时,还要注意代表的知识、年龄结构,上一届的人大代表一般应保留30%,以保持人大工作的连续性。
三、把握总体要求,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一)要坚持三项原则。做好这次市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必须坚持三项原则:一要坚持党的领导。要坚决贯彻执行党委的统一部署,把选举工作严格置于党委的领导之下,换届选举中的重大事项,都要向乡党委请示汇报。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这是顺利完成换届选举的根本保证。二要坚持发扬民主。市、乡人大代表是直接选举,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必须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尊重和保障选民的民主权利,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热情和主人翁意识,增强参选的积极性。把市乡直接选举建立在广泛、有序而又坚实的民主基础之上,这是换届选举取得成功的基本条件。三要严格依法办事。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与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是全社会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在选举工作的各个环节,要认真遵守法律法规,严格依法办事,换届选举的一切工作都要按照法定程序运转,这是搞好换届选举的关键。坚持把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三者有机统一起来,是我们历次换届选举取得成功的宝贵经验,也是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必须把握的总要求。
(二)要做好市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的衔接工作。这次是市、乡两级人大同步换届选举。市、乡两级人大代表候选人在同一时间内分别提名,在同一选举日分别进行投票选举。因此,在换届选举的各个阶段,都要做好衔接协调工作。
(三)要加强沟通联系。人大换届选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乡选举委员会和各个选区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要积极发挥作用,主动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注意与乡党委沟通联系,使人事安排与换届选举工作相互衔接;要加强换届选举的宣传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要严格执行选举纪律。在选举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保障选民和代表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于《选举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破坏选举的行为,一经发现,要依法严肃查处。
同志们,全乡的市、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现已启动,我们相信,在乡党委坚强有力的领导下,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这次市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一定能够健康有序地进行,并取得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