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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局工会经费地税代收讲话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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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局工会经费地税代收讲话市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与市总工会联合召开全市工会经费地税代收工作会议,标志着我们与各级总工会的密切合作,从后台走向了前台,迈出了关键和实质性的一步。今天会议的主要目的和议程,就是要统一各级地税机关对代收工代收政策,对代收工作进行具体安排,动员全市地税机关积极投入代收工作。地税部门代收工会经费,是经过市政府同意,在缜密规划、细致调研的基础上,规范工会经费收缴体制的一项重要变革。《*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市地税局代为收缴工会经费的通知》(漯政[20*)43号)明确规定,自20*年1月1日起,由市地方税务局按月代为收缴本市辖区内企业、非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工会经费,市总工会、市地税局也联合下发了《关于*市总工会委托*市地方税务局代为收缴工会经费的通知》(漯工发[20*)23号)等有关文件。地税代收工会经费,是继地税代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后,政府赋予地税机关的又一项重要职责,这对拓展地税部门的职能空间,建立与各级工会组织和社会各界的密切联系,树立地税部门的良好形象,将起到积极作用。为确保地税部门代收工会经费工作顺利运行,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识要到位

地税部门代收工会经费,责任重大,意义深远。

首先,地税代收工会经费,是贯彻《工会法》、维护职工权益的需要。工会经费是工会组织依法履行职能、发挥工会组织作用、维护职工权益的物质保障,是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的重要条件,也是实施扶贫济困,帮助下岗职工再就业的重要资金来源。工会经费可以在税前扣除,用之于职工,其本质就相当于一个初次分配。地税代收工会经费后,工会经费的收缴局面将会有新的突破,有利于各级工会组织有效开展工作,实质上就是维护了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其次,地税代收工会经费,是共享行政资源、提高收缴效率的需要。地税代收工会经费,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将工会经费收缴纳入法制化轨道的需要,有利于工会经费的依法收缴、刚性收缴,提高收缴效率。从外地考察结果来看,地税代收工会经费,一方面,充分运用了地税部门的信息资源和征收资源,强化了对缴费单位依法缴纳工会经费的约束力,使缴费单位自觉申报缴纳工会经费的意识明显增强,扩大了工会经费的收缴面,减少了空白点,提高了收缴率,工会经费收入明显增加。另一方面,有效缓解了各级总工会信息匮乏、人力不足的状况,规范了工会经费的收缴模式,使工会经费的收缴步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第三,地税代收工会经费,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随着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的日益多样化,部分困难职工成为弱势群体,其就业、生活、子女的抚养教育等问题遇到很多困难,需要社会的关心爱护,需要工会组织的帮扶。工会组织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为突出维权职能,对弱势群体提供帮助,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作用,必须要有经费作支撑,离不开工会经费的收缴。地税代收工会经费后,能够提高收缴效率,增加工会经费收入,为工会组织维护弱势群体权益、构建和谐社会提供财力支撑。

第四,地税代收工会经费,是拓展地税职能的需要。我们要正确对待代收工作,一方面,地税代收工会经费,是市政府和市总工会对我们地税部门的充分信任,我们要以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饱满的工作热情,不负重托,努力做好工会经费代收工作。另一方面,地税代征各类基金和规费,也是一个大的趋势,在部分省市,地税代征基金和规费的金额,已与税收收入不相上下。我们要通过今明两年“一金一费”的代征工作,在拓展地税职能的基础上,为下阶段出现的代征任务打下坚实牢固的基础。

二、政策要到位

掌握政策是正确执行政策的前提,地税部门要做好代收工会经费工作,必须掌握领会好有关的代收政策规定。

(一)地税代收工会经费的范围。一是*市辖区内的企业、非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缴费单位)应上缴的工会经费以及20*年最后一个计费期应缴及欠缴的工会经费;二是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应上缴的工会组织建设筹备金。

(二)地税代收工会经费的比例。原来各级总工会自收工会经费时,收缴比例一般为自留的部分,即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的40%,地税代收后,为切实保障各级工会的合法权益,地税部门要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的全额进行代收。

(三)工会经费的申报缴纳期限和地点。各缴费单位应按照税收征管范围,于每月终了15日内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工会经费,并接受地税机关的监督。

(四)代收票据的使用和管理。共有两种代收票据:现金缴费的,使用《*市地方税务局代征工会经费现金缴款书》;转账缴费的,使用《*市地方税务局代征工会经费缴款书》。两种缴款书由市总工会组织印制,市局计财科负责按税收票证模式进行统一管理。

(五)工会经费的收缴级次。各级地税机关要严格按总工会确定的缴费单位收入级次,进行信息采集工作,并在代收时将工会经费准确缴入指定账户。

(六)工会经费的催报催缴。对逾期未缴或少缴工会经费的缴费单位,地税机关要协同总工会做好催缴和监督工作,但必须要牢记我们处于协同的位置,不能超越职责权限,擅自进行一些没有法律依据的行政行为。

(七)工会经费的核定。对账证不健全,或不能如实申报工资总额的缴费单位,按市总工会《关于如何核定有关单位工资总额的函》(漯工函字[20*]01号)的要求,由地税按照我市确定的当年区域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核定出每月应缴的工会经费数额,在信息采集环节录入地税代收软件。

(八)工会经费的税前扣除。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税前扣除管理的通知》(总工发[20*]9号)文件精神和我市的代收实际,地税代收的缴费单位,每月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缴纳的工会经费,可以凭《*市地方税务局代征工会经费现金缴款书》或《*市地方税务局代征工会经费缴款书》在税前扣除。

(九)关于业务费和开办费问题。地税代收工会经费,应按实际代收数额提取一定比例的业务费,原则上不能突破实际代收数额的5%,由总工会按期支付,用于代收资源的补充完善和日常代收开支。为保证代收工作的/顷利开展,县区总工会应支付同级地税局一定的开办费,用于前期的宣传培训、必要资源的配置等,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措施要到位

工会经费的收缴,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代收工会经费对我市地税部门而言,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任务。各级地税机关必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工会经费的代收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地税机关领导干部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好工会经费的代收工作。要结合实际把代收工会经费的措施和任务分解到具体岗位、明确到具体人员。要及时分析研究代收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积极完善措施,促进代收管理。工作中,特别要注重依法代征和文明行政。为确保代征工作的顺利运行,市总工会和市地税局将成立工会经费代收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代收工作,以保证工会经费代收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市局将于明年将代收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

(二)搞好政策宣传。地税代收工会经费之前,各级总工会由于客观因素的制约,工会经费的征缴措施偏软,许多缴费单位的依法缴费意识淡薄,甚至存在“讨价还价”的现象。地税代收工会经费之后,不仅对我们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对缴费单位和社会各界,也需要一个认识和接受的过程,因此,做好宣传工作尤显重要。市政府的43号文件和工会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为地税代收工会经费提供了可靠的依据和保证。我们一定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深入开展宣传。要充分依托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采取刊发公告通知、印发宣传资料、张贴宣传图画、制作宣传版面等方式,对代收工会经费的有关规定进行宣传,使广大缴费单位和有关部门认识到地税部门代收的合法性,消除不必要的误解,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各单位要强化对代收政策业务的学习培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为顺利开展代收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三)落实总局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务机关代收费项目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160号)对税务机关的各类代收费进行了规范要求。针对我市代收工会经费的实际情况,根据总局要求,各级地税机关在代收工作中要特别注重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严格区分税费。严禁代收费与税款、滞纳金及罚款“捆绑式”征收,不得与税款、滞纳金及罚款混合核算,不得与税务机关的行政经费混合核算,不得使用税收完税凭证,不得隐瞒、截留、占压、坐支和挪用代收费,严禁扩大《税收征管法》的适用范围。二是规范实际操作。要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合理安排收费力量,办税服务厅可以实行“两统两分”,即窗口外纳税人与缴费人统一排队、统一申报缴纳;窗口内税务机关对税、费分别开票、分别运转。

(四)注重基础工作。主要是指信息采集工作。代收工会经费的信息采集环节,相当于税收的税务登记、定税户的税款核定两大环节,是整个代收工作的基础和开端,相当于“初始化”,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在信息采集环节,各级地税要及时向同级总工会提供所管理的企业底册,由总工会认定缴费单位范围、收入级次和账号、缴费比例、缴费方式等内容,地税据此进行信息采集工作。信息采集工作,应该是代收中最早开始的实质性具体工作,会有一定的工作量,也可能会出现一些细节性问题,对此,我们要本着积极的态度,在及时沟通的基础上,加以研究解决。在此,市局要求:信息采集工作,务必在代收系统试运行之前完

成。

(五)优化代收服务。各级地税机关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办税资源,开展规范文明的优质服务。有条件的地税机关可以在办税服务厅设立专门的“工会经费代收窗口”,实行“一窗式”、“一站式”服务,为缴费单位营造良好的缴费环境和秩序。

(六)强化部门协作。代收工作中,地税部门既不能越位,也不能缺位,要最大程度地做好配合、协调工作。一方面,是地税内部的工作配合。代收工作,涉及税政、征管、计财、信息中心等多个部门,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共同做好代收工作。税政负责代收政策的贯彻落实和完善协调;征管负责办税大厅征收资源的调配;计财负责代收票据的统一管理;信息部门负责代收软件的技术支撑。另一方面,是地税与工会间的协作,代收工作中,地税部门既不能越位,也不能缺位,要主动地与工会搞好配合。宣传环节,我们要通过基层专管员,向各缴费单位发送有关宣传资料和缴费申报表;代收环节,我们要做好申报的受理、票据的开具、现金的解缴等工作;代收软件,要充分考虑工会的需求,有条件的要充分发挥网络资源的优势,将网络作为信息共享的平台,为工会提供访问地址和权限,及时查询、汇总、统计、打印有关代收数据和报表;代收期后,以总工会名义制发联合催缴文书,由地税专管员送达。

同志们,代收工会经费,是市政府交给我们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市总工会对我们的充分信任,我们要珍惜机遇,不负重托,努力把代收工作做实、做好。我相信,有各级政府的领导重视,在各级总工会的密切配合下,通过各级地税机关的共同努力,地税代收工会经费工作,必将顺利推进并取得突破性进展,必将为各级工会组织的建设和工会职能作用的发挥、为促进我市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