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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税收工作,落实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务工作宗旨
税务部门是国家的重要经济管理部门,在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中肩负着重要职责。税收是国家参与国民收入分配最主要、最规范的形式,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的特点,筹集财政收入稳定可靠。我国的税收收入已占财政收入的95%左右,是财政收入最主要的来源。国家运用税收筹集财政收入,通过预算安排用于财政支出,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等方面的需要。税收收入的稳定较快增长,可以为“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财力保障。同时,税收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对正确有效地调节国民收入分配,促进生产要素流动,引导资源优化配置,扩大社会就业,推进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服务“五个统筹”的大局具有重要意义。可以说,“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都与税收息息相关。全国税务系统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对税收工作的各项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务工作宗旨,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深化税收改革,强化科学管理,加强队伍建设,确保税收收入稳定较快增长,充分发挥税收调节经济和调节分配的作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十一五”时期,各级税务机关要通过扎实工作,努力实现以下目标:一是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确保税收收入随着经济发展稳定较快增长。依法治税、科学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努力做到执法规范、征收率高、成本降低、社会满意。保持税收收入与经济协调增长,税收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进一步提高,征税成本和纳税成本逐步下降,纳税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二是通过深化税收改革,落实各项税收政策,使税收制度、征管体制和内部管理机制逐步完善,税收调节经济和调节分配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税制改革取得新的突破,税制体系比较科学。税收征管体制不断完善,为提高税收征管水平提供可靠保证。内部管理改革进一步深化,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管理高效、服务优良、公正廉洁的税务行政管理体制逐步形成。三是加强税务系统执政能力建设,增强依法执政、科学执政、民主执政的意识,使各级领导干部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不断提高,广大税务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明显提升,税务部门形象有新的改善。
二、坚持依法治税,把握组织收入原则
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灵魂,必须把依法治税贯穿税收工作的始终,努力实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推进依法治税,落实好组织收入原则,在认识和实践中要明确并处理好几个关系。
一是依法征税与支持经济发展的关系。税收是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最主要手段,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明确了什么应该征税、该征多少税,只有依法征收、依法聚财,政府才能有足够的财力履行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才能支持整个经济社会的发展。因此,税收工作对经济发展的支持,最根本的体现在依法治税、依法征收上,就是要很好地贯彻国家的税法和政策,依据税法征好税,聚集好财政收入,为各级政府实施公共财政提供财力保证。同时税务机关还要认真落实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实现国家分配职能,发挥调节经济和分配的作用,为企业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支持经济社会发展,而决不能以支持当地经济发展为名违规为企业减免税收。
二是依法征税与完成税收计划的关系。税收计划是政府财政预算的组成部分。税收征管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而不能依据收入计划进行。要防止任务紧的时候收过头税,任务松的时候有税不收。产生有税不收和收过头税现象的根源在于依法治税观念淡薄,税收执法不规范。要大力依法治税,严格实施税收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税收工作考核办法,实现考核重点由税收计划完成情况向税收征管质量的转变,同时加强对税源管理、纳税评估等组织收入基础工作的考核,从机制上促进依法治税思想的贯彻落实。对各级政府的预算编制,税务部门有责任积极参与,及时把税收收入现状、发展趋势、征管能力等情况,向财政部门和政府领导汇报,提出建议,促进科学编制预算。要不断深化税收计划管理改革,改进计划编制分解方法,力求使计划接近税源实际。
三是依法治税与纳税服务的关系。税收征管与纳税服务都是税收管理的重要内容。纳税服务的基本目标,就是要方便纳税人依法及时足额纳税,不断提高全社会依法纳税意识和税收遵从度。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是一个事物的不同侧面,是一个综合体,相辅相成,相互促进。要做到服务与管理的有机结合,在强化管理中提高服务水平,在优化服务中加强税收管理,不能把征管与服务割裂开来,更不能将两者对立起来。公正文明执法,方便纳税人纳税,惩处偷骗税行为,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创造公平的税收秩序,是对纳税人最根本的服务。
四是依法征税与完善税制的关系。依法征税就是依据国家税收制度和政策征收管理。税收制度和政策是税收征管工作的基础。税制和政策越科学规范,就越有利于加强征管。依法加强征管,也能发现税制和政策存在的问题,经法定程序调整,促进税制和政策的完善。税务部门特别是基层税务机关,承担着税收征收的重要职责,必须依法加强征管。对于税收征管中碰到的问题要努力去解决,不能因为税制和政策存在某些不合理之处而放松管理要求,更不能消极等待税制和政策完善后再来强化管理,要积极想办法加强管理,堵塞漏洞。在国家没有调整相关政策以前,要严格依照现行税法和政策规定征管。与此同时,各地税务机关要及时反映税收制度和政策实施中的问题,提出完善的建议。总局在调整完善相关税制和政策,既要考虑税制和政策本身的合理性,又要考虑征管上的操作性和可行性,尽可能地减少管理上的漏洞。
各级税务机关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
第一,依法规范征管行为。税务部门要认真落实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与程序执行好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征管行为。深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做好取消审批项目的后续管理工作。认真总结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贯彻落实情况,进一步推进征管制度建设。
第二,坚持组织收入原则。要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并切实贯彻到实际征管工作中。对地方政府和部门违反法律法规,擅自作出的减免税决定,税务机关不得执行,并要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发现有些地方政府或部门研究并拟作出与税收法律法规不符的规定时,要主动汇报和说明税法的有关要求,避免出台违反国家税法的规定。按照征管法规定的权限、程序和条件,严格审批缓税,既不能人为调节收入进度违规批准缓税,也不能寅吃卯粮收过头税。
第三,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实施税收执法责任制,是全面提升依法治税水平的必然要求,是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有力保障。要使征收管理措施长期发挥作用,就必须形成制度,并通过责任制落实到每一个岗位,实现制度、机构、岗位、人员、责任的有机结合,建立起一种齿轮传动式的工作机制,确保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实现。税务部门要按照关于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意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要科学合理地分解落实岗位职责,明确工作规程,加强考核评议,严格过错追究。当前要抓住考核评议这个关键环节,区分国、地税的不同情况,认真做好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及计算机自动考核系统的试点工作,把这作为深入推行执法责任制的抓手和切入点。做好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工作,要注意做到五个结合:一是对税收程序法和实体法的考核相结合;二是执法考核指标与征管考核指标相结合;三是对不同岗位的考核相结合;四是责任追究与表扬奖励相结合;五是计算机考核与人工考核相结合。
第四,强化内部执法监督。监督有利于促进正确执法,也是对干部最大的保护。要重视对税收执法行为的事前监督,认真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执法文书的归口管理制度。要加强对执法行为的事中监督,发挥信息化和专业化相结合的优势,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力运作全过程、全方位,特别是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人员的监督制约。认真执行重大税务案件集体审理制度,加强对重大税务案件查办情况的监督。对大额减免缓税实行集体审批,做好税务行政处罚听证工作。要强化对执法行为全过程的事后监督。认真执行税收执法检查规则,深入开展执法检查。结合开展执法检查,抓住关键部位和重点环节,切实加强执法监察。做好税务行政复议工作。
三、全面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努力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
实施税收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是科学发展观在税收管理工作中的集中体现。所谓“科学化管理”,就是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积极探索和掌握征管工作规律,善于运用现代管理方法和信息化手段,建立健全税收征管制度体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征管工作,提高管理的实效性。“精细化管理”,就是要按照精确、细致、深入的要求,明确职责分工,优化业务流程,完善岗责体系,加强协调配合,避免大而化之的粗放式管理,抓住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区别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抓紧、抓细、抓实,不断提高管理效能。科学化管理和精细化管理是一个有机的整体,精细化管理是在科学化指导下,体现集约管理、注重效益的要求。
(一)加强税源管理
税源管理是税收管理的基础,是决定税收征管水平的重要方面。我们要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切实做好税源管理工作。近几年来,经过不断探索,税务系统逐步形成和完善了“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的34字税收征管模式。其中,“强化管理”既是对税收征管的总体要求,贯穿于税收管理的各个环节,也是相对于征、管、查分工而言,进一步强调要加强税源管理工作。税源管理是依法治税、依法征管的基础。离开了税源管理,税务部门就会丧失依法征税的主动权,提高税收征管水平也就无从谈起。因此,加强税源管理决不是权宜之计,必须常抓不懈,各级税务机关要落实税源管理的各项措施,创造性开展工作,努力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
首先,要重视税收经济分析。税收经济分析是税源管理的重要内容,这既是正确的税收经济观在税收管理实践上的体现,也是多年来我国税收管理实践的经验总结。近几年来,各地税务部门特别是基层税务部门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工作,探索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办法,特别是通过建立税收经济分析、企业纳税评估、税源监控和税务稽查的互动机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不少地方税务机关针对当地宏观税负偏低、税收增长弹性偏低的情况,进行税收经济分析,并对税源和征管情况进行调查,对企业深入进行纳税评估,发现了不少漏征漏管户、企业纳税申报不足等问题,以及基层税务部门征管制度不落实、淡化责任、疏于管理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采取一系列加强征管的措施,加强税务稽查,清缴欠税,查补税款,规范调整企业纳税申报,提高税收征收率,比较明显地提高了宏观税负水平,并进一步促进了税源管理工作。做好税收经济分析,既要关注税收收入总量增减的变化,更要重点分析税收收入相对于经济的变化,以及各税种收入与相关经济指标之间的关系,分析影响税收收入变化的经济、政策和征管等方面因素,科学判断税收收入增减的原因;既要分析税收收入计划完成进度,更要加强宏观税负和税收弹性分析,对不同地区、产业、行业和重点税源企业的税负水平进行横向和纵向比较,分析各主要税种收入增长与相关经济指标之间的弹性;既要作一般性分析,又要注意收入增长中一些特殊因素的影响,还应注意剔除特殊因素后的宏观税负和增长弹性情况,以免因特殊的因素而掩盖了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既要有税收宏观分析,还要有税源的微观分析,要善于将一个地区税收增减的总体状况,分解剖析到具体税种、具体行业和企业等微观方面,及时发现税收政策执行和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及时解决。就是说要从税收经济分析中发现问题,从行业分析和企业纳税评估中查找原因,针对存在问题采取措施加强征管,必将提高征管的质量和效率。目前宏观税负偏低的地区,尤其要重视分析工作。一个地区宏观税负高低,受经济结构、统计因素、税收政策和征管水平等多方面因素影响,经过深入细致的分析就能找到原因。对我们税务机关来说,主要是查找征管上存在的问题,眼睛向内,采取措施提高征管水平。要建立完善定期税收分析制度,建立健全税收分析档案,及时掌握影响税收收入变化的相关因素,积极采取应对措施。
其次,要扎实推进企业纳税评估。对企业进行纳税评估是强化税源管理,提高税收征收率的有效途径,是实现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内容,是税务机关特别是基层税务机关税源管理部门和税收管理员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责和基本功。近年来,许多省市国、地税局在企业纳税评估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不少地方基层税务部门,统筹运用不同税种评估办法,对企业进行纳税评估,实施税源控管多税种、多环节综合管理,提高了税收的征收率,促进了税收收入随着经济发展稳步增长。许多地方税务机关抓住重点开展纳税评估,比如对房地产企业的评估,取得了较好的效果。通过与土地、房管等部门信息沟通,对企业开发、销售情况分析评估,大大提高了企业所得税征收率。经过纳税评估,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由原来只缴纳几十万元的企业所得税,变为缴纳几百万、上千万元的企业所得税,促进了房地产行业税收收入的高速增长。各地税务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纳税评估管理办法,结合实际,建立科学、实用的纳税评估模型和细化的纳税评估指标体系,综合运用不同税种的分析评估方法,有针对性地对企业尤其是重点企业开展纳税评估。要通过建立行业平均增值率、平均利润率、平均税负、平均物耗能耗等指标体系,对比分析行业总体指标与纳税人个体指标之间的差异,具体分析企业相关税种纳税情况与其销售收入、实现增加值、实现利润等指标的对应关系,分析企业纳税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要充分利用数据集中和纳税人涉税信息“一户式”管理的条件,注意将资料分析、测算和现场检查、约谈等手段结合起来评估。在运用纳税人申报资料、征税信息等进行分析的同时,要注意引入公共统计信息,运用企业用电、用工等信息进行评估。比如,对农副产品加工企业进行纳税评估,首先必须分析其设备能力、实际用电、水、工等情况,评估其生产能力和销售数量可能;其次分析其投入产出比例,评估其进、销项是否真实,等等。要落实纳税评估工作职责,并将纳税评估纳入税收执法责任制进行考核。对纳税评估中发现的税收征管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对于涉嫌偷逃骗税企业,要及时移交稽查部门处理,实现纳税评估等税源管理工作与税款征收、税务稽查的良性互动。
第三,要抓好纳税人户籍管理。户籍管理是税源管理的基础工作。当前,各地纳税人户籍管理工作还比较薄弱,漏征漏管问题还比较普遍。这也是一些地区宏观税负、行业税负明显偏低的重要原因之一。近年来,一些省市国、地税局开展税源普查,充分利用各种信息,组织税收管理员逐个地区进行巡查,查出许多漏征漏管户,进一步拓宽了税基,为搞好税源监管打了基础。加强纳税人户籍管理,要按照新修订的税务登记管理办法,严格做好开户、变更、停复业、注销、外出经营报验登记管理工作,加强非正常户的认定和处理。要注重实地巡查,了解纳税户增减变化实际情况,减少漏征漏管户。定期开展检查和换证工作,摸清纳税户底数。依托信息化进一步落实纳税人户籍资料的“一户式”管理,及时归纳、整理和分析户籍管理的各类信息,建立健全户籍管理档案。要充分发挥税收管理员在户籍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加强辖区管户的巡查,税源管理部门要对税收管理员巡查情况和户籍管理效果进行考核。要加强与工商、金融、质检、民政、公安、统计等部门的协作,充分利用政府经济、社会管理的信息,构建纳税人户籍管理的信息网络。这不仅是对纳税户管理所要采用的办法,也是加强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单位管理行之有效的办法。比如,通过与民政、工商、编办、人事以及质检管理等部门沟通联系,及时全面掌握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单位的信息,建立户籍档案并与代扣代缴情况进行比对,实现对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单位户籍的有效管理。要进一步完善国、地税局在户籍管理上的协调配合机制,联合办理税务登记证件,实现户籍管理信息共享,齐抓共管,防止出现户籍管理盲点,使户籍管理措施落到实处。
第四,积极实施属地管理基础上的分类管理。在属地管理基础上实施分类管理,是税务机关在人少事多的情况下,适应市场经济和企业发展变化的要求,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有效方法。分类方法很多,可以按行业、企业规模、纳税对象的纳税信用等级、企业存续期等来分类。要认真总结经验,根据不同行业和类别企业的特点,建立分类管理资料,合理确定管理的方法,逐步建立完善分类管理制度。要加强上下级税务机关之间的协调配合,强化对大企业和重点税源的管理。对于跨国公司以及国内跨地区大企业的重点税源管理,纳税申报和税款征收可以在当地税务局,纳税评估等税源管理工作则可以由上级税务机关组织进行,尤其是反避税工作,要充分发挥省、市税务局专业管理部门的作用;对于所得税在北京或某地总部汇总缴纳的跨地区大企业,总局要注意督导,会同总部所在地的税务局加强管理,各地对其在当地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的监管也不能放松。要研究采取在总局、省(市)局的组织指导下全国联动的管理办法;对于地处县、乡的大企业税源管理工作,上级税务机关要切实加强指导,不断提高管理水平。认真落实集贸市场税收分类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集贸市场税收征收管理。完善个体户定期定额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个体税收征收管理。积极推进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制度,对不同等级的纳税人采取相应的管理办法。
第五,要积极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加强发票管理。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和加强发票管理是税务机关及时、准确掌握纳税人生产、经营信息,强化税源监控、堵塞税收征管漏洞的重要手段。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尽快落实选型招标,有计划、积极稳妥地推进税控收款机的应用。商业零售、饮食、娱乐业、服务、交通运输等行业以及小规模工业企业,具有一定规模和固定经营场所的纳税人,都要按规定安装税控收款机。税务机关要用好税控收款机,发挥其控税的作用。运用税控收款机和统一发票的目的,是监控企业销售、营业情况以及相应的流转税,也能控制企事业单位成本、费用,防止假票列账偷税,同时提高企业和税务机关管理效率。主管税务机关要严把两道关:一是以票控税,按税控机开票数计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并处理好与定额的关系,同时要运用这一销售(营业)信息评估企业所得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二是发票发售,必须验旧售新,就是要检查旧发票开具的金额是否申报纳税了,也就是必须经过第一道关之后才可发售新的发票。按照以票控税的要求,税务机关在审核纳税人申报纳税时必须进行表卡(票)比对,充分发挥发票在税收征管中的作用,使税源监控和税款征收真正结合起来。
谈到以票控税问题,顺便讲一下,地方税务局如何运用发票加强交通运输企业营业税管理。近年来,国、地税局配合,进行运输发票信息交换,以票控税,使地税局营业税征收和国税局增值税抵扣管理都得到了加强,但有一些地方地税局在操作上还存在问题,在审核自开票运输户申报营业税时没有对申报表与发票(发票清单)进行比对,就把发票信息传给国税局,或者漏采漏传,没有做到以票控税。希望存在这个问题的地方要尽快改正,按照总局要求切实加强运输企业税收管理。做好这项工作,要抓住两点:一是按申报的发票清单数额计征营业税,同时用于评估其所得税;二是计征营业税后的发票信息才传给国税局,用于抵扣票的交叉稽核。
以票控税,不仅在使用税控机情况下要这样做,没有使用税控机的也要如此做。各地税务机关要强化发票验旧购新管理,就是在检查旧票开具金额计缴了相应的税款后才能售予新票。这也是以票控税、表票比对。要积极推广应用有奖发票,依法落实发票违章举报制度,切实加强发票管理。
(二)加强各税种管理
要针对各税种的不同特点,抓住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强管理。按照“以票控税、网络比对、税源监控、综合管理”的要求,以“一四六小”为抓手,加强增值税管理。综合运用计算机和网络等手段,对纳税人申报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行审核和控制,防止纳税不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票,或少报销项税额。要加强对“四小票”的抵扣管理,做好“四小票”异常信息的协查,发现缺联票、大头小尾票等异常,一定要检查核实,涉嫌偷骗税的及时移交稽查。要做好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的推广应用工作,加强对普通发票的管理。加强新办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认定工作,认真负责地做好案头审核、实地查验、约谈等审查工作。要及时把符合一般纳税人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纳入一般纳税人管理。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按照“核实税基、完善汇缴、强化评估、分类管理”的要求强化措施,提高企业所得税管理水平。针对一些企业现金交易、做假账、使用假发票问题,充分运用各种管理手段,对企业的收入、成本、费用以及纳税调整项目进行审核和控制,以正确核实应纳税所得额,堵塞征管漏洞。要改进企业汇总纳税管理办法,完善预缴办法,加强汇算清缴,搞好总部和分支所在地税务局之间的配合,切实强化企业所得税征管。按照“四一三”思路,加强个人所得税管理。推行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管理力度,推进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工作。落实车辆税收“一条龙”管理,以车辆购置税征收为控制环节,加强机动车辆生产、销售、购置、使用环节所涉及税种的征管。推进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以契税征收为抓手,搞好信息传递,强化房地产生产、交易、保有诸环节所涉及各税种的管理。要规范个体工商户税收管理,落实集贸市场税收分类管理办法。县(区)局以下税务部门要综合运用各税种评估方法,统一对企业开展纳税评估。要进一步加强国际税收管理和对涉外企业的税收征管,完善跨国公司税收管理办法,加大反避税力度。反避税案件调查后,要将企业的跨国关联交易纳入税源监控重点,做好纳税评估,建立跟踪管理办法。加强对反避税案件的宣传,推广反避税成功案例的做法。要适应经济全球化趋势,进一步研究完善反避税对策。
(三)认真落实税收管理职责
各级税务机关要严格按照规定,规范外部机构设置,进一步理顺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健全岗责体系,落实管理职责。搞好征收、管理、稽查等环节之间的业务衔接,做到按职能分工不分家。办税服务厅和管理部门之间要切实加强工作联系。管理部门要将工作中发现有偷逃税嫌疑的线索及时移交给稽查部门,稽查部门在查案中发现征管方面的问题要向管理部门提出整改意见。理顺综合管理部门与专业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总局、省局的法规、征管、计统等部门要在税政管理、征收管理、统计分析等方面发挥综合管理的作用,总局的专业管理部门既要做好各税种的税政管理工作,又要加强各税种征收管理。省局的专业管理部门要把工作重点放到加强征管上。基层税务机关要对各税种实行综合管理,一个口子面对纳税人搞好管理和服务工作。处理好上下级税务机关之间的关系。根据上下级税务机关的职能配置和职责分工,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指导和布置工作,要注意统筹协调,充分了解基层的管理状态和管理要求,以利其更好地加强管理。基层税务机关要善于把上级的各方面管理要求、方法统筹落实到税款征收、税源管理和税务稽查中,切实做好各项工作。
(四)严格减免税和欠税管理
要认真执行税收减免管理办法,严格规范减免税管理。继续开展减免税政策的清理整顿,取消不合理的税收减免,同时严格减免税政策的制定程序。要完善和规范减免税优惠政策,逐步实现四个转变:从各税种普遍减免转变为以所得税为主的减免,从以直接减免方式为主转变为以间接优惠方式为主,从对特定地区、特定企业的税收减免转变为主要针对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从国家直接用税收减免支持企业发展转变为由资产所有者对企业扶持,确要国家支持的,也应综合运用财政支出、税收减免以及其他经济手段支持。要全面推行企业减免税申报制度,切实规范减免税核算管理。主管税务机关应设立纳税人减免税管理“一户式”台账,建立减免税动态监控机制。要做好政策实施效果、减免税额等统计评估和总结分析报告工作,及时发现减免税政策执行中出现的问题,以利完善政策、加强管理。要建立欠税人报告制度,实行催缴制度化。加强延期申报管理,严格执行滞纳金制度。认真落实欠税公告办法,定期公告欠税情况。落实以欠抵退、通过发票管理控制欠税等办法,积极发挥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制度对促进纳税人依法纳税的作用。加强欠税检查,加强与银行、国库的联系,及时掌握欠税人生产经营、资金运行等信息,实现动态监控。
(五)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
要全面落实纳税服务工作规范,不断提高纳税服务水平。加强纳税咨询辅导,帮助纳税人掌握税法知识,熟悉办税程序。进一步搞好办税服务厅建设,改进申报受理和审核工作,推行涉税事项“一站式”服务。引导纳税人在申报期内分时段办理申报纳税,开展预约服务,合理解决申报期后几天纳税人排队问题。要继续清理简并报表资料,减轻纳税人负担。完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搞好税务网站管理,改进12366热线服务。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金融支付结算工具,推行多种申报和缴款方式,推进税库银联网。
(六)搞好税务稽查工作
坚决打击各种涉税违法活动,严厉查处虚开和故意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与其他可抵扣票,骗取出口退税,以及利用做假账、两套账、账外经营偷税等案件。加强税收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对房地产业、娱乐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煤炭生产及运销企业、废旧物资经营企业、涉外企业税收和个人所得税进行专项检查,同时选择一些发案率高、税收秩序比较混乱的地区开展专项整治。加大涉税违法案件处罚力度和查补税款追缴力度。与公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制售假发票、虚开与接受虚开发票“中间人”的专项治理。依法做好案件移送工作。加强案例分析和专项检查总结,查找管理漏洞,完善管理办法,改进办案方法,以查促管、以查促查。
(七)健全和完善税收征管考核评价体系
现行税收征管质量考核,主要侧重申报率、入库率、欠税增减率、滞纳金加收率和处罚率等“六率”的考核,对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尤其是提高税款入库率起到一定作用。但是,“六率”考核的内容,仅是起码要做到的,并不能完全反映税务机关掌握纳税人纳税申报和纳税能力的真实情况、各地宏观税负和行业税负水平、征管工作程序落实情况、纳税评估开展情况等,如果不加强引导,还会出现片面性,如有些基层税务机关只重视已登记户管理,而不积极主动去清理漏征漏管户,因为新的登记户增加,有时反而会降低申报率。只满足于纳税人自己申报的税款入库,而不积极分析企业申报是否真实,不重视评估企业应纳税额。等等。这些考核评价指标存在的问题,我们要重视。对“六率”考核要加以引导,做到心中有数,不能简单地认为“六率”高的征管质量和效率就高了。在进行“六率”分析的同时,还要进一步分析评价宏观税负、税收增长弹性、税收成本变化等税收经济指标。这样才能看准方向,把住大局,清醒地了解征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积极地解决问题,不断地取得进步。我们要认真总结征管考核实践,积极研究措施,进一步完善征管考核评价体系。要按照执法规范、征收率高、成本降低、社会满意的总体要求,充分利用征管信息系统的数据,全面系统考核税收征管工作的质量与效率。
(八)推进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
信息化是税收管理的重要手段,信息化手段所固有的精准、快捷的特点和优势,为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目前,金税工程三期建设已经批准立项,当前正在进一步做可行性研究工作,今年7月下旬,将召开全国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会议,专门研究部署这项工作。各级税务机关要认真总结近年来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取得的成功经验,根据金税工程三期建设的总体要求,按照统筹规划、统一标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整合资源、讲求实效,加强管理、保证安全的原则和“一体化”要求,稳步推进信息化建设。
要加强应用系统建设。国税系统要以信息省级集中模式完成现有综合征管软件的推行工作,地税系统可根据本地实际继续使用已有征管软件或选用总局推荐的征管软件。要进一步加强现有综合征管软件等主要应用系统之间的信息整合,实现信息联通。抓紧做好个人所得税管理信息系统、税务综合办公信息系统等应用系统的开发、试点、推广工作。
要强化信息管理与应用。建立完善信息管理制度,加强对数据的规范、审核和分析处理,提高税源监控水平。总局机关要完善数据利用的需求,各级信息中心要及时向局领导和业务部门提供管理信息,并有效指导基层税务部门的工作。要保证基层税务部门快捷地使用信息,切实做好税收管理与服务工作。要完善纳税人信息资料“一户式”储存管理,做好纳税申报和企业财务报表等各类信息的接收、储存工作,实行动态管理。
四、以人为本,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税务干部队伍
(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按照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税务系统各级领导班子思想政治、组织、作风建设,使之成为学习型组织、创新型团队、实干型集体、廉洁型班子。深入学习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水平,在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取得新成效。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增强领导班子整体效能。继续推行干部竞争上岗,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在县局试行领导班子成员职务任期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领导班子决策制度和议事规则,维护领导班子的团结。
(二)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
大力实施人才兴税战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条例》,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努力构建多层次、大规模的教育培训工作格局,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按照注重综合素质、提升岗位技能、创新培训方式、实施全员培训、促进终身学习的要求,突出能力建设,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认真组织初任、任职和专门业务培训。按照五年培训规划,加强干部轮训。加大对办税服务厅人员、税收管理员等“六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一线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加强各类人才库建设,培养一批高层次、高技能的复合型人才。开展岗位练兵,培养税收业务能手。创新培训内容,整合培训资源,优化培训队伍,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培训质量。深入开展学习型机关建设,提高干部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
(三)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
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推进党的先进性建设。要通过学习党章,进一步达到坚定理想信念、加强道德修养、发扬党内民主、严明政治纪律、强化监督制约、加强制度建设的要求。
第一,要坚定理想信念,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理想信念的坚定,要落实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上来,贯彻到树立科学发展观上来,体现在本职工作中,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各项工作。
第二,牢记党的宗旨,实践执政为民的理念。我们所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要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要认真落实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务工作宗旨,扎实做好各项税收工作,充分发挥税收筹集国家财政收入、调节经济和调节分配的作用,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作出贡献。
第三,勤奋工作,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各级领导干部要从自身做起,从本职工作做起,以工作取信于民,树立党的形象。自觉把理想信念和奋斗目标同国家的发展和人民的前途紧密结合起来,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贡献,创造无愧于时代的一流的工作业绩。
第四,严守纪律,自觉接受党纪的约束。党员和党的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更好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行动上自觉与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一致。
第五,牢记“两个务必”,永葆党的政治本色。共产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要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吃苦在前,享乐在后,生命不息,奋斗不止。要发扬谦虚谨慎、戒骄戒躁、艰苦奋斗的作风,自觉抵御腐朽思想的侵蚀,永葆党的政治本色。
第六,修身养德,清正廉洁树新风。进一步提高政治、理论、思想和科学文化修养,才能形成良好的作风,保持党的先进性。加强党性锻炼和提高党性修养关键靠自己,靠持之以恒,根本靠实践,靠积累。每个党员和党的领导干部要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在平凡的工作中体现党的优良作风,保持党的先进性。联系自身工作实际,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牢记“八荣八耻”,身体力行地贯彻执行。党员干部要严格要求自己,并带动大家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法制建设。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符合税收工作实际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建立健全税务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意见,落实反腐倡廉的领导责任和部门责任。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加强道德修养。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坚决维护中央权威,保证中央政令畅通。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健全税务干部廉洁从政制度,落实税务人员廉洁自律若干规定,规范从政行为。深入开展税收执法监察,进一步强化对“两权”运行关键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制约。以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贪污贿赂、以权谋私以及发生在税务人员中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案件为重点,严厉惩处腐败分子。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建立反腐倡廉监测和评价指标体系,加强预警信息的评估分析,把腐败现象遏制在萌芽状态。完善巡视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巡视工作水平。要增强勤俭节约意识,进一步转变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