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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乡镇党委建设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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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乡镇党委建设的探讨

乡镇党委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基础。目前,乡镇党委的执政能力与其肩负的任务从整体来说是适应的,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把握重点明确提高乡镇党委执政能力的方向

乡镇党委的执政能力建设有其自身的特殊性。按照《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乡镇党委的执政能力是指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驾驭和发展经济,领导基层政权,依法执政,服务群众和凝聚人心的本领。当前在基层要加大乡镇党委执政能力的意义、内容、途径的宣传教育,明确乡镇党委提高执政能力的方向。

一是提高驾驭和发展经济的能力。少数乡镇党委对经济工作的领导还停留在计划经济时代,对经济工作习惯进行直接、微观管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面前,总觉得“老办法不灵、新办法不明、硬办法不行”。因此,一要强化发展意识,牢牢把握领导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主动权;确立争先发展、加快发展的新理念,承担起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历史责任。二要牢固树立群众利益、全局利益、长远利益第一的思想,自觉地把本地的经济工作放到全党、全国工作的大局中去思考、去研究、去把握,集中精力解决好经济发展中带有全局性、长期性的重大问题。三要改变对经济工作的领导方式,从以行政命令、催种催收、大包大揽等行政推动方式向以制定发展规划、完善基础设施、维护市场秩序、健全配套服务等方式转变;从抓传统农业向抓现代农业、工业、服务业、城镇建设等转变,不断提高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国务院总理在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将在2006年全部免征农业税,取消农民各种负担,为乡镇干部放开手脚、集中精力发展农村经济提供更加广阔的空间。

二是提高领导基层政权的能力。在少数乡镇基层组织体系内,由于党政关系、权力机关与行政机关三者之间关系未理顺,而导致政权运作不畅。因此,乡镇党委对乡镇政权的领导,一要抓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保证国家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监督乡镇政权机关的日常工作,帮助和支持乡镇政权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二要根据法律程序选拔、推荐党员干部到基层政权组织的领导岗位上去任职,帮助他们提高处理各种事务的能力。三要加强对乡镇政权机关干部的教育管理,提高乡镇政权机关干部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使他们自觉维护和坚持党对乡镇政权机关工作的领导。同时也要鼓励他们主动接受监督,取得党委的支持,以便更好地开展工作。

三是提高服务群众和凝聚人心的能力。少数乡镇干部深入实际、深入农户不够,做群众工作大而粗,习惯用计划经济条件下行政命令的方式来对待群众。要改变这种工作作风,一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善于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坚持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的一致性,注意使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群众的可承受程度相适应;不搞不切实际的高指标,虚报浮夸的假政绩,正确处理好需要与可能的关系。二要整合协调社会利益,理顺各种利益关系,把群众的利益整合好、协调好、代表好;打破城乡经济二元结构,不断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不断增强乡镇党委的社会影响力、社会动员力和社会控制力。三要认真研究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新特点,探索做好群众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善于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妥善处理各种矛盾,保护好群众的合法利益,维护好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四是提高依法执政的能力。目前,少数乡镇干部依法执政能力不适应农村形势的变化,有的乡镇干部在工作中以权代法,以权压法的现象时有发生。提高乡镇党委依法执政的能力,必须做到把乡镇党委的领导与农民群众当家作主统一起来,使农民群众能在乡镇党委的领导下,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必须增强法制观念,牢固树立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权力必须接受人民和法律的监督与制约,不允许有任何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树立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违犯法律就应受到法律制裁等观念,全面提高依法执政的能力。

加快改革步伐理顺乡镇领导体制

乡镇机构改革,有利于精简乡镇机构与工作人员,减轻农民负担,节约乡镇财政开支。乡镇党政机关工作机构设置应根据人口、区划面积、财政收入划分不同类型,设置3至5个综合职能办公室。提倡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交叉任职。乡镇人大主席一般可由乡镇党委书记兼任,不设专职工作人员,有关工作人员可由乡镇党委秘书承担。乡镇事业单位不应承担与其性质不相适应的行政管理职能,彻底改变事业单位行政化的倾向。同时把服务性、技术性和社会中介性质的组织从乡镇机关分离出来。切实对乡镇机构、组织进行重组,使政治、经济、社会资源得到有效配置。

目前,乡镇党委有些责任与权力分离,使乡镇党委左右为难,无所适从。另外,乡镇条块关系尚未理顺,表现在条条管理的站所“庙”多而事不多,权大而责不大;相反,部分乡镇领导责多而权不多,想干而无法干,乡镇部分职权被上级机关及其职能部门收走。这种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削弱了乡镇党委的领导职权,致使乡镇党委对站所不能有效地协调管理,形不成合力。要调整和理顺县派驻乡镇机构的领导体制,应进一步将社会服务和涉农机构下放给乡镇管理,实现人权与事权的统一,增强乡镇党委统一管理的功能,提高协调能力,更好地为广大群众服务。对不宜下放乡镇党委直接领导的站、所,应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和乡镇党委双重领导,以上级主管部门为主的管理体制。

加大教育培训提高乡镇干部的素质和能力

要加大教育投入,积极推进乡镇干部的教育从素质培训向素质与能力培训相结合转变。教育培训内容要创新,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增加以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为主题的教育,进一步丰富教育培训内容;教育培训渠道要拓宽,改变过去党政干部教育培训渠道单一的状况,进一步完善以各级党校为主阵地,农校、职业学校为基地,大专院校为依托的乡镇干部教育培训网络系统;教育培训方式方法要改进,对乡镇干部的教育培训,在继承传统方法的基础上,积极运用正反典型教育、案例教育、启发教育、情景模拟教育等方法。此外,还要推行和运用广播、电视和多媒体等教学手段,抓紧建立和完善乡镇干部网络教育、远程教育系统,引导乡镇干部把理论学习与提高能力结合起来,从而不断提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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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党委要切实提高领导农村工作的本领,增强发展经济的能力。增强乡镇党委发展经济的能力必须在“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转变观念、强化意识”上下功夫,转变“等、靠、要”的观念,强化市场竞争意识;转变小生产观念,强化大生产、大市场、大流通、大发展的意识,把经济做大、做强;转变周全观念,强化“中心”意识;转变按部就班的保守观念,强化敢闯、敢试、敢干、敢冒的开拓意识。领导经济工作要变被动守望为主动出击;管理经济手段要由过去单纯行政手段向行政、经济、法律等多种手段相结合转变;发展经济的标准要从过去的单一性向多样性转变。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点在农村,难点在农民。乡镇工作任务艰巨而繁重,工作条件艰苦而闭塞,上级党委要在政治上、经济上、生活上关心乡镇干部,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在条件许可的前提下适当提高他们的待遇。同时要建立健全领导职务正常晋升的机制,不断改进乡镇领导干部考查选拔机制,切实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优秀人才选拔出来。对不称职的领导干部要坚决调整,以增强乡镇领导干部的竞争感、危机感和责任感,激发班子的活力。要强化对乡镇干部的监督,对于违纪、政纪和国家法律的乡镇党员干部,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以维护法纪的严肃性,增强乡镇干部管理的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