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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书记信访稳定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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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书记信访稳定讲话

一、增强做好信访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1、从全县形势看做好信访工作的紧迫性

县委、县政府始终把信访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各乡镇、街道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建设和谐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大力加强对各类不稳定因素的排查调处化解的力度,积极开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县域治理活动,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确保了全县社会的持续稳定,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一个和谐稳定的良好环境。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县信访工作仍然面临着较为严峻的形势。

一是信访工作面临较大压力。20*年,全县实际发生来县以上上访1023起、4993人,同比增加233起、41人,分别上升29%和0.8%,集体访208起、2498人。其中,来县上访468起、1932人,起数增加21起,人数增加103人,分别上升4.6%和5.6%;去市上访396起、2596人,分别增加56%、下降4%;到省上访123起、418人,分别上升50%和12%;进京上访36起47人,分别上升112%和27%,上访总量在全市长期居于靠前的位置。上访人员言词激烈、情绪激动,行动极端,动辄采取围堵党政机关大门、静坐示威等方式缠访、闹访,严重干扰了党政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造成了不良影响。

二是影响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在短时期内仍难以得到彻底解决。我县在信访总量下降的同时,突发性群体上访和越级上访问题不断发生,镇、村信访案件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六个方面:①换届选举问题。极个别落后村的换届选举工作已到攻坚阶段,换届选举中出现的程序不合法、个别人拉选票、贿选以及以往村干部工作作风粗暴、工作方法简单等敏感问题引发的上访纷纷出现,这类问题占来访总量的21%。②土地问题。农村土地调整基本结束,但有些乡镇土地调整不符合现行国家政策,有关机动地超标、强行占地、乱批乱占宅基地等问题的上访不断出现,这些问题占来访总量的16%;另外,涉及占地补偿安置的问题占来访总量的13%。③改制遗留问题。主要是关于拖欠职工工资、欠缴养老保险金、要求加入医疗保险、借款归还等问题的上访持续不断,越级集体上访增多,这一类占来访总量的15%。④困难群体生活救助问题。特别是年末岁尾,更是困难群体要求落实待遇及寻求救助的集中时期,各类抚恤金、救济金发放和困难群体救助等问题,有可能造成范围较大的群众上访。

这类问题占来访总量的5%。⑤民办教师问题。目前,我县个别民师四处串联,秘密召开会议,继续反映其身份和待遇等已经有明确答复意见的问题。⑥涉法、涉诉、涉军问题。各类经济纠纷、民事纠纷、信访老户和涉军人员上访一直占据较为突出的位置。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①少数基层干部对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理解不透,执行不到位;②极少数干部经济不清、村级帐目不公开、不真实、透明度差;③少数基层干部作风简单粗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处理不及时或不公道,遇事不按法律程序办事,甚至激化了矛盾;④有的班子内部不团结,互相攻击,公开对立,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⑤个别村对村庄规划的执行不严谨,乱批乱建,村干部及乡镇建设部门把关不严,执行力度不够,导致激化矛盾;⑥仍有部分村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政策有偏差,土地承包没有严格按照中央政策去办,有的不做过细的工作,强行收回群众的承包田等。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警觉。

三是少数单位在工作上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个别单位在思想认识、工作措施、落实力度等方面,与上级要求还有较大差距,有的对省、市、县频繁开会、研究信访工作存有厌烦、抵触情绪,工作不主动,排查不彻底,使相同的问题接二连三地出现;有的对重点时期、敏感时期的信访工作缺乏足够的重视,对上访老户和可能发生的集体访心中无数、缺乏预案,看不到重点时期一旦发生重大、群体性问题造成的严重后果,从而导致工作的被动;全县创建"平安"工作还不够平衡,有的地方人员不落实、经费不落实,技防物防不到位,经常性工作开展不正常,导致盗窃案件发案较多,群众安全感受到影响。究其原因,主要是个别乡镇在对信访工作的认识上中存在四种误县:一是认为信访工作管的是"鸡毛蒜皮的小事"。缺乏政治敏感性和"信访问题无小事"的意识不强,片面认为信访工作不是乡镇中心工作,不容易出政绩,群众反映的问题是鸡毛蒜皮的小事,成不了大气候,无妨工作大局,对出现的问题反应不敏感,处理起来拖拖拉拉,"紧病慢大夫",结果小事拖大,大事拖难,群众不信任,使问题扩大化、复杂化,或因工作疏漏、留下隐患而形成新的问题,造成重信、重访和越级访。

二是认为群众反映问题是"找麻烦"、"闹事"。缺乏换位思考、宗旨观念不强、工作作风差,强"堵"硬"压",思想上不能正确认识和对待群众来信来访,存在厌烦、抱怨情绪,把群众反映的问题视为"找麻烦"、"闹事",不耐心倾听他们的呼声和苦楚,不平心静气地与他们沟通,冷"眼"冷"语",不疏不导,轻则不理不睬,敷衍塞责,重则出言不逊,厉声训斥。对所发生的集体访、越级访,不是主动从自身工作中查找原因而是牢骚满腹,强调客观理由,推卸责任。结果误了群众的事,凉了群众的心,损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三是处理信访工作"就事论事"。不能多方面辩证剖析问题、缺乏拓展思路的能力和从源头上解决问题的办法,工作中凭经验、凭主观臆断或因私而偏,对信访个案只重表象,不看实质,看不透问题的根本结症,弄不清问题的相互关联,不能由此及彼,由表及里,处理起来常常是就丁抓丁,就卯抓卯,"糊涂僧判断糊涂案",结果治标不治本。四是信访工作习惯于搞"一阵风"。缺乏长效性保障措施,头脑中"搞好稳定才能求得发展"这根弦没有时刻绷紧,平时不注重基础性工作,而是习惯于搞阶段性突击,一遇到敏感问题就仓促上阵,搞集中整治。由此可见,影响全县稳定的因素仍然大量存在,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还非常艰巨,信访工作的形势不容乐观。全县各级特别是在乡镇工作的同志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维护社会稳定的极端重要性。

2、从全国形势看做好信访工作的重要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也应该看到,我们面临的发展机遇前所未有,面对的挑战也前所未有,我们所处的既是一个发展机遇期,又是一个矛盾凸显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深层次矛盾逐步显现,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明显增多。"三农"、社会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国有金融系统不良资产过大等问题,城乡差距、贫富差距的拉大导致居民治安敏感度上升,农村社会治安管理落后、应变能力差,城市流动人口增多、治安环境复杂,加上我国警力不足的现状,都是影响居民安全感的重要原因。这些问题,看起来是经济问题,实际上也是政治问题,如果我们不重视、不抓紧应对这些挑战,不仅会干扰和制约经济社会发展,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也会阻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从全国的角度来讲,目前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30年的改革开放不仅极大地改变了我国的面貌、改善了人民群众的生活,而且深刻地改变了国家的社会结构,我国的经济结构、城乡结构、产业结构、阶层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经济成分、就业方式、分配方式、组织形式日趋多样化。我国经济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在市场竞争中共同发展的局面基本形成;我国城乡结构发生显著变化,城市化水平从2000年的36%上升到"十五"时期末的43%,城镇人口从4.59亿增加到5.6亿;我国社会阶层结构发生深刻变化,在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出现了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新的社会阶层;我国社会组织形态发生了新的变化,目前,就业方式日趋灵活,已有60%以上的城镇从业人员在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工作,越来越多的"单位人"变成了"社会人"。我国社会结构的剧烈变动,有力地推动了经济社会发展,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这些矛盾和问题成为我们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的不和谐不稳定因素。

二是利益格局调整不断加深。当前,我国改革发展面临的社会背景和社会基础发生了重大变化。从改革内容来看,我们需要推进的主要是一些涉及面宽、利益调整层次深、配套性强、风险比较大的改革,社会利益关系更趋复杂,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难度加大。从改革动力来看,改革初期,人心思变和较低的社会预期激发着人民群众的改革热情,社会的动力与政府的牵引力紧密结合,推动着改革快速推进。随着改革不断深化,人们对改革发展的社会预期普遍提高,对改革发展成果的分享要求明显增强。如何在利益格局的调整过程中,切实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统筹协调好各种利益关系,妥善处理好各种利益矛盾,不仅直接关系到社会稳定和谐,而且直接关系到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

三是公共需求急剧增长。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仍然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紧紧抓住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表现出一些新的形式和特点,其中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产品、公共服务需求同公共产品、公共服务供给不足之间的矛盾日趋突出。近年来,城乡居民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公共需求大幅上升,人民群众的公共需求正逐步由生存型向发展型升级,我国公共需求呈现出增长迅速、主体多元、结构复杂、需求多样的特点。但是,满足人们的公共需求是一个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渐进的动态的历史过程。如何在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公共服务、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的同时,对人们迅速提高的公共需求加以正确引导,切实防止超越阶段把人们的"胃口"吊得过高,已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

四是人们民主法制意识不断增强。随着我国社会结构的深刻调整,我国利益主体日益多元化,不同的社会阶层与利益群体必然会产生不同的价值观念、不同的利益诉求、不同的利益表达和利益维护方式,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和差异性明显增强。特别是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人民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不断增强,政治参与的积极性明显提高,维护自身权益的要求日益强烈,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对实现自我价值、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有着更高的期待。而由于目前我国民主法制的不健全,农村群众应享有的基本对村级事务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等基本权利还没有得到有效保障,由此引发了一系列矛盾和问题,他们希望通过咨询、对话、上访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我们的有些干部却没有适应人民群众维权意识增强带来的新变化,仍然习惯于过去计划经济条件下的群众工作方法,工作方式方法与时代要求不合拍、与群众不对路,导致费力不少、收效了了,极少数干部片面认为上访群众是歪曲事实、无理取闹、胡搅蛮缠,往往采取高压方式,又造成了农村社会的不稳定。因此,如何切实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在求同存异中形成社会共识,在包容多样中扩大社会认同,已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认真研究的一个重大课题。

五是各种社会矛盾集中出现。人类迄今为止的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经历了二三百年,先后有60多个国家和地县进入了工业社会,但所有这些国家和地县的人口不到12亿、约占世界人口的20%,而我国拥有13亿多人口、占世界人口的22%。一个13亿多人口的国家要在不到100年的时间跨度内实现从农业社会到工业社会的转变,这是人类历史上史无前例的伟大变革。我国要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100来年走完西方发达国家二三百年才走完的工业化、城市化历程,这就意味着西方国家渐次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可能会集中出现。特别是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20年内,由于我国要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由此带来的矛盾和问题将会更加凸显。这些新形势、新问题、新特点,给我们做好新时期下的信访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作为基层领导干部,我们不仅要科学判断、准确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国际国内环境,把改革、发展、稳定三者紧密地结合起来,而且要以与时俱进的精神,紧紧围绕基层工作实际,不断加强学习,创新工作思路,提高依法管理基层社会的能力和水平,认真研究影响社会和谐的现实课题,更加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解决矛盾、促进和谐,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稳定有序。

3、要增强做好基层信访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党中央提出的所要构建的和谐社会,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前提下的和谐社会,是在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扩大开放条件下的和谐社会;我们所追求的和谐,是创造中的和谐、发展中的和谐,是社会改革、社会变迁中的和谐。和谐社会这种动态性的特征,要求我们必须把信访工作放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中来研究,把维护社会工作提升到促进社会和谐这个更高层次上来追求,使整个信访工作着眼于和谐、致力于和谐,有利于激发整个社会的创造活力,有利于促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协调发展。

我们作为基层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思想认识,牢牢把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无论是在工作决策前,还是在具体措施实施过程中,都必须通盘考虑、综合把握、提出预案,时时刻刻把信访工作紧紧抓在手上。在工作中,我们基层领导干部要切实把是否有利于促进和实现社会和谐作为检验当地信访工作的重要标准。凡是有利于社会和谐的事,我们就要全力以赴去做;凡是不利于社会和谐的事,我们就要毫不迟疑去改。检验一个地方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绩效,我们不仅要看这个地方管理是否严格,而且要看这个地方的党政部门服务是否到位;不仅要看这个地方是否安定有序,而且要看这个地方是否充满了活力;不仅要看这个地方是否保持了稳定,而且要看这个地方是否促进了和谐,切实要把构建当地和谐的能力作为检验乡镇党委和政府执政能力、执政水平的重要标志,不断提高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管理社会事务、协调利益关系、开展群众工作、激发社会创造活力、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本领。同时,面对上访群众,我们要有一个正确的认识,我们的群众上访,绝大多数是向有关部门反映自己在生产生活中迫切需要党委政府解决的问题,希望通过上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歪曲事实、无理取闹、胡搅蛮缠的毕竟是极少数。这是我们必须面对的一个基本现实,也是做好信访工作、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前提。只有端正了对上访群众的态度,才能赢得他们的信任,才能有利于问题的解决。信访工作做好了,人心顺了,才会一顺百顺;人心稳了,才能全局稳。

二、突出重点,真抓实干,扎扎实实做好信访工作

吉林省信访局副局长李新华同志曾经这样解释"信访"二字的含义:什么是"信"?"信"就是"人之言"。要把握好"人有言,言对人",正视人民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要把握好"人言可危不可畏",正视当前信访形势;要把握好"让人言,为人言",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做好"信"的工作,就是要围绕让老百姓说话,替老百姓说话,认真做好领导下访、接访、约访、联合接待等工作。什么是"访"?"访"就是"言和方"。做好"访"的工作,就是要立足"言地方之事",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坚持逐级受理,减少越级访和重复访,避免矛盾层层上交,问题层层上移;要立足"地方之事以言在前",百姓的话听在前,百姓利益维护在前,注重决策科学性,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什么是"信访"?"信访"就是人民群众相"信"党和政府才来"访"求,通过协调解决反映的问题,消除"人"的怨"言"。这些话虽然是"别解",但也比较深刻地说出了信访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基本方法。我认为,在具体的信访工作中,要突出做到以下几点:

1、要坚定信心。信心能给人以力量、勇气和胆识,坚定的信心是领导成熟的表现,干工作只要有信心就一定能干好。过去有句老话:"只要思想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任何一件事情,不论难度多大,只要是想干好的,就会千方百计地找出路、找办法;不想干好的,就会到处找借口、找理由。我认为这话讲得非常有道理。有困难、矛盾多不可怕,可怕的是信心不足、精神不振、不思进取,可怕的是怨天尤人、无所用心、得过且过。只要思想不滑坡,就没有过不去的坎。对建设"平安山东",总书记批示:"一要狠抓落实,二要持之以恒"。创建"平安",一时的平安不是平安,一时的稳定,也不是稳定,能否达到持久平安、永保平安,关键是持之以恒。对信访工作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有半点的松懈麻痹和侥幸心理。只要我们横下决心,扎实工作,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不出事、快发展"的目标就一定能实现。同时我们也有理由充分相信,只要有实实在在的付出,就肯定会得到令人满意的回报。

2、要加强领导。俗话说:工作千难万难,一把手重视就不难。信访工作尤其如此。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哪个单位的领导重视,哪个单位的信访工作就主动,群众越级上访、集体上访、重复上访就少;否则,工作就被动,矛盾就突出。各级领导尤其是主要负责同志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重要性,把信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在矛盾纠纷排查中发现的敏感事件和共性问题,从中找出规律。同时又要督促有关单位安排专人及时调查核实,依法依纪处理,确保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一些信访案件的处理,尤其是一些错综复杂、时间较长的问题,一定要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虽然上级没有要求一把手事必躬亲、亲力亲为,但只要时间允许、情况允许,党政一把手该出面的一定要出面,帮助分管的同志分析案情、研究解决办法,稳定一下上访人的情绪,加快处理问题的进度。只有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责任单位的负责同志真正深进去,亲自去办,对案件作具体的分析研究,才能做到情况熟、决心大、措施硬,处理起问题来底气才足,才能有的放矢、对症下药。也只有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出面接访,才能更好地稳定上访人的情绪,才更有利于问题的查处和尽快解决。

3、要完善网络。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信访工作尤其如此。要进一步强化政法和信访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要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要求,配齐配强政法、信访队伍,进一步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各级必须从有人办事、健全基层信访网络抓起,从基层基础工作做起,切实夯实信访工作的基础。要舍得拿精兵强将充实信访第一线,建立健全信访、普法、调解、巡逻、帮教五位一体的抓信访的组织网络,把全县信访队伍真正建设成一支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吃苦、特别讲奉献的队伍。做信访工作的干部,处于解决信访问题、维护农村稳定的第一线,条件最艰苦,任务最艰巨,压力最直接,工作最辛劳,因此,各级领导干部对他们都要高看一眼、厚爱一层,定期听取他们的工作汇报,建立经常性联系沟通机制,及时把握基层信访工作的所思所想,有针对性地解决好他们的工作和生活问题,做到三个"舍得":舍得拿人(抽强人、配硬人),舍得花钱(该花的钱不花就要出事,就可能花更多的钱),舍得拿硬措施,切切实实为信访干部当好主心骨、总后台。对做信访工作突出的干部,要优先提拔重用,让长期扎根基层、做出突出成绩的同志有个"说法"、有个"盼头",切实为全县信访干部创造一个用事业培养人、用工作锻炼人,用感情留住人的良好工作氛围。

4、要落实制度。严格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责任制,尤其是"一书三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和黄牌警告制、一票否决制和责任查究制),这是一个总的抓手。要增强其刚性制约,提高信访工作的权威。每年年初,县委、县政府都与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部门签订责任书,目的就是为了落实稳定工作"重心下移、工作下移、责任下移"的要求;同时,每个季度、半年、年终,要进行严格的检查考核和奖惩兑现,落实"黄牌警告制、一票否决制和责任查究制",好的表扬,差的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各级要通过严明责任,真正负起保一方稳定的责任来,切实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做到关口前移、堵住源头,各类问题不出村、乡镇,矛盾不上交,遇到问题及时化解,确保社会的持续稳定。

5、要狠抓基层。镇、村、社县基层单位是信访问题的发源地,也是化解矛盾的主阵地,充分发挥调解委员会的作用,完善村、社县、单位信访领导组织,正确处理信访领导小组与调解组织的关系,做到相互促进,良性运行。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考核办法,明确和分解工作职责,责任到人,将信访工作列入干部岗位考核内容。加强民主监督,实行政务、财务公开,凡涉及村(居)民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必须提请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对实事项目建设,实行招投标,并对项目的经费使用进行公布,提高工作透明度。要适时抓住信访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开展重点治理活动。对倾向性、苗头性、普遍性的问题,认真开展调研,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制定和完善政策,寻求切实可行的处理方法和解决途径。对一些可能越级上访的问题,要实行领导包案处理、集中化解和跟踪督查。

6、要畅通渠道。畅通信访渠道,是加强乡镇信访工作,维护好农村群众的合法利益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确保信访渠道的畅通,才能及时准确地反映社情民意,从根本上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有一位专家指出:信访是公民参政议政的特殊通道,也是弱势群体维权的有效法宝;信访是民怨的释放通道、民情的反馈渠道、民声的传声筒。通过信访向有关国家机关及领导反映问题,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神圣权利。阻挠、压制、剥夺公民的上访权就是违宪违法。有的同志把"上访"视为"闹事",把上访者视为"刁民",视为"不稳定因素",对群众上访往往进行阻挠、压制。这种做法是十分错误的。实际上,只有切实畅通信访渠道,及时妥善地解决上访中反映的问题,才能提升社会秩序的"稳定系数",才是善待公民上访权的明智之举。因此做好乡镇信访工作,一定要确保信访渠道畅通,要让农村群众有说话的地方,决不能为了降低信访总量而对群众上访采取"推、堵、哄",决不允许采取非法手段阻止群众正常的信访活动。

7、要见微知著。信访工作无小事。许多信访问题,就是因为看似小事,敏锐性不强,不能当机立断,果断处置,而是优柔寡断、贻误战机造成的。信访工作必须做到"见不着风就是雨",只有善于捕捉信息,善于抓苗头、早介入、早行动才能早解决,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现在,有个别领导干部对信访信息麻木不仁,甚至见了上访(群众)躲着走,放任上访群众在党政机关或公众场合哭闹、出丑,直到事情闹大了、主要领导过问了才去处理。对此,各级领导干部不能怕见群众,不能不愿与群众见面,不能回避矛盾,更不能上推下卸。要高度重视初信、初访的处理,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始发阶段和萌芽状态,坚决杜绝矛盾上交和推诿、拖延、扯皮现象,切实提高初信、初访一次性办结率。要实行信访与司法调解、综合治理"三位一体",力量统一调配使用,做到联防、联调、联动,发挥整体合力。要加大对不安定因素的分析和预测,及时掌握信访动态,灵通信息主动超前解决问题,发现信访苗头和重要情况,特别是群体性集体上访苗头,要及时报告并积极研究对策及采取措施,防止矛盾的扩大和激化,做到就地化解矛盾和解决问题。要进一步完善矛盾排查调处预警机制,建立健全常规排查定期报告,预警排查随查随报、应急排查即查即报、专项排查专查专报,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

8、要强化督查。要切实加大调处力度,提高调处率,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领导包案调处、督查督办工作机制。要认真做好每件信访案件,做到本职范围内对符合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规定的,及时处理,尽快解决,对条件暂不具备,一时解决有困难的,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解决;对不符合政策规定或不切合实际的要求,耐心做好思想工作,向群众解释清楚,坚持说服疏导,争取群众的理解配合;对群众反映的一些突出问题,要依据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难事尽力办的要求,做到一不推、二不拖、三不上交矛盾,积极主动地商请县、镇有关职能单位,合力采取各种办法和措施,及时妥善加以处置,努力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

9、要依法办事。一是要坚持按照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处理信访问题。乡镇信访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处理信访问题一定要讲政策、讲法律。政策、法律、法规是党和政府为实现一定历史时期总路线和总任务而制定的行动准则,是人人都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我们在信访工作中,要想尽一切办法,调查、核对、搜集各种证据,辨别真伪,剔除虚假部分,然后根据核查后的事实,按照政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正确处理信访问题。二是要坚持政策的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统一的原则。政策是原则性与灵活性完美结合的有机体。政策的原则性反映了事物的普遍性和稳定性,政策的灵活性反映了事物的特殊性和多变性。信访问题是社会客观矛盾的反映。信访反映的问题量大面广,情况千差万别,异常复杂,既有普遍性问题,也有特殊性问题。普遍性问题一般都有政策依据,而特殊性问题则往往没有可供遵循的依据。这就要求我们在解决特殊性的信访问题时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对待。把原则性与灵活性结合起来,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三是要加大依法信访力度,逐步把乡镇信访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信访是群众的权利,党和政府的信访大门始终是敞开的。但是,在当前群众信访中也出现一些无序现象和异常上访,有的比较激烈,甚至发生拦截车辆、冲击党政机关大门等,干扰了政府机关正常的办公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的重视。要认真抓好国务院颁布的《信访条例》的宣传,引导群众以法信访,反对违法违规上访,阻止异常上访。对群众信访有理有序的,要想方设法帮助解决;对有理无序的要先变无序为有序,然后认真加以解决;对无理无序的,要依法进行处理。还有一些信访,是应该通过司法渠道解决的,我们要积极引导他们走法律途径解决。

10、要讲究方法。乡镇信访工作,大量的是群众性的工作,是人民内部矛盾。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必须讲究方法,不能简单粗暴。一是要突出重点。乡镇信访事件中存在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要认真进行梳理,分类排队,分清主次、轻重缓急,认真加以解决。特别是对那些事关经济发展、事关一方平安、事关大局的重大信访案件,譬如农村土地征用,水利建设,社会治安、村与村之间的纠分等引发的大规模群众信访问题,一定要及时向主要领导报告,尽快形成专题材料,并向上级信访部门报告。现在我们基层有些信访工作人员在办理信访事项中,存在怕向领导汇报、怕协调工作的现象,这种现象非常不利于信访问题的解决。二是要分类指导。掌握政策,分类指导,是处理信访案件的关键。在实践中,有的要把话讲"死",要让那些政策不允许的或无理纠缠的上访者死心;有的要把话讲"圆",对那些可能是因决策不当、决策失误或干部工作简单粗暴、违法乱纪引发的矛盾,要设身处地地为当事人双方着想,理解上访群众的苦衷,热情接待,耐心细心地倾听他们的陈述,通过细致的思想工作,想方设法,该解决的、能解决的、必须解决;有的要把话讲"活",对那些邻里之间、村与村之间,因水、电、路、土地、山林等引发的纠纷,要在调查的基础上,辩证地、两点论地向双方做好解释,把话讲活,指出他们这样做会有什么后果,反之,会有什么好处,等等,使双方心平气和,愿意坐下来解决问题。三是要注重调解。大量信访案件反映的是人民内部矛盾,是非对抗性的矛盾,必须坚持调解为主,大事化小,小事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