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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道德发展史上,在处理人我、己群关系问题时,长期存在利己主义和利他主义、道义论和功利论的对立和分裂。“为人民服务”第一次把这个问题提高到是否促进历史前进的高度来考察,因而坚持了历史的尺度和道德的尺度的统一,促进了个人利益和社会集体利益的结合。“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道德的核心,因而也是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核心,是社会主义荣辱观同一切非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分水岭。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人民满不满意,人民高不高兴,人民赞不赞成应当成为衡量我们一切工作与言行的标准。
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重要的是将其贯彻和体现在自己的工作中。因为工作是人的生命历程中最重要的阶段,也是人的社会实践的最重要的舞台。我们贯彻落实社会主义荣辱观,就应该在自己的实际工作中,在践行“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上下功夫。努力做到“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是我们扶持正气,积极进取,保持饱满的热情,为构建和谐社会建功立业,实现人生价值的科学指针和精神动力。构建和谐社会所要求的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从提高执政能力与水平的高度看,营造和谐社会是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它的提出适应了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又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检察机关贯彻落实这精神,就是要自觉融入大局,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有效地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围绕和谐社会的构建,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争先意识,认真把握检察工作与服务大局的结合点,努力把握促进和谐的着力点,工作开展高起点,努力寻找和谐的最佳效果。我认为基层检察院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认真处理好几种关系,才能进一步加快服务和谐社会进程。
首先要正确处理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关系。在促进和谐社会构建的过程中,检察院要进一步强化党的观念,主动接受县委统一领导,重大部署、重要决策和重大事项及时向县委请示汇报,自觉服从县委工作安排,认真完成县委交办的涉及稳定和发展大局的事项,坚决把县委交办事项作为份内事、重要事、急办事来抓,做到办实、办细、办好,切实把坚持和强化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与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能,把坚定不移地执行党的政策与严格执行法律有机地统一起来。
二要正确处理全局与局部的关系。检察机关为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最直接、最有效的体现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通过严厉查办各类危害社会治安和政治稳定的刑事犯罪活动、坚决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切实加强诉讼监督工作,积极发挥检察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的职能作用。
三要正确处理依法打击与保护的关系。牢固确立打击与保护并重的执法观念,把保护经济活动正常进行、保护涉案企业正常经营作为执法办案的一项工作重点,尽量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保持好、维护好相关企业的正常发展。要通过掌握和运用打击犯罪这个重要的法律手段,维护社会稳定,遏制腐败现象。
四要正确处理服务与促进的关系。从实际出发,在坚持法律统一性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如何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对于有利于促进法制完备、有利于推动社会进步发展、有利于发挥职能作用、有利于确保工作质量、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有利于降低诉讼成本、效果明显的工作,要鼓励多做、多探索,注意培育典型,加强总结宣传,促进检察事业与经济社会共同发展。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五是作为基层检察院的领导干部在工作中必须要做好三种人:第一,做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带头人。社会是否稳定,是衡量我们党执政能力、执政水平的最现实、最直观的表现,公正执法是维系社会稳定的基础条件,是实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宗旨的具体体现。作为检察工作人员,执法水平高不高,办案能力强不强会直接影响公正执法。检察机关的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做到:一是自身要正,清正廉洁。二是要有较高的法律水平,围绕“为民、公正、文明、服务”的要求,切实提升自身的整体素质。三是通过自已的行动在院内形成“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风正、气顺、心齐;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风气。第二,做服务大局的先行者。检察工作是全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份,必须把具体工作与大局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服务大局,服从大局。善于从全局的高度思考和处理问题,自觉找准为大局工作服务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坚定不移地把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同坚持党的领导统一起来,要自觉、主动坚持党委的领导,对重大的或疑难的案件,应主动向党委请示汇报,确保检察工作始终与党委的中心工作同心同步,让党委放心,让人民满意。在执法办案工作中,使之与全局工作的需要和法治进步潮流相适应,与依法执政、科学执政、民主执政相适应。第三,做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实践者。检察机关担负的职责,是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机关一方面要通过维护公平正义,促进全社会的团结和谐,另一方面也要加强内部的团结和谐。树立公平、正义、效率、文明的现代执法理念。要正确处理好保护人权和打击犯罪的关系,把保护人权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切实保护各类诉讼主体的合法权利,要时刻牢记为谁执法的根本问题,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检察工作得失成败的根本标准。积极运用检察职能为群众伸张正义,要自觉、诚恳地接受群众的社会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主动接受其他司法部门的制约和新闻舆论监督,从我们的窗口部门做起,树立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