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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来,青少年特别是在校学生作为重点的普法对象,一直是我们开展工作而关注的重点。因此,我们认真贯彻上级有关规划精神,在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积极探索、落实青少年特别是中小学的法制教育工作,通过法制报告会、法律知识竞赛等系列普法活动,特别是开展送法进校活动,收得了显著的效果。学生有校规,教师有法规,师生、家长谈法规,学法用法护法的浓厚氛围正在形成。
在持之以恒的普法中,大部分学校都组织了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如“带法回家”、“模拟法庭”等,形成了制度化的活动。通过各种各样的普法活动,实践了依法治国方针和邓小平同志倡导的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的要求,促进了中小学生自觉培养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为造就合格公民,提高中小学生自身素质,推动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做出了贡献。
但是在学校普法教育的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了以下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一是课时不落实。法制教育进课堂至今仍然没有完全解决。虽然这个问题已经在有关会议和文件中明确规定,但在落实过程中却难乎其难,问题就在于:编制教学大纲、规定哪门课进入课堂,并不是教委这一机构自已就能做主、决定的事,必须有省或国家教委的统一部署,如果自行其是、挤占了上级机关的工作安排,没有完成必要的课时,二则也不同程度地增加了学生负担。虽然法制教育是德育教育的重点,德育课本中也有部分法制内容,但法制教育的份量显然不足,不符合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二是师资不到位。由于从国家教委开始就没有法制教育进入课堂的规定,因此,各类各级的师范院校在课程设置上没有专门的法律教育专业,当然各级各类的学校在师资的配备上就没有专门的法制教育人才。虽然政治课教师接受过一定程度的法律知识教育,但并不系统和全面,尤其是要面对没有将法制教育作为一个专业来研究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如:各个不同年龄阶段的学生应该知道和掌握些什么?如何针对各个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认识规律讲授法律知识?如何让学生使能够容易接受和掌握?如何让学生感受到法律就在我身边?等等。而这些问题往往又是关系到教育质量和教育效果的关键问题。三是教材不配套。就目前掌握的资料来看,国家统编教材系列中,只有初中二年级有法制课本,且从1998年秋季才开始使用,全国各地的一些学校在三个五年普法教育过程中,积极响应普法的有关号召,在法制教育进课堂中进行了有益尝试,编印了一些法制教育读本。广东省、天津市走在了全国的前面。我们在借鉴广东、天津等地经验基础上编印的《法制教育读本》,虽然得到了有关领导的赞誉,但后续工作没有跟上;一是仅有读本,没有教案和参考资料,老师上课没有参考依据,只能凭借自己的理解来备课;二是法制课教师缺乏培训,上课效果保证不了;三是教材发行不到位,有的学校没有征订相应的教材,也就无法为学生提供学习的资料。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如何改善中小学法制教育的这种状况?
邓小平同志早就指出:“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关于继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中指出:“青少年应当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大专院校、中学、小学都应当开设法制教育课”。党的十六大报告又进一步指出:“要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增强全民的法律意识。”
认真贯彻落实邓小平同志的讲话和上级有关精神,首先应该是各级普法主管机关和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以及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的共同任务。其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的中小学法制教育是依法治市、依法治校的重要工作,应当把它列入精神文明建设奋斗目标加以落实。再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都应建立法制教育领导小组,做到计划落实,人员落实,制度落实,确保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具体应做到“六个在”:
一、在根本上提高认识,转变观念。认识是实践的先导。加强中小学生法制教育,提高中小学生的法制观念,并非仅仅出于减少、控制在校生犯罪率的需要,它是思想道德建设的基础,是精神文明建设的核心,是实施素质教育、实现依法治国战略目标的需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必须从根本上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在转变观念的基础上加大法制教育工作的宣传力度,列入目标责任制,做到与各项中心工作同计划、同检查、同评比,各个学校要通过广播、电视、班会、校会等多种形式进行法制教育的宣传,提高教师、学生的学法、懂法、守法意识。
二、在落实上师资到位,保证课时。各相关部门要从我市的实际出发,共同组织编写的《中小学法制教育读本》,给中小学生法制教育提供一本好的教材。教委和学校应当认真做好法制课的有关准备工作,做到任课有教师,课时有保证。教师要积极参加各种法律知识培训,努力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在授课中应当针对不同层次学生的年龄、心理、生理等特点、知识结构,用以案说法、以例释法的方式,深入浅出地阐释基本的法律常识,形象生动地上好每一堂课,使学生学习后能牢记在心,受用终身。
三、在结合上重视“转后”,齐抓共管。要加强对后进学生的法制教育,加强帮教队伍建设,充分发动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积极参与这一工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使每个后进学生在家有人关心,在社会有人帮助,在学校有人管理,提高后进生的法律意识和思想道德素质,进而带动全体学生法律素质的提高。要建立后进学生档案,制定转化措施,有针对性地进行工作,鼓励教师从各方面接近扣进学生,及时肯定他们的进步,表扬他们的优点和成绩,指出缺点和错误,调动他们要求转化的积极性。教师备课时要较多地考虑后进学生的实际接受能力,尽可能做到具体、形象、深入浅出,让他们听得懂、学得会,尝到认真学习的甜头,由厌学变为爱学。要开展一带一、一对好的活动,让班里优秀生与后进学生结成对子,使扣进学生受到优秀生良好品德、学习态度潜移默化的熏陶。
四、在管理上健全组织,完善制度。教委和学校应当高度重视学生的普法教育工作,建立并充实法制教育领导小组,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加强法制教育队伍建设。实施“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任课教师课堂抓”的工作格局,做到每季度开一次工作会、每学期开一次研讨会、每学年开一次现场会或经验交流会、每两年开一次总结表彰会,确保学校法制教育工作走上正常化、科学化、制度化轨道。
五、在指导上督查评估,提高实效。作为普法宣传教育主管机关,应当在适当时机,会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对各地中小学校法制教育情况进行调研、检查、评估、指导,把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给予推广,从整体上推进学校普法教育的发展。要建立并完善市对校、校对班、班对个人的督查,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良性督查机制,推进法制教育,提高工作实效。要设立普法宣传员,负责拟定法律法规学习计划,组织检查学生普法学习宣传情况,定期督促,把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六在形式上拓宽渠道,灵活生动。除了课时学习法律外,还应运用各种教育手段,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开辟校园普法宣传栏,张贴有关法律条文,营造一个浓厚的法制氛围。要发挥红领巾广播站、影视录像的作用,定期举行有关法律测验及法律知识竞赛,组织参观法制图片展览,使法制教育制度化、经常化。要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来关心、爱护学校普法教育工作,把学校普法工作延伸到家庭、社会,形成网络,为学生成长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以上这些具体措施,只是在现有总体教育格局情况下的应付之策,要想在根本上改变中小学生法制教育的状况,非个别职能部门所能为。国家必须着眼于社会进步对人材需求的发展大局,审时度势,转变观念,彻底改革现有的教育体制,变应试教育为素质教育;彻底改变现有的教材编写体例,融各种需要学生掌握的专业知识于一体,循序渐进,形成梯次;彻底打破现有科目的划分界线,满足学生对任何知识的需求。唯有如此,法制教育才会真正进入课堂,进入未来建设者的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