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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陪审员培训会议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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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陪审员培训会议讲话

各位陪审员、同志们:

在全市人民陪审员中进行一次集中培训,是人民法院今年第一季度工作的一项重点内容。这次培训会议得到了市委、人大、政府及社

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经过精心准备,今天如期举行,在这里,我代表人民法院对各位陪审员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这次培训的日程安排紧,培训内容多,形式灵活多样,相信各位陪审员经过培训后一定会有收获。在这里我讲三点意见。

一、人民陪审制度的重要性

陪审制是我国重要的司法制度。人民陪审员肩负人民的重托,到人民法院与审判员一起行使庄严而神圣的审判权,其意义非常重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它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走群众路线的重要体现,是现代社会和法治国家司法民主化的要求,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组成部分;第二,它是强化司法监督的重要保障,通过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审理,对法院是一个直接的监督;第三,它是法院公正高效审判的保证,就法院现实而言,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在此情况下,陪审员可以缓解审判力量相对不足的矛盾;第四,它可以提高法院的社会公信力,在当前法院在社会上公信程度不高的情况下,请陪审员参加陪审,对司法公正能够起到很好的证明作用,让陪审员亲自参加审理案件比法院作许多解释管用得多;第五,它是法院与社会及群众联系的桥梁,它会起到宣传法院司法公正的效果,促进人民群众接受法制教育,增强法律意识。

二、人民陪审员队伍的现状

实践证明,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后,大大促进了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司法改革和队伍建设。人民陪审员在审理各类案件期间,依照法律,与法官一起打击犯罪,保护人民,调节经济,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这里,我代表人民法院向那些为法院审判工作付出辛勤劳动的人民陪审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然而,近年来,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运作并不很理想。主要表现在:一是陪审员量多面大,参与审判活动机会很少。这就造成一部分陪审员有意见,认为法院对这些陪审员没有给予足够重视。二是陪审员分散四处,出庭以及参加合议案件较难保证。大多数的人民陪审员都是村干部或是企事业单位、政府管理部门的人员,都有各自所从事的工作,很难脱身从事要求随叫随到的陪审工作。三是待遇问题无法解决。人民陪审员在法院陪审工作中付出了辛苦的劳动,许多人利用业余时间参加陪审,而目前财政上对于陪审员的费用无法解决,只能靠法院自己解决。但法院经费紧张,即使给陪审员陪审补助费也偏低,加上所在单位劳动纪律关系,陪审员的交通费、食宿费等因没有支出的依据,直接影响了陪审员的积极性。四是陪审员也与法官一样面临着业务素质的提高问题。审判是专业性极强的司法权力的行使,特别是当前处在知识经济时代,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审判方式改革亦在不断深化,对审判工作要求日趋提高。与之相对应,必然要求人民陪审员也不断加强学习,提高素质。

三、人民陪审员应强化三种观念

一是法制观念。人民陪审员参与合议庭审理案件,首先应当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人民陪审员有很多的社会经验,他们与法官可以进行互补。我们虽然不能象要求法官那样,要求陪审员具备很高的法律知识,但人民陪审员如果没有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在参与合议庭之后,就很难与法官进行深入的法律探讨,承办人员就会自觉不自觉地承担起审理案件的全部责任。作为人民陪审员,有时即使意见正确,可能也很难将意见从法律角度进行阐述,去说服法官,有的由于不懂法律,又不敢随便发表意见,久而久之,使陪审员变成了“陪衬员”,使合议庭形同虚设。因此,人民陪审员要不断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律涵养,这样才能和审判人员一道,共同把好案件审理关,真正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

二是大局观念。人民陪审员行使审判权,代表的是人民群众的意志,而不是单纯的个人行为,因而不能以个人的喜好发表审判意见,要从大局出发和考虑。首先是要有政治意识。法院的审判工作是在党领导下的审判工作,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牢记党的宗旨,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自己的头脑,这样我们的审判工作才不会偏离方向。其次要有稳定意识。发展是当前党和政府工作的第一要务,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也要紧紧围绕这一工作中心,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而社会稳定是经济发展的前提,因此,人民陪审员在参加审判活动中要本着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的宗旨,主动协助人民法院做好沟通、调解工作,化解矛盾,平息纠纷。再次是要有宣传意识。人民陪审员从人民群众中产生,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群众基础好,得到人民群众的信任,具有做好法制宣传的优厚条件,陪审

员在参与法院审判的同时,要多向群众宣传法制、宣传法院、宣传法官,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让法院的裁判能受到群众普遍的接受。

三是监督观念。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的过程实际上也是参与监督的过程。大部分人民陪审员由人大选举产生,他们代表人民群众行使审判权,同时负责监督法院和法官依法审判。因而陪审员的另外一个重要职责是履行监督职能。除

对案件提出意见和建议外,对在陪审过程中发现法官有违反法定程序或其他违法行为,可直接向法官指出,提出纠正意见,也可以向法院领导或其他部门反映,从而促进法院公正司法。

最后,为圆满完成培训课程的学习,保证这次培训工作能取得实效,我提几点要求:

⒈各学员要从维护人民陪审员形象的大局出发,自觉参加培训学习,服从安排,积极参加培训班组织的各项活动。

⒉遵守课堂纪律,按时到课,不迟到、不早退;不在教室内交谈;不在上课时使用手机。

⒊在培训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确需请假的需经批准,不得无故旷课。

⒋要遵守作息制度,按时就餐,按时休息。

请大家能够支持我们的工作,共同努力办好这次培训班,通过授课教师的一分耕耘,换来我们参训人员的一分收获。培训期间,如有照顾安排不周的,请向会务人员提出,我们一定会想方设法热忱解决。

最后,祝大家学习愉快,身体健康,事事顺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