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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办干部职工大会,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周年,总结机关党委*至*年度工作,表彰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并颁发本年度改革创新奖。刚才,机关党委副书记林伊兴同志总结了上半年工作,侯黎明、石岗副主任分别宣读了表彰决定,几位获奖者代表也作了发言,他们都讲得很好,机关党委今年的工作要点也很全面。在上周五召开的全市纪念建党*周年大会上,我办崔为民同志还被评为全市优秀共产党员,受到了市委表彰。在这里,我代表办党组,向全办党员表示节日的问候!向受表彰的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以及改革创新奖获得者表示热烈的祝贺!
去年以来,办机关党委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和市直机关工委的工作部署,积极落实办党组的要求,认真抓好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学习贯彻和各项政治理论学习,开展好各项活动,抓好机关党组织的组织、思想和作风建设,充分发挥了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圆满完成全办各项工作任务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大会,隆重纪念我们党建党*周年,并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和市委四届十次全会精神,努力完成好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下面,我讲二点意见:
一、进一步解放思想,全面推进政府法制工作改革创新
(一)上半年我办工作开局良好、进展顺利、成效明显
一是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进一步坚定了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信心和决心。全办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玉浦书记、宗衡市长等领导的讲话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四届八次全会精神上来,对“厉行法治”、“办好深圳的事情,根本上靠法治”等重要内容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更全面的理解。并积极参与市委关于“学习借鉴香港法治经验,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城市”的专题调研活动,为市委、市政府推出《关于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的若干意见》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是坚决贯彻刘玉浦书记在“2•27特重大火灾”事故现场会上的讲话精神,迅速开展“四查四整顿”活动。从3月初开始,我办开展了历时3个月的“四查四整顿”活动。经过“认真学习”、“深入查摆”和“切实整改”等阶段的工作,共查找出队伍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工作责任心、工作干劲等方面存在的11个问题和不足,并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制定了具体明确的整改措施,使全办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工作责任心和工作干劲进一步加强。
三是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各项业务工作进展顺利。上半年,我办完成法规草案10项,规章12项,提请废止规章1项,实现了时间过半,立法任务完成过半的目标;以更加积极的姿态介入政府重大法律事务,已办理法律事务承办件343宗,出具法律意见和建议193件;审查规范性文件274件;处理各类行政复议申请360宗;还认真履行法制协调和监督职能,全面开展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事项法定化工作,深入推进法治政府课题研究,各项工作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绩。
与此同时,我们还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踊跃开展各项抗震救灾捐款活动,先后两次组织集体捐款,缴纳特殊党费72800元,捐款总数超过10万元,大家用实际行动向灾区人民伸出援手、献出爱心,充分体现了法制办干部职工“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高尚情操。
时间过半,对照工作计划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我们要认识到下半年工作更重,任务更艰巨,如何抓住机遇,不负众望,是摆在我办每个人面前的考验。
(二)抓住机遇,努力做好下半年工作
在去年底召开的省委十届二次全会上,省委决定在全省开展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半年来,全省上下贯彻省委部署,掀起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破解难题的热潮,并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在刚刚闭幕的省委十届三次全会通过的《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决定》,就是全省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成果的集中体现和指导我省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纲领性文件。
按照新时期中央对深圳发展提出的指示,以及省委书记提出的“深圳要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的要求,市委、市政府通过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学习讨论,经过认真调查研究和反复锤炼修改,形成了市委、市政府《关于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的若干意见》,并在市委四届十次全会上讨论通过。《若干意见》总的思路就是要高扬“一面旗帜”,继续高扬经济特区这面旗帜;瞄准“一个目标”,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作为深圳未来发展的目标;坚持“两个面向”,面向世界加快推进国际化、增创深圳发展的新优势,面向全国服务全国、创造深圳发展的新空间;实施“九大突破”,在民主法治建设、深港合作和国际化城市建设、服务全国和加强区域合作、推进改革创新、建立现代产业体系、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和改善民生、创建生态文明城市、提升文化软实力、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等九大关键领域大胆突破、积极探索。
在省委的《决定》和市委、市政府的《若干意见》中,都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放在重要位置。省委《决定》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加快法治广东建设”。市委、市政府的《若干意见》更是将“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放在首要位置,并以较大篇幅明确提出要“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城市”,其中“制定出台《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城市实施纲要》;完善立法机制;完善法规建设;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完善执法机制”等重要内容都与我办的工作职能密切相关。《若干意见》的推行,将极大地提升和加强政府法制工作的职能和作用,我们的工作将迎来一次难得的机遇。但同时,我们的任务将更加艰巨,责任也会更加重大。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这一形势和任务,作好体制机制、素质能力、思想作风等各方面的准备,才能抢抓机遇,趁势而上。当前,我们要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和市委四届十次全会精神,继续深入推进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6月17日,我们召开办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了市委四届十次全会精神。今天的大会,也是对省委、市委全会精神的一次集中学习。接下来,办党组还要专门召开会议,对省委、市委全会精神进行专题学习讨论;各党支部也要积极行动起来,迅速开展对省委、市委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重点是要深刻领会省委《决定》和市委、市政府《若干意见》的主要内容和重大意义。同时,要结合学习省委、市委全会精神,继续深入推进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在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结束后,全省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将告一段落。但解放思想是永无止境的,接下来的重点是要把解放思想的成果转化为政策措施,付诸实践,并在实践中继续解放思想。
2、积极配合起草制定市委、市政府《若干意见》的配套文件,贯彻落实好《若干意见》。《若干意见》我市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的重要成果,是推动深圳跨越式科学发展的指导性文件,我们必须做好充分准备,进行深入研究,抓好贯彻落实。当前,我们一是要会同市委政研室,抓紧做好《中共深圳市委关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城市实施纲要》(草稿)的修改完善工作,作为《若干意见》的配套文件尽快印发执行。二是要采取切实措施,将“整合全市立法资源,实施法规规章集中起草”、“大胆借鉴移植先进法例,全面加快立法步伐”、“用好用足特区立法权”、“抓紧出台深圳市法治政府考核指标体系”、“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进一步完善城市综合执法体制”等改革创新思路落到实处。
3、扎实做好各项业务工作,全面推进政府法制工作改革创新。下半年,我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比较繁重,必须按照年初计划和办党组的工作部署,切实抓好落实。这里我再强调几个重点:一是要开好“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专家论证会”,尽快推出法治政府指标体系及其配套办法。经市领导批准,论证会将于7月14日召开,届时将邀请国务院法制办、省法制办,中央党校、中国社科院,香港有关机构,深圳市人大、深圳市政协、深圳市纪委、深圳市中级法院、深圳市检察院,深圳市委党校、深圳大学等各界专家学者与会研讨,这项工作由石岗同志牵头,组织秘书处和研究所做好各项筹备工作,力求开好,开出成效。二是要落实*年立法工作计划,尤其要确保重点立法项目的按期完成。近期秘书处对年度立法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了统计,并下发了督办通知。从统计结果来看,完成情况较好,但也还存在一些超期办理的项目。各承办处所和承办人必须要加快进度,抓紧落实。尤其是准备委托起草的《深圳市建设服务型政府若干规定》、《深圳市建设创新型城市若干规定》、《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三个立法项目要尽快加以实施,确保今年内提交市政府审议。还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的一些立法项目,如《深圳市城市更新管理办法》、《深圳市行政综合执法条例》等项目,要高度重视、下大力气做好。三是要坚持解放思想,推进各项业务工作的改革创新。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要继续加快全市规范性文件的清理进度,并创新工作机制,加大监督力度;行政复议工作要加快工作机制改革,争取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并建立行政复议标准化办案规范体系;法制协调工作要尽快制定《深圳市行政执法督察办法》和《深圳市行政综合执法条例》,并推进和规范街道综合执法工作,加强对行政执法主体的规范和管理;法律顾问工作要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法律事务适度集中处理机制,并完善相关制度建设,提高工作水平,为市政府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法制研究工作要继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研究,推进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事项法定化工作。四是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全面提高工作效率和办件速度。在今年市政府高度关注经济形势,下大力气促进经济增长的情况下,对宏观经济调控、为企业做好服务等相关工作要高度重视,处理承办各种文件、各项工作一定要做到好中求快,又好又快,快研究、快处理、快出件,绝不能拖拉延误。
二、继续加强作风建设,切实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增强工作责任心和工作干劲
能否做好各项工作,关键在人,关键在我们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工作责任心和工作干劲。虽然我办已经开展了“四查四整顿”活动,但作风建设是一个需要长期坚持的过程,必须在接下来的工作中继续加以贯彻落实。下面,我对作风建设提几点要求:
(一)在思想作风上要有胆有识,求真务实,争创一流。思想作风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首先要有胆有识。有“胆”就是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开拓创新,只要是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能够推进政府法制工作的,我们都可以先行先试,大胆探索。有“识”就是科学认识和把握工作规律,认真学习各种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树立世界眼光和国际视野,善于吸收一切有利于我们自身发展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其次要求真务实。抓工作必须要动真格,要实事求是,要狠抓落实,不搞花架子。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信任法制办,就是因为我们始终坚持实干、坚持奉献。面对领导的支持和信任,我们在座的每一位政府法制工作者都要怀着感恩的心,急市委、市政府之所急,想市委、市政府之所想。自觉、主动、认真地做好每一件事情,重实绩、办实事、讲实话,以实实在在的工作、实实在在的政绩,赢得市委、市政府对我们的肯定和支持。第三要争创一流。只有坚持工作的高标准,才会有工作的高起点、高质量和高效率。我一直对大家要求严、对工作要求细,是因为我自己总感到唯有兢兢业业才能不辜负组织的希望和要求。虽然可能在工作中给大家增加了压力,但是希望大家能够理解,希望大家能和我一样,秉持一流的理念做事,无论干什么事都追求高标准,要么不干,要干就干好。
刚才机关党委表彰决定中表扬的同志都是先进中的代表,在这里我还要表扬法务处的几个雇员,何音、钟文雅、陈纪州,他们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还坚持认真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多次受到相关单位的赞扬和好评;还有我办的网站管理员王凡同志,一直以来态度勤恳,工作敬业,将我办的门户网站管理得非常出色,希望全办同志都能向他们学习。
(二)在工作作风上要雷厉风行,只争朝夕,说干就干。我始终认为,工作拖沓是一种恶习,法制办的同志一定要培养雷厉风行的作风,要干脆利落、说干就干、干就干好,言必行、行必果。对工作不推诿、不怠慢、不拖延,对问题不推、不拒、不压、不畏,只有这样才能保持法制办精干高效的形象。我们要珍惜和发扬深圳特区“特别能创新,特别有效率,特别能战斗”的传统作风,坚决克服思想懈怠、工作疲沓的状态,把精神振奋起来,把劲头鼓起来,雷厉风行,只争朝夕,做到玉浦书记所要求的“今日事今日毕,明日事今日计”。
(三)在工作责任心上要加强监督,追究责任,赏罚分明。我始终认为,责任心是政府法制工作的生命,可以说重于泰山。在工作中,我们的意见往往是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的重要参考,必须要坚持敢于负责和敢于说不,善于说行的“大忠诚”意识,才能真正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我在多次会议讲过,法制办的任何事情,本人是第一责任人,不能推卸责任。分管领导及各处(所)一把手也要切实承担起责任,发挥好表率和示范作用,使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此外,还要加强制度建设,要重点建立完善岗位责任制、首办责任制和工作督办制度,同时还要健全理论学习、人事财务管理、办公规则、绩效考核等方面的配套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用制度落实责任。
(四)在工作干劲上要奋发有为、不怕苦累、迎难而上。人生在世,就是要干出一番事业,做出一些成就。天生我材必有用,只要我们振奋精神、奋发有为,辛勤耕耘,坚持不懈,就一定能够干出实实在在的成绩,取得令自己满意的成就。当然,要干出一点成绩,还要不怕苦累。作为一名法制办的干部,要想有所成就,就是要多做事情,把事情做好、做细,对困难和麻烦的事情要迎头应对,迎难而上,通过克服一个个的困难来提高自身水平,推进政府法制工作。马凯同志在国务院法制办调研时指出,“政府立法过程是协调矛盾的过程,难度很大。要努力协调好各种矛盾,同时不回避矛盾。法制办要敢于坚持原则,要站在国家的立场,从维护国家利益、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角度向国务院反映情况,提出协调矛盾、解决问题的建议,不要怕得罪人。这样的立法才有针对性、才能解决实际困难,才能真正得到贯彻执行。”他讲的是立法工作,其他各项政府法制工作也是如此,只有敢于面对困难,迎难而上,才能做好工作。
在这里,我也希望机关党委的同志要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抓好今年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特别是各处所党支部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带领党员和职工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我们各处所的党支部书记工作很辛苦,担负着双重职责和任务,要不辞辛劳、继续努力,抓好支部的各项工作,完成好各项任务。我就讲到这里,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