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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为了进一步加强法制办干部队伍建设,建设一支高效精干的中层管理干部队伍,根据《深圳市法制办选拔副处级以上干部方案》的工作程序,经办党组研究决定,今天上午在这里召开全办处级干部民主推荐会,对符合晋升处级领导和非领导职务的同志进行民主推荐。在民主推荐之前,我代表办党组讲几点意见。
一、选拔处级干部的重要意义
此次选拔工作酝酿已久,我是去年6月份到法制办上任的,本来这项工作去年就想搞,但是当时我刚过来不久,有些情况不大清楚,加上条件还不是很成熟,所以就推迟到现在。对于干部的提拔使用问题,我一向是非常重视的,就此事我跟班子成员多次进行沟通和研究,大家的意见非常统一,就是好事要办,及时办,对同志负责。这次选拔处级干部在法制办历史上是比较大的一次,也是新一届党组的一项重大举措,为使这项工作真正做到科学、严谨、周密、公开、公平、公正,建农副主任带领秘书行政处起草了选拔任用工作方案。在起草方案期间,他们还多次征求人事局的意见,我也分头向市委有关领导、主管副市长作了口头汇报,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了办中层干部的意见,在此基础上进行了多次修改才最终定稿。
这次我办选拔处级干部,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高素质干部人才队伍的重要部署,是推进学习型和创新型组织活动、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具体行动。对于进一步改进我办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当前,随着我市推进依法治市战略步伐的加快和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政府法制工作任务艰巨而繁重,法制办正处于事业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急需一批优秀的业务骨干充实中层干部队伍,以适应日益激增的工作任务,更好地发挥政府法制机构的作用。此次选任处级干部是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掀起“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的决定这一背景下进行的,因此意义更加重要,我们不仅要直接选拔一批优秀的年轻干部,更重要的是要在全办上下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风尚,形成“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从而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良好的机会与条件,激发广大干部的进取精神,把干部的精力引导和集中到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勤奋工作上来。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明确规定:“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说明了民主推荐是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经的程序和要求,是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工作不可跨越的重要环节。之所以《条例》将民主推荐确定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必经程序,是因为民主推荐是广泛了解民意的重要方式,是强化监督约束机制的有效措施,是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的充分体现,也是防止打招呼、批条子、跑官要官等各种“潜规则”的有效措施。鸿忠书记要求畅行“显规则”、戒行“潜规则”,他强调选人用人要公开透明,凡是有跑官要官记录的一律不用。这次我们选拔任用处级干部,就是要忠实地贯彻执行党的干部工作路线,严格按照中央、省委的有关规定、制度、规则、要求等“显规则”来选拔干部,尊重民意,扩大民主,通过民主参与和组织考察任用相结合的科学机制,把那些德才兼备、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选拔上来。昨天建农同志召集符合提任条件的干部通报了选拔工作的相关事宜,提前通告符合条件的同志做好准备,昨天晚上我们又召开各处(所)长以上干部会议,就方案听取中层主要负责同志的意见,大家一致赞成这个方案。今天15位符合条件的同志上台来向组织和同志们简要述职,以积极的态度接受群众和党组的挑选,这说明我们的干部有上进心,同时也说明法制办人才济济,党组很珍惜大家的参与热情。
三、几点要求
为了能把优秀干部推荐上来,无论在今天的测评还是下一阶段的组织考察,我希望大家在评价和推荐干部时,一定要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坚持全面地、历史地、辩证地、发展地看待干部、评价干部、推荐干部,本着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民主权利。在这里我对民主推荐工作提几点要求:
一是要坚持科学、全面的选人观。“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每个人都不可能十全十美,难免有这样或那样的缺点。我们推荐干部关键是要看主流,看本质,正如孔夫子所说:“有大略者不问其短,有厚德者不非小疵”。意思是说对于有德有才的同志,我们不应该吹毛求疵、求全责备,要善于发扬人才的长处,用人所长,扬长避短,不要拿“放大镜”看人,抓住人家的小毛病、小缺点不放。鸿忠书记在谈到选用干部时说过:“对人,对一个具体的干部,不在于一时一事,把人看死”。当然,如果经过客观公正地评价后,认为不适合任职的,你也可以不推荐。
二是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推荐干部。对于符合提职条件的同志,大家要根据各个职位的条件和标准,公允地对他们做出恰如其分的评价。按照我党的干部政策,考察和评价干部主要分德、能、勤、绩、廉5个方面。“德”主要是指政治立场、事业心、思想品德、工作作风;“能”主要是指工作能力、政策水平、业务专长;“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责任心、工作纪律和敬业精神;“绩”主要是指岗位的履职情况和工作实绩;“廉”则主要指廉洁自律的情况。大家在推荐时应该围绕以上这5个方面进行考虑,同时,在评价候选人的工作能力和业绩时要注意分清主客观因素,既要看现实成果,也要看历史的客观条件和为以后的发展打下的基础。不能戴着“有色眼镜”看人,不能凭私人感情,凭个人好恶来推荐干部,不以个人利益、个人恩怨或小集体的利益来推荐干部。
三是推荐干部要有高度的责任心。民主推荐是选拔任用干部的起始程序和基础环节,如果第一关口没有把好,就会影响整个选人用人质量。培养选拔干部是大家的共同责任,也是一项非常严肃的政治任务,希望同志们要站在全市政府法制工作大局的高度,从整体利益出发,从营造和维护法制办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出发,讲政治、顾大局、识大体、守纪律,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认真负责地推荐好处级干部人选。要出于公心,正确行使好自己的民主权利,负责任地对待自己手中的选票,为党组的正确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
对于被推荐的同志,我希望大家做到三个正确对待:
一是要正确对待群众。正确对待群众,首先要相信群众。群众路线,也是我们党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民主推荐就是相信群众的表现,也是我们党多年来形成的,且被实践证明是十分有效的科学用人方式。俗话说,人心有杆“称”,每个人的情况大家都是了解的。大家要相信群众的思想觉悟和政策水平,相信同志们的选择能力,相信公道自有人心,卸掉思想包袱,轻松上阵。
二是要正确对待组织。个人要接受群众的选择,要服从组织的决定。我们相信法制办的同志有很高的思想政治觉悟,能以法制办的大局为重,以深圳的法制建设为重。这次选拔职数少,符合条件的人多,只能优中选优,好中选好。既然是“选”,就有一个选上选不上的问题。无论何种结果都要相信组织,我向同志们保证,党组及我个人一定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地选人用人。大家如果有意见、有想法,要通过组织的正常渠道反映,我们愿意倾听各种意见,特别是反对的意见,这也是对我们工作的监督,我们欢迎大家的监督。我也在这里向大家承诺,法制办选拔干部的大门是永远敞开的,今后这样的机会还很多,但不一定成批地搞,可以成熟一个选拔一个,对符合任职条件的优秀干部及时提拔使用。
三是要正确对待自己。正确对待自己,就是人贵有自知之明。既要看到自己的长处优点,珍惜它、发扬它;又要看到自己的短处和缺点,正视它、克服它。在这次任用选拔中,如果群众选择了自己,那证明自己的工作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就更应该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加倍努力地工作;如果群众没有选择自己,那么,要理智地反省自己还有哪些不足,把这次选拔当作是一次锻炼的机会,从中检讨自己,找出差距和不足,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克服。不能因为没有被提拔而怨天尤人,牢骚怪话,搞自由主义,这是决不允许的。要像鸿忠书记所说的那样,做到“心稳、神定、气静”,正确对待名利得失。
最后,我想再强调一点,干部选拔工作是非常敏感的话题,组织不好会有后遗症,在这方面不少单位有深刻的教训。我们要把好事办好,因此,这次选任工作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坚持原则,严格按程序办事,恪尽职守,公道正派,严禁各种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各有关单位要齐心协力,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选拔的各项工作。如果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我们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厉查处。
同志们,这次选拔任用处级干部工作,是我办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又一重要举措,也是今年我办组织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大家要相信群众,相信党组,把思想统一到党组这次选拔处级干部的重要决策上来。我们希望通过这次选拔,进一步增进全办上下的团结,进一步加强处级干部队伍的建设,进一步促进法制办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为法制办今后的发展,为更好地开展政府法制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