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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为了切实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构建统一、高效、便民的行政服务体系,市政府专门下发了《关于深化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杭政函〔20*〕130号),市审改办下发了《关于落实〈关于深化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各项工作的通知》(杭审改办〔20*〕4号)。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好《实施意见》和市审改办的通知精神,局党委高度重视。邵局长亲自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对我局贯彻落实全国民政法制工作会议精神,顺利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和普法教育工作了具体要求,请各处室、各单位在会后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抓好学习贯彻。根据会议的安排,我重点就深入推进我局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讲两点意见。
一、前三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的简要回顾
自*年以来,市政府已经开展过三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我局原承担行政审批事项34项,经过三轮审改,精简、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19项,目前,我局有行政审批事项14项、备案1项。具体情况为:
(一)*年7月,在第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我局在原有34项行政事业的基础上,取消5项,下放3项,保留26项;
(二)20*年9月,第二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我局再次取消、下放、并联审批9项,保留16项,备案1项;
(三)20*年11月,第三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我局又取消、下放2项,保留14项,备案1项。
20*年7月,市政府公布了第一批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我局共有行政许可事项6项。其余均属于非许可行政审批事项。
今年6月,省民政厅对全省民政厅系统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并报经省法制办审核,市级民政部门承担的行政许可事项调整为5项,下一步我局将建议市政府及时进行调整。
二、关于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几点要求
(一)新一轮审改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推进政府管理创新,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构建统一、高效、便民的行政服务体系,努力提升政府服务品质,为打造“生活品质之城”作出贡献。
(二)新一轮审改的工作目标:清理、取消一批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严格收费管理。优化、再造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积极探索并推进行政许可权相对集中和集中监管。强化政府综合服务平台功能,提高行政服务品质,力争全市行政审批办理时限在现有的基础上再压缩20%。
(三)新一轮审改的职责分工
按照市政府杭政函〔20*〕130号和杭审改办〔20*〕4号文件要求,开展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压缩审批时限,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等工作,涉及的处室比较多,工作任务比较重,时间要求很紧,工作要求比较高。结合本局实际,对我局深入开展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行了初步的分工。请各处室、各单位积极履行职责,密切配合支持,落实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能,合力做好工作,确保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1、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对通过市场机制、行业自律能够解决的,以及通过事后监管可以达到管理目的的审批事项予以取消或调整。对一个审批事项需多个处室、多个环节审批的,原则上由一个处室为主承担的要求进行调整,该取消的予以取消。对区(县、市)民政局可以实施的审批事项,按照方便申请人、便于监管的原则,应当主动下放管理权限。(由政策法规处牵头,相关处室取消、调整、下放意见报局审改领导小组审定)
2、完善和规范行政许可事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新增或修改的条款,对经浙江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定的行政许可事项作进一步清理,确定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要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统一予以规范。(由政策法规处牵头,商请市法制办后向市政府调整建议)
3、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管理。进一步规范现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规范收费行为,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对行政事业性收费主体、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等内容予以明确并统一公示。(由计划财务处牵头,会商相关处室后清理意见报局审改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办公室负责对外公布)
4、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并向社会公示。为方便群众办事,整合内部资源,再造审批流程,最大限度地缩短、合并审批程序,尽可能归并非法定审批环节。对各项行政审批事项都要制定详细的操作规则和程序,包括设定依据、申报条件、流转程序、法定时限以及申报时所需提供的材料等,报经市审改办批准同意后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由各相关处室优化审批流程方案,报经局审改领导小组同意后,由办公室负责对外公布)
5、探索试行网上审批。本着高效、便民的原则,积极利用现代信息科技手段,依托政务信息网络,加强电子政务建设,着手在民间组织管理、福利企业管理等行政审批领域开展网上受理、初审等试点,开发网上办事软件,实现资源共享,提高行政能力。(由信息中心牵头,相关处室协助,报经局审改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实施)
6、建立健全内部审批工作监督、制约机制。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必须严格按照公布的审批流程、审批条件、办理时限、收费标准执行,明确落实责任处室和责任人,加强内部监督和制约。(由纪检监察室牵头,政策法规处、人事教育(组织)处协助)
(四)新一轮审改的时间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7月下旬-8月上旬)。成立局审改领导小组,拟定实施意见,召开动员会议,落实工作责任。对开展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行整体部署,营造合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良好氛围。
2、自查自纠阶段(8月中旬-8月下旬)。在局审改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牵头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各相关处室对本处室承担的行政许可事项、非许可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逐项分析论证,拟取消、调整、下放的意见,并对审批事项的工作流程优化方案,统一填写市审改办下发的相关表格。经政策法规处统一整理汇总后,报局审改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3、上报方案阶段(9月中旬)。由局审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负责收集各相关处室的精简压缩意见和建议,整理汇总并初步审核后形成书面实施意见,报局审改领导小组研究。经研究同意后正式行文上报市审改领导小组审查。
4、组织实施阶段(9月下旬-10月下旬)。经市审改领导小组批准,将审改方案向社会公布并认真组织实施。做好准备,接受市审改办11月份的统一验收。
(五)新一轮审改的工作要求
1、建立组织,加强领导。各处室要充分认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建设“生活品质之城”和打造民本政府、法治政府的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参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主动性。为确保新一轮审改工作领导到位,将建立局审改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负总责;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具体牵头负责审改工作;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积极配合和支持审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负责审批制度改革的日常工作。
2、明确分工,协调配合。为了确保审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局审改领导小组下设审批事项清理工作组(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牵头)、规范收费工作组(计划财务处牵头)、督查工作组(监察室牵头)等专门工作组,承担相关工作任务。各相关处室对工作流程的优化设计、工作表格的填写等具体操作问题,可与政策法规处联系。
3、积极稳妥,务求实效。在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过程中,各相关处室要积极稳妥地开展工作,防止厌烦和抵触情绪,杜绝出现敷衍应付和形式主义等现象。局审改领导小组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将完成审改工作任务情况纳入局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确保我局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我局推进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请各处室、各单位指定专人,根据牵头单位的统一安排,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顺利通过市审改办组织的检查验收,努力把我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