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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发展教育整顿会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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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发展教育整顿会讲话

同志们:

根据司法部和省司法厅的统一部署,我市从20*年4月13日至12月31日在全市律师队伍中开展了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经过学习动员、自查自纠、集中查处、建章立制、整改验收五个阶段,业已圆满结束。在九个月的教育整顿中,我市认真贯彻省司法厅的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实际,把握工作特点和规律,高标准、严要求地开展教育整

顿活动,进展是顺利的,发展是健康的,成绩也是明显的,基本达到了预期目的。本次集中教育整顿围绕三个重点“规范律师与法官的相互关系、规范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范律师个人执业行为”开展工作,解决了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的“散、乱、差”中存在的和律师执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查处了群众投诉律师的违法违纪案件。在促进律师严格依法办事,纯洁律师队伍,进一步建立健全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和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指导职能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效果。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召开金昌市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表彰大会,对教育整顿活动开展的情况进行总结,对在集中教育整顿中涌现出的模范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下面,我谈四个方面的问题:一、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的基本情况我市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工作从20*年4月13日开始,经过学习动员、自查自纠、集中查处、建章立制、整改验收五个阶段,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开展。全市五家律师事务所和29名执业律师全部参加了教育整顿。为给这次教育整顿活动提供切实有效的组织保障,市司法局成立了全市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教育整顿工作,研究解决实践中出现的问题。据统计,在教育整顿活动的九个月里,市司法局印发关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的文件十二件;先后于5月12日、10月11日、12月5日召开全市律师动员大会、座谈会、学习会议等三次,总结集中教育整顿上一阶段取得的成绩,部署下一阶段的任务,并请律师们畅谈对教育整顿的体会和认识;领导小组于5月24日至25日,8月18日至21日,10月21日至27日,12月7日至9日先后对全市五家律师事务所和全体律师组织了四次阶段性检查验收,并于12月29日至31日对各所进行了整个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全阶段的回顾总结和检查验收;9月7日,对全市所有律师进行了学习动员阶段工作成果的统一考试,合格率达到100%。市、县、区司法局和全市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领导小组领导正确、组织到位、措施得当,工作业绩有目共睹,值得予以肯定。在集中教育整顿期间,各律师事务所和全体律师紧紧围绕律师队伍建设总体要求,坚持“三个规范、三项教育”的集中教育重点,从解决我市律师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入手,深入剖析和查摆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律师与法官的相互关系、律师执业行为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通过自查自纠,我市律师队伍仲未发现有重大违法违纪事件,但也查摆出律师队伍发展慢、管理不到位、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存在“散、乱、差”、律师执业活动不规范等一系列问题。各律师事务所和全体律师对查出的问题不回避、不敷衍,认真加以整改,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二、集中教育整顿活动顺利达到预期目标,成果显著这次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使全市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各项工作都得到了全新改观,顺利完成了部、省厅和全市动员大会所部署的各项预期任务,成效显著。一是提高了律师的政治业务素质。通过教育整顿学习,广大律师深刻理解了开展律师集中教育整顿活动重要性和必要性,克服和纠正了对教育整顿的模糊认识,能以积极主动和认真态度参加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在认识上有了很大改变,增强了服务意识、大局意识,牢固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二是加强了律师事务所自身建设。通过查摆和整改,各律师事务所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规范了律师个人执业行为,集中解决了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的“散、乱、差”问题,各律师事务所还积极发挥党支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使各律师事务所建设呈现出新气象。三是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队伍的管理进一步得到增强。三、对教育整顿的目的和意义加深了理解本次为期一年的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是司法部为贯彻落实去年年初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律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而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中央领导同志如此集中地对律师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是我国律师制度恢复以来前所未有的。集中教育整顿的目的,是要针对一个时期以来存在的律师与法官在诉讼活动中的不正当交往,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混乱,少数律师诚信缺失等突出问题进行认真的清理整顿,严肃查摆问题,认真进行整改。经过近一年的整顿活动,我们的工作见到了成效,达到了目标。一批缺点和不足得到了纠正和完善,一批科学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得到了总结和归纳一批优秀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个人将受到表彰和嘉奖。通过集中教育整顿的全过程,司法行政机关、律师事务所和律师都加深了对集中教育整顿活动意义的理解。中央领导对律师队伍建设作出重要指示,司法部、省司法厅认真部署开展教育整顿,其基本的论调,是充分肯定了我国律师队伍本质和主流,强调律师队伍建设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明确了当前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着眼点和着力点,提出了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保障措施。通俗的说,是整好,而不是整倒。经过这次教育整顿,广大律师普遍接受了一次深刻的政治思想教育、法纪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政治

意识和职业道德意识得到增强,律师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了初步的解决,职业道德和执业水平得到了提高,有力地维护和提升了律师队伍的社会形象。有人说,20*年中国律师事业发展的又一个春天来到了。这也正是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的意义所在。四、建立健全律师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随着教育整顿活动的不断深入,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阶段式的集中大规模整治工作固然可以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但是要想巩固和扩大这种效果,使律师队伍建设工作长期化、科学化、制度化,必须构建一套新形势下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因此,建立健全律师队伍建设长效机制应当是律师队伍建设的治本之策。为进一步巩固集中教育整顿成果,实现标本兼治,司法部要求把建立健全律师队伍建设长效机制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决定在今年开展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长效机制的建设要以新形势下中央关于律师队伍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健全“两结合”的管理体制,强化律师行业自律,提高律师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形成一套教育与惩罚相结合、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自律与他律相结合,依法管理律师队伍的有效制度,从而保证律师队伍建设在更高水平上深入持久地稳定进行。长效机制建设涉及到律师队伍建设和律师管理工作的方方面面,结合我市的实际,我们认为今后的工作应当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使学习教育、培训提高成为律师队伍长期的、制度化的行为,成为律师职业素质不断提高的源泉;二是加强律师事务所的自我管理、自我控制,并适当提高律师协会联络组的行业自律和监管能力,形成自律制度,提升律师行业整体形象;三是完善和严格运行监督惩戒机制,建立一套从律师事务所,到律师协会,再到司法行政部门的完善的级层管理制度和有效的执业市场退出机制,约束律师不正当行为;四是为律师业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执业环境,依法保障律师的各项权利,强化律师在法律职业共同体中的地位;五是建立健全律师行业评价机制使律师的诚信依靠完善的信息体系和科学的评价标准来确立,依靠公开化、透明化、社会化的评价机制来实现和保障。所有这些,都需要我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联络组和广大律师在各方面的关心和支持下,付出更艰苦、更持久的努力。律师队伍建设必须与社会的发展、与国家司法体制改革相联系,建立健全律师队伍建设长效机制,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今后一年律师管理的主要工作是要抓住在教育整顿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合伙所规范问题,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虽然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已经告一段落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我们认为还应将之作为长期工作来抓,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发挥司法行政部门的监督、指导、管理职能。希望今后各律师事务所和全体律师在此基础上巩固现有的成果,发扬优良作风,抓典型、树新风,保证律师队伍向高层次、高规模、高标准的目标发展,在我市建立一支“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律师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