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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更加有力有效地推进中央和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一是抓好四中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对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进行了全面部署。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明确任务要求,按照四中全会《决定》,抓紧建立相关制度,出台具体措施,抓好工作落实。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强对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促进党的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是加强对推动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当前,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按照十七届四中全会以及中央和省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紧紧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中央关于宏观调控、结构调整、自主创新、“三农”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规范和节约用地、财政体制改革和干部考核评价体系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构建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工作导向、政策导向和考核导向。贪污受贿固然是腐败,作风拖拉、浪费资源同样也是腐败,要围绕区委、区政府2010年中心工作,加强对“三大工程”进展情况的监督检查,突出对重点项目的对接、落实情况的督查。对区街共建区建设,纪委要跟踪问效、跟踪问责,确保5月1日前所有进驻区街共建厂房的项目全部开工投产。
三是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党的纪律是党的生命。面对严峻复杂的国内外环境,只有通过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才能确保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各级党组织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自觉做到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不动摇,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实施责任追究。要改进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做到统筹安排,突出重点,不断提高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围绕构建具有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更加有力有效地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全区各级党政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要把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与“构建惩防体系、打造勤廉”的实践结合起来,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更好地服从和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为全区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一要深入调查、综合研究,增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系统性。调查研究,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基本工作方法。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只有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注重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才能进一步增强制度建设的合理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按照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的部署,紧密结合实际,深入研究反腐倡廉建设的突出问题;要从存在的问题,从群众的需求中,寻找制度建设的薄弱环节;要认真总结和借鉴防治腐败的有益经验,把经过实践检验的成功做法上升为制度,把通过案例剖析得出的规律性认识运用于制度建设;要认真听取有关专家学者的意见,向他们咨询,请他们论证,使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更加完备并经得起时间和实践的检验;要善于学习和借鉴外地、外单位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实际创造性地加以运用。同时,要对全区范围内所有现行的反腐倡廉制度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清理和审查,确定哪些可以继续适用,哪些需要修改补充,哪些应该及时废止,切实维护制度的严密性和权威性。
二要突出重点、大胆创新,增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针对性。2010年是省委确定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形成年,我们要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发展的办法,加快反腐倡廉制度的整体规划建设,尽快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确保反腐倡廉制度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要以提高拒腐防变自觉性和能力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建设;以推进权力阳光运行为重点,加强监督制度建设;以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为重点,加强预防制度建设;以及时揭露、发现和查处腐败案件为重点,加强惩治制度建设。尤其要高度重视加强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的制度建设,着力推进廉政风险排查防控管理机制建设,健全部门内控机制。特别是在农民工工资、土地批租、征地拆迁、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领域形成一整套体系。要加强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管理,对围标、串标行为建立黑名单;要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进一步完善干部任免酝酿、提名、考察、表决等程序,进一步健全干部交流制度,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要加快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强化对司法活动的监督,防止贪赃枉法、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不断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水平。总之,要通过努力,力争在一些重点领域制度建设上取得更大成效,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三要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增强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力。反腐倡廉工作的成效,取决于制度的制定,更取决于制度的执行。我区是的主城区,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任务重、压力大,在反腐倡廉建设上,仅靠领导干部整天去督促既不太可能,也迟早会出问题。全区各级党政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要建立健全保障制度执行的工作机制、监督机制和问责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的责任分解,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为制度执行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对每项制度都要明确监督执行的责任部门,强化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使制度执行的监督责任无可推卸。对执行制度不力的坚决追究责任,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严重破坏制度的行为严肃查处。对领导干部自身不正不敢管,缺乏意识不愿管,能力不强管不住的坚决查处。对党员干部醉酒驾车等恶劣行为要严格追究。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主动维护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坚决同一切违反制度的现象作斗争。
三、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更加有力有效地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既要着眼长远加强制度建设,从根本上防治腐败,更要立足当前,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进一步树立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增强人民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信心。
一要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和整治消极腐败现象。在腐败现象依然多发的形势下,惩治这一手一刻也不能放松。要坚决贯彻从严治党、从严治政方针,坚决惩处各类腐败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绝不手软。进一步加大查办大案要案力度,严肃查办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案件,严肃查办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决不让任何腐败分子逃脱党纪国法的惩处。
二要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近年来,我们在建立健全制度、规范行政行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群众对这方面的问题反映仍然较多,矛盾依然突出,各级党政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要心系群众冷暖,把更多的精力和心思用到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项基(资)金监管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上,用到继续治理教育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涉农负担中的突出问题上,用到认真解决各种民计民生问题上。对违纪违法、酿成事端的部门单位,要追究有关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责任;对失职渎职行为要从严从重惩处,扎扎实实地为群众排忧解难,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三要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认真落实《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全面排查工程建设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招标投标、物资采购、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制度,建立健全重大工程监督机制,坚决纠正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建设、招投标中围标串标、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等问题,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巩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整治“小金库”的工作成果,并向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延伸,哪个单位有“小金库”坚决处理“一把手”。
四要坚决整治奢靡浪费之风。艰苦奋斗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我党的“传家宝”。现在,少数党员干部奢靡享乐之风滋长,有的甚至挥霍浪费,沉溺于灯红酒绿,在群众中造成很坏影响。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大力弘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精神,坚决反对奢侈浪费、享乐主义,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规定,继续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从严控制楼堂馆所建设,认真解决各种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的问题,真正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用在刀刃上,用在发展经济和改善民生上。
五要加大党内监督力度和拓宽群众参与渠道。要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深化党务公开,保障基层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实现党内、党外监督,专门机构、群众监督以及舆论监督有机结合,形成监督合力;要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全上网、电子监察全覆盖,促进决策权、执行权与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提高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要高度重视网络舆情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尊重网络舆情反映的情况,切实加强网络舆情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处置,努力探索网络线索运用和反馈制度,真正为群众提供一条便捷、畅通的监督渠道,进一步调动和保护广大群众参与反腐倡廉的积极性。
四、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更加有力有效地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党风廉政建设搞得好不好,风气正不正,民心顺不顺,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全区各级党政组织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领导干部要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推动反腐倡廉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一要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党政组织要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不动摇、不松懈,始终把反腐倡廉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事关全局的大事,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不断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各级党政“一把手”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反腐倡廉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切实肩负起抓班子带队伍的政治责任。领导干部要着力强化“一岗双责”的意识,坚持抓发展抓业务是本职,抓反腐倡廉也是本职,认真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做到业务工作延伸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深入到哪里。要全面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体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级报告”这项创新性实践稳步推进,取得实效。
二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价值观,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既要管住自己,还要管好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把各项规定、准则的学习放在重要位置,作为民主生活会的必读内容,并长期坚持下去。最近,省里下发了《关于坚决制止党员干部违规收送礼金礼券的通知》希望同志们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坚决不收受购物卡、银行信用卡等各种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过一个欢乐、祥和、廉洁的春节。
三要坚持不懈地抓好作风建设。作风问题关系人心向背、关系投资环境、关系社会和谐。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围绕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人民群众的要求,深入治理机关部门“懒、庸、腐”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区各级机关部门和领导干部的作风有了明显转变。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一些部门和单位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个别领导干部官本位思想仍然比较突出,少数部门“中梗阻”现象还没有彻底根治。这些问题不是出在“才能”上,而是出在“政德”上,出在背离了入党、从政的初衷上。因此,每一位领导干部都必须想清楚,我们是要密切联系群众还是要脱离群众?这不仅是态度问题、感情问题,更是政治立场、政治本色问题。要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是共产党人的天职,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把发展经济与维护群众利益结合起来,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艰苦奋斗、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勤廉兼修、真抓实干、一心为民,把全部的心思和精力用在干事创业上,努力创造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以优良的党风带政风、促民风,进一步凝聚起推动科学发展的强大力量。
五、着力加强纪检监察组织自身建设,更加有力有效地打造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实践证明,我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一支有着奉献精神和严明纪律的队伍,是一支肩负党和人民重托、深得党和人民信赖的队伍。近年来,全区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牢记责任和使命,以说了就干,干了就成的气魄,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级报告、农村社区股份制改革等一批特色品牌工作在省市乃至全国都有一定的影响,为维护党风党纪、保障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作出了重要贡献。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纪检监察干部处在反腐败斗争第一线,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面临的腐蚀与反腐蚀考验更加严峻,加强纪检监察组织自身建设一刻也不能放松。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按照政治坚强、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真正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要不断加强学习,增强党性观念和法纪意识,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做全副武装的“先锋战士”;要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认真研究反腐倡廉建设深层次问题,及时总结推广新鲜经验和有效做法,不断推进理念思路、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创新。纪检监察组织作为执纪机关和监督机关,要带头遵守和维护党纪国法,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依纪依法履行职责,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要深入开展向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的活动,在全系统掀起学先进、比先进、赶先进的热潮。各级党政要切实重视纪检监察工作,给纪检监察组织一些权利,真正发挥他们的作用,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关心培养纪检监察干部,为纪检监察组织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同志们,事业兴衰,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做好新形势下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勇于改革、敢于创新,不断开创反腐倡廉建设的新局面,为实现“三年再造一个新”提供有力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