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贯彻落实预算法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贯彻落实预算法提高预算管理水平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贯彻落实预算法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下简称《预算法》)自年颁布实施以来,我局从实现政府职能、合理配置资源,规范收支行为的角度出发,认真贯彻执行,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生财有道、聚财有方、理财有规、用财有章”的总体预算管理思想,积极支持经济发展,大力组织财政收入,不断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继续深化各项财政改革,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不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的协调、全面发展。

一、主要做法,

(一)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了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理财则是实施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多年来,市财政局坚持把财政法制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好落实。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法制意识。开展了财政“三五”普法活动,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台、电台以及举办培训班、知识竞赛、志愿者下乡宣传等形式,大力宣传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全体干部职工坚持依法理财,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规定,编制和执行每年的财政预算,定期汇报预算执行情况,虚心听取市人大代表意见,严格执行人大决议,民主理财、依法理财的进程不断推进,促进了我市预算行为法治化,显著提高了预算执行的效果,既促进了通许经济、社会、文化等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又增加了政府行为的透明度,规范了我市财政预算、税收的经济行为,加快了我市经济实力的稳步增长。

(二)依据《预算法》的规定和要求,完善规范了财政预算的各项制度。年《预算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各级财政部门高度重视并认真贯彻执行,从预算方案的制定、提交审批到具体组织实施、决算编制等各个环节,都严格按《预算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运作,先后制定出台了《预算外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市财政局拨款申请制度》、《财政局追加预算支出暂行办法》、《市财政局预算资金拨付管理制度》、《市直预算外资金核拨管理暂行规定》、《市财政局财政性资金支出稽核制度》、《市市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试行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以预算的完整性、公开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为重点,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三个环节进行全面改革,稳妥推进财政预算改革。

(三)认真落实《预算法》,大力组织收入,加强支出管理,确保收支平衡。在组织收入方面,坚持依法治税。坚决贯彻中央“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方针,把组织财政收入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每年都根据经济发展和税源分布情况及早落实好收入计划,把组织收入抓紧抓早。支持税务部门实施“金税”工程,不断强化和完善税收征管手段,健全征收网络,加大稽查力度,对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等成长较快、比重较大的重要税种及税收大户实行重点监控,编制预算外收支计划,将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统筹安排各项支出,逐步取消收支挂钩的做法。对预算外资金全面推行“收缴分离、票款分离”,扩大财政一个窗口和委托银行代收款范围,严厉打击偷、逃、骗、抗税等违法行为,认真清理拖欠税,大力堵塞税收“跑、冒、漏、滴”现象,积极挖掘税收收入的潜力,做到应收尽收。多年来,全市及市直地方财政收入均保持了较高速度的增长。在加强支出管理方面,也做了大量的工作。我市财政是“要饭”财政,全市地方财政收入的总量少,财政收入占的比重低,财政收支的矛盾十分突出并将在长时间内存在,主要靠省财政转移支付来维持运转,财政收支矛盾十分尖锐。多年来,市财政局牢牢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原则,严格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促发展顺序安排好支出,不断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推行了财政性资金“一支笔”审批、预算追加审批、会议审批、公务用车经费和电话费包干、接待交办权限等各项制度,坚持量入为出,有保有压,严格控制“人、车、会、话”经费、接待费等一般性支出,大幅减少竞争性、经营性领域开支,提高对公共领域和公共服务的保障能力,重点确保人员工资、社会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农业、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经济发展等支出需要。

(四)按照《预算法》要求,不断深化财政改革,规范预算管理。多年来,我市财政局严格按照《预算法》的相关要求,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公共财政运行体系为目标,全面推进财政各项改革,以改革促发展。

⒈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今年报请市政府同意在市直所有预算单位推行部门预算改革,对部门单位上报的预算建议草案组织人力进行认真审核,并派出工作人员到各部门单位检查核实有关数据,确保将试点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财政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其他预算外资金全部纳入部门预算,取消预算外资金收支挂钩的传统做法,统筹预算内外财力,实行综合财政预算;严格审核部门的各项支出,细化支出项目,将部门所有必需支出项目按照政府预算科目明细填报,确保量力而行,不打赤字预算。将人大审议通过的部门预算及时批复到单位,并严格监督执行。通过开展部门预算改革,预算的完整性、准确性和透明度都有了增强,取得了以下四个方面的成效:一是增强了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完整性。部门预算编制引进因素分析法和零基预算法,根据预算年度内收支增减变动因素和项目的轻重缓急程度,重新测算和核定部门单位的支出需要,初步制定公用经费支出标准,逐步提高了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同时,部门预算要求部门将本部门的所有收入和各项支出均在部门一本预算中反映,统筹了部门预算内外的财力,大大增加了预算的完整性。二是增强了预算的约束力。实行部门预算改革后,各部门在预算年度开始前,将下一年度预算编制到位,将预算编制到具体项目,预算编制内容更详细,综合反映了单位预算内外所有资金收支情况,将支出细化到“项级”、甚至是“目级”科目,大大增加了预算的透明度,减少年度预算执行中的追加和调整,增强了预算的严肃性,强化了预算约束力。三是增强了预算单位编制预算的积极性。实行部门预算后,预算编制工作由单位和财政部门共同完成,通过“二上二下”的预算编制程序,预算从基层预算单位编起,层层汇总成部门预算建议草案,增强了单位编制预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预算单位成为预算编制的主体。四是提高了预算管理的水平。在推进部门预算改革中,进一步加强了预算编制规范化的制度建设,制定了《市市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管理试行办法》等多项制度,有针对性地解决了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项目分散、预算不够细化等问题,从制度上保障了预算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与此同时,在预算编制的数据录入、审核、上报和汇总中,广泛推行和运用计算机管理,比较灵活、方便、快捷地解决预算汇审方面的问题,提高了预算编制的效率。

⒉积极开展国库改革试点。我市国库支付中心自去年月正式运作以来,积极做好改革试点准备工作,制定并报市政府讨论通过了《市市级单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等一系列国库改革的规章制度。通过公开招投标,选择了市工商银行作为银行,财政性资金支付业务。根据市政府(河函府号)文要求,选择市财政局等十个预算单位作为第一批国库改革试点单位,在初步积累经验基础上,从今年月起根据市政府(河函府号)文件再增加个市直单位纳入国库改革试点。认真开展对试点单位银行账户清理,规范银行账户设置。大力加强对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熟悉改革的具体操作办法和软件的运用等,。通过开展国库改革试点,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大大减少了资金的拨付环节,减少了资金被截留、挪用的机会,规范了财政资金的支付,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

⒊继续推进政府采购改革。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进一步理顺了政府采购管理与执行机构的关系,政府采购的透明度和规范性进一步增强,采购范围也逐步扩大,采购资金从预算内扩大到了预算外,采购项目从一般办公用品设备扩大到特殊办公设备、公共基建项目、服务项目。近年来,全市政府采购金额从万元增加到万元,增长倍多,累计完成采购金额万元,对比市场价节约。

⒋努力创新财政监管机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近年来,我局从思想上、制度上、行动上不断加强财政监督管理。一是健全完善监督制度。制定了《市预算外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市财政局预算资金拨付管理制度》、《市省属水电厂水库移民资金管理办法》、《市土地储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市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对重点项目派驻了财务总监,对这些专项资金实行“双印鉴”管理。特别是在全省首创了《市财政局财政性资金支出稽核制度》,成立专门的“财政性资金稽核小组”,在每月终了天内由监察室对各业务科室的财政资金拨付情况进行及时稽核,并将检查结果报告局主要领导。这些制度的颁布实施,从源头上强化了财政监督,有效防止各种不规范操作,保证了财政资金的安全。二是严格财政收支监督。加强对财税收入的监督,重点是监督检查税收收入在征收过程中是否依法征收,有无该征不征、擅自减免税以及乱退税款等问题;加强对收费收入的监督,重点是监督执收执罚单位有没有“以收代支”,“坐收坐支”,不按收费规定私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等;加强对其他非税收入,重点要监督有没有私自截留、挪用、挤占等问题。同时,严格按照《预算法》和《广东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财政预算追加、调整,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加强对单位财务收支活动的会计监督,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三是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加大对各项专项资金的检查和绩效评价力度。市财政积极开展对农村合作医疗、国有企业下岗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山区老区学校危房改造、公路建设专项资金和科技三项资金等专项检查和评价,配合市纪委监察局开展民政“四项”资金专项检查,对专项资金使用的每一个环节进行全程的、动态的跟踪。四加强工程预结算的监督。将所有财政投资的基建项目工程预(结)算、竣工决算都纳入了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范围。有效地遏制了高估冒算现象,堵塞工程项目资金管理上的漏洞,节约了大量财政资金,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预算法》实施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方法不够科学。我们编制的传统预算,仍然是沿袭以前的“基数加增长”的办法,没有根据当年部门的实际情况和财力增减变动状况,综合测算财政收支,而是财政部门收入按类别,支出按功能代单位编制预算,编制的预算草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透明度都有待进一步增强。

(二)预算的约束力不够强。由于受财力限制,年初预算编制不能满足部门单位的实际需要,一些年度需要支出的项目在年初预算中无法安排,只能在预算的执行过程中通过预算调整、办理预算追加来满足支出的需要。因此,预算执行中追加支出的项目很多,追加的经费支出也较大,这一方面使财政部门过于忙于日常事务,影响财政管理水平,一方面又影响了财政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力。

(三)财政监督力度不够。由于预算编制的完整性不够,造成大量财政资金滞留在部门单位账户,没有纳入到预算管理中来,实行综合财政预算,财政很难对这些资金进行事前、事中监督,即使是在专项检查活动中发现了问题,也已经是“生米煮成熟饭”。

(四)财政各项支出改革相对滞后。与省内其他兄弟市相比,我们的部门预算改革、国库支付制度改革等财政支出改革相对滞后。到今年止,市直单位实行部门预算的只有个部门(个单位),改革试点范围不到二分之一;财政国库改革今年才正式启动,只有个单位纳入改革试点。特别是在各县区,这些财政改革已是严重滞后。

三、今后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继续深入学习《预算法》,坚持依法理财。使全体财政干部职工学法、懂法、守法,维护预算的严肃性。按照《预算法》的要求,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加强预算支出管理。科学完整编制预算,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加强对预算分配过程中的监督管理。确保财政资金按预定的目标分配使用,防止挤占挪用。

(二)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巩固壮大财政实力。按照中央和省关于非税收入管理的政策精神,结合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将分散在部门的所有公共资源占用收入、政府垄断经营性收入等纳入财政管理。

(三)健全完善监督制度,提高财政监督效率。继续创新财政收入的组织、分配、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制度,改变收入收缴方式和资金拨付方式,创新监督管理方法,特别是加快建立健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将财政监督的“关口”前移,加大对各种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努力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体系,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深化各项财政改革,构建公共财政框架。继续深化各项财政改革,特别是加快以支出管理改革为核心的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构建财政资金分配、使用、运转的新模式。在××年,市直预算单位全面实行部门预算改革,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规范部门财务收支行为;市直预算单位的一半以上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试点,减少资金拨付环节,规范资金拨付方式。在做好市直财政改革的同时,加大对县区财政改革的指导督促力度,实行局领导干部挂点基层联系服务制度,落实改革责任,加快财政改革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