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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诚信南明工作实施方案
各乡、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建设诚信南明工作实施方案》业经区长办公会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建设诚信南明工作实施方案
南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5年月日
附:《建设诚信南明工作实施方案》
当前,我市正在积极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国家级卫生城市,为切实推进以诚信为重点的公民道德建设,进一步优化我区政务、法制、市场、人文和生活环境,改善我区的投资环境,营造良好发展氛围,提升城市整体形象,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区政府在开展政务公开活动的基础上,继续深入推进诚信南明建设,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打造“诚信南明”为目的,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突出教育引导和市场监管,不断强化信用观念,确立“规则”意识,积极推进政府、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建设,评选诚信单位和诚信企业,构筑南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信用支柱”,进而培育弘扬“团结、拼搏、诚信、文明”的南明精神,着力构建和谐南明。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诚信教育,营造诚信氛围
各乡、办事处,区直各部门都要把发展信用文化、开展信用教育作为诚信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深入学习和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广泛开展信用守约的宣传教育活动。各新闻媒体要开设专栏,大力宣传我区建设诚信南明的重要性和深远意义,及时报道各行各业在建设诚信南明活动中的生动实践和成功经验,适时推出诚信建设的先进典型,积极稳妥地开展舆论监督,营造“讲信用光荣,不讲信用可耻”的舆论氛围。各乡、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凡是有条件的,都要通过设立、制作诚信建设方面的公益广告、宣传栏、板报等形式大力开展诚信教育。要把开展诚信进社区、进企业、进商店、进机关、进学校、进部队、进家庭宣传活动,当作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使广大群众了解诚信的基本内涵和基本要求,切实增强建设诚信南明的自觉性。
开展诚信教育要强调针对性,注重层次性,突出实效性。
1、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德立身,不断增强人格魅力,以德励志,以德谋政,以德律行。大力提倡做老实人、办老实事、说老实话,反对言而无信、欺上瞒下、虚报浮夸,树立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2、加强企业经营者的诚信教育,组织企业管理者学习市场经济规则,学习先进地区和企业的经营管理方法与诚信意识,以进一步树立诚信观念和规则意识。
3、要针对不同人群,组织社区居民和农民群众参加思想道德学习和诚信教育活动。积极开展“建文明城市,做文明人,办文明事”活动,让市民说心里话、议身边事、做文明人。
4、要在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着力开展对学生的诚信教育,把诚信教育作为学校德育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各类学校的常规教学之中。要通过举办专题辩论会、主题演讲会、故事会及开展青年志愿者信用社会实践等活动,培养青少年学生的信用道德情操。
(二)开展诚信评选活动,树立诚信典型
要在我区已经开展的政务公开、效能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发动广大群众参与,明年上半年评选出10个诚信机关,10个诚信社区(村)。通过对各类诚信典型的综合评选和宣传树立,促进诚信建设的深入发展。
评选活动于明年1月份开始至6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1、申报阶段(2006年1月):各乡、办事处、区直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自查、自评,于2006年1月30日前向区效能办申报。
2、考核初评(2006年2月):区效能办将联合有关部门组织复核,确定初选名单。初评采用排除法,凡经相关职能部门认定在诚信建设方面存在问题的将采取一票否决的办法,确保评选的公正、公开、公平。
3、评选公示(2006年3月):初步入选名单将在区政府《今日南明》网和《南明报》公示,进一步征询意见。
4、表彰授牌(2006年4月):区效能办根据公示反馈意见的情况最后确定名单,进行表彰授牌,并在《今日南明》网和《南明报》上公布。
(三)强化诚信建设基础工作,完善诚信建设机制
开设光荣榜和曝光台,建立诚信档案。由区效能办、区委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公室、区文明办组成评选小组,对我区各乡、办事处、区直各部门诚信程度进行综合评价,同时在《今日南明》网和《南明报》上开设南明区诚信光荣榜和失信曝光台,对诚信单位予以宣传,对不诚信单位予以曝光。各参与单位每季度向区效能办报送一次诚信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区效能办综合整理后在《今日南明》网上,进而营造一种良好的诚信环境,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城市形象的提升。
三、总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形成创建合力。各乡、办事处、区直各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培育弘扬地域精神,建设全国文明城市,构造和谐南明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建设诚信南明的重要意义,把创建工作抓紧、抓好。要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树立诚信理念,把更好地为企业和外来投资者服务、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行为准则。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对本系统诚信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要紧密结合本地区实际,突出诚信主题,强化重点,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创建方案。要加大基层开展创建活动的协调力度,努力形成创建合力。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引导活动深入。各乡、办事处、区直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对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典型事迹,要及时加以报道,推广先进经验,树立诚信典型,努力营造浓厚的诚信建设氛围。对群众和外来投资者不满意的单位和部门,尤其是群众和外来投资者反映强烈的单位和部门,要及时予以曝光。
(三)加强督查,强化指导,确保活动效果。区效能办将适时对全区诚信建设情况进行督察,要加强对基层创建活动的监督检查,定期组织明察暗访,了解基层开展创建活动的进展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进行指导,确保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
(四)统筹安排,搞好结合。建设诚信南明活动要注意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构建“和谐南明”结合起来;与正在开展的各种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做到相互促进,相得益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