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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宣传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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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宣传提纲

深化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宣传提纲

最近,国务院召开了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会议,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省和(上级市)市也相继召开会议,出台文件,就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和人员分流工作进行了部署。为贯彻落实好上级指示精神和文件要求,市粮食局拟定了深化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宣传提纲,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学习领会。

一、上级有关指示精神,

(一)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以市场为取向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保护广大农民利益,促进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和粮食生产与流通,随着国民经济市场化程度的提高,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农村税费改革的全面实行,当前进一步推进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的条件已经基本具备。按照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国务院决定,在总结经验、完善政策的基础上,××年全面放开粮食收购市场,积极稳妥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必须有利于粮食生产、有利于种粮农民增收、有利于粮食市场稳定、有利于国家粮食安全,这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各地区、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改革的艰巨性和复杂性,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切实把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改革的顺利实施。

——摘自国发〔〕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

(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是为了建立健全粮食市场体系,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增加农民收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恢复和增加粮食生产,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加强粮食宏观调控,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需要。

——摘自《××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传达提纲》

(三)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粮食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实现粮食购销市场化和市场主体多元化;建立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的机制,保护粮食主产区和种粮农民的利益,加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深化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切实转换经营机制,发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主渠道作用;加强粮食市场管理,维护粮食正常流通秩序;加强粮食工作省长负责制,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和符合我国国情的粮食流通体制,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摘自国发〔〕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

(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是:放开购销市场,直接补贴粮农,转换企业机制,维护市场秩序,加强宏观调控。

——摘自国发〔〕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

(五)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三放开,四建立,二调整,一锁定,一加快”。“三放开”,就是全面放开粮食收购,放开粮食价格,放开粮食市场;“四建立”,就是建立粮食储备体系,建立粮食市场预警和应急机制,建立和完善粮食市场流通体系,建立粮食企业信用体系;“二调整”,就是调整粮食风险基金使用方向和规模,调整粮食补贴方式;“一锁定”,就是锁定政策性库存和政策性挂帐;“一加快”,就是加快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步伐。

——摘自《××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传达提纲》

(六)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步骤和要求是:全面规划,分步实施,因地制宜,分别决策,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摘自国发〔〕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

(七)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总体要求是:实行政企分开,推进兼并重组,消化历史包袱,分流富余人员,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提高市场竞争能力,更好地发挥主渠道作用。

——摘自国发〔〕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

(八)加快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因地制宜实行企业重组和组织结构创新。以现有仓储设施为依托,改造和重组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的粮食购销企业,作为政府实行粮食宏观调控的重要载体。承担中央、地方储备粮经营管理和军粮供应任务的粮食企业,原则上实行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为主的产权制度。小型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改组改造和兼并,或租赁、出售、转制。要充分利用和整合企业现有的粮食仓储、加工、运输设施等资源,发展社会化粮食储运体系、粮油精深加工和粮食产业化经营,推进粮食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在全国逐步形成若干个具有竞争力的国有大型粮食企业集团,在粮食经营和宏观调控中发挥重要作用。

——摘自国发〔〕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

(九)改革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内部人事、劳动和分配制度。对企业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企业与职工通过平等协商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在内部岗位管理上,实行聘任制,公开选聘,竞争上岗,经营管理者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坚持实行按劳分配原则,建立以岗位为基础,与企业经济效益和个人贡献相联系的激励工资制度;职工工资水平,由企业根据当地社会平均工资和本企业经济效益决定;适当拉开收入差距,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入分配。改革企业经营者的收入分配办法,根据业绩考核和贡献确定经营者的劳动报酬,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摘自国发〔〕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

(十)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国有粮食企业职工和分流人员统一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和再就业规划,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积极扶持国有粮食企业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和指导国有粮食企业充分利用各种资源,采取多种方式增加就业岗位,妥善分流安置企业富余人员。

——摘自国发〔〕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

(十一)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抓好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劳动保障部门要指导企业做好职工分流安置、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对粮食企业依法出售自有产权公房、建筑物收入,以及处置企业使用的划拨土地的收入,应优先留给企业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和安置职工。对有困难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生产经营性用房和土地,应减征或免征三年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摘自国发〔〕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

二、改革的有关政策规定

(一)我市这次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指导思想、把握原则、工作重点和基本步骤

这次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为指导,以企业完全市场化为目标,按照放开粮食市场、放开粮食收购、放开粮食价格的总要求,进一步转换经营机制,安置分流富余人员,盘活重组现有资产,激发企业内在活力。

把握的原则:总的以稳定为前提,以发展为目标,以稳定促改革,以改革促发展,整个过程体现稳定这根主线,体现发展这个主题,做到稳定、改革、发展三推进。

工作重点:人员的分流安置与资产的盘活重组。

基本步骤:大体分两步走:一步为人员的分流安置;二步为资产的盘活重组。两大步骤各有侧重,不截然分开。

(二)人员的分流安置

分流安置企业人员,既是这次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改革成败的关键所在。根据本地实际,参照外地做法,我市人员分流的基本思路是:“人员解聘、适当补偿、按需竞岗、平稳过渡”。

⒈人员解聘。就是凡从事政策性粮油购销业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即处粮管所),××年月日前的在册职工,除三类人员外,其他人员在自愿的基础上解除劳动关系。三类人员包括:一年已办理内部退岗的。()对男满周岁、女满周岁或男满工龄年、女满工龄年,以及军转干部,可办理内部退岗。如本人愿意,也可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三对因公致残被劳动部门认定为—级和因病医疗期未满及妇女产孕期、哺育期内的人员,按有关法规办理。如本人愿意,也可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凡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企业协助将其档案转到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管中心托管,并按劳动部门有关规定办理培训、再就业或办理失业保险和享受失业保险金。办理解聘和内部退岗手续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根椐各粮所工作进度确定。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按自动离职处理,不享受经济补偿待遇。

⒉适当补偿。对于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每满一年工龄给予元的经济补偿金,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工龄以劳动部门认定的为准(工龄计算时间截止到××年月日)。对内部退岗的职工,由原单位负责缴纳应由企业承担的社会保险金,待达到退休年龄时再办理退休手续。

⒊按需竞岗。根据定购任务取消和企业走向市场化的实际,原有体制下的工作岗位已自动消失,企业应通过开展商业购销和发展多种经营开辟新的工作岗位。在岗位设置上应本着因事设岗、因需建岗的原则,合理确定工作岗位及任职资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优先从本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人员中择优录用。原企业人员要凭才应聘,竞争上岗。

⒋平稳过渡。为保证人员分流的顺利进行,在实施过程中注意做好个方面的工作。()坚持个原则。就是职工自愿原则,在向职工充分讲清形势、说明改革目的的基础上,由职工个人写出申请,粮管所研究同意。()分步走。现任所长、党支部书记及会计,作为本单位人员分流的组织者和具体实施者,暂时保留其原来的岗位、职务、工资待遇等,待其他人员分流完毕后,再行解除劳动关系。()开辟条渠道筹资。鉴于市财政困难,拿不出钱来补偿企业的实际,职工补偿金应采取条渠道筹集。即企业盈余,清收外欠款,处置闲置资产和土地收入。()落实好项费用。原离休人员的医药费、退职人员的生活费、职工遗属的补助费,内退人员的劳保费,由原企业承担,列支渠道为经营性收入和资产租赁费。()对职工做到个不欠。即不欠工资、不欠风险抵押金、不欠应交的劳保,不欠借的款物,不欠代扣的住房公积金。()搞好个方面的衔接。职工原住的公房,由职工买断或继续租住,与所、站插花的,原则上搬出;职工欠企业款物要限期归还,逾期不归还的,企业可从补偿金中扣留,扣留后仍欠部分,另行偿还;职工在本方案实施前已承包、租赁的粮站、仓库、场地、项目、设施,原则上原合同继续有效,如有争议的,应予废止公开竞标。

(三)转换机制与资产重组

企业人员分流后,必须及时将改革成果体现在制度创新与资产增值上。

⒈清产核资。对人员分流后的资产,企业要进行一次彻底的摸底,所有店、库、房、土地、项目、设施等都要核查核实,按照“已出售的”、“已出租的”、“现留用的”分类,逐项逐件落实明白。对流动资产,要逐笔清理清查,每笔款的来源、去向、用途、状态等都要查对清楚,使企业的盈余、外欠、欠外等债权债务一目了然。要在核查核实的基础上,对所有资产登记造册,并立账建档,账实相符。清产核资过程中,市局要成立资产监管小组,负责对各企业资产的审计、核查、认定、落实。在此基础上,对企业原资产进行管理监督,其出售、租赁、经营、使用均由市局审核批准。

⒉转换机制。按照“立足实际、分类指导、力求搞活”的精神,企业的机制转换可分三种类型实施。()对有多种经营项目的粮所,象木器加工、纸品加工、机器配件加工、铁丝焊丝加工、面粉花生加工、织布、饭店等,实行体制转换,由国有企业性质转成民营有限公司。资产可先租赁后买断,人员择优竞争上岗。()对无多种经营项目、仅有场地库房的粮所,由所主任牵头,组织三、五名职工专门从事粮油购销,实行合伙经营。所需库房场地,可先租后买,人员自愿组合。()对一些边远粮站和库点,因其规模小、交通差,可由职工或租或买,实行个体经营。

⒊理顺关系。企业改制后,对“三老”问题,必须做到“三个承接”:即承接“老粮”(代储粮)的兑付。将因种种原因未能兑完的代储粮“尾巴”割净,不使农户利益受损;承担“老人”费用,对离休、退职、遗属、内退人员的费用,企业要承担起来,不能没个着落;承认“老帐”挂帐,对已挂在财政、农发行的“老帐”,企业要承认,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政策性处理。今后,企业与粮食局的关系,应是业务上接受指导,行为上接受监督,资产上租赁与被租赁,管理者选聘与被选聘。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

三、改革的有关纪律要求

(一)加强思想教育。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和人员分流,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因此,必须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大力宣传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企业改革和人员分流的意义和要求,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纪律观念,自觉做遵守和维护纪律的模范。做到不利于工作的话不说,不利于工作的事不做。

(二)落实领导干部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是企业改革和分流人员的主导力量尤其企业主要负责人,是这次企业改革和人员分流的第一责任人。要树立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全面负责本企业改革和分流人员实施方案的制定及组织实施,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扎实工作,务求实效。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妥善处理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做到既保证改革和分流人员平稳进行,又保持生产、经营持续发展。要严格强调“四不准”,即:不准对工作撒手不管;不准对人员放任自流;不准对资产随意处置;不准对帐务弄虚作假。对因不负责任工作出现重大问题或造成严重损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严格执行八项要求。在企业改革和人员分流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领导干部要遵守以下要求:()同党中央及各级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不准阳奉阴违,说做不一。要带头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一系列指示精神,起表率和带头作用。()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不准独断专行,自行其是。()依法依纪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不玩忽职守。()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排除妨碍秉公办事的各种干扰。()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捞取好处。()公道正派用人,按德、能、勤、绩竞岗,不搞任人唯亲和营私舞弊。()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不奢侈浪费,不突击花钱。()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不脱离群众。,(四)企业领导干部要廉洁经营。企业领导干部要认真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不准在经营活动中直接或变相为自己谋取私利,收取好处费和接收回扣;不准收受有损公平经营的贵重物品或纪念品。在人员分流期间,企业停止购买小轿车,停止装修办公室,吃喝招待一律从简,非生产经营开支要压缩为零。

(五)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目前企业的商品、物品和固定资产都属国有资产,要加强对这些资产的有效管理和合理使用,并使其保值增值。对这些资产要建帐立档,定期核对和盘点,确保帐实相符,并及时搞好维护管理,防止盗窃和人为损坏。对大宗物品和固定资产的出租、出售、出让、承包等,必须报经市局批准后方可实施,严禁擅自处理。对闲置物品和低值易耗品的处置,要参照现行市场行情合理定价,严禁人为低价处理。对已经核销且正在使用的固定资产,要物有帐存,不准藏匿。在改革和分流人员之前已经租赁、承包的经营项目和仓储设施等取得的收入,要单独设立账户,作为人员分流所需成本,实行专项管理,不准挪作他用。

(六)强化资金管理。企业的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应付款项,要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现金和银行存款要实行专人管理,出纳和会计不能混兼。企业经营活动所需资金,要做到出有凭,收有据。所有费用开支必须手续完备,不得虚报冒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借改革和人员分流之机贪污、私分、截留企业资金,不准挪用、外借、体外循环,损公肥私。要加大外欠款的回收力度。对非生产经营性欠款必须限期归还。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形成的外欠款,应根据所发生的时间、对象、数额及回收的难易程度制定相应的回收计划,落实责任,实行专人、专案清收。对于回收难度较大,数额较多的外欠款项,可采取法律手段进行追要。企业负责人及领导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做到不赖公家一分帐,不欠公家一分钱。对老帐问题,企业要责成专职会计认真搞好承接和妥善保管。

(七)认真做好人的工作。改革是利益关系的重大调节,要本着无情改革、有情操作的精神,积极稳妥地做好人员分流工作。要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实行阳光分流,不搞暗箱操作。对人员分流的意义、目的、政策、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等都要公布说明,以取得广大职工的理解、支持和积极参与。要切实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对职工在企业改革和分流之前按规定应得的劳动报酬应全部兑付,交纳的风险金、抵押金、集资款及企业借职工的款项应全部退还给职工。要积极做好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善后工作,尽量为其提供再就业机会。企业新开辟的工作岗位,要优先从本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人员中择优聘用。对闲置的仓库、场地及设施,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租赁给被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使用。对一时未上岗的职工,企业要积极介绍到劳动部门参加再就业培训,接受劳动部门的再就业分配。

(八)积极抓好当前的生产经营业务。企业改革和人员分流目的之一,是为了把企业推向市场,激发企业内在活力。要正确处理改革、人员分流与搞好生产经营的关系,在抓好人员分流的同时,积极开展生产经营业务。要紧紧抓住发展这条主线,制定长期规划和短期安排,全面抓好粮油购销和多种经营工作。当前要以大力发展多种经营为重点,抓投入,增项目;抓营销,拓市场;抓设备设施利用率,提高经济效益,夺取企业改革、人员分流和生产经营的全面丰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