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全面履行纪检监察职能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纪律保障

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全面履行纪检监察职能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纪律保障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全面履行纪检监察职能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纪律保障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法祥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项综合、复杂的系统工程。是我们党从全局出发确定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保障

进一步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是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严格组织纪律的前提。新农村建设主体是农民,重心是农业,阵地在农村,离不开党的领导。而党领导新农村建设的前提就是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健全和农村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充分发挥。强化对基层组织权力运行的监督,要健全镇、村、组、户横向沟通,上下联动的监督网络,保证村民的监督权。通过完善乡镇纪检监察机构建设,设置村党支部纪检员,建立乡镇、村组干部廉政谈话、廉政档案、勤廉双述、经济责任审计和廉政监督员制度,使农村基层干部的权力行使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

全面坚持民主集中制,是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严格组织纪律的关键。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坚持民主集中制,决定着能否发动最广泛的农民群众参与,能否调动基层干部和村民自治组织负责人积极实施,能否在全社会形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强大合力。应从完善乡镇党委的议事制度,强化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方面入手,把职位制衡理念引入到具体的制度设计之中,使乡镇的重大开支、干部任免、资产处置、工程招投标等重大事项决策逐步走向正规化、民主化、科学化。

认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是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严格组织纪律的必然要求。选好配强乡镇党政班子,积极推进乡镇综合体制改革,做好乡镇集中换届工作。同时建立健全乡镇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和考核评议制度,使具有农村工作经验、立志扎根基层的乡镇干部能够立下身、安下心、出成果,要把思想好、有能力带领农民致富和发展各项公益事业的人选配到村支部书记和村主任的岗位上。县、乡两级对村干部的培训教育要制度化、经常化,不断提高村干部的综合素质。

强化农村基层经济工作纪律,首要任务是加强基层财务管理。积极稳妥地推进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结合实际制定并实施“乡财乡用县管”的财务管理办法。切实加大乡镇财务监管,督促县、乡两级严格执行支农资金管理规定,安排资金要采取公开、透明的程序,实行公示制,建设项目实行招投标制度;逐步建立支农资金追踪问效制度,对资金流向实行追踪检查。加强对各种优抚资金、救济款物发放和支农资金使用的专项审计,提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各项资金的使用效率,防止腐败发生。积极探索粮食直补、优抚、五保户补贴、低保补贴资金一户一账直发的办法,简化领款手续,避免挤占挪用。

必须深入推进村务公开特别是财务公开。所有收支必须逐项逐笔公布明细账目,让群众了解、监督村集体资产和财务收支情况。同时,有关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使用、村干部报酬、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农村机动地和“四荒地”发包、村集体债权债务、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新型合作医疗补贴、种粮直接补贴、农机补贴、退耕还林还草款物兑现,以及国家其他补贴农民、资助村集体的政策落实情况,也要及时纳入公开的内容。

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执行群众工作纪律,最根本的是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上存在的困难,加大对农村卫生事业的投入,构建农村医疗和公共卫生防范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种疫病对农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影响。深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严厉查处教育乱收费问题。对农村义务教育的财政投入要足额到位,合理使用,严禁挤占、挪用、截留教育经费的行为,确保教育经费使用的规范、安全和有效。要对贯彻落实农村土地基本经营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侵犯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行为,保障党的农村基本政策长期稳定;对贯彻落实耕地保护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占地规模,切实保护基本农田,坚决防止违反规定滥占滥用耕地的行为;加强对农民承包土地的调剂管理,妥善处理土地承包纠纷,确保愿意种地的农民都有田种。

要把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放在首位,继续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整治工作,认真落实涉农收费“公示制”、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涉农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完善农民负担监测网络,加强对涉农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审核与监督,防止以经营服务性收费为名变相加重农民负担。

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严肃查处不讲政治纪律,在新农村建设中脱离实际大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捞取政治资本和在群体性事件中应承担政治责任的案件,确保广大基层干部在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重点查处不讲组织纪律,在乡镇重大事项的决策中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搞个人说了算以及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和“贿选”等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坚决查处违反经济工作纪律,侵占、挪用、截留各项支农资金、合作医疗资金、民政优抚资金、义务教育补助资金和“一事一议”筹款资金案件;贪污受贿案件;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案件;利用职权在乡镇村管理、宅基地审批、土地矿产资源开发承发包等过程中暗箱操作、以权谋私案件,使新农村建设的所有资金都用在刀刃上。维护党的威信、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团结带领广大农民群众共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