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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应如何支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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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应如何支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了今后5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和行为纲领,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2005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下发,就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一系统工程作了具体部署。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离不开资金的投入,作为地方性金融机构的农村信用社,应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要求,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加大对“三农”的投入,主动承担起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重任,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在支持新农村建设中实现“三农”、各级党委政府和信用社“三赢”。[网文章找文章到网]

一、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当前,农村信用社加大信贷投入,全面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存在着许多问题和矛盾,这些问题和矛盾,都严重制约和影响着支持新农建设的效果。

1、“三农”资金需求的不断扩大与农村信用社资金实力薄弱的矛盾。“三农”资金需求的扩大主要表现在二个方面:一是单个农户的贷款需求额度不断扩大。随着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村剩余劳动的外流,使目前的单户农业生产无论是从单位面积投入还是从扩大生产面积投入上都有大幅度的增加,使单户农户的贷款需求额度不断扩大。二是涉农领域不断扩大涉农产品的商品率不断提高。“三农”领域已经在人们的思想领域不断开阔,农村信用社也在不断扩大“三农”金融服务领域。尤其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农村金融和“三农”赋予了更广阔的内涵。同时,农村信用社尽管在进行着深化改革,但是,由于其历史包袱沉重、自身条件较弱以及金融市场竞争激烈等原因,其资金实力难以得到大幅度提高,与“三农”资金需求还有相当大的一段距离,形成了供需矛盾。

2、“三农”的资金需求与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的矛盾。农村信用社作为地方性金融机构,作为农村金融主力军,有着“立足农村、服务三农”的宗旨,应该最大限度地满足“三农”的资金需求。但是,农村信用社同时也是一个金融企业,必须以追求利润、防范风险为自身的经营管理目标。因此,农村信用社既要紧密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支持服务“三农”的方向,又要坚持市场化、商业化取向,按照现代金融企业的要求,实现经营效益的大提高,业务的大发展。

二、应对的办法及措施

一是亮小额农贷品牌,满足农村多层面的需求。农村信用社应按照“扩面、增量、延伸”的应求,进一步延伸贷款对象、额度和期限,使传统种养大户、订单农业户、进城务工经商户等城乡个体经营户的资金需求都能得到较好满足,实现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因需发放、动态管理和可持续发展。积极探索其他授信和贷款保险保证等新型信贷产品,把小额农贷授信模式延伸到民营企业、个体工商业群体,推行评级授信机制,全面满足农村其它方面的信贷需求。通过科学设计信用指标体系,建立公开透明的信用级评定机制,建立健全农户信用档案,取消农户贷款证和凭证发放的机制,建立农户小额贷款信用等级发放。对新投放的小额贷款要达到安全性、效益性和流动性的要求,使小额农贷真正做到放得出、管得住、收得回、能创效。

二是加大信贷投入,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信用社应采取“聚集项目、捆绑资金、集中投向”的方式,支持具备区域资源优势、品质好、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大力支持订单农业,建立“公司+基地+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带动科技农业、高效农业的发展。积极积极农户联保贷款方式,支持农户联合体发展农业产业化和区域特色农业经营项目。要通过自主创新的手段,不断探索成立由政府或经济组织牵头组织成立农户大额贷款联担保组织,为大额农户贷款需求提供担保,发展区域规模农业经济。建立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项目库,重点支持发展一批从事国家、省、市、区级确定的农业产业化开发经营项目的企业和利用当地资源、经营规模大、带动较强的大型涉农加工企业,培植大龙头,创造大品牌,使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有机联结起来。

三是支持农城镇化建设,促进农村和谐发展。农村城镇化是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实现以城带乡、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证。农村信用社将大力支持城乡一体化建设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介入城市和重点镇、中心村的道路、供水、供电、通迅、住房、广播电视、普及沼气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村建美好家园。大力支持集体观光、旅游、休闲、度假于一身的休闲农业的发展,缩减都市与农村发展的差距。

四是支持农民进城务工经商,促进打工经济发展。随着城镇化建设加快,生产力的不断提高,农村重要剩余劳动力已经逐渐向城镇转移。为增强农民自主创业能力,农村信用社应大力拓展创业类贷款。对进成务工发放“打工路费贷款”,为打工农民提高文化技能发放“打工助学贷款”,为打工农民回乡兴业发放“打工创业贷款”,为农民打工提供信贷、结算、咨询服务,提高农民的打工收入,促进农村打工经济发展。

五是深入创建“信用工程”,培育文明乡风民风。农村信用计应科学设计信用指标评价体系,认真开展信用农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和信用社区的评选活动,大力倡导“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培育诚实守信的文明乡风民工。同时,农村信用社应加强信贷投放的管理,加快征信系统建设。要牢固树立诚信可贷、失信制裁的信贷投放准则,信用户予以信贷支持和利率优惠,对失信户予以惩戒,分类制裁。一是停止放贷。对现有的逾期贷款户,不再注入新的信贷资金;二是加强监督。对于在金融行业有贷款逾期行为的对象申请贷款,均应特别加强监督;三是信贷制裁,对于不讲信用的贷款户,取消其贷款资格画皮是经济制裁。对失信到逾期贷款户坚决按合同规定予以加罚息;五法律制裁。对恶意逃废债行为,通过法律手段,严厉打击,切实维护诚信环境。

六是积极创新农服务方式,不断提高支农服务水平。农村信用社应全面推行支农客户经理制度,实行“包村包片包户”信贷服务,有条件的信用社应成立支农服务中心,坚持从细处入手,为农民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积极构建与政府、农户之间定期的信息交流机制,减少农户生产的盲目性,增强农户生产的抗风险能力,实现“三赢”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