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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上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给予农村更多的关注,在第三部分专门设计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蓝图,明晰了新农村发展思路:在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同时,大力发展农村公用事业,增加农民收入。
通过对《建议》的深入学习,使我们对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概念有了更加准确的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可以说,这一目标要求是从统筹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的角度对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概括。这是因为:首先,“生产发展”和“生活宽裕”是物质层面上的,属于物质文明建设的范畴,“生产发展”是建设新农村必要的物质基础,“生活宽裕”则是建设新农村的物质体现。其次,“乡风文明”、“村容整洁”是精神层面上的,属于精神文明建设的范畴,“乡风文明”是建设新农村的主线、灵魂,“村容整洁”则是新农村的外在体现。再次,“管理民主”是政治层面上的,属于政治文明建设的范畴,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政治保证。因此,这一目标决定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在具体内容上的“新”体现:一是农村经济要有新发展。二是农民生活水平要有新改善。三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要有新进展。四是农村容貌要有新改观。五是农村的民主管理水平要有新提高。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的建设伟大工程与党的伟大事业的统一。为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工作要求,就必须要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组织保障,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确保农业和农村各项工作有新起色。因此,结合宝山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实际情况,在贯彻落实《建议》的过程中,我们应当关注以下几点:
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加强村级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素质
要紧紧围绕区委提出的“抓好一把手、带好一班人、建好一支队伍”的工作要求,全面实施村党组织“两推一选”和村委会直接选举,完善选拔任用机制,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同时,要加大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力度,通过实行跟踪培养、岗位锻炼、滚动管理等制度,建立一支德才兼备、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村级后备干部队伍。
要按照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以各级党校、各类培训基地为主阵地,以集中培训、“双月培训”等为主要载体,认真实施以政治理论、岗位技能、工作方法、现代科技、实践锻炼和学历教育为主要内容的素质教育工程,健全教育培训机制。鼓励村干部参加各类成人教育,着力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的能力素质,为加快村级经济发展和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要进一步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采取定目标任务、定考核标准、定奖惩措施等管理办法,将村级经济、党建工作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任务进行细化、量化,做到干有目标、管有依据,强化监督管理机制。
要按照总书记关于“真正重视、真正关怀、真心爱护村干部”的要求,从政治上关心、生活上爱护农村基层干部,解决村干部退有所靠、老有所养的问题,解除村干部的后顾之忧,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建立激励保障机制。
要通过上述机制的运用,使村级领导班子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依法执政的能力,总揽全局的能力,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的能力都有明显提高,依靠科技发展经济的意识不断增强。使村干部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增强发展意识,文化素养和政策理论水平不断提高,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明显增强,能够准确、科学地把握市场,紧紧围绕区委“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农业结构,加速产业化、标准化建设,加快现代化都市型农业建设步伐”的工作目标,指导和带领农民群众有效地组织生产活动。同时,要以“凝聚力工程”为总抓手,进一步深化“一线工作法”,以“问百家事、解千人忧,我与群众心连心—绘制《为民地图》”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针对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实际、富有本地特色的“三联系”、“三走进”、“三关心、一深入”等主题活动,健全密切联系群众的机制,落实村干部走访机制等,充分发挥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的作用,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加强农村党员的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要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认真履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严格执行党员发展公示、测评、预审和票决等制度,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把好“入口”,进一步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
要进一步规范党内组织生活,严格执行“”等制度,充分发挥各级党校,党员电教播放点等的阵地作用,采取组织宣讲团、专题讲座以及电化教育等多种形式和手段,教育和引导农村党员增强党性意识和党员意识,不断提高党员的基本素质。
要加强对农村党员的严格管理、严格要求和严格监督,要坚持从严治党,把握标准,严格程序,畅通“出口”,教育和引导党员遵守党的章程,服从党的纪律,履行党员义务,确保农村党员队伍的纯洁性,逐步形成农村党员队伍自我纯洁的机制。
要按照“服务党员、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要求,着眼于强化党员对党组织的信任感和归属感,按照《宝山区居民区(行政村)党员服务点规范化建设的基本要求(试行)》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各行政村的党员服务点建设,为强化党员教育管理搭建平台。让农村党员在政治上有自豪感、工作上有责任感、生活中有荣誉感,切实扩大党的工作的影响力。
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和村务公开
要确立“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党的领导是关键,发扬民主是基础,依法办事是保证”的思想,把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结合起来。
要充分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推进村民自治,保证农民群众行使民主权利。要全面深化村务公开制度,对重大事项做到事前公开,发扬民主,让群众参与决策。在此基础上,全面推行以“党组织向党员亮‘工作底’、村委会向村民亮‘家底’”为主要内容的“亮底工程”,切实推动党内民主,加强民主监督。
要严格按照《宝山区村务工作议事规则》的规定要求,规范村级事务决策和管理程序,建立健全党组织和村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要把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结合起来。要按照宪法、法律和党的政策,经过村民充分讨论,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并共同遵守,共同监督,把村民自治制度落到实处。同时,要把思想教育的重点放在普通群众身上,在群众中开展丰富多彩的思想教育活动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形成“富而崇德,富而尚勤,富而求知,富而思学”的良好民风。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新时期做好“三农”工作的行动纲领,它的实现,不仅是用先进的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先进的组织形式经营农业,用先进的管理理念指导农业,更需要通过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农村领域中的影响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