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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始终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全局性和根本性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全局出发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月日,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强调,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扩大基层民主,搞好村民自治,健全村务公开制度,开展普法教育,确保广大农民群众依法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并把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六项重点工作之一。我们必须深刻认识法制宣传教育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担负的这一艰巨历史使命,切实增强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勇于开拓、不断探索、积极作为,深入扎实地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一、深刻认识法制宣传教育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也即是繁荣富裕、民主法治、文明和谐的新农村。实现这一目标,要深化农村各项改革,加强基层民主和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平安乡村、和谐乡村,这些,都始终离不开法制的有力保障。法制宣传教育是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有效途径,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这就要求必须继续在农村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必须健全和完善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充分发挥法治在促进、实现和保障农村社会和谐方面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高农村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全面提升村级事务的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农村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协调发展,用法治保证和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顺利实施。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是促进农村生产力发展的重要保障
生产发展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第一位的任务;生活宽裕、实现农民生活的新提高,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根本目标。通过发展农村经济形成产业发展的新格局使农村经济有大的发展,农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有新的提高,需要切实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法制的促进和保障作用,确保农民和农村企业依法经营、公平竞争、诚实信用,自主决定其经济活动,依法维护农村交易安全与合法权益;确保农村市场的公正和经济效益,促进农村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为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村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是推进农村各项改革的客观需要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体制,统筹推进农业各项改革,全面增强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活力。稳定是改革发展的前提,在我国经济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中,对农民的利益分配、思想道德、价值观念、行为方式等,都会带来广泛而深刻的影响。解决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矛盾和问题,需要运用经济的、行政的手段,更需要运用法律的手段。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有利于畅通广大农民参与农村社会经济事务的决策、管理和监督的渠道,增强农民的主人翁意识,使他们能适应农村社会改革发展的形势;有利于引导和规范农民和农村基层干部的各种法律行为,依法调节各种社会关系和经济关系,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减少和及时解决各种矛盾纠纷,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保障农村各项改革事业的顺利进行,促进农村经济又快又好地发展。
(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是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力举措
乡风文明是建设新农村的精神支柱就是要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使农民的思想、文化、道德水平不断提高形成健康文明的新风尚培养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守法纪、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农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体,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需要培养造就千千万万高素质的新型农民,也包括具备较高的法律素质。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和教育农民遵纪守法、移风易俗、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有利于提高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整体法律素质,提高农民群众的民主意识、法律意识,增强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能力;有利于促进广大农民平等友爱、和睦相处,全面提升农村的文明程度和农民的文明素养,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必要的人才保障。
(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是强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基础工作
管理民主是建设新农村的政治保证就是要加强农村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制度体现人民意志做到村务公开创造公平公开公正的环境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教育引导农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履行法律义务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创造和谐的发展环境。通过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加大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力度,充分发挥法治的保障和维护作用,提高广大村级自治组织依法管理、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引导广大农民自觉参与各项村级事务的管理,充分保证广大农民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的行使,保证广大农民群众依法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使整个农村社会有章可循,稳定有序,才能使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实现真正的管理民主,促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农村的实现。
二、法制宣传教育在促进农村改革发展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立足农村、服务农民,致力于农民法律素质的提高和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历来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自年以来,按照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国已经顺利实施了四个五年普法规划。年来,特别是“四五”普法规划和决议实施以来,各地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加大工作力度,农村法制宣传教育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一)农村广大干部群众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学法用法和依法办事的风气逐步形成
经过二十年的法制宣传教育,以宪法为核心,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合同法、土地承包法等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广泛普及宣传,通过“送法下乡”、培养“法律明白人”、“法律大专生”等活动,着力培养农村自己的法律人才,农民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不断高涨,法律知识不断丰富,法制观念不断增强,农村的法制环境不断改善,农民积极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的意识明显提高,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大大增强,民主权利得到落实,参政议政的能力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有了显著提高,实现了广大农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愿望,增强了对党的信任。农村广大基层干部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观念开始树立,管理农村事务的能力逐步提高,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农村社会秩序和谐稳定,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打下了坚实的法治基础。
(二)农村基层依法治理逐步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进一步加强
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村民自治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年以来,“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的依法治村活动在全国全面铺开,农村的政治、经济、文化和村民事务开始走上规范化发展道路。在此基础上,××年以来,为落实党的十六大关于扩大基层民主、完善村民自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要求,民政部、司法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意见》。按照司法部、民政部的部署,各地深入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年和××年,司法部、民政部两次共命名表彰了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广泛开展,有效地推进了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进程:民主选举更加规范,全国各地普遍实行了村民自主选举村委会,有的地方还实行了直选;民主决策扎实有效,全国农村普遍建立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制度,重大村务都需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民主管理规范有序,大多数农村建立了村民会议决策、村民代表会议议事等制度;民主监督形式多样,村务公开、民主理财已普遍推开,日益完善的村民自治制度有力地推动了我国基层民主政治的建设步伐。
(三)农村各项事业法治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促进了农村三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
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坚持以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村民自治、民主管理为基本原则,与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相结合,与倡导和树立健康向上的社会风气相结合,与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保证农民合法权益相结合,使广大农民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愿望得到实现,激发和调动了农民群众参与管理,发展生产、增加收入、脱贫致富奔小康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农村经济与社会公益事业不断发展,村民安居乐业,生产生活秩序稳定,文化生活健康向上,各项社会事务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促进了农村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
虽然法制宣传教育在农村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还存在着对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深化,农民的整体法律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在农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还存在盲点等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新时期,必须不断强化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职能,不断改进法制宣传教育为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的形式,进一步健全法制宣传教育为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的机制,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四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实践充分证明,深入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为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打下了良好的法治基础。今年,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将全面实施,全民“五五”普法规划也将同步实施。党中央在“十一五”规划建议中提出“做好普法工作”的要求和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精神,为法制宣传教育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提供了依据,指明了方向。“五五”普法期间,我们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提高农村基层法治化管理水平,积极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为目标,继续把农村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加大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力度,为保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重大任务的顺利实现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一)加大宣传力度,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继续坚持服务大局的工作理念,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实际,积极开展针对农村、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农村广大干部群众的宪法意识,树立和维护宪法权威;大力开展以农业生产、农村市场经济为重点的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促进农村市场经济法律秩序的健全;大力开展以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为内容的法律法规的宣传,积极引导广大农民群众依法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进一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动员和激励广大农民群众依法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动员和激励社会各方面依法积极支持、参与和服务新农村建设,促进人人关注新农村建设、人人支持新农村建设、人人参与新农村建设、依法进行新农村建设良好局面的形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二)探索新思路,开创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新局面
一是更新农村法制宣传教育观念。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从群众需要出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把服务农民、提高农民法律素质、切实维护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宣传形式上紧紧结合广大农民群众的文化需求和思维习惯,选择农民群众最喜爱、最容易接受的宣传方式,使人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增强法律意识,在寓教于乐中提高农民法制观念;针对不同的对象,采取不同的方式手段,因地制宜,注重实效,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和说服力,营造浓厚的法制氛围。
二是创新农村法制宣传教育载体。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的理论研究,认真总结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经验。深入基层,贴近群众,了解群众的需要,满腔热情地关注农业、关心农村、关爱农民,倾听广大农民群众的呼声,积极创新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渠道。今年,司法部将联合有关部门,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主题,配合第三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适时在广大农村开展有针对性的“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活动,通过“一学三讲”活动的深入开展,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满足广大农民学习法律知识的需要,引导人民群众依法表达自己的诉求,自觉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自觉维护农村基层社会的稳定大局。
三是丰富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内容。积极实施“法律进乡村”工程。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政府对农村公共服务的重要部分,结合农村土地征用、土地承包等问题,通过开展“四进农家”活动,引导村民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法制宣传资料进农家,编写适合农民生产生活的法制宣传资料,向农村地区免费赠送;法制信息进农家,利用区域电视台、农村广播网、农民夜校普及基本法律知识;法制文艺进农家,组织专业文艺团体、法制宣传志愿者,深入农村演出法制文艺节目,鼓励民间自发的法制宣传活动,加强对家庭、村镇自办法治文化活动的指导和扶持;法律服务进农家,实行农村“两委”干部法制教育轮训制度,通过法律咨询和调解,解决农村日常生活中的涉法纠纷,进一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趣味性、导向性,使广大农民群众自觉主动的参与到法制宣传教育中来,形成自觉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是拓宽农村法制宣传教育视野。切实抓紧抓好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五五”普法规划将重点加强农民尤其是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深入进城务工人员集中居住地、工作场所及主要活动场所开展法律宣传和咨询,利用报刊、杂志,刊登有关农民进城务工法律知识问答,在电视台、广播电台开辟专栏节目,组织宣传骨干深入乡(镇)、村巡回演讲等活动,增强进城务工农民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提供充分的法制保障,推动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三整合资源,促进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新发展
一是整合农村法制宣传教育职能资源。注意发挥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的法制宣传教育功能,融法制宣传教育于人民调解、法律服务以及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的全过程中,使司法行政在基层的职能作用互相补充,互相作用,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效果,同时,也推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全面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全方位、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制保障。
二是整合农村法制宣传教育人才资源。充分发挥农村人民调解员、司法助理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等队伍了解农村、熟悉农村、深入农村的优势,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动员城市法律工作者对农村人民调解员、司法助理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进行传、帮、带;开展经常性的“法律下乡”活动,变“法律下乡”为“法律常驻乡”;培养农村基层专兼职法制干部,动员组织广大法律志愿者和有关社会力量在农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宣传能力和水平,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形成以城带乡,城乡统筹发展的良好法制宣传教育局面。
三是整合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阵地资源。加强法制教育阵地建设,“五五”法制宣传教育期间,将在每个乡镇设立一个法制辅导站,每个行政村建立一个法律图书角,不断提高对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投入。在充分利用板墙报,标语、横幅、小报、夜校等农村传统法制宣传教育阵地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报刊、电视、广播和网络等大众传媒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积极作用;将网络法制教育向农村延伸,有条件的地方,可利用法制宣传教育网站、远程教育、法律服务热线等手段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形成多形式、立体化、全覆盖的法制宣传教育网络体系,把多姿多彩的法治文化和法律服务送给农民,送到农村千家万户。
(四)强化措施,推动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水平的新提高
扩大农村基层民主,搞好村民自治,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着力抓好的六项重点工作之一,必须强化措施,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法治保障。
一是进一步加强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实践证明,基层依法治理是实现农村法治化管理的有效形式和手段。要继续开展依法治乡(镇)、依法治村活动,促进农村各项事业逐步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提高农村基层法治化管理水平。要不断完善“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的经验,建立强有力的村两委班子,建立健全符合新农村发展的村民自治章程,进一步完善各项村级事务管理制度,并通过及时依法解决农村热点、难点等问题,使农民群众切身感受到依法治理的实际效果,建立依法、规范、民主的新农村管理体制。
二是进一步加强“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司法部、民政部拟适时召开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经验交流会议,及时总结推广已表彰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先进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引导作用,做到以点带面,分类指导,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并逐步引向深入。在“民主法治村”创建过程中,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一事一议”等村民议事制度,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工作的长效机制,形成村党组织领导下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使“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切实成为农村基层法治建设的有效载体,推动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稳步、健康发展,确保广大农民群众依法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
三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同农村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统一考虑,统一部署,形成整体推进的工作局面。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进一步加大对村党支部成员和村委会成员的教育培训力度,不断增强其法治观念,提高村“两委”成员特别是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的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能力,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夯实党在农村执政的组织基础和群众基础,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做好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关系到社会主义新型农民法律素质的全面提升,关系到农村社会稳定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和谐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全面发展,关系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重大历史使命的顺利完成,也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顺利实现。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再接再厉,扎实工作,推动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再上新台阶,促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创新局面,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