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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省政府法制办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建设法治政府为己任,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锐意进取,扎实工作,高效履行职责,机关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政府法制事业长足发展,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
(一)贯彻落实省直机关深入推进效能建设大会精神
2006年度,省政府法制办在省直机关效能建设年度考评中获得较好位次。2007年4月3日下午,省委、省政府召开省直机关深入推进效能建设大会,通报表彰了效能建设考核前10名的单位,省政府法制办名列其中。会议一结束,办党组立即召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会议,迅速传达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进一步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办党组要求全办上下要以省委、省政府的鼓励为工作的巨大动力,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机关各项工作,以推进跨越式发展、构建和谐安徽、加快实现崛起为主题,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继续发力奋起,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在推进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夯实又好又快发展的制度基础上发挥职能作用;在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创新行政执法工作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法制环境上发挥职能作用;在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加大对行政许可实施行为的监督和检查,推进行政许可的便民、高效和公开运作上发挥职能作用。以优质高效的工作业绩,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07年4月26日,省政府法制办召开机关效能建设再动员大会,会议对2007年度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作出总体部署和安排,一是要求以能力建设为核心,进一步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全面提升机关队伍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二是要求以推动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为主题,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落实省直机关深入推进效能建设大会和省政府2007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要求,统筹推进机关各项工作。三是要求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着眼社会和谐,高度关注民生,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2007年5月21日,省政府法制办印发了《2007年度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安排意见》,明确了机关效能建设的具体任务和负责落实的责任处室,包括:扎实开展落实科学发展观大讨论活动;精心落实年度立法计划;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组织实施《安徽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安徽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制度;深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创新城市管理体制;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和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健全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的意见》,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在化解行政争议、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加强机关工作人员能力建设,按照“高级参谋、得力助手、合格顾问”的标准历练干部职工,努力营造生动活泼、和谐共处、争先创优的良好工作环境;落实省政府2007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目标任务,加强对基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继续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促进行政机关的管理行为更有效、发展环境更优化;加强机关工作规范化建设,整合资源、科学界定机关内部岗位职责,完善机关运行机制、工作责任机制和竞争激励机制,促进机关效能建设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机关效能建设常态化管理,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开展以来,省政府法制办充分发挥自身在制度建设方面的优势,狠练内功,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逐步实现机关效能建设的常态化管理。
一是加强对机关效能建设的领导。机关效能建设领导体系健全,领导小组由办党组主要负责人担任,诸位办领导和各处室负责人参加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传达贯彻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研究改进机关作风、推进效能建设的工作措施,根据实际确定机关效能建设各阶段的具体安排。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主要是按照省直效能办和办党组的要求,认真拟定工作计划并督促执行。本考核年度,机关效能办向省直效能办报告效能建设半年工作总结一次,报送行政审批“回头看”督查报告一次,报送省直效能建设督查报告一次,报送机关效能建设简报25期,其中省直效能建设工作简报刊登省政府法制办工作简报信息3条。
二是突出规制,以制度规范工作运作。省政府法制办长期坚持处室负责人周一例会制度,每周一上午由各处室主要负责人报告上一周各项工作落实情况,集体研究解决困难、复杂问题的措施,提出新的一周工作和活动安排,并印发各处室执行,以此滚动运作,不仅保证了机关各项目标任务的有序推进,也便于办领导和各处室综合掌握机关工作的进展情况,做到步调一致,协作落实。开展效能建设以来,省政府法制办陆续制定了《建设学习型机关实施意见》、《建设节约型机关意见》、《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实施办法》、《办文办事限时制度》、《首问责任制度》、《督办工作暂行制度》、《违反行政效能建设规定责任追究办法》等,重新修订了机关日常文明用语,汇编了《机关效能建设长效机制文件汇编》。在省直机关中,省政府法制办是一个规模相对较小的单位,工作人员不多,工作场所集中,总体上说,机关工作人员宗旨意识较强,能够做到依法履行职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特别是在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问题、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政府形象和权威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在办文办会方面,省政府法制办牢固树立节约和效能的观念,工作基本上都是低成本运作,能够通过文件办理的,决不开会,能够通过电话说清楚的,决不发文,能够通过网络传递的,尽量实现无纸化办公要求。为了加强机关资源节约工作,我办还专门印发了《关于建设节约型机关的意见》,在全机关大力开展资源节约工作。此外,机关党务、行政、后勤、财务、组织、人事、会务、信息等均有较完善的制度规范,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籍此营造管理科学、秩序优良、团结向上、文明健康的机关政务环境。
三是全力以赴,认真落实效能建设重点工作和省直效能办交办的事项。
1、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省政府加强效能建设的要求,经省政府法制办起草和审查,2007年1月11日,省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安徽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3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共5章30条,明确了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范围、责任追究的方式与适用、责任追究的权限与程序,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我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这是省政府加强自身建设,规范和监督自身权力,推进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预防和减少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乱作为”、“不作为”,加快建设负责任的法治政府,实现行政权力与行政责任相挂钩的治本之策。
2、继续在城市管理领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是省委、省政府2007年确定的省直机关效能建设八项重点工作之一。6月21日,为落实王金山同志指示,进一步推进我省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省政府法制办召开了部分市县法制机构负责人会议,要求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继续扎实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具体工作中,省政府法制办注重加强协调,积极解决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推进中的难点和重点问题。召开了全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研讨会,积极探索城管综合执法工作新思路和新举措,力争建立起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2007年是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以来推进速度最快的一年。在做好推动和促进工作的基础上,对有关市县报送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方案认真组织论证,省政府先后批准了全椒、定远等14个县的工作方案。截至年底,全省共有15个省辖市和27个县(市)开展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根据省直效能办的要求,此外,省政府法制办还根据省直效能办的要求,安排专门人员参与《安徽省省直机关效能建设暂行规定(草案)》的起草工作,通过认真查阅效能建设相关文件、讲话,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草案进行了较大的调整修改,并于5月下旬及时反馈省直工委,受到省效能办负责同志的表扬与肯定。
3、认真落实行政审批清理工作。2007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有关清理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下发后,省政府立即作出部署,在去年两次取消和调整513项行政审批项目的基础上,组织对省政府部门和机构现有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再清理。按照省政府的要求,省政府法制办根据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原则,对省政府45个部门和机构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集中清理。经过严格审核和科学论证,提出了第三批取消和调整107项行政审批项目的意见。清理结果经省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省政府办公厅皖政办〔2007〕82号文件印发。
这次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共32项,主要涉及企业市场准入、企业特定经营活动的审批等。取消这些审批项目,有利于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公民的关系,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促进管理创新;予以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共75项,主要有下放管理层级、改变实施部门、合并同类事项三种形式。其中,下放管理层级的56项,这些审批项目原来由省政府部门和机构实施,为提高审批效能、方便申请人,下放至设区的市政府及其部门和机构及省政府决定开展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试点的12个县(市)(下称12个试点县、市)或者其他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和机构实施;改变实施部门的1项;合并同类事项的6项。此外,还涉及调整项目名称的5项,重新调整下放层级的6项,恢复实施的1项。这是继前两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后,我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的又一重要成果。
作为这次清理工作的牵头单位,省政府法制办深刻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省政府的重视和领导下,采取得力措施、认真抓好落实。法制办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并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指定有关处室承担清理任务,确保了各阶段工作按期限、高质量地完成。一方面,严格遵循省政府既定的清理原则和标准,采取承办人初核、处室负责人把关、办领导审定的办法,对部门提出的拟取消或调整意见进行了严格、认真地审核论证,提出初步的处理意见,并与各相关部门充分沟通,对存在分歧意见的项目,耐心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在取得一致意见的基础上审慎稳妥地作出处理;同时做好国务院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和衔接工作。认真对照国务院决定取消和调整的审批项目,从审批部门、审批依据、审批内容等方面进行全面核对,根据不同情况对前期提出的项目审核处理意见重新进行了调整,并交由实施部门予以确认。在此基础上,向省政府提出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意见;另一方面,紧紧围绕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速安徽奋力崛起的主题,将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项目与正在开展的省直机关效能建设,与12个县(市)开展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试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增强改革的整体效能。根据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推进省直机关效能建设的指示精神,研究提出了“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程序、精简下放审批事项”的清理原则,同时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扩大宁国等12个试点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07〕28号)精神,还研究提出了各部门可以依法将审批事项下放12个试点县(市)的具体清理标准,在本次清理中,予以调整的审批项目中有49个项目下放至12个试点县(市)(部分项目下放至所有的县级)政府部门和机构审批。
在整个清理过程中,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加强指导,亲自把关,有力推动了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11月9日,王金山省长主持召开省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研究决定取消调整107项行政审批项目。常务会议明确要求,尽快公布清理结果,全力抓好组织落实,真正把审批项目削减到位,把审批环节压缩到位。实践证明,省委、省政府的决策是正确的,清理工作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内在要求,关系我省改革发展的大局。下一步,省政府法制办将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深入推进我省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省政府常务会议提出的要求,会同省政府各有关部门,扎实做好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切实加强后续监管,依法对行政审批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对行政审批权的监督制约,努力在规范审批行为、创新审批方式、完善配套制度,建立长效机制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
4、结合实际,认真开展新农村建设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安排专职干部赴江淮分水岭扶贫点六安市石板冲乡、新农村建设示范点蚌埠市曹老集镇、蒙洼行蓄洪区阜南县等地挂职锻炼。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帮助石板冲乡在退耕还林、旅游开发方面争取50多万元帮扶项目资金,帮助曹老集镇争取新型墙体材料生产项目、污水处理项目等60万元帮扶资金,取得较好的经济与社会效益。2007年,省政府法制办继2005年获得“安徽省江淮分水岭综合治理开发先进集体”后,又荣获江淮分水岭综合治理开发(1997-2007)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三)加强对省直机关效能建设的督促检查
根据《2007年省直机关深入推进效能建设工作意见》的要求,2007年6月,省政府法制办按照省直效能办的要求,对省直部门行政审批改革和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督查,并在四个督查组中承担了两个组的领队职责,对建设、财政、科技等20个部门进行了细致的检查。
6月25日,省政府张俊秘书长、郑为文副秘书长在省政府督查室李长华主任及省政府办公厅有关处室负责人的陪同下,来到省政府法制办检查指导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省政府法制办李星巡视员代表办党组,向张俊秘书长和郑为文副秘书长汇报了今年以来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着重汇报了已经列入省委、省政府年度效能建设8项重点工作的法规规章清理工作、行政许可和审批再清理工作、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进展和落实情况。根据省直效能办8月3日通知要求,自8月20日起,派员参加省直机关效能建设第六督查组的督查活动,先后对省政府研究室、省信访局、省委研究室、中国联通安徽分公司、省劳动保障厅、省人口计生委、省行管局、省烟草专卖局、省环保局和省发展改革委等10个省直单位2007年以来的效能建设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8月24日,省发改委纪检组长胡文森率省直机关效能建设第五督查组来我办检查指导工作。李星巡视员代表省政府法制办党组向督查组汇报了今年以来机关效能建设情况,特别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年度效能建设重点工作情况和机关效能建设长效机制建设情况。胡文森组长代表督查组对我办的效能建设给与了较高的评价,认为我办在原有基础上,效能建设各项工作又有新的进展和提高,并在完善效能建设长效机制上作出了新的积极探索。
(四)工作目标管理和评估考核制度化
省政府法制办自1996年起,就建立了机关工作目标管理和评估考核制度。每年年初,根据机关年度工作要点,各处室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形成年度工作目标和具体评分标准,以办文件形式印发执行。年中,机关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总结会议,对各项工作推进情况作出跟踪督查。年底,由秘书行政处牵头,人事处和机关党委参加,对照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和评估标准,在各处室自评的基础上,认真核对工作落实情况,提出各处室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审核意见、公务员考核的等次意见、先进处室的提名意见、优秀公务员的提名意见等,报办主任办公会议审定。根据主任办公会议最终审定结果,在机关年度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上兑现奖惩。今年以来,我办修改了处室工作目标评估办法,在合理分配任务的基础上,建立处长负责制,突出责任追究制,并讲廉政建设、制度执行、公开办事、工作效能等评议情况与处室目标管理和公务员年度考核相结合,作为处室评先、公务员考核等次评定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同时,狠抓机关考勤工作,将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勤情况与出勤奖的发放相挂钩,以此解决考勤“软肋”,促进机关作风建设。
二、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
(一)认真组织开展十七大精神学习、科学发展观大讨论和机关作风教育活动
1、党的十七大于2007年10月中旬胜利召开,这是全党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是机关党委年度工作重点之一,为此,在办党组和省直工委的领导下,办机关党委采取一系列措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证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及时印发文件,对学习、宣传工作作出统一部署。为了配合做好宣传工作,机关党委还认真总结回顾党的十六大以来政府法制建设发展历程,在机关网站上登载系列宣传报道材料。二是组织全体党员收听收看十七大会议的重要直播现场,跟踪关注大会进程。三是邀请省直讲师团团长刘登富同志为机关全体党员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辅导报告会。五是举办专题党课,办党组书记张武扬为机关全体党员作党的十七大精神学习报告。根据省直工委的要求,派员参加省直工委举办的学习十七大精神骨干培训班。六是购买十七大学习资料,并在机关网站上登载“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宣传集锦”,为机关各党支部的学习提供方便。我办学习、宣传和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各项活动,行动迅速,措施有力,受到省直工委的肯定。
2007年11月1日下午,省政府法制办召开全省政府法制系统学习十七大精神座谈会,来自省政府有关部门法制工作机构,合肥市政府法制办、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仲裁委以及省政府法律顾问、省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立法咨询员等畅谈学习十七大报告的感受和体会。大家在发言中认为,总书记所作的报告,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继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为党和国家的各项工作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对“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了总体部署,提出了一系列新论点、新任务和新举措,具有很强的战略性、理论性和实践性,对今后进一步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进程,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指导意义,从事政府法制工作的同志一定要深入学习领会十七大精神,把十七大精神切实转化为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围绕党的十七大确定的总任务、总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引领,紧密结合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实际,找准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实施的切入点,积极投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投身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实践。
2007年11月28日,省政府法制办召开工作务虚会,研究如何更好地贯彻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梳理明年工作思路,增强扎实做好政府法制工作的使命感,推动法制工作再上新台阶。张武扬主任主持会议,办领导和各处及法制研究中心负责人参加会议。大家准备充分,发言踊跃,围绕新的历史时期法制工作的新目标、新任务、新要求、新部署进行了探讨。
2、根据省委常委会2007年工作要点的安排,经办党组研究,决定在机关各党支部开展落实科学发展观大讨论。二00七年二月十八日,机关党委专门印发《关于开展落实科学发展观大讨论的通知》(皖府法党[2007]3号),对机关开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讨论作出具体部署。一是要求各党支部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广大党员深入学书记关于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论述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紧扣“落实科学发展观”这一主题,认真查找思想、能力和工作方面存在的差距,围饶“如何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正确把握和处理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做好各项工作,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围绕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精神开展“落实科学发展观大讨论”。二是要求学习讨论要联系实际、解决问题、注重实效,把依法治国方略和推进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部署与政府法制工作实际相结合,按照高级参谋、得力助手、合格顾问这样的定位来引导全体党员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在提高认识形势、把握大局的水平上下功夫,在提高理解、贯彻党和政府重大决策的水平上下功夫,在提高把原则性与灵活性结合起来,妥善处理各方面的关系,善于协调、解决矛盾的水平上下功夫。三是要求加强对开展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讨论的领导,把学习讨论活动摆上党支部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使学习讨论活动真正落到实处。
2007年2月9日,省政府法制办召开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办党组书记、主任张武扬在大会上作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推进安徽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的主题报告,对2006年的工作作出全面总结,对2007年的工作作出具体部署,提出明确要求,这也是省政府法制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七一”到来之际,2007年6月21日,省政府法制办机关党委举办专题党课,邀请省委党校姜华友副教授主讲落实科学发展观有关问题,进一步深入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机关各党支部根据机关党委的部署,分别开展落实科学发展观大讨论活动。
3、省政府法制办是省委、省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参谋、助手和顾问,是省委、省政府密切联系基层、联系群众、联系派的重要窗口、桥梁和纽带,是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的重要执行机构。新时期省政府法制办能否担当重任,能否在履行职责中体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能否充分展示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省直机关形象,一个重要方面取决于全机关的精神面貌、工作水平、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二00七年五月十日,省政府法制办印发《关于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通知》(皖府法党[2007]5号),对贯彻落实省直工委和办党组有关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工作要求作出具体部署。要求机关各处室要进一步增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重大战略思想,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己任,以创建学习型机关和三优文明机关为载体,以改进机关学风、思想作风、工作作风为重点,扎实推进政府立法、执法监督、复议应诉、法制宣传等各项工作,努力开创政府法制事业发展的新局面,为安徽的奋力崛起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积极拓展学习型机关建设的新路子
知识积累是有效提高机关工作质量和服务能力的基础。作为法律性、专业性都很强的政府法制工作,学习是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重要前提。面对法制建设快速发展、知识更新周期愈来愈短的新形势,省政府法制办以创建学习型机关为切入点,重点加强学习能力建设。一是建立健全理论学习制度、法制业务培训制度、领导干部在职自学制度、学习档案管理制度等,以制度规范各项学习活动。其中,党组中心组和机关各党支部的理论学习确保年度有计划,季度有安排,月月有集中。二是加强学习阵地建设,创办政府法制论坛,充分利用《政府法制建设》杂志、政府法制网站、《安徽日报》“政府法制研究专版”等载体,及时交流机关学习动态,不断增强学习的参与性、吸引性和实效性。其中,创办于2002年初的法制论坛作为机关重要的学习平台,办主要领导确定选题率先开讲,鼓励学有所获的机关工作人员和外请专家担任主讲人,介绍法学及相关理论研究的心得和体会,交流法制前沿研究信息与成果,至今已举办35期。
三是采取辅导报告、短期培训、专题讲座、参观考察、读书演讲、知识竞赛、优秀论文评选,以及组织经验交流会和理论研讨会等形式,促进干部职工自觉学习。四是严格学习考核,将机关干部的学习,包括学习出勤情况、学习任务完成情况等列入考评体系之中,纳入个人档案。五是支持和鼓励工作人员在职攻读学位,提高继续教育的层次和水平。在人手少、任务重的情况下,机关仍努力创造条件,支持工作人员结合本职工作攻读法学硕士、博士,不断提高机关的业务能力与水平。目前,机关法学研究生比例已占全办工作人员总数的63%。省政府法制办还专门印发《关于建设学习型机关的实施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对创建学习型机关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学习内容、学习载体等提出具体要求,引导和帮助干部职工确立终身学习、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的理念。
(三)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
2007年,根据《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2007全国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省政府第五次廉政会议、省直机关深入推进效能建设大会的要求,省政府法制办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以保障公众民主权力、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提高行政机关工作透明度和办事效率为重点,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精神,政务公开工作按照“由点到面、整体联动”的总体要求,自上而下,稳步发展,不断深入,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一是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职能处室专司其责的工作格局,层层落实责任。通过召开各种形式的工作会议,研究制定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安排部署工作,不断丰富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保证这项工作有始有终、健康有序地发展。二是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省政府法制办内设机构及其职能配置为基础,编制了《安徽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开办事指南》,公布本单位的内部机构,职能、职责、及服务事项、办事依据、程序、办理时限等各项工作程序和相关文件格式,供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查阅使用。
三是落实载体,形式多样,在全社会大力营造政务公开的浓厚氛围。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中,省政府法制办将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政府立法项目,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行政执法情况,通过多种途径向社会公开,并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向公众公开政务工作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同时充分利用机关网站及时向公众公布有关政策和法规;编制《政府法制建设》,定期向社会公布政府法制工作建设情况;编发《行政复议公开手册》,把行政复议各项管理规定、办事程序、工作流程、办公时限等全部公开在明示板上,效果明显。四是突出重点,科学运作,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发展。省政府法制办在加强政府法制工作公开化、提高立法质量、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制度等方面取得进展。五是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积极吸纳社会公众参与政府重大立法项目的研究。2005年首次公开向社会征集立法计划项目,2006、2007年又采取有奖方式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计划项目,通过机关网站和安徽商报等媒体公告,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建议,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社会公众共提出立法建议158条,共有152件涉及立法项目。对涉及社会热点和公众关心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出台后,通过省政府新闻发言人及时向社会公布。六是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转变作风、建设服务型政府、改善投资软环境的总体要求,积极配合各行政执法部门,规范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责任,进一步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并及时将法制监督情况向社会通报,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
(四)机关党建工作稳步开展
办党组充分发挥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坚持民主集中制工作原则,坚持党的选拔和任用干部制度,坚持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制定《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实施办法》,对新时期机关政治理论教育、思想品德教育、党纪党规教育、勤政廉政教育以及思想政治工作考核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正确引导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各党支部坚持“一岗双责”领导制度,坚持“”制度,经常组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注意发挥党的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机关各处室和全体干部职工凝心聚力,奋发进取,心系政府法制建设,全力以赴投身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伟大事业之中,甘于清廉,乐于奉献,严于律己,宽于待人,精神面貌和意志品质俱佳。
根据省直工委和办党组的要求,机关党委认真安排和落实2007年机关党的工作。注重党的理论学习,认真落实办党组中心组年度和季度学习计划,充分发挥机关网站的作用,先后登载“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三个意识”、“党的十六大以来理论综述”、“认真学书记在中央党校的重要讲话”等系列学习资料。在机关网站上开展党的知识竞赛活动。组织各支部观看反腐败警示教育片。注重党的组织建设,全年党员发展工作又有新的进展。根据省委组织部和省直工委的部署,认真做好省直机关参加党的十七大代表人选的推荐工作。
积极开展党的活动,组织机关工作人员为洪涝灾区和江淮分水岭贫困地区捐款捐物献爱心。组织专题党课纪念建党86周年。关心挂职干部的生活、工作和学习,先后前往蚌埠市曹老集镇、阜南县和六安市石板冲乡看望和慰问机关挂职干部。深入开展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根据省文明委和省直文明办的部署和要求,积极参加省级文明单位的申报工作。根据省文明委《关于开展首届安徽省文明城市、文明县城、文明乡镇测评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和评审标准,从市县政府依法决策情况、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以及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情况等三个方面,对17个省辖市和22个县(市)申报首届文明城市和文明县城的有关工作材料进行认真复核。按时完成全部复核工作。认真总结回顾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在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上被指定为大会4个发言单位之一,办领导向与会省直单位介绍了我办加强学习能力、服务能力、执行能力和创新能力建设的有关情况,受到省直工委和与会省直单位的好评。
积极创造条件,丰富机关文化生活,成功举办第三届机关工作人员摄影展,展出各类摄影作品近60幅,为丰富机关文化生活增添了色彩。
“三八”妇女节组织机关女职工到南京市参观学习。国庆节长假期间,组织干部职工到江苏扬州和我省滁州市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参加省体育局和省直工委组织的扑克牌比赛并获得上佳成绩。在2007年12月23日结束的中国升级扑克牌冠军赛(合肥赛区)暨安徽省首届扑克牌80分比赛中,我办获得团体第八名的成绩。
三、依法履行职责,全面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一)围绕中心,切实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
认真部署,统筹安排,年度立法计划全面完成。2007年,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的7件实施类立法项目全部办结。审查省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2件,办理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和其他请示件148件。完成了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联的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的集中修改工作。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4件,政协提案6件。
创新立法工作机制,立法质量进一步提高。坚持公开立法、民主立法。通过召开立法协调会、论证会、座谈会、新闻会及电话热线接听等形式,不断完善和创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机制。召开省政府立法工作座谈会,部署了2008年省政府立法计划及2008年—2012年立法规划编制工作,并向2007年立法项目公开征集活动中获奖的公民颁发了证书和奖金。新华社安徽分社、省电视台、安徽日报、等媒体对这一活动做了广泛深入的报道,受到社会公众的普遍关注。
积极参加政府涉法事务的处理及协调。先后参与了省政府两淮煤矿采煤沉陷区、招投标市场监督体制调研,做好中办、国办联合督查组对我省环保工作的检查准备及积极参与我省林权制度改革等工作,参与处理各类涉法事项近40多项先后组织法律顾问组成员参与了10多部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立法咨询。省政府法律顾问对明珠学校与行政学院的纠纷、周集至六安高速公路投资建设经营管理合同纠纷案件提出的法律意见,为省政府领导决策提供了法律依据,有效发挥了政府法制机构的参谋助手作用。
组织开展行政法规规章的清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法规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7]12号)要求,对现行有效的655件行政法规集中开展了清理工作,并提出了具体的清理意见上报国务院法制办。同时,按照国务院的要求,组织开展省政府规章全面清理工作,对截至2006年底现行有效的139件省政府规章逐项研究比对,决定对主要内容与新法律、法规不相适应的,以及内容为新的法律、法规、规章覆盖替代的14件省政府规章予以废止;对27件部分内容与上位法抵触或与现实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严重不适应的省政府规章予以修改。通过清理,地方法律体系进一步完善,维护了法制统一,为保障政令畅通提供了良好的制度基础。
(二)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扎实做好省政府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依据国务院总体要求,结合我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实际,研究并提请省政府办公厅审核通过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清理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本着坚持“合法、合理、效能、责任和监督”的原则,组织开展省政府部门、直属机构现有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工作。经过严格审核和的科学论证,并在与国务院第四批决定和取消的审批项目认真比对基础上,提出了第三批取消和调整107项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意见,并经省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通过省政府新闻会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
继续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根据省政府第十八次全体会议的要求,协同省政府督查室对尚未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四个市、八个试点县进行督办。先后赴各地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调研和方案的论证。2007年,在各设区的市及绩溪县等13个县(市)在城市管理领域开展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三)完善监督制度和机制,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
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扎实、有效。认真贯彻《安徽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办法》,在加强备案管理和强化备案审查方面狠下功夫。同时,注重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示范单位的动态指导和管理,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成效明显。2007年,备案登记设区的市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报送规范性文件277件,对省政府部门报送的60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前置审查,对其中48件提出了合法性审查意见;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公民提出异议审查建议的规范性文件及时研究处理。同时,及时向国务院、省人大常委会报送省政府规章备案。
扎实做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根据年度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安排,为切实提高案卷评查工作的质量,组织省政府部门案卷评查员考试,省政府近30个主要行政执法部门部门推荐的40多位业务骨干参加了考试。11月份,由办主要领导带队,对省直主要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抽查。积极探索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工作,确定合肥市、黄山市政府法制办为行政许可案卷评查试点联系单位,先行开展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工作。
规范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研究起草《安徽省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办法》和《安徽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加大对行政执法主体管理和规范力度。会同省审计厅、省建设厅、省国土厅、省计生委、省气象局及省地震局等部门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考试。
切实做好与省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联络工作。通过召开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新春座谈会,走访省委统战部及省各派,认真听取他们对政府法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安排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参与省政府依法行政考核、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立法论证会听证会及政府法制系统先进单位评选等活动,充分发挥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在政府法制监督中的积极作用。
不断强化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作用。2007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60件。决定受理118件,办结91件。另外,办结2006年度受理的案件17件。维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代表省政府出庭行政应诉案件4件,树立了省政府依法行政良好形象。深入宣传《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做好实施前准备工作。通过《送阅材料》和《行政复议信息专报》,提请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通知》(皖政办秘〔2007〕31号),宣传条例精神并提出具体贯彻意见。举办全省《实施条例》培训班,组织开展《实施条例》街头宣传咨询活动,起到较好的社会效果。完成安徽仲裁研究会换届相关工作,做好2008年安徽仲裁研究工作安排。
《老百姓法定权利指南》的编辑出版,为百姓监督政府依法行政提供了依据。在厘清行政机关“权力清单”的基础上,我办组织力量,对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进行仔细的研究分析,将其中老百姓的法定权利进行归类,组织编写了8万多字的《老百姓法定权利指南》,并由安徽人民出版社出版。专门梳理老百姓“权利”清单公开出版属全国首创,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瞭望》杂志第40期发表了专题评论,中央广播电台、《安徽日报》、人民网、新浪网、《报刊文摘》等中央及地方数百家新闻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指南》的出版,不仅让广大群众从浩繁的法律规范中,以最简略、最便捷的方式了解和掌握自身的基本权利规范,而且也为老百姓监督政府依法行政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四)加强对基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
按照国务院法制办和省政府的要求,2007年提请省政府印发了《关于2006年度全省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通报》,印发了《2007年度省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指导各地依法行政工作向纵深推进。
为推动市县政府依法行政,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10月份,以省政府名义召开全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对进一步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做出整体部署。会前任海深副省长亲自赴霍山县调研,办领导班子成员也分别带队赴凤阳、肥东、怀宁、庐江等地调研基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传达贯彻全国会议精神。
开展200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根据省政府2007年依法行政工作安排,2007年12月起,由办领导带队,各处室负责人及部分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参加,赴全省17个地市开展依法行政工作考核。通过听取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召开部分行政执法单位座谈会及查阅台帐资料等形式,对17个地市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同时,要求省直部门报送书面依法行政工作报告,采取书面和抽查形式对其依法行政工作进行考核。